本书是房龙传记体文学代表作品。房龙在这两部著作中分别讲述了对北美洲、南美洲近代史进程颇有影响的两个人物的故事。他的著作有其独到的特点,不同于一般的史书,在讲述历史事件及作人物介绍时有着很浓厚的文学色彩。对于要了解南、北美洲几个世纪来的社会变化和其间有影响的人物的读者来说,《托马斯·杰斐逊》和《西蒙·玻利瓦尔》这两部作品是很值得一读的。阅读了这两部作品之后,读者也许会发现房龙对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十分崇敬。在他的笔下,杰斐逊是一个完美的、伟大的人。但对西蒙·玻利瓦尔,房龙的描写则显得相对平淡……
高贵的慈悲,无私的牺牲,勇敢的爱……只为了心底的渴望!畅销全球一个世纪的经典,权威译本完美展示房龙人文情怀,房龙用睿智幽默的笔探索这个世界,及其包括的一切……奋斗的人可以在这里找到平等和自由的楷模!
这是一个关于一位伟大的美国绅士的故事。他出生在美国那片荒蛮的土地上,但他却缔造了一个新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人民有史以来第一次被确保享有生存的权利、自由的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杰斐逊是英国有名望的家族的后裔,我提及这一点并不是想说明他是英国贵族的后裔。在他声名显赫之后,曾有许多人试图把他的姓氏同英国王室联系起来,但杰斐逊本人却对此极为不屑,他认为这对于一个共和国公民来说毫无价值。虽然他著作颇丰,但从没在家谱上耗费过一分一秒。他忙于自己的事业,根本无暇考虑祖辈的事情。
因此,我这里谈及杰斐逊的家族背景,也只是想暗示早在他的祖辈们决定移民到新大陆来之前的几百年中,他们就已经属于一个珍视个人自由的社会阶层了。这个阶层就是中世纪英格兰的自耕农。在许多方面,托马斯·杰斐逊都可谓是一个美国版本的英国自耕农。所以,如果我们对“自耕农”一词的概念模糊不清的话,就无法了解杰斐逊,也不可能认识到他在缔造我们的共和国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关于“自耕农”一词有多种解释。有人认为自耕农就是那些普普通通的“年轻人”,那些自由农民的小儿子们。他们无望继承父亲的产业,于是就投靠某个贵族地主,效忠于他们,正如今天的年轻人受雇于一家大公司,希望日后能成为副总裁或担任某个重要职位一样。
如果我们仍不清楚这一词的起源的话,我们就无法了解自耕农阶级的形成过程,因为这一阶级是渐渐地自然形成的,直至自耕农出现很久之后,人们才开始意识到他们的存在。即使这一阶级形成之后,历史学家仍很难追溯考证它,因为自耕农不是一个像贵族或农奴,手工艺人或技工那样完全独立于其他群体的社会群体。
作为自耕农,他们可以做许多其他社会阶层的人无法做的事情。其中的一点是,他们有更大的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比如,他们可以是一个小地主,经营自己的农场;也可以作为自由民,为大贵族地主做林务员,就像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的序言中所描述的那样。对他们来说,以何种方式谋生并不重要,只要能保持自己的自由身份,并且在这个世界上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那就足够了。
当一个年轻自耕农的雇工期结束后,他可以与雇主挥手作别,去他想去的任何地方。如果他走运继承了父亲的农场,那么谁也不能不经过合理的法律程序来干涉他,不能对他指手画脚,或是从他的谷仓中拿走一粒粮食。
