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结合了大量现实中的采购舞弊案例,将较为常见的采购舞弊手段一一列出,以期为企业管理者、机关事业单位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各利益相关群体提供一些借鉴与帮助,使其能够识破较为常见的采购欺诈手段,从而维护国家、企业、个人的正当合法利益。
本书以采购过程中可能发生舞弊行为的环节为角度,将采购舞弊手段分成七章,即招标采购中的舞弊手段,可以分成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和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及其他手段三大部分;定点采购中的舞弊手段;采购中的合同舞弊手段;采购中的制度疏漏导致的舞弊手段;采购中的财务舞弊手段;存货和库存管理中的舞弊手段;采购人员吃回扣手段。在介绍每一种手段之后,都列举了现实中发生的相关案例,并进行了相关分析,提出了有效的防范技巧。
无论是广大企业的采购还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采购,采购舞弊问题的严重性不言而喻,对此全社会都有共识。但仅仅通过义愤填膺的道德和法律上的声讨是远远解决不了问题的,操作性问题还需要在技术上进一步优化方法。本书揭露了采购舞弊的100多种伎俩,提出解决采购舞弊的具体措施,对采购管理者极具启发性和操作性。
手段一:借招标采购之名蒙蔽过关
应用招投标方式采购产品,多数人认为是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可以增加采购活动的透明度,监督采购人员或经办人员的舞弊行为。实际管理中,招投标制度确实见到了成效。但是,给人的错觉是:凡是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就是合理的,就是符合内控制度没问题的,所采购产品的价格也就一定合理。由此,一些审计人员在对采购审计时,只要看到是招投标方式采购,就作为免审查事项。然而,一些采购机构和人员往往利用审计人员错觉“做文章”,出现采用招投标方式采购的价格比非招标方式采购的价格还高出一截的反常现象。
案例:
某一单位招标方式采购复印机一台,审计人员检查招标记录、招标资料和评标人员签字,未发现异常。但通过网上查询发现,该规格型号复印机报价比采购价还低34.82%。进一步审查核实,采购该产品的招标活动中,产品使用部门选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供价格作为招标价格的依据,很明显其产品使用部门在招标前与选定供应商进行过“亲密”接触。
防范技巧:
招投标采购行为中的舞弊行为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我们要观察、分析、评价招投标活动的有效性;要采用查看招投标资料,对比招投标资料与采购物资合同是否一致,实施招标采购与非招标采购的差异分析等,证实招投标采购的真实性、有效性。
手段二:擅自开标、换标
这种手段通常有下列表现形式:招标人在公开开标前,私下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泄露给特定投标人,并协助特定投标人更改标价或者协助特定投标人撤换标书。
依照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公开,在此之前标书必须保密,并不得随意更换,以防止投标截止时问之后与开标之前仍有一段时间间隔,给不端行为造成可乘之机。标书在未公开前被视为一种商业秘密,对于任何投标者都是保密的,这样使得每个投标者,无论提交时间早晚,也无论其与招标者的关系远近,都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凭借自己的实力公平竞争。
如果招标人擅自协助特定投标人,更改标价、撤换标书,既未经法定程序,也不是由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误解,或投标文件的遗漏等原因,仍私自开启了标书,不符合合法的修改、补充、撤回标书的条件,就构成违法行为。
防范技巧:
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都要严格按照招标制度要求,在监督部门人员监督管理下公开启封开标,确保招标的公平、公正性。
招标投标过程也是合同订立的过程,依据契约自由原则,开标前投标人有权撤回、修改、补充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是投标人修改、补充和撤回要受到严格的限制。
首先,修改与补充的原因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和认识水平不一,有些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发生了误解,或投标文件对一些重要内容有遗漏,投标人需要补充、修改的。其次,补充、修改的时间,必须是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前,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最后,要求补充、修改和撤回应依照严格的程序进行。
因此,在公开开标前,任何人都无权开启标书。为了防止泄密,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没有密封,或发现曾被打开过的痕迹,应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可见,开标是招标投标的一个重要环节,标书的保密性,直接影响到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公正。
手段三:标底泄露或标底不准 在某些项目的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可能设有标底。设立标底的做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招标投标制的一个具体表现,主要是针对我国目前采购市场发育状况和国情采取的措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招标人一般将标底作为衡量投标报价的基准,过分高于或者低于标底的报价将被拒绝。
根据《招标投标法》开标前标底是保密的,任何人不得透露标底。但是设立“标底”进行招标采购,其信息的保密性有时无法得到保证,很容易滋生出各种各样的舞弊或腐败问题。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一旦设立了“标底”,就等于基本上确定了招标采购项目的“中标”和“成交”价格。
