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不过是权谋厚黑吃人史,先秦才是中华民族大形成大解放大飙捍大有趣之光辉岁月!
潇水先生著作《先秦凶猛》共5卷,分别是《战国大鄂》《春秋侏罗纪》《秦虎狼,并天下》《三皇五帝植物园》《晋楚吴越蜥蜴闹》。此书忠于历史,挥洒自如,十分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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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先秦凶猛(秦虎狼并天下)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潇水 |
出版社 | 万卷出版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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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明清不过是权谋厚黑吃人史,先秦才是中华民族大形成大解放大飙捍大有趣之光辉岁月! 潇水先生著作《先秦凶猛》共5卷,分别是《战国大鄂》《春秋侏罗纪》《秦虎狼,并天下》《三皇五帝植物园》《晋楚吴越蜥蜴闹》。此书忠于历史,挥洒自如,十分有趣。 内容推荐 公元前221年,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年,秦王政在这一年完成并吞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帝国。他设天下三十六郡,西至甘肃宁夏,东到大海,北含辽宁内蒙,南及闽粤,天下黔首大安。 秦王政遂自比于“三皇五帝”,以为上古未有之功烈,乃自号皇帝! 至此,天下风高草长,日子何其悠扬苍茫。青铜啊,霸主啊,天下之君顿戟一怒啊,秋风黄叶伏尸百万啊,沉者自沉,浮者自浮,都似一江春水,向历史深处流去吧! 目录 第一章 胡服骑射(公元前307年~前295年) 第二章 鸡鸣狗盗(公元前299年~前293年) 第三章 苏秦之死(公元前288年~前279年) 第四章 完璧归赵(公元前279年~前273年) 第五章 布衣卿相(公元前273年~前264年) 第六章 纸上谈兵(公元前264年~前260年) 第七章 邯郸之难(公元前259年~前257年) 第八章 廉颇老矣(公元前256年~前251年) 第九章 吕氏春秋(公元前251年~前233年) 第十章 破韩灭赵(公元前244年~前229年) 第十一章 六国毕一(公元前229年~前221年) 就算大结局吧 本书大事年表 附录一:论蔺相如不该受封将相 附录二:秦国不敢打赵国 附录三:“革命者”还是“义士”——论荆轲 附录四:再论贵族政治 潇水自传——代后序 我认为青铜时代的意义——我为什么写青铜时代 试读章节 一 公元前307年,当秦武王因为逞能举鼎绝膑而死,北方的赵国趁着秦国无暇干预其它国家内政之机,利用外无秦忧这一短暂的和平环境,谋划了一场惊世骇俗的变革。 当时赵武灵王三十来岁,雄姿比较英发,在信宫召开全国郡县级干部会议,地点是在河北邯郸以北四十里。据史书记载,这个会议一连开了五天。。 大臣们黑压压地侍立了一片,手里都拿着笏,身上还挂着一条领带——当时的领带跟现在不一样,不是系在脖子上的,而是系在肚子上,叫“蔽膝”。你去看秦始皇的画像,他的肥肚子上就有这么一条,这是当时当官者的标志,凡人不能有的。