无论他的农舍多么寒酸简陋,多么破旧且年久失修,那都是他的财产,如果没有由国王任命的、以国王名义行事的执法官签名的正式公文,即便国王本人也休想踏进这门槛半步。总体来看,自耕农都不富有,通常都是些少量不动产的所有者,但他们却享有极其优越的社会地位,是中世纪后期其他任何国家里同等社会阶层的人所望尘莫及的。对此,18世纪著名的英国政治家威廉·皮特对自耕农及自耕农阶级有一段准确的描述:“他们中的任何人,哪怕是最穷困潦倒的一个,都可以在自己的茅屋中向王室的军队挑战。茅屋可能已岌岌可危;屋顶摇摇欲坠;风透过墙缝吹进了茅屋。是的,风暴可以,大雨可以,但英国的国王不能进入这茅屋,国王的军队不敢跨过自由民哪怕是濒临倒塌的住宅的门槛。”
此话不假。自耕农可能很贫穷,但他们深知自己享有某些在很多年后美国独立战争时期为争取美国独立的人们所称之为的“天赋人权”。他们极其珍惜这些“天赋人权”,不惜任何代价来维护并捍卫这些权利,哪怕是付出自己的生命。
一旦你了解了这些历史背景,你也就知道了托马斯·杰斐逊的为人。他出生于当时美国的偏远西部,直到中年才踏上欧洲的土地。他的家人是到弗吉尼亚的早期移民,所以他与祖辈们生活的地方没有任何直接的联系。但是,当杰斐逊家族中那个决定离开威尔士老家的人,越过大洋,到新大陆开始新的生活时,他不仅带来了藏在箱子里的钱币和小心翼翼装在包裹中的家庭用具,还带来了远比这些更有价值的东西。
那就是被英国自耕农一直视为最珍贵的财产——自由与独立的传统。在有意无意之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一古老的传统激励着杰斐逊的一生。这一传统主张一个人的家应该是他的堡垒;这一传统强调在一切美德中,自强和自尊高于一切。
这种渴望主宰自己命运的需求,这种徜徉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的喜悦,这种不受他人干扰按自己的方式优裕地生活的梦想,构成了托马斯·杰斐逊的主要品行。这也解释了他为什么厌恶大城市,因为在那里人们就像沙丁鱼一样,住在成片拥挤不堪的房屋中;在那里人们的一举一动都会遭到邻居们的品头论足,说三道四;在那里人们很快会失去自己的个性,成为我所说的“罐头盒里的沙丁鱼”。
下次吃午餐时,你可以留意一下罐头盒里的沙丁鱼,它们的处境实在不能令人恭维,更谈不上刺激和魅力了。它们被一条挨一条地摆放在罐头盒里,人们用开罐器打开罐头,然后把它们吃掉。杰斐逊一直认为具有这种命运的人根本不值得被上帝创造出来。因此,他强烈反对人口大量聚集在大城市之中,就像他反对大笔财富装进少数富人的保险柜中,反对过多的权利掌握在一个人手中一样。无论这个人是国王、皇帝、主教,还是一个县的行政官员。也正如他反对以任何方式干涉他人自由一样。
托马斯·杰斐逊喜欢把自己参与建立的共和国看成是一个大花园,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大花园,一个仁慈的上帝赐予他的美国同胞们的大花园。上帝赐予他们这个花园是因为上帝清楚地知道他们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其问耕耘劳作,与邻人们和睦相处,不会对石墙之外的田野产生嫉妒和非分之想。杰斐逊本人就是这一哲理的活生生的例子,他饱尝了耕耘自己的花园所带来的真正的乐趣和幸福。在他生命的八十三年中,他尽可能地呆在这片养育了他,又将埋葬他的土地上。经常有国家大事把他从他深爱的蒙蒂塞洛拽走,但只要一有空闲,他就会立即返回位于弗吉尼亚荒野上,群山环抱中的这座“小山冈”。因为,在那里他可以找到他的自我,在他看来,找到自我是人生最大的幸福——找到自我意味着除了上帝,他无须听命于其他任何人。上帝创造这片人间乐土,令人们尽情享受,但是由于人类的暴虐和愚蠢,乐土正在变成地狱,眼泪取代了欢笑,忧伤取代了喜悦,死亡取代了生存。
4月13日(新历,旧历为4月2日)是托马斯·杰斐逊出生的日子,年代为1743年。这件事发生在(没有伴之而出现的闪烁明星或什么不寻常的迹象)一个叫沙威尔的小村庄附近的一所极为普通的房舍中。沙威尔村位于阿尔贝马尔县,阿尔贝马尔县远在世界的一个偏僻角落里,除了一些弗吉尼亚人以外,无人知晓它的存在。
