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蜡烛系列》共有六本,分别是《香蒲草》、《丫丫的四季》、《栀子花香》、《云朵的夏天》、《天空的天》和《荷叶水》。作者曹文芳是土生土长的盐城籍作家,她用细腻的文笔、抒情的语调,采撷了一个又一个极富风情的生活细节,勾勒出一片恬淡温情的水乡和一群灵动纯净的孩子。著名作家殷健灵在推荐这部系列作品时,称赞这是一系列有着散文般优美韵味和淡淡怀旧情愫的儿童小说,为读者展开了一幅幅意趣盎然、淡雅芬芳的水乡图景。不同于城市生活的儿童小说,曹文芳的作品更具有一种天然的悠远、清淡、疏阔的气质。
《云朵的夏天》为该系列中的一本。
本书是女作家曹文芳编写的长篇儿童文学《云朵的夏天》。《云朵的夏天》的故事内容如下:
单说孩子们对待友谊的态度,就着实令人敬慕。他们可以拿出多年积攒的零花钱,只为了买一张去城里探望朋友的船票;他们也可以豁出一整天的时间,眼巴巴地守在码头,等待不知何日何时才来的远方朋友……
梨树湾是片沙地,地深三米都是沙子,金黄黄的,像粒粒水晶,捧起一捧,沙子呼啦呼啦从指缝间滑出,飘落而下。
沙地上长的是梨树,一棵挨着一棵,茫茫一片林子。
房屋散落在林子里,家家门前整出一块沙地来种西瓜、板栗、柿子、桃子、葡萄什么的,口感总比其他地方的甜。尤其出名的是西瓜,皮薄、脆,一跺脚,瓜就裂开,若天上打个响雷,能震裂许多西瓜。
梨树湾人的日子过得比周边村庄滋润,靠的就是这片金黄黄的沙地。
米秀家在林子的最北边。东边是红罐家,紧挨一条大河。西边是二梅家。屋后是苍爷爷家。
米秀、二梅和红罐同读四年级,红罐是班长,门门功课第一,可米秀就是不把红罐放在眼里,这让红罐心里很憋屈。
在家四周,红罐是落单的。苍爷爷只有一个外孙女,叫云朵,住在城里,每年夏天回梨树湾一次,只待三天。米秀的弟弟网兜,二梅的哥哥大来、弟弟小来都听米秀吆喝着。红罐丢不下班长的架子,不愿尾随着米秀,干脆闷在家里跟五姑奶奶学写毛笔字。
在学校,红罐绝对是个有威信的班长,早读课、自修课,总是站在讲台前,俨然就是一个老师。可下了课,女孩子们还是喜欢随着米秀转。
米秀隔三差五,就冒出一些新鲜的名堂来,把后脑勺的辫子歪到耳朵旁,女孩子们就一窝蜂地把辫子歪到耳朵旁。米秀迷恋在沙地上画方格跳,女孩子们就一窝蜂地迷恋画方格跳。米秀摘下一片片梨树叶子串起来,套在脖子上、手腕上、脚踝上,女孩们就一窝蜂地摘梨树叶子串起来,戴在脖子上、手腕上、脚踝上。
这都是女孩子家的玩意儿,闹腾一阵就过去了,红罐并不放在眼里。
一天,米秀带女孩们玩“砸砖头老爷”,把一块砖竖立或横立在沙地上,几个女孩从二十米外,头顶砖头或肩顶砖头,走到立着的砖头前,把顶着的砖头砸上去,立着的砖头被砸倒,就算赢。米秀一砸一个准,其他女孩不是砸歪了,就是砸在自己的脚上。
男孩们看得着迷了,纷纷玩起“砸砖头老爷”。
红罐看不顺眼了,想在早读课上整整大家,就让同学们分批上来默写生字词。
一轮一轮的孩子默写完生字词,回到座位上,只有二梅不会写,被挂在了黑板前。米秀袒护着:“二梅爸爸是哑巴,妈妈又不认得字,家里没人报给她默。”吴邋遢插嘴了:“她妈妈还是一个疯子。”一个个喊了起来:“六疯子”“六疯子”……米秀一拳击在课桌上:“谁再喊六婶一声疯子,我就扇他一个嘴巴。”
红罐见米秀这么大声嚷嚷,全然不顾站在讲台前的他,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但又不想招惹米秀,就拿二梅撒气:“谁上来刮二梅鼻子?”