这个伟大的领带来路崇高,是远古时代人们腹下那条遮羞布的遗迹。 大臣们必须前倾,使这个“领带”下垂,以示对国君的尊敬。另外,手里如果捧着国君给他的东西,即便很轻,也要表现出好像很重的样子,而且必须捧在胸前。总之当时当官必须会表演。举例来讲,这帮人上殿有讲究,上殿要快,表示出战战兢兢的样子,还要足不离地——那就只好足尖举起,脚后跟在地面上拖着走,如车轮不离地,衣裳下边要像水流一样,基本跟企鹅差不多——这就叫做徐趋,事先要在家里练台步的。 赵武灵王开口讲话。大臣们赶紧记笔记。 赵武灵王讲的,都是关于三胡的时装。 大臣们的笔记就记在笏上。 笏其实是个笔记本,臣子在国君面前指画陈说前,要把该说的话用毛笔写在笏上,走近国君,照着上边念。赵武灵王在上边谈国际形势的时候,大臣们则赶紧像现在干部一样,立刻捏起笔来作笔记,也记在笏上。也不知是真懂假懂,凡都记上了。笏板儿面积不大,记不太多,好在当时写字也慢,一个字要画半天,不用担心开会没事干。 赵武灵王所说的三胡,就是那些可恼的让人防不胜防的游牧民族,大号“林胡、楼烦”,还有“东胡”,合称三胡。 三胡物质文明不够发达,特点是做饭没有锅(因为缺少金属),于是就拿大树皮折成船形,注满水,把肉和野菜放进去。再在一旁的火堆上烤石子,石子热了,扔进这船水里,慢慢把水烫热,这叫做“石煮法”。石煮法适合做鱼和虾,鱼虾比较爱熟,现在饭馆里的“桑拿虾”就是这种做法。桑拿虾是一道很有古风的菜啊,却起了洋名。 有时候三胡还用动物的胃装水,把热石子扔进胃里,把水烫开了,涮着羊肉吃,这是“兽胃石煮法”。都战国时代了,还有人这么吃饭,真有神农氏的遗风啊。 三胡因为没有锅,所以经常纵骑南下,对赵国骚扰抢掠。每当三胡骑士像一条断断续续被风吹皱的线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移动(前来抢锅)时,纵然号称“勇武任侠、放荡冶游”的赵人也硬是望草兴叹,因为三胡身着短衣长裤,精于骑射,进退神速。而赵人的作战服装则是:宽领口、肥腰、大下摆、大袖子,外面罩上结扎繁琐的笨重盔甲,基本上像个臃肿的圣诞老人,何谈追蹈冲刺、游戏漠北呢。 二 当时中原人穿的衣服叫“深衣”。深衣是什么样子的呢?你可以想象一块三角形的大布,把它披在身后,顶点与脖子等高。好,现在开始穿:把大布的右下角绕过双腿前侧,包到身子左侧去,再把大布左下角同样绕过双腿前侧,裹到身子右侧后方去。再用腰带束住。人被卷在里边,就像一个蛋卷冰淇淋,不过线条倒是很美的,这就是深衣了。走起路来,翩翩生风,再挥舞起大袖子,好似一个花蝴蝶。注意,包冰淇淋的时候,顺序千万不能包反。包反了的话,就是死人和夷狄的装束啦。 这样的蛋卷冰淇淋服装,不但迈不开步子,也骑不了马,而且冬天不舒服,冷空气从下边钻进去肆虐,腿子都冻青了。所以,小腿上要包一个套,叫做胫衣——胫衣只罩小腿,是从远古时代的绑腿发展过来的,也叫做“绔”。绔这个东西因为穿在里面,所以不需要用高级布料,除非这家人特有钱,丝绸多的用不了,也会用细绢作“绔”,纨绔子弟就是这个意思了。 赵武灵王要做的,就是把包在小腿上的胫衣向上伸展,包住大腿成为裤子,以便像三胡那样骑马。当然,下裳改为裤子,但上衣还是类似袍子,下摆很长,罩盖住下面的裤子,后来的中国人都是这么穿衣的。 赵武灵王看着大臣们拖泥带水的深衣,说:“我们赵国,东边有强敌中山,频频来犯;东北有燕国、东胡,人多势众;西北有林胡、楼烦,精于骑射;正西有强秦,虎狼之国;远东有齐国,国富兵悍。如此强邻环伺,我们是首选的俎上之物。可我们却没有强兵以自救,社稷危亡,朝夕之间啊。” (看!动员下属变革,第一步是要吓唬他们,使下属产生urgenee——危急感)。 众臣听了,危急倒是危急了,但都心怀鬼胎,皆不作响。 