如果你想在地图上找到它的位置,首先要寻找一个叫夏洛特威尔的镇子,那是县府的所在地。在那里,从詹姆士河分流出的利瓦那河径直向西流去,你可以沿利瓦那河找到那个镇子。那里还有一家邮局仍沿用着沙威尔这个名字,但是托马斯·杰斐逊降生的房屋早已荡然无存了——就像任何一座因某个粗心大意的人在晚上睡觉前忘了吹灭蜡烛或没有封灭炉火而失火的农舍一样,托马斯·杰斐逊的出生地因火灾完全消失了。这种事情在美国的任何地方都有可能发生。
火灾发生在托马斯·杰斐逊二十六岁那年。他的藏书在一夜之间化为了灰烬,只有一本法律方面的书没有被烧毁。然而,他却以哲人的平静接受了这一切。在大火中付之一炬的书籍价值一千多美元,但他没有为此而捶胸顿足。“如果这些钱是献给了上帝”,他在一封给朋友的信中写道,“我不会有一丝的叹息”。
在托马斯出生时,他的父母已有了两个女儿,之后又有几个孩子来到了这个家庭,直到他们的父母骄傲地拥有了六女四男十个孩子。其中两个男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夭折了。不过这样的死亡率在那个年代,在拓荒者们居住的地区是相当正常的,因为边疆的生存环境对妇女们来说是艰难的,对孩子们就更艰难了。只有强壮的孩子才能够存活下来。然而,一旦孩子们度过了最初十年的危险期后(营养匮乏,缺少关爱,庸医及药品不足),就再没有什么可以遏制他们的成长了,而且他们个个都极有可能长寿。
托马斯·杰斐逊也不例外。到他八十三岁高龄安然逝去时为止,他一直矍铄健壮(除了由于痛风手指有些疼痛僵硬外)。当他出生的时候,许多亲眼见过伟大的法国路易国王——皇家盛世和专制暴政的光辉典范——的人都还健在;而到他去世之际,拿破仑,这位帝国荣耀和专制暴政的化身,早已被埋葬在圣赫勒拿岛上孤寂的坟墓中五年之久了。
小时候当杰斐逊少爷偶尔要去趟夏洛特威尔镇时,他的父母便在黑奴骑的马背上放个垫子,把他放在上面。而当杰斐逊去世时,沿大西洋海岸铺设的重力铁路已经开通使用十多年之久了;第一条蒸汽机车铁路也正在架设中。他出生时,农奴制度仍在欧洲大陆盛行,千百万农民的处境比那些被新英格兰船长们从非洲贩卖到南方港口的黑奴们的状况好不了多少。在他去世之前,旨在结束这种不人道的人口交易的运动方兴未艾,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年中出生的一代人将永久的铲除这可怕的制度。他出生时没人能像鸟儿一样自由翱翔,但在他去世时,只有个别古稀老人还能依稀记得热气球第一次飞越英吉利海峡的事情。
这样的对比我可以继续写上好几页。当托马斯·杰斐逊去威廉斯堡攻读法律,为自己将来在地方从政做准备时,居住在美国沿海地区为数不多的居民连做梦也不会想到十三个殖民地能够脱离英国的统治,但当他去世时,一个自由独立国家的首都早已建在了弗吉尼亚荒野的土地上。虽然曾一度被外国侵略者摧毁(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这都是受尊崇的首都所无法逃脱的命运),但这个首都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世界上其他国家所不能忽视(尽管极不情愿)的政治中心。当托马斯·杰斐逊去世时,乔治·华盛顿(首都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这位具有坚强毅力和无畏勇气的伟人,这位领导我们赢得那场艰苦而绝望的独立战争的开国元勋,已经长眠地下二十七年了。在发表《独立宣言》那些激动人心的日子里,与他真正合作过的人中只有一个还健在,那就是来自马萨诸塞州昆西镇的约翰·亚当斯——美国的第二任总统,但他也仅仅比这位老友兼政敌多坚持了几小时,然后也安然地离开了人世。
托马斯·杰斐逊去世的那天正是7月4日。对于托马斯·杰斐逊这样一位具有非凡协调能力和善于掌握时机的人来说,在这个时刻向世界鞠躬作别是多么有意义啊!
