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早就指出,我们不该只研究关于大自然的问题,更应该研究人本身的问题,因为无论我们对大自然研究得如何透彻,却仍然可能并不明了立身处世之道。所以,苏格拉底说:“我的朋友不是城外的树木,而是城内的居民。”与其在雅典城外研究树木,还不如在街头跟一些朋友谈论人生问题,换言之,人必须将注意力由大自然转到人自身之上。
但是,当我们把焦点摆在人的身上时,却又产生一个问题,就是人类的世界是相对的。城邦之间的法律规章、风俗习惯往往大有差异,甚至人与人之间对同样一件事情的感觉和看法亦不尽相同,这时候该怎么办呢?如何在关于人的问题上找到标准呢?针对这个问题,苏格拉底提出了一套辩证法,也就是通过对话的形式,在真理的追寻上,形成一套不断往上提升的历程,企图为每一件事物,找到大家所共同接受的定义或标准。常言道:“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只要你跟一位背景不同的人讨论问题,就会发现:原来同一件事情可以有另一种想法,如此便可借此修正己见,让自己慢慢进步。通过这种辩证的形式,我们便可获知宇宙与人生中,真实而永恒的原始典型,柏拉图称之为“理型”,正确的认知活动应该以其为对象。
在一切理型中,柏拉图特别看重关于价值的理型,但对于树木、牛、马等自然界事物的理型,则不太关心。因为柏拉图认为,关于自然物的研究对人生没有太大的用处,反之,关于节制、勇敢、正义、忠诚这些概念,则与日常生活的行为抉择有关,为人生价值之根源所在。
由上文叙述可知,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的哲学,强调先去肯定一个价值上的标准,以之作为日常生活的典范、原则。换言之,柏拉图思想是推崇一个永远不动不变的理型世界。柏拉图的理型论将价值视为理型界的事理,而非现实世界的产物,他否定了现实世界有属于真理的可能。但是亚氏认为,我们不该只肯定上层的理型世界而忽略了下层的现实世界,反而应该正视后者所有的问题,肯定其实在性。
亚里士多德曾说:“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希腊原文的意思是:“老师是我的朋友,但真理是我更好的朋友。”这暗示着他与其师柏拉图在思想上的关系,亚氏凭借其经验科学的背景,肯定现实世界不是纯属幻影,并进而建立一套与柏拉图理型论迥异的经验论哲学。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之间的差异问题,正是哲学史上长久争论的重要问题。不过,我们也不宜过分夸张他们之间的歧异,毕竟亚里士多德追随了柏拉图二十年,曾是柏氏最得意的门生。柏氏过世的时候,亚氏的感念之词是:“这是一位出类拔萃的人,他的大名使邪恶之辈缄口吞声,欲赞无语;除他之外,更无别人以言以行清楚昭示众生:凡有德者,必有真乐。呜呼!我辈之中无人可与他匹俦。”
亚里士多德的学问至为广博,大概除了数学以外,没有一门学问不受到他的注意,也没有一门学问不以他为泰斗。他的治学计划极大,对于已经成立的知识,他能拣择分辨,加入自己的心得。遇到新的知识领域,他就发明新的科学,像理则学与动物学就在他手中成立。他的著作范围涵盖了理则学、形而上学、伦理学、政治学、艺术、天文学、修辞学、气象学、动物学等。由此亦可想见亚氏对现实世界与经验科学的重视。他与柏拉图在立场上分道扬镳也是不难想象的事。
我们对于“变化”问题有两种解释方法:
首先,就像柏拉图一样,认为变化是虚幻的。譬如,天际之白云苍狗,固然可以表现出各种事物的形象,但那毕竟是假的,而非真的事物。由此柏拉图认为,一切感觉所面临的变化对象都是虚幻的,唯有借着理智超越感觉,才能认知事物的本质。
第二种看法认为,变化并非仅是幻象,因为事物之存在及其行动必然有其道理,因此在变化的现象之中,应可寻获一些真理。譬如,大自然的生命现象,一颗不起眼的小种子中就蕴含有令人惊叹的潜能,经过阳光、空气、水的孕育,日后便有可能成为数人环抱的参天巨木。这个由小到大的过程不就是一种变化现象吗?我们难道能说这些现象纯属虚假吗?不行,因为就算同是变化现象,但橡树的种子只会长出橡树,松树的种子也只会长出松树,它们为什么不会随意相互变化呢?由此可见,这其中一定蕴含某些真理。
亚里士多德对于变化现象采取第二种观点,认为变化不会纯粹只是虚假的,也不是任意的或偶然的,而必须进一步去解释它,这就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出发点。P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