赵武灵王吐出石破天惊的一语:“强兵是当务之急,寡人——要——胡服!” 胡服?你是说穿上细脚零丁的裤子,脑袋上插两个又粗又长的白貂大尾巴,毛茸茸,长乎乎,披在后背。鬼啊——!太不合传统了吧! 群臣们全部shut up,不肯接话,以沉默对抗离经叛道的主子,表现出了严重的不同意!只有楼缓一个人站出来称“善”。但是他的“善”声很快被迂腐古板的群臣们的白眼儿打得七零八落。 赵武灵王泄气了,看着这班头脑僵化的干部,苦笑着心想:如果白痴会飞,那赵国的朝堂简直是个飞机场。 老臣肥义想鼓励他,但是碍于很多大臣和贵族都反对胡服(事实上,这些贵族们很有势力,后来干脆干掉了离经背道的赵武灵王),肥义不敢在会堂上附和,只得在散会之后私下赞同说:“古话说,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愚蠢的人啊,人家都大功告成了,他还看不出那已经成功了;聪明的人呢,事态未萌发之前,就看出这事有戏啦。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所以您没必要跟他们讨论。我看您就立刻下令吧!”从肥义的话中看得出来,众人都是反对胡服的。 于是,赵武灵王硬着头皮,在群臣的普遍抗拒中,颁布了前无古人的“胡服令”:要求政府机关干部全体、功臣贵戚、全军指挥员、战斗员(但不包括老百姓)像胡人同志学习,穿胡人的裤子。轰轰烈烈、惊世骇俗的胡服运动展开了。赵国通过这次时装革命强大起来,却为赵武灵王埋下了定时炸弹。 三 不过,赵武灵王搞出的裤子,其实是开裆的。 中国人穿了很久的开裆裤,直到汉朝以后才慢慢过渡成死裆裤(叫做“穷裤”),于是也就可以坐椅子了。在此之前,不能坐椅子,必须跪坐,以免露点。 有了椅子,桌子也就随之高离地面了,而不是战国时代的几案了。人们对房间内空间的使用,也逐渐升高了,像今天这个样子。 脑袋上也要改,赵武灵王以身作则,把胡王的王冠扣在自己脑袋上了:冠顶装饰了黄金的小蝉(蝉是胡人的吉祥物,北方常出土金蝉、玉蝉),两条貂鼠尾从冠的两耳垂下直达胸前。因为有金蝉和貂尾,所以叫“貂蝉冠”,基本上就是戏台上“韩昌韩延寿” (即粘罕)的帽子。 赵武灵王戴着韩延寿的帽子出来,简直就是“赵狼主”了。 赵狼主登上朝堂,往下一看,大臣们也都换了,武官的冠最是漂亮:颌下用青丝绳勒住,冠上有一圈缨子举着,左右插着两根野鸡翎。不能随便抓只野鸡就拔毛,必须用“鹞”的毛。 鹃这种野鸡我最佩服了:它本性猛烈,专产于山西上党,勇猛好斗,每所攫取,应爪摧碎。如果两只放在一起,就会斗,直到斗死一只为止。用它那赤红的鲜艳尾羽插在武冠上,象征武士的勇敢精神,再合适不过了。不过这可苦恼了鹃鸟,因为尾巴漂亮而招来杀身大祸。不光胡人和赵国武官的冠上是这东西,汉朝以后的骑士冠上也是这个。这么滥用下去,还不给捕杀光了。到了清代,六品以下的顶戴,仍然是这种鹃尾,叫做蓝翎。可见这种鸟大清朝时还没有灭绝,真能挺啊。但我估计现在应该差不多了。 普通士兵脑袋上也换了,戴上了胡人的帽子。帽子不同于中原士人一贯的冠。冠这东西,没有什么实用,就是一个圈儿或者棍儿,弄在脑袋上,类似孙悟空的紧箍圈,只表示身份,不能保暖,最多可以束发。但是胡人的帽子是暖额、防风沙的,其“爪牙帽子”是用动物皮革做成,像爪牙一样紧紧扣在头上。赵武灵王改用黑色绫绢做,给±兵戴在头上,类似现代的护士帽。老百姓也喜欢把这种帽子戴给胎毛稀疏的小孩子。但是大人的老百姓不戴,大人老百姓还是戴块抹布,顶在头顶上,叫巾帻。 士兵的脚上也要改——就是靴子,这也是胡人的专利。中原人不穿靴子,中原人穿履。履的面料是麻的、布的,有钱人穿丝面料的。由于深衣都垂到脚面上,所以履的鞋帮很低,低到露出了大半个脚面的地步,轻盈倒是轻盈,但是跑起来很不跟脚。