教堂的钟声齐鸣,举国欢庆,纪念一个崭新的共和国的诞生。但这一切对于这位生命垂危的老人已经无足轻重了。他早已不再关注他生涯中的那一段经历了。那段经历使他成为了(可能并非他的本意)独立战争中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战争结束后,取得胜利已经是多年前的事情了,现在要关心的是未来。透过敞开的窗子,他可以听见辛勤的蜜蜂在嗡嗡地忙碌着,它们正不知疲倦地为未来做着准备。他很能理解这一点:为尚未出世的下一代的幸福而辛勤劳作;为公众的利益死而后已;竭尽全力,尽职尽责(是的,正是这个词:尽职尽责),最大限度地发挥出自己的能力。因为,这正是上帝和他所创造的万物的生存准则——一个人必须尽职尽责,直至发挥出所有的能力,不仅仅为了个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为了公众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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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亨德里克·威廉·房龙(1882~1944)无须多加介绍,他的书的中译本早已铺天盖地。关于他的生平,在这里只需要简要说说以下五点。
第一,房龙是移民作家。出生于荷兰的他求学美国康奈尔大学,在慕尼黑大学获历史学博士学位,后加入美国国籍,娶了一位美国上层社会的小姐为妻。英语并非他的母语,他说英语始终带着浓重的荷兰口音,但他却用英文写作并成为著名作家。他在美国成名,但骨子里仍是欧洲人。只是当纳粹瘟疫横扫欧洲,隔绝了他与欧洲的联系之后,他才明确地称自己是美国人。
第二,房龙是多产作家,自处女作《荷兰共和国的衰亡》到去世后出版的《未完成的自传》,他连写带编带画完成了40多本书。如此之高产,授予他“写家”的称号当之无愧。从书的内容看,房龙主要是“历史写家”。
第三,房龙是畅销书作家。做畅销书本来就不易,把历史做成畅销书在当时的出版界堪称奇迹。房龙的书名列畅销书榜的有《人类的故事》、《房龙地理》、《艺术》等,其中《人类的故事》共印了32版。
第四,房龙是坚定的入文主义者。正像欧美文学专家钱满素女士所概括的,贯穿房龙著作的精神是“理性、宽容和进步”,“他的目标是向人类的无知与偏执挑战”,“他采取的方式是普及知识与真理,使它们成为人所皆知的常识”。他以一本《我们的奋斗》向希特勒公开宣战,历史学家的预见和责任感促使他成为反纳粹的斗士。
第五,房龙讲究文化品位和生活情趣。知识修养自不必说,他颇有画瘾,会拉小提琴,喜欢社交宴饮活动,谈吐风趣,交友广泛。个人的品位和情趣,决定了他的书通俗但不媚俗的文化层次和耐人寻味的文化意义。
写历史书的美国作家肯定不少,美国读者为何选择了房龙?因为当时的美国人需要在情感上拉近与旧大陆(欧洲大陆)的关系。尽管他们时常为大洋隔绝开那个大陆而感到庆幸——那里的麻烦不会蔓延到“独立”的美国,但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美国在全球的地位正因它积极参与国际事务而进行着重塑,美国人自觉或不自觉地想重新找回与旧大陆的精神联系。读书界迫切需要一位甚至多位称职的沟通者和引导者脱颖而出。于是他们选中了房龙——一个有深厚欧洲背景的美国作家,一个能把欧洲历史文化讲述得生动活泼、趣味盎然的学者。
