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
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黄蓓佳的《我要做好孩子》艺术地展示了一个小学毕业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地塑造了金铃、于胖儿、尚海、杨小丽等小学生和妈妈、爸爸、邢老师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以思考和启迪。
《我要做好孩子》是黄蓓佳的长篇儿童小说名作。女生金铃活泼可爱、善良正直,可是却学习马虎、成绩平平,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真的付出了种种努力,可是结果总是和事先想好的不那么一样。同时,为了留住心中那份纯真,她也向大人们作出了许多“抗争”。在金铃的想像中,因学习好而被老师夸奖、受家长喜爱的“好孩子”就是猫,而那些学习一般、不被看重的孩子自然就是老鼠了,不幸的是,金铃就是这样一只老鼠,而且还是一只“胖老鼠”。金铃最后成为大人们眼中的“好孩子”了么……
《我要做好孩子》荣获第四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宣部第六届“五个一”工程奖、第十届华东六省优秀少儿图书奖、江苏省第六届优秀图书奖、第五届宋庆龄儿童文学奖、第十批全国优秀畅销书奖。
1 关于主人公简短和必要的介绍
金铃,女,刚过十一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五十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长到大,脸蛋上被人揪过上千回,用她的话说,都快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够“自来熟”,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得上共同的话题,时不时还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的学校到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小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摊,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放了学,书包背在肩上,她晃晃悠悠地走过来,伸头向杂货店的柜台里仔细看,有没有新到什么好吃好玩的东西?包装袋里夹着塑料恐龙的粟米脆啦,编十字架的空心玻璃绳啦,最热门的动画片人物玩具啦。无论店主多么漫不经心地把这些东西放在多么不起眼的旮旯里,金铃总能一眼将它们寻找出来,掏钱买上一个,或者仅仅让老板拿出来给她摸一摸再放回去。
然后她去小吃摊找她的老朋友——一只浑身脏兮兮的虎皮花纹的小黄猫。她熟门熟路地穿堂人室,一直钻进店老板的卧室里,从人家的床上把小黄猫抱出来,搂在臂弯里亲热一阵子,拍拍它的脑袋放它走路。要是不认识金铃的人,准会把她当成这家小吃摊的孩子。
再然后,她从美发店门口扬长而过——她对美容美发这一类的事情不感兴趣——径直走到修自行车摊前,蹲下来看修车的老爷爷如何操作,有一句没一句地说些闲话。这时候她忽然一抬头,妈妈已经在不远处的阳台上扬眉毛瞪眼睛地对她作威胁状了。她赶忙站起来,跟老爷爷说了再见,稍稍加快脚步上楼回家。
就这样,从学校到家不足二百米的路程,她至少走半个钟头的时间。
有一次,她在路边碰到一对推车的青年男女,不知怎么就跟他们搭上了话。那两个人一高兴,居然请她坐到自行车的后座上,推送到楼梯口。
回家她跟妈妈说这事,妈妈吓得脸都白了,连声喊:“真是不得了!如果碰上两个人贩子怎么办?”金铃嘴一撇说:“我有那么幼稚吗?人家劫持我,我不会喊救命?”妈妈反驳她:“如果你是说着笑着不知不觉被他们拐走的呢?如果他们用麻醉剂迷惑了你呢?”金铃嘟囔说:“我这么胖,哪家会要我?不怕我吃穷了他?”
不管怎么样,妈妈还是对金铃进行了一番不准跟陌生人接触的教育,比如不能吃陌生人的东西——那里面很可能有安眠药;看见对方拿出小瓶子之类的东西要赶紧躲开——喷雾式的迷魂药就是装在这里的;千万不能接受邀请跨进出租车——绑架事件总是发生在出租车上。
金铃听得捂起了耳朵:“好了好了,我已经不是二年级的小孩子了!”