战场上更是泥泞,泥土常把这美丽的履给弄脏巴了。倘跑在石子上,还要硌脚——因为鞋底是布做的(纳着密密的针脚)。总之,履适合民间不适合战场。 如果在履底下再加一层木底,倒是可以防范泥巴,也不硌脚了,那就是屐(日本人现在还在穿木屐)。木屐虽不怕泥路,但这样的硬底不能弯折,穿上后只能像日本美女那样摇着屁股走,在公子哥家的花园里固然是好看,但战场上这么走就保不住命了。 胡人穿的则是皮靴,软硬合适,防泥善跑,可骑马可走路,骑马的时候,就用高简靴,一直护到膝盖下面。靴简表面还装饰着几十个、上百个青铜泡,晶莹闪亮,威武夺目,好像磷光闪闪的大马哈鱼。 经过赵武灵王改革,靴子慢慢走入军队和民间,男女都有穿。 隋朝以后,官员们必须穿靴,叫做皂靴,是皮的。皂靴好处很大,踢老百姓屁股的时候,比较给劲。 总之,帽子、靴子、裤子,现在我们穿的,都是骑马民族的发明。公元前307年,赵国战士都穿上了骑马民族的漂亮靴子,头上戴爪牙帽子,上身短衣,下摆及腰,外披轻甲,腿穿现代化的裤子,手持长戟,丰姿飒爽,奔驰沙场,游击嬉戏,实在是酷呆啦! 但是,这么好的东西,也有人反对。赵武灵王的叔叔——公子成,就是个老脑筋的反对派兼贵族。我们知道,战国时代,六国都是贵族政治,公子成这种贵族(王族的亲戚就是贵族)势力很大,君王都要给他面子。他们担任朝廷要职,全仗着一个好出身,实际比较腐朽,最终扼杀了赵武灵王的改革。 公子成故意在家中装死,不肯上朝,嘴上还振振有辞,大意是:中国是世界的中心,我们不求别人,都是别人大老远跑这儿来取经。我们却舍此高级文明不用,而因袭远方野蛮之服,更易古人的教导,背离中国的传统,总之,不可以!宁可在家装死。 赵武灵王闻言,亲自跑到公子成家里,对这个朝中显贵做了大量细致耐心的说服工作。赵武灵王说:“显贵啊!啊不,王叔啊,我们赵国是个弱国,一直被三胡和中山欺负。胡服骑射,远可以备三胡,近可以报中山之怨,上可以雪先王之耻。您作为亲贵老臣,不能体会开国先主的苦心,却应中国之陋俗,违逆先主北向驱胡的大愿,忘记国家之大耻,这不是寡人所期望于您的呀!” 一席动情的话,说得公子成腾地从床上爬起来,再三拜道:“老臣愚蠢,不能通达先主之意,妄出世俗浅言,干扰新政。从今以后,老臣不敢不听命!!”说完泣下。观者无不感慨。赵武灵王赶紧拿出一套现代化裤子给他穿上。 P2-7 后记 我从前不是学历史的,虽然几次听过中国古代的课,但那是因为走错了教室。我想,研究历史是顶不落好的事情,就像孔乙己先生研究回的四种写法,没有人理他的。我的经历里似乎也一直和历史无缘。 我是七二年出生的,时逢四月,正是春天,我家里却没有春天。我爸爸是个没落的“士”,阴沉沉的,想让我守住春天,于是我就叫守春了。这个名字有点俗,好在很快就过去了,因为有比我更俗的出生了,那就是守冬(咳咳,我的二弟啊)。 我四岁的时候,我们那个地方闹了著名的地震,暴雨如注,当时我爸一—作为一个没落的士,用竹竿挑起床单四角和雨搏斗,合家避雨于床单下,四面雨线滂沱,有诺亚方舟之感,几乎就是尧末期那个样子吧:大雨滂沱,洪水汪洋,滔滔者,天下皆是也。后来,朝里传来消息,“四凶”被革命老干部拿着手枪,抓起来了,天下才恢复五日一风,十日一雨的节奏,文革也才结束了。也改革开放了。 我爸似乎也不那么枯燥了,但似乎仍没捞到什么好处,反倒职务更没落了,工资还是很低。不管这些,随着发育,我的脑子清醒了许多,开始上小学了。 我的小学是个小地方,外面有山坡树林河水,学校里都是当地庶人的孩子。老师是一个扎着“羊犄角辫”、挽着裤脚、脚腕上边带着泥(因为我们那里是山村)的农村女生。她在小黑屋里走来走去,拧坏孩子的耳朵,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因为她被坏孩子气到了。