吴邋遢冲到黑板前,刮起二梅的鼻子,二梅流泪了。米秀迅疾冲上去,把二梅拉到身后,张开双臂护着。孩子们一看起哄了,有喊米秀加油的,有给吴邋遢喝彩的,瞬间,教室里乱成一团。
校长正好路过,米秀机灵地带着二梅躲到校长身后,追过来的吴邋遢正好跟校长撞个满怀。校长问怎么回事,米秀恨恨地告了红罐和吴邋遢的状。校长回到办公室,责令班主任陶景春:“你班的吴大志和红罐刮二梅的鼻子羞辱她,太不像话了,他俩必须检讨。”
陶景春走进教室,发了一通火,让吴邋遢在下午的班会课上作检讨。
米秀站了起来,问陶景春:“吴大志只是听了班长的话,发话的人为什么不检讨?”
陶景春不想让红罐作检讨,就向大家说:“想让班长检讨的同学,请举手。”只有米秀一个人举手。
陶景春朝米秀看,米秀反过来对大家说:“不想让班长检讨的同学,请举手。”没有一个举手。
米秀说:“陶老师,同学们都想让班长作检讨。”
陶景春朝米秀瞪了一眼,对红罐说:“那你下午也一起作个检讨吧。”
吴邋遢能跟红罐一起检讨,感到莫大的荣幸,回家洋洋得意地告诉了家里人,母亲一听,破口大骂。
吴邋遢的母亲出了名的泼辣,梨树湾人背地里叫她“打碗花”。这种花的样子好似牵牛花,小小的,粉白色。P11-15
文芳是我最小的妹妹,我离开家乡去北京读书时,她才六岁。
在一个子女众多又不太富裕的家庭,最大的孩子和最小的孩子所享受的优待可能总要比其他孩子多一些。我是长子,再加上我当时已经在镇上报道组工作可以挣得一份工资,所以在家中自然就获得了一种特殊的地位,所有繁重的劳动一概免去。我有时间侍弄我的鸽子,我有时间去钓鱼,我有时间百无聊赖地躺在田埂上傻呆呆地仰望天空。很自由,无边无际的自由。然而,一个人的自由终究是孤单的,这时,最小的妹妹便成了我的影子和尾巴。
我去放飞鸽子,她穿着三妹的大褂子,拖着父亲的大布鞋,吃通吃通地跟着我,跑着跑着,鞋子掉了,回头穿上,又跟了过来;我去钓鱼,她就搬张小板凳,坐在旁边,我需要个什么东西,总是支使她:去,给哥哥把这个拿来!去,给哥哥把那个拿来!她觉得她很重要,因此很快乐。钓鱼是一件磨人耐性的事情,坐了半天,浮子却纹丝不动。小妹开始坐不住了,不停地闹着要回去,我期待着下一秒钟的收获,不愿放弃,就哄她安慰她,让她安静。当我重新坐在椅子上,盯着水面时,她捡起地上的泥块,啪地扔进水里,水面一下子漾开了,一圈一圈的涟漪向岸边扩展开去,我就挥动鱼竿嗷嗷吼叫:“回去揍扁了你!”她知道这是吓唬她的,并不害怕……小妹使我的那段寂寞岁月多了许多温馨,许多热闹。
我曾经说过,我是一个农村的孩子,至今,我仍然是乡下人。在我的作品中,写乡村的占了绝大多数,乡村的色彩早已注入了我的血液,铸就了一个注定要永远属于它的灵魂。二十年岁月,家乡的田野上留下了我斑斑足迹,那里的风,那里的云,那里的雷,那里的雨,那里的苦菜与稻米,那里的一切。而在这一切的乡村记忆中最温暖的莫过于亲情。《草房子》讲述了我和父亲的故事。形神憔悴的父亲忧心忡忡地背着病入膏肓的我行走在城市与乡村,早已成为我人生永恒的画面。而我同样喜爱也是我认为我所有作品中最沉重的《青铜葵花》,更多地封存了我与妹妹的童年生活。
四个妹妹中,小妹和我在一起的时间最长,得到我的呵护和关爱也最多。回想往事,我总能看到自已的一个形象:夜晚的星空下,一个瘦弱却结实的男孩,让妹妹骑坐在自己的肩上,沿着田边的小道,步行几里路,穿过三四个漆黑寂静的村庄,还要穿过有鬼火闪烁的荒野,露水打湿了裤腿,一路颤颤抖抖地高唱着给自己壮胆,却引来黑暗里一阵狗吠,吓得他驮着妹妹一路狂奔,气喘吁吁……而这只是为了带妹妹去远村看一场电影……
