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结构严谨,环环紧扣,故事情节惊险离奇,引人入胜,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福尔摩斯仿佛真的成为了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有血有肉的活人,许多人都在寻找福尔摩斯,并坚信确实有这样一位伟大侦探存在。即便是没有看过侦探小说的人,也知道福尔摩斯这号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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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下珍藏版)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英)阿瑟·柯南道尔 |
出版社 | 九州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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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结构严谨,环环紧扣,故事情节惊险离奇,引人入胜,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福尔摩斯仿佛真的成为了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有血有肉的活人,许多人都在寻找福尔摩斯,并坚信确实有这样一位伟大侦探存在。即便是没有看过侦探小说的人,也知道福尔摩斯这号人物! 内容推荐 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探案被翻译成全世界各种语言出版发行;福尔摩斯探案被拍成186部电影;福尔摩斯被世界上67位著名演员扮演;福尔摩斯探案被排成15部舞台剧在世界各地上演;福尔摩斯探案被拍成几百部电视连续剧,1000多部广播剧;福尔摩斯俱乐部至今仍在世界各地不断涌现,活动频繁;伦敦贝克街221号至今仍能收到大批读者来信…… 福尔摩斯以魔幻般神奇的力量,征服世界任何角落的读者。 目录 永远的福尔摩斯 不朽的柯南道尔 原序 血宇的研究 四签名 波希米亚丑闻 红发会 身份案 博斯科姆比溪谷谜案 五粒橘核 歪唇男人 蓝宝石案 斑点带子案 工程师大拇指案 贵族单身汉案 绿玉皇冠案 铜山毛榉案 白额马 黄面人 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 “格洛里亚斯科特”号 穆斯格瑞夫家族的礼典 瑞盖特之谜 驼背人 住院的病人 希腊译员 海军协定 最后的问题 空屋 诺伍德的建筑师 跳舞的小人 孤身骑车人 修道院公学 米尔沃顿 黑彼得 六座拿破仑半身像 三个大学生 金边夹鼻眼镜 失踪的中卫 格兰其庄园 第二块血迹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恐怖谷 威斯特里亚寓所 硬纸盒子 红圈会 布鲁斯-帕廷顿计划 临终的侦探 弗朗西丝·卡法克斯女士的失踪 魔鬼之足 他的最后致意 显贵的主顾 皮肤变白的军人 王冠宝石案 三角墙山庄 苏塞克斯吸血鬼 三个加里德布 雷神桥之谜 爬行人 狮鬃毛 戴面纱的房客 肖斯科姆古屋 退休的颜料商 试读章节 血字的研究 第一部 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 一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就到内特利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进修完毕我立刻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 我还没有赶到部队报到,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就爆发了。在孟买上岸的时候,我听说所属的部队已经穿过山谷,向前挺进,深入敌方境内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追赶大部队,平安地到达了坎大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所属的那个团,并立刻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阿富汗战争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是带给我的却只是不幸和灾难。我被转调到伯克郡旅以后,随同该旅一起参加了发生在迈旺德的那场激战。在这次战役中,一粒捷则尔子弹射中了我的肩部,打碎了肩胛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若不是我的勤务兵摩瑞把我抓起来扔到一匹马上,安全地把我带回英国阵地来,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伊斯兰暴徒手中了。 创痛使我形销骨立,再加上长期的辗转劳顿,我更加虚弱不堪。我和一大批伤员,被送到了白沙瓦的后方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我的健康状况慢慢地好转起来,可是当我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可以在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又病倒了。染上了在印度常见的倒霉疫症——伤寒。一连几个月,我都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恢复了神志,逐渐痊愈起来。但我的身体依然十分虚弱,经过医生会诊后,决定立即将我送回英国,刻不容缓。于是,我就乘运兵船“奥仑茨号”回到英国。一个月以后,我在朴茨茅斯港上岸了。那时,我的健康状况已到了极限,几乎难以恢复。这样,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让我休养。 我在英国无亲无故,所以就像空气一样的自由,或者说是像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由于无所事事,我很快便陷入伦敦的污泥浊水中。这里汇集了大英帝国所有的无业游民和懒汉。我在伦敦河滨马路的一家公寓里租下房子,过着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的生活。钱一到手就花光了,大大超过了我所能负担的开支,我的经济情况让我警觉起来。我认识到,要么离开伦敦移居到乡下去,要么就得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一种办法,离开了这家公寓,找到一个不太奢侈而房租便宜的住处。 就在我做出这个决定的那天,我站在克莱特隆酒吧门前,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弗。他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在这喧嚣繁华的伦敦,居然能够碰到熟人,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的确是一件令人非常愉快的事。小斯坦弗其实并不是和我最要好的朋友,但我竟热情地向他打起招呼来。他似乎也很高兴。我立刻邀他到候车餐厅共进午餐,于是我们就一同乘车前往。 当我们的车子穿过伦敦热闹的街道时,他抑制不住好奇地问我:“华生,你怎么把身体搞成这样?看你面黄肌瘦,只剩一把骨头了。” 我把我的危险经历简单地叙述了一下。话还没讲完,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 他听完我的不幸遭遇,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打算做什么呢?” 我说:“我想找个住处,租套价钱不贵而又舒适的房子,不知道能不能找到这样理想的住所?” 小斯坦弗说:“这真是怪事,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样话的人了。” 我问:“那一个是谁呢?” “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今天早晨他还在唉声叹气,因为他找到了很不错的房子,但是租金太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 我说:“好啊,如果他真的要找个人合住的话,我倒是比较合适。我觉得有个伴儿比独自一个好得多。” 小斯坦弗吃惊地望着我,他一边啜着酒一边说:“你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你要是知道,也许就不愿意和他朝夕相处了。”