屋子里的气氛比较符合沉闷的七十年代尾巴,还有墙上的大字,这么多年来,一直默默地注视和蹂躏着我。 还有一个女老师,严厉得像个女巫,念几句咒就能偷着把小孩子变成桌子腿儿或癞蛤蟆。她叫我们一起背诵名词解释“山顶洞人”、“贞观之治”,一个虚词也不能错,她就站在背诵者的身旁,好像狼外婆或者灭绝师太一样。当时课堂上背得最流畅的人,事后证明长大以后都再也不看历史书了——因为兴趣全没了,都被灭绝师太灭绝了。想到历史,就是和童年受虐待相联系罢了。而且觉得中国历史上没有好人,除了一两个商鞅、王安石之类的改革者,其余就都是万恶的统治阶级了。其实,一个国家不管多么进步,都会有统治阶级。统治阶级不管多么进步,也都要收税。奈何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收税就成了剥削了呢,而我们就要那么仇视它呢? 总之,中国的老祖宗和文化遗产,经过我们的历史课学习,终于全被否定了。我们都赤贫光着腚了——当然是指精神上。 期间我们也做实验,使用砝码还有大老介(就是蛤蟆),给它开瞠。同时测出了我的血型是B,此外就没有什么心得,只是死背书罢了。 我到了大学,入清华大学电机系,却不甚好读书,人变得愤世嫉俗,甚至留了披头长发,爹来学校时被迫剪短。由于考试成绩不高,在束手无策的情况下我铤而走险,跑到北京大学去散心。北京大学有一个女孩是我老乡的同室,江南人,就是一说话就笑的那种,一米六五,正好和我的鼻尖平齐(根据目测)。 我就跟她们一起去假装听课,当然我主要是看她。这个老师很坏,总是让她翻译最难的部分,而且讲的都是我们出生以前的事情,譬如郑国的城门叫什么之类的,讲书的名字叫《左传》。学生们鬼鬼祟祟,老师也蔫得不行,估计为分房子的事忧心忡忡。总之没有什么心得,倒是窗外他们文史楼屋檐一带的雨燕,常在阴天里翻翻地结队飞翔,好像很有一点意思。 后来,我就不再去北大听《左传》了,因为那个女生,跟我在湖边说了好些言不由衷的话,把我气得,惹出了士的儿子的愤怒了。我就假装再不去北大了。她也并不来找我。一直到现在,也不知道怎样了。而那个老师,到底分到了房子没有,也不知道。 后来我又出国了,经常在新泽西帅I立大学的池沼高阜散步,看见外国夜空里的星光烂漫秀远,而北大那个女生,也渐行渐远渐不能思想了。 有时候,我也会翻翻手边的《左传》,这是从北大跟她听课的班上带来的。书上这些古文字,就像中药一样,对于留学异国的人,大有镇定止痛、益肾养颜之功效的。我特别反省了自己的人生历史,我认识到,如果当初不意气用事的话,现在也应该跟她比翼双飞,实现小康了吧。 一边回忆着她,一边翻看着破旧的《左传》。我把她没有翻译通畅的部分,反复诵读,琢磨理顺,全部搞定,并且带着对她的迷茫的怀念,假装写起了小说,就是《春秋侏罗纪》,正是叙述《左传》所描述的春秋时代。我希望借着写它,和已逝的青春景象遥相张望,和已失的她的青青衣衫,仿佛重看。 《左传》的那个时代,中国人还比较笨,西方人已经进入铁器时代,而这时的中国人还抡着青铜武器,用很讲礼数的奥运精神在打仗呢。插一句的说,所谓中国五千年文明,其实大有水分,如果以青铜器、文字作为文明肇始的标志,那么中国最多是商朝中叶进入了青铜时代,充其量只有三干五百年文明迄今罢了。 春秋时代的五位霸主,因为脾气好,打仗讲礼数,所以被我形容成颇有古风的恐龙。当然晋文公是个例外,他的贵族气不浓,因为流浪的时间长,心理变态也较多,所以有刘邦的风格,小资情调少一些,市井机巧多一些。于是打仗没有不耍奸的。孙武子后来把他著名的“城濮之战”的打法,总结提炼出“以正合、以奇胜”的新军事理论——所谓“兵者,诡道也”,至今在商海里还被国人津津乐道。 后来我又写了《晋楚吴越蜥蜴闹》,这些大蜥蜴们没有春秋霸主的古风了,主要擅长在泥塘里打滚,其中尤以夫差、勾践的故事最为让人目瞪口呆。 