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是纪晓岚晚年的一部呕心之作。《阅微草堂笔记》内涵十分丰富,是一部社会大百科:地方风情、宦海惊波、典章古物、医巫星象,无所不包。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其中有大量断狱故事。这些故事,有的为民请命,有的为弱者鸣冤,更多的是对庸官恶吏的讽刺和谴责。鲁迅先生在评价《阅微草堂笔记》时曾说:纪晓岚“很有可以佩服的地方,他生在乾隆间法纪最严的时代,竟敢借文章以攻击社会上不通礼法、荒谬的习俗,以当时的眼光看去,真算得很有魄力的一个人”。本书作者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从中精心挖掘,探得法文化这块基石,认真打磨,这块基石定会熠熠生辉,足以资鉴当今。
《阅微草堂笔记断狱故事》讲述了一名当代司法工作者对《阅微草堂笔记》中的一些断狱故事的理解。每篇都分为:原文、译文、阅微法苑三个项目。《阅微草堂笔记断狱故事》编著者李兴昌一定是位法律工作者,他在本书中用专业人士的眼光来诠释先贤纪晓岚的阅微故事。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里写了一千多则尘世间、鬼蜮间、狐怪间以及三者互相交叉的故事。李兴昌选择了其中与法律相关的断狱故事四十多则,把这些故事放到我国法律历史长河中进行考量,做出全新的解释。书中先对纪氏文原文做了明白晓畅地翻译,使人一目了然,然后对照古今法律条文,逐层进行解析,使我们对纪氏创作愿意有了更深的理解。从中我们看到了盛世文臣纪晓岚对乾隆盛世衰落的忧虑,看到了对官场黑暗的谴责,看到了对社会不平的攻击,看到了对受害民众的同情,看到了对社会和谐的渴求。
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利用自己丰富的法律知识,结合原作进行古今沟通,引经据典,娓娓道来,情节引人入胜,使我们在阅读欣赏的愉悦中接受知识,引发思考。
原文
献县令明晟,应山人,尝欲申雪一冤狱,而虑上官不允,疑惑未决。儒学门斗有王半仙者,与一狐友,言小休咎多有验,遣往问之。狐正色日:明公为民父母,但当论其冤不冤,不当问其允不允。独不记制府李公之言乎?门斗返报,明为悚然。因言制府李公卫未达时,尝同一道士渡江,适有与舟子争诟者,道士太息日:命在须臾,尚较计数文钱耶?俄其人为帆脚所扫,堕江死,李公心异之。中流风作,舟欲覆,道士禹步诵咒,风止得济。李公再拜谢更生。道士日:适堕江者,命也,吾不能救。公贵人也,遇阨得济,亦命也,吾不能不救,何谢焉。李公又拜日:领师此训,吾终身安命矣。道士日:是不尽然,一身之穷达,当安命,不安命则奔竞排轧,无所不至。不知李林甫、秦桧,即不倾陷善类,亦作宰相,徒自增罪案耳。至国计民生之利害,则不可言命。天地之生才,朝廷之设官,所以补救气数也。身握事权,束手而委命,天地何必生此才,朝廷何必设此官乎?晨门日: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诸葛武侯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成败利钝,非所逆睹。此圣贤立命之学,公其识之。李公谨受教,拜问姓名。道士日:言之恐公骇。下舟行数十步,翳然灭迹。昔在会城,李公曾话是事。不识此狐何以得知也。[《滦阳消夏录》(一)]
译文
献县县令明晟,湖广应山县人,在任期间,曾想昭雪一桩冤案,但他又怕上司不答应,而不知如何处理。当时,县儒学里有个杂役和狐仙交上了朋友,人送外号王半仙。他常说,如有什么为难不明白的事,只要去问一问他的狐友,就可以预知吉凶,还比较灵验。
于是,明县令便命王半仙把昭雪冤案一事去向狐仙请教。狐仙听了王半仙的陈述,严肃地说:“作为一县的父母官,审案断狱,只应问百姓冤不冤,不该考虑上司答应不答应。老爷难道忘了总督李老爷给他讲过的故事吗?”
王半仙回来后,如实把狐仙的话转告明县令。明县令听了非常害怕,不由得说出当初李总督给他讲过的故事来。这李老爷,就是原直隶总督李卫。李卫在没有显贵之前,曾与一位道士乘船渡江。当时,船上有个人正为了几文渡船钱与船工争吵对骂。见状,那道士叹道:“小命儿即将不保,还为几文钱计较呢!”一会儿,那人被船帆纤绳绊倒,跌进江里淹死了。李总督对道士的预见深感惊异。
当船行到江心,忽然狂风大作,船身摇晃不止,十分危险。那道士在船上踱着法步口诵经咒。一会儿,风平浪静,船上的人保全了性命。李卫向道士再三拜谢。道士说:“刚才那人跌入江中丧命,是命应如此,我救不了他。你是位贵人,遇难得救也是命里注定,我不能不救,谢我何用?”李卫拜了拜说:“遵您的教训,我一辈子应安身知命了!”