关于金铃的学习成绩,情况是这样的:
语文还可以,尤其在回答一些难度较高、需要课外阅读知识作补充的题目上,她总是能出奇制胜。
作文比较难说,碰到对胃口的题目,她兴致勃发激情喷涌时,能写得酣畅淋漓妙语连珠,令老师击掌赞叹。
遗憾之处在于这样的时候不是太多。老师把大部分的题目出得苍白拘谨,诸如《我的老师》、《我的同桌》、《记一次游园活动》、《参观×××有感》等等。这些题目都是要写眼前发生的事,不能瞎编,万一编得太精彩了,老师在班里当范文一读,不就要露馅了吗?金铃胆小,不敢做这样偷天换日的事,因此大部分的作文也就是拿个八十来分。 最要命的是金铃粗心,错别字多得离奇,“既”写成了“即”啦,“再”和“在”不分啦,“看”和“着”总是忘记写最后一横啦。其实她也不是不会,只是写的时候一不小心就随手用了另一个字,结果吃一个大大的叉。一篇作文,即使写得不错,被一二十个错别字一扣,分数也就可想而知了。
大致说起来,语文成绩在八十五分左右徘徊,高也高不过九十,低也低不过八十。
数学就不那么妙了。数学是金铃最不喜欢的功课,尤其是四则混合运算,里面夹着小数和分数的,她一看就头疼,稀里糊涂算下来,十题起码错六题。她从小到大,妈妈一直为她的数学担心,晚上的时间大半都花在辅导她做数学作业上了,可就是总不见数学成绩上去。
老师当然也为她着急。老师说:“小升初考试,最能拿分的就是数学。数学很要紧。”
妈妈也说:“不光小升初,将来中考、高考,哪一回少得了数学?你数学不好那就要命了。”
金铃偏偏就是数学不好。
金铃妈妈掐着指头算来算去,死活不明白这孩子从哪儿继承了数学不好的基因:丈夫学的是工科,数学当然没话说;自己虽是学文科的,可中学数学一直出类拔萃,考大学就因为数学比别人好,总分才得了高分;娘家人中,弟弟妹妹都是工科毕业;婆家人里,四个倒有三个当着会计师……简直找不出一点点可抱怨的根据!
没别的,还是金铃自己太不用功,得过且过。这样的孩子真是烂泥巴扶不上墙。
英语成绩也只能说是马马虎虎,一般九十来分。比如说吧,规定四十分钟做一张英语卷子,金铃不到十分钟就做完交上去了。老师拿到手里一看,不是句首第一个字母没有大写,就是音标有错,再不然就是字母写得歪歪扭扭叫人难以辨认。英语老师是很喜欢金铃的,因为她读音漂亮,听力也很棒,听她读课文或者跟她练会话都是很愉快的事。可是金铃这么潦潦草草把卷子交上来了,老师有什么办法?总不能当堂指出:“你错了不少,拿去改正吧!”那不是明显的袒护?现在的孩子对这些事情敏感得很呢。有一回英语期中测验,金铃难得拿了99分的高分,妈妈高兴得眼泪都出来了。不久到校开家长会才知道,那次测验有二十多个人拿的是满分。
金铃就是这么一个孩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活得快快乐乐轻轻松松,叫人气也不是恨也不是。
金铃妈妈不服气自己的孩子是这么个情况,追究一切原因,后悔是自己让她上学太早了。一般的孩子是六周岁上学,金铃妈妈望女成才心切,不到六岁就替她报了名。金铃本来是九月份生日,派出所的户籍警把“9”字上面的圆圈写扁了,这就使金铃妈妈有了可乘之机,提笔将扁圆描得粗了些,改成一个“7”字,报名时鱼目混珠过了关。可是金铃妈妈后来一打听,同事中也有替孩子改户口笔迹托关系提早上学的。人家的孩子怎么都那么成熟稳当呢?可见年龄大小并不是成绩好坏的主要原因。
金铃外婆对金铃妈妈说:“要怪只能怪你,从小没上好规矩。”
这个分析基本上切中要害。金铃妈妈是学中文出身,年轻时思想颇为洋化,崇尚欧美教育方法,从女儿会爬会说开始就鼓励她一切自由,自由想像、自由行动,愿走就走愿躺就躺,不教认字不教数数,而是塞给她大量童话神话故事,领着她出入于恐龙时代和太空时代,结果是想像能力极大地丰富,动手能力飞快地下降,行为散漫随便,为人不拘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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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我如此牵挂
——黄蓓佳自序