小妹后来考进了幼师,她的舞跳得不错,还在当地的演出中获过奖,父亲一直引以为豪。可幼师毕业后,却被分配到一个条件极差且又离家很远的机场学校(就是她在《天空的天》中写到的那个学校)。父亲很着急,写信给我,让我劝慰小妹。就在我考虑怎么写信时,小妹的信先到了。她觉得迷茫,甚至有些灰心失望。这让我看到了很多年前与她一样的自己,世界好像是混沌一片,就像家乡的雨一样,人被罩在其中,辨不清方向。后来是阅读和写作使我找到了出路,并使漂泊不定的灵魂终于有了一个落脚之处。
我愿意帮身处困境中的小妹编织一个美丽的梦幻,但是梦境的实现却是我无法代劳的,我甚至帮不上她任何忙,一切只能看她自己的造化,自己的打拼。与此同时,我无数次地告诫小妹:写作只是让人心安,而不可以将此锁定为最终的目标而将全部赌注压在这里。后来的事实证明,她完全听懂了我的话。她喜爱着文学,但又不指望它。她很轻松、很自在地走进了文学,并日渐沉浸在其中,自得其乐。写到现在,她越发地认为,写作只能是生活的一种方式,而不能成为生命必须要实现的全部。我承认,在对文学的态度上,她有时甚至比我恰当。 每次我从北京回老家时,以前从来不要礼物的小妹,总是打电话叮嘱我给她带书。后来,盐城那边的书店越做越大,许多书那边也有了。我就不住地为她开列书单,然后她就照着书单在那边的书店直接购买。如今,她家的藏书,大概也算是盐城的大户了。父亲在世时,甚至对人夸耀她的小女儿,说她读过的书其中有一些我这个哥哥都没有读过。
她开始动笔写作,并不是在我的鼓励下进行的,而是由于父亲的督促。最初的几篇文字,差不多是父亲与她的共同创作。后来,两人背着我忐忑不安地投稿,却居然中了。父亲的喜悦更甚于她。
在写了一些短篇以后,她就开始瞒着我写作长篇。长篇的组织和布局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很麻烦,很艰难,它牵涉到作者驾驭大规模结构的能力。她最初的尝试并不成功。之间,加之父亲的离世,使得她的心绪变得非常差。所幸,她没有放弃。她终于慢慢地懂得了何为长篇。几部长篇出手后,我看了一下,并没有给予优或劣的评价,只是说了一句:是长篇。
二十多年时间里,我看过她长长短短无数的稿子,我知道,在这些捧给我看的初具模型的文字后面还有着更多一遍一遍反复打磨不计其数的半成品。现在问世的文字,是她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之后的成果。好在小妹的全部并不都在文学。她的生活还有无数的方面。其实,我以为,她人生最成功的方面并不在文学。
也许,这样地看待文学在人生中的位置,是最适宜的。
2008年8月18日于北京大学蓝旗营
写作,原本不是我的梦。
小时候哥哥在家里写小说,我们姐妹几个不敢大声说话,走路轻手轻脚,我们把哥哥的写作看得很神圣,但那时的我并没有萌发过写作的梦想。
晚上,哥哥写小说,我做作业。
一会儿工夫,我的作业就做完了,但磨蹭着不去睡觉,满心思等着母亲给哥哥做夜宵。只要我能撑到哥哥吃夜宵的时候,哥哥肯定要分半碗给我吃的。
我吃出了甜头了天天等,那时人小,容易犯困,常常撑不住,我就在屋里“吃通吃通”来回跑,故意弄出声响来打搅哥哥写作。
母亲看出我的心思,干脆把夜宵早点做好,让我吃一口,放心地睡觉去。
我是一个泡在父亲、母亲、哥哥、姐姐的爱里长大的孩子,我的童年充满了快乐。
在我的记忆里,没有坐在教室里听课的场景,成天跑在空旷的田野上,记忆里尽是绿色的荷花田,瓦蓝的天空,青砖小巷的村庄,一条条小河,一座座小桥,一群群善良淳朴的人……