道士摇了摇头说:“那倒不一定!就一个人而言,穷困与通达应当是安身知命的。不顺从天命,就会陷入奔波竞争,互相排斥,无所不为的境地。要知道,唐朝的李林甫,南宋的秦桧,他们即使不干那些坏事,也是要官居宰辅的。他们那么干,只能在自己的罪恶簿上多添几笔。至于关系到国计民生,与百姓利益休戚相关的大事,自然不能听天由命了!天地生人才,朝廷设职官,就是为了补救时政,端正风俗,利国利民。如果拥有一定的职权,就一味地迎合上司,听天由命,那么,天地生这样的人才,朝廷设这样的职官还有何用?当年子路在鲁国都城的外门过夜,早晨看守城门的人问子路从哪来。子路说:‘从孔子那来。’看守城门的人说:‘就是那个明知做不到也还要做的人吗?’圣人也曾‘明知不可为而为’,诸葛亮说:‘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所以说,事情的成败、结局的好坏常常是无法预料的,这就是圣贤安身立命的学说,先生您能领会吗?”
李卫恭敬地接受道士的教导,拜问道士的姓氏法号。道士说:“我说出来,怕把你吓坏了!”这时候,船已抵达对岸。那道士上了岸,没走几步远,忽然就不见了。李总督在直隶省城保定府的时候给明晟讲过这个故事。明晟纳闷这段经历,怎么会被王半仙的狐友知道了。P1-2
《阅微草堂笔记》是纪晓岚晚年的一部呕心之作。乾隆后期,盛世衰败的迹象已经显露,忠君爱国的老臣纪晓岚忧心忡忡。他将疗俗救世的一番苦心寄托于文字,利用公事闲暇,追录见闻,连缀成章,先后花费近十年时光,写成《阅微草堂笔记》五种。纪晓岚学问渊博、经历丰富、世事通达,又熟谙官场,写起书来意到笔随,信手成章,而且,狐鬼灵怪驱遣自如,“托狐鬼以抒己见”。《阅微草堂笔记》内涵十分丰富,是一部社会大百科:地方风情、宦海惊波、典章古物、医巫星象,无所不包。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其中有大量断狱故事。这些故事,有的为民请命,有的为弱者鸣冤,更多的是对庸官恶吏的讽刺和谴责。鲁迅先生在评价《阅微草堂笔记》时曾说:纪晓岚“很有可以佩服的地方,他生在乾隆间法纪最严的时代,竟敢借文章以攻击社会上不通礼法、荒谬的习俗,以当时的眼光看去,真算得很有魄力的一个人”。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如果从中精心挖掘,将会探得法文化这块基石,认真打磨,这块基石定会熠熠生辉,足以资鉴当今。
我国法文化内涵丰富,范围广泛,包含各朝代的律、例、令等律条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敕令、旨意等;古代官吏有关司法问题的专著;公案小说等文学作品;以物质形态如古衙大堂为表现形式的建筑遗迹和刑具械器等;普通民众独有的法律习惯观念和行为习俗。我国法文化呈现出的以人为本,重伦理教化,慎刑恤罚,礼法兼用,德主刑罚的优秀文明成果,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而法文化中的人治、封建迷信等消极因素也能为现实司法提供一定的借鉴,这些内容在《阅微草堂笔记》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
纪晓岚对断案决狱的司法实践及其法律观念所作的思考取决于他特殊的身份和经历。
纪晓岚生活的时代,司法行政合一,司法从属于行政,自州县到省级官员,既是行政社会管理的长官,又是审判各类案件的法官,各级官吏对法律的熟知和实践是其履行为官职责所必须的。纪晓岚的父亲纪容舒做过刑部官员和姚安知府,对审案断狱颇多论述,他的为官之道、为官之德、为官之术在纪晓岚头脑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纪晓岚自己判案失误和漏言受罚的教训终身影响着他。乾隆三十三年,两淮盐引案发,案犯之一卢见曾是纪晓岚的亲家,朝廷要抄卢家时,纪晓岚通风报信,因而受到严惩,被发配新疆。乾隆五十年,他任左都御史时,某部员外郎海升殴打其妻吴雅氏致死,纪晓岚对此案未能审清案情而错断,被乾隆斥为“无用腐儒”,且受到“革职留任”的处分。
不难看出,纪晓岚父亲的教诲,促使纪晓岚对司法有了更多的关切,而自己犯罪受罚和断案失误的教训,更增加了纪晓岚对司法问题思考的深度。
明清时代,程朱理学仍占统治地位,在司法领域,强调“正人心,厚风俗”,通过法律维护孔儒哲学。康熙认为:“治天下以正人心,风俗为本。欲正人心,厚风俗,必崇尚经学,而严绝非圣之书,此不易之理也。”纪晓岚对“春秋决狱”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做了很多描写和论述。纪晓岚对重人治轻法治的司法现象也借《阅微草堂笔记》做了思考,对一个司法者如何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指出官员办案要依据礼和律,注重处理天理、人情和法律三者的关系,不仅精通法律还要洞悉社会。
纪晓岚官居一品,对官员的选拔和考核制度必然稔熟于心。出于良知,纪晓岚通过《阅微草堂笔记》对司法官吏扬善惩恶,维护统治,保护百姓的职业操守和执法能力做了思考和论述。在他看来,作为一名司法官吏必须做到心正,只有心正无私,才能公正办案。