房龙的使命并不轻松,大题材、大信息量、以青少年读者为对象(其实大批成年读者都在读他的书)、图文结合、语言风趣是读者给他作品的基本定位。符合这个基本定位的书就畅销,如《人类的故事》、《房龙地理》、《艺术》。偏离这个定位的房龙作品往往受到读者的怠慢。作为精力充沛的多产作家,他一而再地k-尝试拓展新的空间,从传记小说、寓言漫画书到政论著作,却一次又一次被迫回到原先的定位上。表面上是出版商的销量问题,但就房龙这样的历史写家而言,销量多少倒是真切地折射出读者对其作品的认可程度。他内心既要装着读者的需求,又要装着自我表现的欲望;不顾前者他的书就没了畅销的前提,缺乏后者他的书就丧失了生命力。他那几部名作的诞生都是在两者之间找准平衡点的范例。
时隔40年,中国读者为何仍选择房龙?因为从20世纪80年代一直到今天,中国处于跟当时美国相似的境况之中。中国要摆脱长期与西方世界隔绝的状态,努力要在经济和文化方面融入世界。以往对西方文化关注的缺乏就凸显了出来,政治风向标下的片面阐释严重妨碍了中国与外部世界进行实质性的沟通。尽管以时尚内容为代表的欧美表层文化在中国“抢滩”,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传达的文化内容却支离破碎,无法在中国人面前拼凑出西方文化比较完整的图景。正是在这种环境下,中国读者很偶然地重新发现了房龙。
第一次对房龙的发现是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几乎每一部房龙较重要的书问世,都能在当时的中国听到反响。郁达夫为《古代的人》(即《文明的开端》)中译本作序,认为房龙文笔的魔力在于将文学家的手法拿来用于讲述科学。曹聚仁多次强调《人类的故事》对他的吸引力,除了《儒林外史》和《红楼梦》,再没有别的书这么吸引他了。《万能的人》(即《奇迹与人》)中译本序言中指出房龙的这本书是“我国人民的暮鼓晨钟”,“在不注意发明的中国,把这本书译过来是对症下药,特别相宜的”。徐懋庸在《申报》发表杂感热情推荐《房龙地理》,称他是把这部书当小说来读的。这部大书竟有三种中译本几乎同时问世。《圣经的故事》中译本特地刊登房龙给译者的回信。当时已54岁的房龙在回答“为什么写作”这个问题时指出:“主要是因为我痛恨虚度时光和徒劳无益的暴虐。由于这两种令人不快的品性都产生于愚昧无知,我便想写书给普通男女读者和孩子们看,他们会从中学到他们所处世界的历史、地理和艺术方面的背景知识。我并非一门心思要把历史通俗化,我更注重的是使历史‘人性化’……”
房龙的书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大量译介,到了80年代现成地拿来是再自然不过了。选择房龙而不是外国别的历史作家有其一定的偶然性。但这种“拿来”不是仅供一时的怀旧或临时的将就,而是“热读”和“热销”了近30年,这样一来偶然中就有其必然了。房龙的作品浅显而不肤浅,坦诚而不偏执,生动风趣而不故弄玄虚。人们从房龙书中体味到的文化情感和历史感受,学究式作家同样大部头的作品根本无法企及。因此,中国读者对房龙的青睐,恰好证明他的书提供了不可多得的通向西方历史文化的入门渠道。他将各个时代各个民族的历史地理以“人类的故事”、“人类的家园”为线索来贯穿,异常开阔的眼界令习惯于闭门思考的中国读者深受感动,因为在这个线索之中,中国的历史文化天然地纳入了人类发展的脉络。他对宽容的呼吁,凝聚了他对西方漫长的不宽容历史的反思,这种呼吁在中国读者对历史和惨痛经历的回眸中更是赢得了强烈的共鸣。一家美国报纸在刊登房龙去世消息时,用的标题是“历史成就了他的名声”;而在中国读书界,历史成就房龙的书成为长盛不衰的经典。