我小说里的孩子跟我一样,自然质朴地成长着,他们小小的心灵感受着大自然的色彩,为身边细细碎碎、生生死死的事快乐着、恐惧着、烦恼着、忧伤着。
《香蒲草》里的田田,《天空的厌》里的林嫣,《丫丫的四季》里的丫丫,《荷叶水》里的悠悠,《栀子花香》里的月娥,《云朵的夏天》里的米秀,都有我的影子。我就那么快乐无忧地长大了。后来,我又如愿地考上师范学校。
当年中考,先招师范后招重点中学,我能考上真是很幸运。我在师范愉快地读书,未毕业,城里一所最好的学校要我去做舞蹈老师,我成了全校学生羡慕的对象。可在毕业前一天,我莫名地被分配到荒僻的乡村师范做舞蹈老师。
那是一片碱地,紧挨着一座空军机场,每天盘旋不止的飞机轰得人头昏心慌。我被悬置着,好似被人遗忘了,寂寞而孤独。
我给哥哥写信,埋怨眼下的生活。
哥哥回信:“……这不一定是坏事,或许将来会变成你的财富……我倒有一个想法,是否学着写小说?你的感觉不错,试试看……”
就这样,我有了写作的梦想,在寂静的校园里,没日没夜地看书,但对自己能否写小说,很是茫然。
父亲帮我抓住这个梦想,不停地督促我写。
放假回家,父亲把他画画的大书桌让给我,铺上漂亮的桌布,还从镇上买回柠檬茶给我沏上一杯,让我安心地写作。
父亲帮我把写作的架势摆开了,可我就是写不出小说来。
哥哥给我开列一张张书单,叮嘱我大量看书。父亲开始疯狂地为我买书,跟我一起看。我们见面就谈写作。父亲是我忠实的听众,不管我构思的小说多么幼稚,多么俗套,父亲总是赞许,夸我聪慧。这让我充满信心。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父亲心绞痛,病了。
夜里,母亲和我们陪在父亲身边,我让母亲和姐姐们先睡,我看书陪父亲。父亲说心里烦躁睡不着,让我把他扶起来看书。
灯光下,我和父亲一人捧着一本书看。
父亲看了一会儿,躺下跟我谈写作的事,我一次次催促父亲不说话,闭上眼睛歇歇。
没想到,这是父亲和我最后一次在一起看书,谈写作。第二天早晨,父亲因心肌梗塞突然离开了我们。
父亲走后,我翻开父亲留下的文字《助忆录》、《见闻录》、《生活录》等一些本子。《见闻录》让我大吃一惊,里面写了一百多篇小说的名字:“姐妹痨”、“水关”、“叫钉”、“呆丈夫”、“摸疙瘩”等等,等等。
我看着父亲的文字,潸然泪下,耳边萦绕着父亲的悄悄话:“我还有许多故事,不服哥哥讲了,留着给你。小说的名字我都替你想好了,等有一天你真的能把小说写好了,我就一个个讲给你听。”
父亲没等到我能把小说写好的那一天,就在静谧的秋晨溘然辞世了。
以后每到秋天,看到西边的夕阳,我的心总是涌满忧伤。
我写了《栀子花香》等十多篇短篇小说后,开始尝试写长篇小说《香蒲草》。
《香蒲草》是我童年熟悉的记忆,写得比较顺畅,哥哥看后说很温馨。哥哥让我接着写机场的生活,可我写得很吃力,哥哥每看一次,剖析一次,我就重写一次。渐渐地,我知道了怎样摆布结构,怎样编织故事,怎样写人物对话……写了整整十年,重写了无数次,终于有一天,哥哥说《天空的天》比他想象的好,写得真不错。
写《天空的天》的历程,好似爬过一座大山,让我对写小说有了自己的经验。后来,我用了十天的时间就写出了《丫丫的四季》,文字像水一样流淌着。
写《荷叶水》和《云朵的夏天》,我有了清晰的构思,把握得更加轻松自如了。
如今,写作早已成为我的一种生活方式,在写作的过程中,我感受到宁静和舒适,感受到温暖的爱。我看到了蓝天、秋阳、冬雪、雨夜,耳边回旋着笛音。写作的感觉真好,我觉得满足和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