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尔·帕特森被称为“帕慕克之后,最受瞩目的都柏林IMPAC文学奖得主!”。
《外出偷马》讲述了一则心酸而动人的故事,它描述一种对世界看法的转变,从少年的纯真到艰难地接受背叛的现实,中间饱含着对简单朴素生活的浓厚怀旧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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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外出偷马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挪)佩尔·帕特森 |
出版社 | 湖南文艺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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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佩尔·帕特森被称为“帕慕克之后,最受瞩目的都柏林IMPAC文学奖得主!”。 《外出偷马》讲述了一则心酸而动人的故事,它描述一种对世界看法的转变,从少年的纯真到艰难地接受背叛的现实,中间饱含着对简单朴素生活的浓厚怀旧之情。 内容推荐 我们去偷马。他是这么说的,人就站在小屋的门口,在我跟父亲来这里过夏天的时候。那是我十五岁,一九四八年七月初的某一天。 《外出偷马》由67岁的老年传德写起。这个痛失所爱的男人,失去了“与人对话的兴趣”,准备退隐山林独居,平静地度过余生。一次与邻人的偶遇,让他又回忆起与父亲在山林中度过的那个夏天,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父亲,而他余生的命运也在那个夏天被永远注定。 《外出偷马》,欧洲最优秀小说家之一佩尔·帕特森的大师之作。 试读章节 1 十一月初。上午九点。山雀冲撞着窗子。在撞击之后它们有时连飞都飞不稳了,有时候还会掉下来,躺在初雪的地上挣扎一会才能再起飞。我不知道它们看中了我的什么。我望着窗外的森林。起风了,水面上有风的形状。 我住的这间小屋,位在挪威极东部的地方,有条河流进那湖里。其实那不能算是条河,夏天时水好浅,春秋两季倒是活力无限,水里还真有鳟鱼呢,我就亲手抓到过几尾。河口离我这儿不到一百公尺。桦树叶子落下的时候,我从厨房窗户就能望见。此处的十一月就是这个样子。河边有一栋屋子,它的灯一亮,我只要站在门口台阶上就可以看到。那里住着一个男人。他比我老,我想;也可能看起来比我老,我不知道。或许因为我不清楚自己看起来到底什么样子,也或许生活在他要比在我身上来得辛苦。这我不清楚,也不排除这么想。他有一只狗,是苏格兰边界牧羊犬。 我院子里竖着一根上面有鸟食台的杆子。清晨天光渐亮的时候,我会坐在厨房餐桌旁喝着咖啡看着鸟儿们噗噗地飞过来。到目前为止我看过八种不同的鸟,这比我住过的任何地方看到的都要多,不过会飞进窗子里的只有山雀。我住过很多地方,现在人在这里。天光透亮的时候,我已经醒着好几个小时了,我添了些火,四处走走,读读昨天的报纸,洗洗昨天的碗盘,数量并不多。我同时听英国国家广播电台,收音机我差不多全天候地开着。我都听新闻,这个习惯已经戒不掉了,只是我怎么样也想不起来这习惯是怎么来的。他们说我这个年纪,六十七岁并不算老,而且别把它当回事,真教我心神俱爽。但是当我听新闻的时候,我却发觉这个世界已不再是我原来的生活形态,也不再是我曾经熟识的样子了;这或许是新闻出了问题,也或许是播报的问题,或内容的问题。英国国家广播电台每天清晨播送的世界新闻网,听起来都是跟国外有关,没有一件事是关于挪威的。而像板球比赛——这是我过去从来没看过的一种球赛,应该说以后也绝对看不到了——一些国家的排名,像牙买加、巴基斯坦、印度和斯里兰卡等等,我都可以从体育报导中得到更新信息。但我比较注意的是“母国”英格兰,它们好像经常吃败仗,这真是有点那个。 我也有一只狗,她的名字叫莱拉,很难说她是什么品种,不过这没那么重要。我们已经出去过了,我带着手电筒,循着我们惯常走的小路,沿着湖,湖岸还结着几公分的冰,岸边的灯心草带着秋天的黄,雪从暗沉的天空静静地、重重地下着,引得莱拉东闻西嗅的快乐得不得了。现在她紧挨着炉子躺着,睡着了。雪也已经停了。