尽管房龙一生都处于出版商的追捧之中,但这位作家的价值不只是商业方面的。正是他让无数的人走进了原先他们不敢奢望走进的高雅文化和异域文化的殿堂。他甘心充当热心的向导,你从他嘴里听到的不是预先背出来的干巴巴的解说词,而是一个接一个生动的故事。说到兴头上,他就边讲边画,寥寥几笔,就足以激活你的想象力,启迪你深层次的思考。原来历史也有如此活泼的个性!房龙作品的许多读者都这么惊叹过。几乎所有的作家都希望能拉近自己与读者的距离,让读者信任自己,彼此视为亲密的朋友。但他们中的大多数只能视这种愿望为奢望。他们无法做到的,房龙却做到了。凡读过房龙作品的,都会对他那一见如故、亲和坦诚的姿态留下深刻的印象。
1999年至2001年,北京出版社分两批推出共14册(收入17种著作)的《房龙文集》,在房龙著作出版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大手笔,为读者摆下了一桌房龙原汁原味的人文主义盛宴。如今他们又对房龙的作品进行重新整合和精心挑选,补入慷慨激昂的政论《我们的奋斗》和情趣盎然的房龙手绘画集,推出一套能体现作家完整著述人生和人格特征的《典藏房龙》。这次对房龙著作的重新整合走的是容易读、喜欢读、值得读的“亲民”路线,把厚书变薄书,把丛书变精致,使之更加符合如今读者的阅读习惯。这无疑是中国众多“房龙迷”的一大幸事,也是近30年中国房龙著作出版的一座新里程碑。房龙会很高兴,因为这恰恰是要把房龙一贯的做书理念发扬光大。
作为《典藏房龙》丛书热心的推荐者,笔者自认为跟房龙缘分不浅。
首先,是“房龙”这个名字引领我迈进了文学翻译的门槛。我翻译的第一本书是房龙创作的传记小说《伦勃朗的人生苦旅》,接着又译了房龙未完成的自传和房龙之子写的《房龙传》,还编译了《房龙精选集》,从此在译书的路上一发而不可收,梭罗、库切、卡波特、多丽丝·莱辛……这一连串文学界闪光的名字,成为我艰辛“译路”上的一个个驿站。
其次,是房龙启发了我做书的理念,是房龙示范了一种品味历史文化的方式。虽然我画不出房龙那样生动活泼的插图,但我编写了一系列图文并茂的品味西方文化的书。像房龙那样,这些书力求能循循善诱地为读者引路,而不是板起学者权威的长脸一味灌输。
再次,由房龙引出了我对这位也许是“不入三教九流”的通俗历史写家的一通学术追索。我认真地研究起专写非虚构畅销书的房龙。于是就有了《房龙与二三十年代的中国出版界》、《品尝老房龙的人文主义盛宴》、《房龙四题》、《房龙:大象风格的历史写家》一系列文章在报刊上发表。
没想到从《房龙文集》到《典藏房龙》,十年构成了一个循环。随着《典藏房龙》进入北京出版集团公司的议事日程,我在协助策划这套丛书的同时,还受命翻译《我们的奋斗》和编写《房龙手绘画》。我感觉又回到“初识”房龙的那个时候,仿佛找回了当时“初生牛犊”的激情。尽管向希特勒宣战的房龙没有心思为《我们的奋斗》画一张插图,但我却不由自主地要做出一本充满图片、历史感、可掬可捧的《我们的奋斗》。把房龙的书做成意味隽永的经典……也许这是我发自内心地对房龙的感恩吧。
“我们这些为南美洲的自由而辛勤努力的人只不过是在大海里捞针罢了。”
如果这句在最后失败和孤独时刻发出的辛酸感慨之言真的可以概括他辛劳的一生的话,西蒙·玻利瓦尔肯定会被认为是一个一败涂地的人。然而,只消看一眼南美洲的地图,他的光辉业绩就不言自明了。从西班牙帝国主义统治的废墟中崛起的六个独立国家无疑是足以让每一个人感到自豪的丰碑。设想一个缔造了独立自由的国家的人却在贫困和冷落中死去——这说明了什么?这不正说明了只有经历了苦难的伟大才能够名垂青史吗?