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吗?” “哦,那倒不是。只是他思想有些古怪而已,他总是孜孜不倦地在研究一些科学。据我了解,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 我说:“也许他是个学医的吧?” “不是。我搞不清他在钻研什么。但是,我相信他精通解剖学,还是个一流的药剂师。但据我所知,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研究的东西非常广泛,不成系统,也很离奇。但是他却积累了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连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我又问:“你没有问过他在钻研些什么吗?” “没有。虽然他在高兴的时候,会滔滔不绝地讲话,但他很少敞开心扉。” 我说:“我倒愿意见见他。如果我和别人合住,宁愿跟一个好学而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还不大结实,受不了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喧闹的滋味,这辈子再也不想受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小斯坦弗回答说:“他现在一定在化验室里。他总是这样,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吃完饭就坐车一块儿去。” “当然愿意啦!”我说,于是我们又聊起了别的。 在我们前往医院去的路上,小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 他说:“如果你和他合不来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他,对他略微有一些了解,对他的其他方面就一无所知了。既然你愿意和他同住,有问题就不要找我了。” 我回答说:“如果我们处不来,散伙也很容易。”我盯着他接着说道,“小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件事似乎要缩手不管了,是不是还有其他原因?这个人的脾气真的那样乖戾,还是有别的原因?不要这么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笑说:“这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的事。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几乎近于冷血的程度。我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尝。你要知道,这并不是出于恶意,只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的动机,想要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罢了。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他好像对精确地了解事物有着强烈的爱好。” “这也是对的呀。” “是的,不过也未免太过分了。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毕竟有点奇怪吧。” “抽打尸体?” “是啊,他是为了证明人死了以后还能在皮肤上造成什么伤痕。我亲眼看见过他抽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呀。天晓得他在研究些什么东西。哦,咱们到了,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你自己看吧。” 我们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从一个狭小的旁门进去,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我熟悉这种地方,不用人领路我们就走上了大理石台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的墙刷得很白,尽头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从这里穿过去一直通往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四处杂乱无章地摆着无数的瓶子。几张低矮宽大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面放着许多蒸馏器、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本生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正伏在那里聚精会神地工作着。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欢呼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对小斯坦弗大声地说着,一面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红蛋白来沉淀,别的都不行。”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也不见得会比现在显得更高兴。 小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你好。”福尔摩斯热诚地说,一边使劲握住我的手。我简直不能相信他会有这样大的力气。 P1-3 序言 我担心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会像一个通俗男高音歌手一样,在人老艺衰之后,还要频频地向宽厚的观众举行告别演出。是该收场了,不管是真人还是虚构的,福尔摩斯不可不退场。有人认为最好是能够有那么一个专门为虚构的人物而设的虚幻世界——一个奇妙的、现实生活中没有的世界。在那里,菲尔丁的花花公子仍然可以向理查森的美貌女郎求爱,司各特的英雄们仍然可以耀武扬威,狄更斯的欢乐的伦敦佬仍然在插科打诨,萨克雷的市侩们则照旧胡作非为。说不定就在这样一个神殿的某一偏僻的角落里,福尔摩斯和他的华生医生也许暂时可以找到一席之地,而把他们原先占据的舞台让出来,让给某一个更精明的侦探和某一个更不机敏的伙伴。 福尔摩斯的侦探生涯已经有不少个年头了,这样说可能是夸张了一些。要是一些老先生们跑来对我说,他们儿童时代的读物就是福尔摩斯侦探案的话,那是不会得到我的恭维的。谁也不乐意把关乎个人年纪的事情这样地叫人任意编排。冷酷的事实是,福尔摩斯是在《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里初次出现的,那是1887年和1889年之间出版的两本小书。此后问世的一系列短篇故事,头一篇叫作《波希米亚丑闻》,1891年发表在《海滨杂志》上。书出之后,似乎颇受欢迎,索求日增。于是自那以后,三十九年来断断续续所写的故事,迄今已不下于五十六七,分别收在《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和《他的最后致意》中。其中近几年出版的最后这十二篇,现在收编为《新探案》。福尔摩斯的探案生涯开始于维多利亚时期中叶,中间经过短暂的爱德华时期。即使在那狂风暴雨的多事之秋,他也不曾中断他自己的事业。因此,要是我们说,当初阅读这些小说的青年现在又看到他们的成年子女在同一杂志上阅读同一侦探的故事,也不为过。从中也可以看出不列颠公众的耐心与忠实了。 在写完《回忆录》之后,我曾下定决心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因为我感到不能使我的文学生涯完全局限于一个方向。这位脸色苍白、严峻、四肢懒散的人物,占去了我太多的想象力。于是我就这么结果了他。幸亏没有验尸官来检验他的尸体,所以,在很久以后,我还能不太费力地响应读者的要求,一改我当初的鲁莽,稍加解释便圆了场。对于重修旧业我倒并不后悔,因为实际上我并没有发现写这些轻松故事妨碍了我钻研历史、诗歌、历史小说、心理学以及戏剧等等多样的文学形式,并在这些钻研之中认识到我的才力之有限。要是福尔摩斯压根儿就没存在过的话,我也未必能有更大的成就,只不过他的存在可能有点妨碍人家看到我其他严肃的文学著作罢了。 所以,读者们,还是让福尔摩斯与诸位告别吧!我对各位以往给我的信任无限感激,在此谨希望我赠给的消遣良法可以报答各位,因为小说幻境是避世消愁的唯一途径。 阿瑟·柯南道尔 192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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