因而,不少的供应商或潜在的投标人等不重视其对招标内容的“响应”程度,而是千方百计地从多渠道、多角度去“打听”这“标底”的情况,从而使得一些编标人员、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评标人员等都成了被腐蚀和拉拢的对象。对一些经不起“攻关”或“诱惑”的工作人员来说,往往就会跌倒在“钞票”面前。因而“泄标”现象频繁发生,一些腐败或违法乱纪的苗头已经是屡见不鲜了,这就严重地扰乱了招标采购的市场秩序。
案例一:
有一个公司的招标人在计算标底时,误将本来为780万~800万元的标底额写成78万~80万元。在收到的三个投标书中,只有一人的投标价均大大高于80万元。事后招标人以标底额有误为由要求宣布招标无效。在这里暂不考虑招标人能否以标底有误为由宣布招标无效。假设严格按照标底来衡量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话,投标人能否将其投标报价限定在标底额范围内,就显得至关重要。本例中,我们可以凭常识判定,招标人制定的标底就存在着被泄露的可能。
案例二:
傅某,原系西部某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1998年9月,傅某经该省外贸厅原厅长毛某介绍,认识了时任某市宁港实业有限公司经理的王某。当时,王表示想参与该市供水扩建项目的工程招标,希望能中标,并请傅某在其投标时给予支持和关照。为了使王某在该项目日元贷款的维修运输机械设备上中标,傅某在投标前将内部已定的机械设备、特种车辆型号、产地以及关键的技术参数和价格透露给王某。2000年4月,王某以其在香港的公司投标并中标,标的为2.59亿日元。
2000年6月,傅某又以邀标的形式,邀请王某参加建材的投标。在开标前,傅某又将内定的水泥、钢材标号及产地要求等情况告诉了王某,使王某的公司顺利中标,标的金额为3.31亿日元。以上两个标的总金额为5.90亿日元。
王某为感谢傅某对其的关照,在2001年4月,邀请傅的妻子李某赴香港旅游,并用她的名字在香港某行存入10万美元,将存折交她带回内地。2002年12月、2004年4月,傅某和妻子,先后两次赴香港取回3万美元和7万美元,除送给毛某1万美元外,余款被其兑换为人民币用于购买国债及以亲属名义存入银行信用卡。
防范技巧:
标底是衡量投标报价准确程度的一把尺子,既严格保密,又要保证准确。重点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从事标底编审的单位要严格把好编审关,实行编审严格分开,严禁以编代审。标底审定后经审查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售标时要严格保密。开标前,招标采购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以防止有些公司利用标底的作用大做文章,把标底泄露给关系单位,使其报价在评标时获得客观优势,造成投标人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不公平竞争,同时还容易引发其他的不公平竞争。 二是要编制高质量的标底。比如说针对建材行业,工程造价等比较复杂就需要聘请技术过硬、信誉高、实力雄厚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标底和工程量清单,使编制出的标底符合社会平均水平,防止高估冒算,防止工程超额利润的发生,降低围标的期望收益。
P4-9
在经济生活中,购销环节是最敏感也最易出“问题”的雷区。如何让采购工作杜绝舞弊,防止经济违法犯罪频频发生,这是现实经济工作中极为重要也是极为难办的一大“拦路虎”。通用电气前任董事长兼CEO杰克·韦尔奇曾说过:“在一个公司里,采购和销售是仅有的产生收入的部门,其他部门产生的都是管理费用。”据调查在目前中国工业企业的产品销售成本中,采购成本至少要占到60%左右。而政府采购数量之庞大则更触动人心,据介绍年均增长率为40%左右。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前各行各业都普遍存在着程度不同的采购舞弊行为,现实中的案例不胜枚举,真可谓是触目惊心。
采购舞弊问题已经让企业管理者和政府采购管理者们深恶痛绝,对于企业而言,采购中的舞弊行为不仅侵蚀着企业的利益,而且对整个企业文化会造成破坏性的影响;对于国家来说,采购中的舞弊行为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破坏了廉洁公正的政府形象。因此,如何有效地防止采购舞弊行为已经成为了整个社会必须面对的难题。
本书结合了大量现实中的采购舞弊案例,将较为常见的采购舞弊手段一一列出,以期为企业管理者、机关事业单位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各利益相关群体提供一些借鉴与帮助,使其能够识破较为常见的采购欺诈手段,从而维护国家、企业、个人的正当合法利益。
本书以采购过程中可能发生舞弊行为的环节为角度,将采购舞弊手段分成七章,即招标采购中的舞弊手段,可以分成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和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及其他手段三大部分;定点采购中的舞弊手段;采购中的合同舞弊手段;采购中的制度疏漏导致的舞弊手段;采购中的财务舞弊手段;存货和库存管理中的舞弊手段;采购人员吃回扣手段。在介绍每一种手段之后,都列举了现实中发生的相关案例,并进行了相关分析,提出了有效的防范技巧。
通过本书的介绍,实际采购中的林林总总的舞弊手段都可见一斑了,正是由于这些“暗箱操作”和“作弊”等行为在企业采购活动中大量存在,致使企业的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下降,企业最终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尽管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采购舞弊现象还是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但我们要提醒他们,任何欺诈行为都不可能永远得逞,等待不法者的只有法律严厉的制裁。我们也希望通过此书能够给所有与采购工作打交道的读者以帮助,使采购舞弊能够较快地被识破、发现和及早防范。
本书叙述、解释通俗易懂,适合采购知识相对不足的企事业单位管理者、相关政府采购的管理机构以及对采购知识感兴趣的或者工作内容与采购有关系的读者阅读使用。希望本书能够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和其他部门减少采购舞弊行为,获得最大的利润和社会价值。
由于时间仓促以及作者的水平有限,书中难免会有错误和不妥之处,希望广大读者谅解并提出宝贵意见。本书编写过程中参阅了大量专家同仁的意见和资料,在此予以深谢!希望今后多多联系!
参加本书编写的还有王露晓、鲁耘耕、方木黎、田良中、花永芳、汤玉升、黄宏深、孔会伯、姜本立、范宏喜、孙方圆、高克敏、沈冉由、华特欣、张宇、立勇、吕胜、孙清、张井莲、唐宇、陈其异、李向波、聂藻藻、师日韦、郑日韦、石小玉、徐若鸿、李江平、李天袆、宋炳日等,在此一并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