一九七八年,是我从事儿童文学写作的开篇之年。之前我也写作,写的却是成人文学。
那一年我进人北大中文系读书。那一年也是“文革”噩梦彻底结束、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开始。我的世界观、文学观随同新时代和新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使我深陷彷徨之中,不知道往下的路如何去走。我尝试换一种创作状态,刚好又收到江苏《少年文艺》主编顾宪谟老师的约稿信,就给他写了一篇儿童小说《星空下》。
小说很快发表,并且紧接着在江苏省获奖。顾老师跟着来了极为热情的信,鼓励我再写。我寄去的第二篇作品是散文,叫《化妆晚会》,刊物以同样快的速度发稿。就这样,一来二去,我成了《少年文艺》的忠实撰稿人。
顾老师给我的信,平均十天一封。信中他从不吝惜溢美之词,对我的作品总是无保留地夸赞。那时候我年轻,年轻是听不得表扬的,读者一喜欢,编辑一欣赏,再获上几个小奖,劲头就像高烧时的体温表,噌噌地上去了。我写得忘记了白天和黑夜,忘记了上课和考试,忘记了寒假和暑假。有时候刊物一期能发两篇我的稿子,我不得不用一个真名、一个笔名。
至今我常常碰到一些四十来岁的为人父母者,他们牵着孩子的手来买我的最新作品时,总是感慨万端地说:“小时候我是读你的儿童小说长大的呀!”这时我心里忍不住有一种震颤,是发自心底的感动。世界这么大,人和人之间的相知相识都是缘分,《少年文艺》当了一回纽带,它把我和读者们亲密地系到了一起,使我的收获远胜于耕耘。寂寞人生路上,每当想到有人在读着我的作品,在喜爱着我的作品,心里的感激无以言说。
北大毕业,回江苏工作。结婚了。做母亲了。进江苏作协当专业作家了。顾宪谟老师退休了。我不再写儿童文学了。
一晃十几年过去。我写成人的短篇、中篇、长篇。写散文和随笔。写电影剧本、电视剧本。偶然地,想起从前在大学宿舍里挥汗如雨为《少年文艺》赶稿的日子,竞有点恍然如梦的错觉。
一九九六年,我的女儿小学升初中。身为母亲的我,和孩子共同经历了一场算得上惨酷的升学大战(那一年小学升初中是要凭成绩录取各等级学校的)。考试结束,尘埃落定,我在整理家中堆积成山的复习资料和模拟试卷时,心中感到了酸涩:我们的孩子就是这样举步维艰地跨人人生的吗?他们必须要这样过关斩将,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才能被社会发一张“许可证”吗?
很随意地,我和我的同事和朋友们谈起感想,竞得到一致的赞同和怂恿,他们说,你写出来吧,写成小说吧。
就这样,我用了大概二十天的时间,写下了《我要做好孩子》。平均日写万字。对于人到中年又家务缠身的我,这几乎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狂奔速度。不是我自己在奔,是我的文字、我的人物、我的故事在引领我疾走。写的就是我女儿的生活,我们家庭的生活,女儿在学校的生活。太熟悉的内容,简直不需要编排,不需要想像,只需在书桌前坐下来,无数生动的场景便争先恐后要涌出笔端,有一种欲罢不能的酣畅。
小说完成后,又以最快的速度出版。大概也是一个月吧。记得我是十二月初才决定写这本书,春节刚过,漂亮的样书已经送到我的手上。女儿先看。她是自己在看自己,连看三四遍,一边看,一边嘻开嘴巴,一个人偷着乐。然后,我开始在不同的场合听到了孩子们惊叹一句同样的话:金玲跟我真像啊!阿姨你怎么知道我的事情的呢?
我当然不知道他们。可我知道我的女儿。我的女儿是千千万万个“他们”中的一个。我写好了女儿的故事,自然就写好了“他们”的故事。 同样是受编辑和读者们的鼓舞,同样是一发不可收的热情,我接着又写了《今天我是升旗手》,写了《我飞了》,写了《亲亲我的妈妈》,写了《你是我的宝贝》和《五个八岁》。我惊喜地发现,当年写作儿童文学的感觉还在,当年的快乐也还在,我希望自己还能够再一次飞翔。
快乐并忧伤,或者说,快乐并思想,这是我对自己写作儿童小说的要求。不有趣不行,仅仅有趣更不行,得让我的文字和人物在孩子心里留下来,很多年之后还能记住一部分,在他们回想童年时,心里有一种温暖和感动。
我时刻都在问自己:我做到了吗?
