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耀广主编的《主动执行机制研究》共五章,结合广东省法院的司法实践,采取能动司法下主动型司法模式、逻辑学剩余范畴理论、法律经济学“成本——收益”方法等多学科、多角度对主动执行机制的含义、基础、依据以及价值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在对主动执行的便民、效率、合法、适当等工作原则阐释的基础上,从制度层面的执行程序启动,机制层面的执行措施实施,体制层面的执行权力配置以及能动司法理念下的执行程序推进等层面,重点对主动执行的规程、支撑进行了详尽论述,最后,从主动执行理念的确立、审判管理的加强、执行环境的改善以及执行立法的推动等方面探索其制度进路,希冀构筑一个完整、可操作性强的主动执行机制。然而,我们知道,执行制度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发挥主动执行应有功能以实现司法的人民性,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把握主动执行改革的系统性,明确改革内容的相关性和协调性,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