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和法律的关系,是宗教史、也是法律史上的一个重要问题。然而在中国,因为很少人能够接受儒教是教说,自然在中国历史上也就没有什么宗教与法律的关系。不过由鲁丹编写的《儒教与法律》第八辑所展示的材料及其研究成果要告诉人们的是,在中国早期的文献中,就明确认为法律是根据天意,也就是至上神的意志制定的。本书所希望于学界的,是这个问题能够引起有关人士的注意,把这个研究深入开展下去。对于正确认识中国古代的思想状况,进而正确认识中国的国情,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书适合大中专院校哲学与宗教学系师生以及国学爱好者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