当我们用平凡人的标准来衡量成功的时候,这样说可能有失偏颇。不过,天才遵循的是与众不同的法则,完成神圣的使命。其中与众不同的一点就是我刚刚提到的:伟大伴随着悲剧而生。
假设恺撒幸免于3月15日的刺杀,那会怎么样?他也许会成为罗马的独裁者,会变得又老又胖(年轻时他就开始谢顶);他可能会解甲归田,在那不勒斯港湾漂亮的别墅中安度晚年,在花园里散散步,写写回忆录,被年轻泼辣的妻子支使得团团转。
如果福特剧院看守总统包厢的士兵能够恪守职责,阻止了约翰·威尔克斯·博斯的暗杀行动,亚伯拉罕·林肯可能会在离任后成为小城市的一名律师,或是中西部某个州的国会议员,同不善交际的妻子住在华盛顿,每天都在考虑怎样才能抵御纽约出版商高酬聘请他撰写南北战争内幕文章的诱惑,而又不为生计发愁。
还有,让我们设想圣女贞德平安地回到了多姆莱米附近她父亲的农庄。厌倦了多年颠沛流离的冒险生活的她可能会接受当年奔赴战场前毅然拒绝的农家小伙子的求婚,嫁为人妇。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如果在罗马的那个早晨玻利瓦尔没有立志将祖国从西班牙的统治中解救出来,如果他年轻的妻子没有早早离他而去,那会怎样呢?他至少不会在入葬时穿别人的衬衫。相反,他会成为新西班牙最富有的人之一;他会在委内瑞拉的政坛上扮演重要的角色;他会被任命为地方国民军的将军,身着制服,与总督阁下一样穿金戴银;他的儿女们会整天缠着他,让他带他们去马德里的皇宫(他痛恨的城市和宫廷),去巴黎最好的服装设计师那里购置服装,再回到委内瑞拉缔结令人艳羡的显赫姻亲;他会体面、平淡地度过他的垂暮之年,与无为的女婿们为了财产而周旋,耐心地倾听妻子对在总督的家庭舞会上受到了冷遇而喋喋不休的抱怨。然而,现在玻利瓦尔的名字成了一种象征——他的故事在整个美洲流传——他辞世的地方已成为所有热爱自由胜于热爱生命的人们屏息瞻仰的神殿。
我们对全能的上帝的意图一无所知,最好永远都不应该知道,否则生命就不再是一个神秘的奇迹,因为自从被赋予了思想之后,人类一直都是根据自己的希望和理想来把握自己的命运的。但是,过去四千年的历史记载(我们对这个星球上发生的千奇百怪的事情的确切或不确切的了解)已经向我们表明:只有通过努力的奋斗,为真与善(因此也就是神圣的)而奋斗,不论胜负都要坚持到底的奋斗,才能拥有我们称之为伟大的那种智慧。
我曾经著书传写我的一位伟大的同胞,一位将从未被人类揭示的美献给了世界,自己却在赤贫中死去的画家。在弥留之际,他要求他最后的一位亲人给他读一段《创世记》。
她读道:“只剩下雅各一人。有一个人来和他摔跤,直到黎明。
“那人见自己胜不过他,就在大腿窝处摸了一把。再摔跤时,雅各的大腿脱臼了。
“那人说,‘天黎明了,我要走了。’雅各说,‘你不祝福我,我不让你走。’
“那人说,‘你叫什么?’他说,‘我名叫雅各。’
“那人说,‘你不要再叫雅各了,要叫以色列,因为你与神与人较力,都已经胜出。’”
尽管西蒙·玻利瓦尔孤独地走进了坟墓,但他留给了我们永恒的激励,无论南美人民还是北美人民都为他而欢呼。这位伟大的领袖一直英勇地战斗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胜出了。
亨德里克·威廉·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