生活是如此丰富,我写作的过程,就是享受生活的过程。无数次地,当我给我笔下的孩子划出一个生活圈子的时候,我同时也就成了这个圈子的隐身的成员,呼吸着他们的空气,偷听到他们的对话,也感受着他们的痛苦,最后又和他们一起飞扬。我可以同时变身为几个孩子,时而张三,时而李四,他们的快乐和忧伤我都能懂。我和他们之间有一条秘密的心灵通道,一旦变身,我就能够进出自如。时常有人问我:你是如何揣摩儿童心理的?我觉得这句话问得奇怪:我干吗要揣摩呢?我真的不需要揣摩,因为我的人物和我自己成为一体,我们彼此相知,感同身受。
这就是写作的魅力:每一部书都是一段生命,一种面孔,一些梦想。我写了,我就代替我的很多人物生活过了,享受过了。我自己的生命在这其中日益丰富。
谁在让我如此牵挂,多时不见就魂牵梦绕?是我亲爱的读者,亲爱的孩子们。离开他们的目光,离开他们的鼓励,我的心中会空荡荒凉。
从一九七八年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年。漫长,可是实际上却又短暂,短暂得好像一回头就可以看见我当年扎着小辫子去邮局寄稿件的样子。
在我刚刚提到的几部小说中,《我要做好孩子》、《今天我是升旗手》、《亲亲我的妈妈》都已经多次获得国家大奖,人选教育部门和出版部门开列的必读书目,但是我个人比较心爱的却是一本《我飞了》。我在这本小说的《后记》中写道:最后一天在电脑上点击了“存盘、打印”的时候,我坐在冬日的窗前,心中感受着一种无边无际的纯净和光明。我忽然很舍不得离开我的这两个孩子——单明明和杜小亚。他们像我笔下无数的人物一样,只是我生命中的匆匆过客,且哭且笑地陪伴我三两个月之后,倏忽而去,从此便无影无踪。我心里留下的全都是快乐,那种带着忧伤带着想念带着祝愿的快乐。
我也写过一些从前的故事,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的故事,比如《漂来的狗儿》,比如《遥远的风铃》,比如《黑眼睛》。我已经替别人写过很多童年故事,也应该替自己写一点,留下一个纪念。书中写到的梧桐大院是我儿时生活时间最久的院子,书中主人公小爱的家庭差不多是我的家庭,那个长满芦苇花的美丽小岛,是我度过青春时光的插队地点,还有八十年代的“青阳”小城,实际上是我最熟悉最难忘怀的故乡城镇。这一类的作品,可能以后我还会写得更多。我不担心现在的孩子能否读懂从前。对于好的文学作品来说,历史、年代、背景从来都不是一个问题,因为古往今来人性是相通的,人的灵魂的改变不会如城市风貌的改变那样快捷、果断、挥挥手不带留恋。灵魂总是要恋旧,要回顾,要一步三叹,要徘徊低惋。灵魂总想知道自己的历史,还想知道自己的父辈、祖辈、祖祖辈辈的历史,想知道他们从哪儿走过来,经历过什么,遭遇过什么,欢乐和悲伤过什么,激动和郁闷过什么。读这一类的小说,其实是读从前孩子的生活状态,读出那个时代的尖叫、追寻和梦想。那些昨日的影像,已经泛黄,可是并不破旧,更不破碎,相反,因为积淀了岁月的沉渣,反倒散发出怀旧的温暖,有大地深处的气味,有旧棉衣柔软的手感。 我笔下的孩子们:金铃、肖晓、单明明、狗儿、弟弟、小芽、艾晚、梅香、小米……他们的诞生之日,就是离开我生命的时刻。离开我的姿态是同样的:我的手一松,他们就如鸟儿一样扑棱棱地从我的键盘上飞起来,眨眼问不见了踪影。我永远都不知道他们最终会飞到谁的家里,和哪一个爱读书的孩子结为好友。
可我喜欢看到他们的飞翔。我知道他们已经飞遍全国,飞到了亚洲各地,还飞到欧洲的不少地方,和蓝眼睛黄头发的孩子们交上了朋友。我祈愿他们能够保持体力,一直飞到未来。
我知道我是努力的,我把孩子当上帝一样尊敬,从来都没有低估他们的智慧和能力。我努力追赶孩子们前进的步伐,像夸父追日一样辛苦。这样,孩子们进步了,我的作品也就进步了。
还要努力。写作的快乐就在努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