随着白昼的到来,全部的雪都会融化,这我从温度计上看得出来,它那红色的水银柱正跟着太阳一起往上升。 我这一生始终向往独处在像这样的一个地方,即使样样都顺心如意,我还是时常这么想。不是我夸张,事实真的是这样:我一直很幸运。可是就算在这种时候,比方说跟人拥抱,或有人在我耳边软语温存的时刻,我也会突然想要去到那一个只有静默的地方。年岁远走,我也许可以不想它,但并不表示我就此不向往那一个地方。如今我在这里,它几乎就是我朝思暮想的好地方。 再过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千禧年就要结束了,我所属的这个教区将会处处有庆典和烟火。我不会去凑热闹,我要和莱拉待在家里,或许会走下湖去试试那冰层是否承得住我的重量。我猜想会有零下五度和月光,然后我要生个火,在那台老旧的唱机上放张唱片,让比莉·哈乐黛的声音近乎耳语,一如五。年代在奥斯陆国家剧院聆听她的那次,气若游丝却磁性十足。接着我会站在酒柜旁对着酒瓶豪饮,等到唱片放完的时候,我就上床睡他个天昏地暗,醒来已是全新的一个千禧年,根本不当他一回事。我要的就是这样。 同时,我要花上几天的时间把这里彻底整顿一下。需要整顿的地方很多,我一直不大肯花钱,而对于院子的修缮我其实早有准备,只是不觉得有必要赶着做。我现在虽然知道自己为什么老是拖着,但也无所谓了,开心就好。主要是,大部分的工作我想自己动手,即便我请得起木匠,钱也不是问题,但是请人来做就会进展太快。我要利用所有可用的时间,我告诉自己,时间现在对我来说很重要。这不是走快走慢的问题,而仅仅是“时间”本身的问题,我就生活在其中,可以由我用各种身体力行的事物和活动加以支配,因此它在我面前清清楚楚,无所遁形,就算我不看它也不会无端地消失。 昨晚出了一件事。 当时我在厨房旁边的小房间睡觉。我在那里的窗下摆了张临时床铺,进入午夜时,外面漆黑一片,我睡得很沉。最后一次跑去屋子后面尿尿的时候,我感受到屋外的那份冷。这是我给自己的权利,况且这里只有一间户外厕所,面向西的森林严密得很,也不怕有人看见。 惊醒我的是好大一声刺耳的声响,在极短的间隔里重复了好几响,一下子非常安静,一下子又开始了。我坐起来,把窗子开出一条缝往外探。透过黑暗我看见在河边不远有一点手电筒的黄光,那个握着手电筒的人八成就是弄出这些响声的人,只是我不明白那到底是什么声音,他又为什么要弄出那些声音。就算那声音是他发出的吧。我看见那道光漫无目的地左右晃动着,仿佛有些无奈,后来,我看见了我那位邻居风霜的老脸,他嘴里有样像是雪茄的东西。这时响声又来了,我这才发现那是狗哨子,虽然之前我从来没看过这玩意。他开始叫唤那只狗。扑克,他喊。扑克,是狗的名字。过来,孩子,他喊。我再躺回床上,闭上眼睛,不过我知道睡不着了。 我只想睡一个好觉。我对自己睡了几个小时这件事愈来愈在意,虽然时数不多,我的要求却大不同于以往。一个晚上没睡好会带来连续好多天的不开心,把自己搞得心神不宁,做什么都不对劲。我没那个闲工夫理会,我需要专心睡觉。但不知为什么,我又坐了起来,两条腿摸黑踏在地板上,找到搭在椅背上的衣服。我抽了口气,没想到衣服会这么冷。我穿过厨房进到客厅,套上厚呢短大衣,从架子上拿了手电简走上外面的台阶。外面真是黑得可以。我又开了门,伸手进屋去把外面的灯开亮。好多了。上了红漆的外墙投射出一圈温暖的光,照亮了院子。 运气不错,我跟自己说,还可以在深夜里走出来看一个在找狗的邻居,而我顶多难过个两三天,一切就又如常了。我打开手电筒,从院子走上大路,走向他站着的小斜坡,他仍旧摇晃着他的手电筒,让光线兜着圈子慢慢地扫向森林的边缘,越过马路,沿着河堤再回到原点。扑克,他唤着,扑克,接着再吹响哨子,在这样安静的夜里,那哨音有一种令人很不愉快的高频率。他的脸,他的身体,全都隐没在暗处。我不认识他,只跟他说过几次话而已,大都在清晨遛狗的路上,我带着莱拉经过他的屋子。我忽然很想回家去,很想放下这一切不管了,我能做些什么呢——不过现在他必定已经看见了我手电简的光,来不及了,毕竟我觉得这人不可能在这么晚的时候没事独自一个人待在这里。他不应该这样一个人待着。这样不对。 9-14 书评(媒体评论) “一则心酸而动人的故事,它描述一种对世界看法的转变,从少年的纯真到艰难地接受背叛的现实,中间饱含着对简单朴素生活的浓厚怀旧之情。” ——“都柏林IMPAC文学奖”评委会赞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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