由于忙着写东西,耽误了申请绿卡的正经事。到了临近2000年的时候,我拒绝掉了资本家的低薪聘请,回到了国内,在北京一家枯燥的技术公司里假装当了一个人事经理。 伴随着自己的迁走流离,写作也一直波澜壮阔地展开,手稿烙下不同时期我的心绪,时而文辞清扬,时而牢骚吹贯。回到北京后一段时间,我就听说她(那个北大女生),嫁给了一个三十一岁的老外。参加宴会的人向我转述,俩人正是中西合璧、郎才女貌的一对儿,Yeah!而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空气污染严重,治安问题多多的北京五环外远郊地区、家徒四壁的(当然四壁之间有一台电脑)我的住处,假装看古书呢!身边并无佳人厮守,茕茕孑立,形影相吊。长此以往,我想,这对我的身心健康无疑将非常不利。而邻居卡拉OK的高嗓,“爱情两个字好心苦”的情歌,又时时在晚间唱起,打扰着假装写作的我。 我于是以受了宫刑的司马迁作学习榜样,目不斜视,眼不窥园,一定要把与她相处时分所读过的《左传》,重新全部写出来,就像失去了一条腿的人,还珍藏着记忆深处的一只鞋子。 夜晚大面积的寂静淤积于小屋,门外偶尔有野狗嘘嘘地放两声预警,正是坐卧不宁的春前季节。 如何把春秋的故事写得有趣,对于一个生活原本无趣的我,实在是个挑战了。鸡小拦之类的戏说,对于我想写的严谨内容的历史,显然是不适合的。写历史,非要“信、达、侃”不可,信就是准确,达就是顺畅,侃就是调侃。有了一定的调侃,写的又全是准确的史实,庶几可免乎难吧。 对于想了解中国历史又无暇钻故纸堆的朋友,不妨可以读我写的东西。 古代有所谓一种谋士,比如三国里的陈琳教何进不要邀请西凉的董卓进京来剿灭宦官,何进不听。果然引狼入室,董卓夺了何进的权柄。这些谋士,他们的真知灼见并不源于天生能掐会算,而是后天读了很多古书,参照古事,很多时势就可以预测和分析了。所以,读读历史,对今天的人,不论上班办事,部门管理,周旋人际,乃至泡妞,都是颇有裨益的。至少朋友一群围桌小坐,酒菜间引一些古代小事以调笑同座的今人今事,也是颇有一种雅趣的。以小资为己任的朋友,不可不察也。 还有一桩。看看古人对政治筹谋、人际斗争、国际形势、权力角逐、敌军压境、异己鼓乱,是怎么思索和决策的,结果又好坏如何,无疑可以提高人的理解力和分析力,总得说是提升了人的智力。这大约就是读史可以明智了吧。 后来,我写完了这本《春秋侏罗纪》,为生计考虑,就赶紧出门去干正经事。不料得到阅读者的鼓励,又迫我拿起狗笔,续上一段狗尾,就是《蜥蜴》、《大鳄》什么的。看看多不满意,就使劲改,终于越改越坏,直至潇狼技穷,从无柳暗花明。最后我又写了《三皇五帝植物园》,是关于夏商西周的,把中国虚无缥缈的史前时代,以及夏商西周的浮光掠影,在这本书里鱼贯而过。 接下来,是《秦虎狼,并天下》,在这一本书的末尾,秦始皇已经统一中国了,分封制的青铜光泽,也在专制时代的门坎上开始暗淡下去了,但是它在未来,却要在秦末之际,进行历史的重复涌动,而把自己的青铜光辉,把秦汉时代相加浸染。 写完最后一页,我停下电脑,从古代世界里钻出来,走上自家的阳台。星星幽弱的烛光,照耀着两干二百年后的年轻小区。小区里随处可见的是青春的片段,几个溜滑板的中学生蓬蓬勃勃地风驰电掣。青春啊,总是这样乱云飞渡地突如其来,又突如其去。我不禁假装很老成地轻轻叹息:人生啊,当行路者渐渐稀少,当她在北大校园里的青青衣衫渐渐模糊,索性把旧有的青春年少交付给一片绝望而又欢快的雪中,雪花一直飘到江南去吧。 200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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