纪晓岚深刻揭露了那些心存私弊,以权谋私,徇情枉法导致乱断错判的官员的丑恶行为。对这类官吏的惩处,很多不是讲他们如何受的法律的处罚,而是采取因果报应的形式,让狐精或者心鬼来折磨他们。纪晓岚指出,一名司法官吏要做到心正必须具备五种条件,一要有责任,二要有能力,三要讲方法,四要廉洁清白,五要有作为。这些内容,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虚实结合,寓理于案,托鬼借梦,将生活中的司法现象做了形象化的描述。使人读之深受教益,净化心灵。
研究历史人物及其政绩、思想、观点,不能脱离其生活的时代,不能用今天的观点和标准去苛求古人。我们在考察研究纪晓岚的司法观时,也应遵循这一规律。在肯定纪晓岚司法观积极性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纪晓岚司法观的时代性和阶级局限性,以便完整辩证地确定纪晓岚司法观的内容。以程朱理学作为上层建筑,不仅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也制约了如法律、哲学等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发展。
尽管纪晓岚的司法观念中存在着将审判神秘化,存有“天断”“神判”的意识,但纪晓岚对某些司法问题的思考,具有很强的先进性和预见性,对我们今天的司法实践仍然具有一定的启迪和借鉴作用。
在编写“阅微草堂笔记断狱故事”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心怀惴惴。
“吾自校理秘书,纵观古今著述,知作者固已大备。后之人竭其心思才力,要不出古人之范围,其自谓过之者,皆不自量之甚也。”纪文达公关于著书立说的这番话语,时常响在耳畔。
一代文宗尚且如此,何况我等凡俗。
所以每每书写一点文字,都要搜寻合适的理由,试图为自己不安的心罩上一层防护。编写“阅微草堂笔记断狱故事”有几个原因。
为了承诺。儿子上四年级的时候,一次家长会上,班主任阎长虹老师倡导: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家长要率先学习和读书。当时感觉阎老师的提议,简而有理,易行有效。家长会一散,就和阎老师拍起了胸脯,打了保票。回到家,立即行动,把相关资料和书籍摆了半个床铺。儿子问我干什么,我说学习、读书。儿子不以为然,还去疯他的,我也没有和他讲道理。而后一有空闲,我就边查资料边写点文字。一段时间后,儿子看书的次数逐渐多起来,有时还问我看了多少书,写了多少字。
为了感恩。我身边有一批有识之士倾心研究家乡历史文化,不计名利得失,如醉如痴,其思想境界之高,令人敬重。李忠智学长率周林华、孙建、李玉堂、张寿山、李润泳、陈同斌诸君,挖掘开发纪晓岚文化,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贤兄穆远方堪称儒商,经营大斤石材,红红火火;多年来为各种文化事业慷慨捐资,更积无量功德。而我自己总以“忙”为借口,很少参与文化活动,但诸君始终不弃我,令我常怀感激和愧疚,所以,在诸君的热情鼓励悉心帮助下,编写了这本“阅微草堂笔记断狱故事”,权作交一份答卷吧。
为了思考。笔者从事基层司法工作二十余年,坐堂问案,庭上庭下,城里乡村,走了不少路,说了不少话,办了不少案,有不少心得体会。碍于事务缠身,案牍劳形,无暇系统地、全面地加以总结论述。只好忙里偷闲,借阅读和欣赏《阅微草堂笔记》之机,把其中“断狱审案”等相关法文化的篇章,拿来为我所用,点评析理,说出自己对法文化的点滴体会。
有了以上三个理由,编写“阅微草堂笔记断狱故事”才能坚持下来。需说明的是,《阅微草堂笔记》中还有很多类似的故事或篇章,仅选择了44篇,是因为这些篇章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基本反映了作者的法律观点。
本书每篇设原文、译文、阅微法苑等部分,以纪氏原作为载体,联系历代法律条文和古人相关文字,主要是清代的法律制度和清人的文字资料展开论述。力争对每篇的主题,只选一个角度加以叙述。
还需说明的是,在编写过程中,深深体会到,每一篇都可作为一个论题,结合古今中外的法律文化,联系当今的法治现实,作为课题加以研究。只因自己一直在基层司法岗位,对现实司法尚缺更高的认识程度,因此,下笔不敢妄言。
编写“阅微草堂笔记断狱故事”,尽管费了不少心力,但水平所限,难免纰漏,敬请方家不吝赐教。
本书是利用业余时间编写的,在编写过程中得到市政协姚增驰、何香久副主席,市社科联商宗岳主席,市文化局李宝清、王建乔先生,沧县人民法院朱进学院长等领导的支持和鼓励。同仁季茂盛、庞亚丽、王树昌、曹学东、王春燕、陈玉河、刘桂伟、提淑华诸君鼎力相助。上工业大学的女儿时常发来信息鼓励鞭策,嘘寒问暖。值此图书出版之际,谨向他们一并表示衷心地感谢!
李兴昌20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