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由劳伦斯·布洛克编写的长篇小说《谭纳的非常泰冒险》。《谭纳的非常泰冒险》的内容简介如下:
伊凡·谭纳是世界各地隐秘组织的积极拥护者。朝鲜战争中的碎弹片让闹钟成了他最用不着的玩意——睡眠中枢被破坏,根本不用睡觉。
为了拯救深陷泰北丛林的女友,谭纳打了各种预防针,风尘仆仆从纽约,一路赶到泰北原始森林。身无分文、语言不通,被剥个精光后,关进鸟笼般的牢笼里,好不容易逃离即将被砍头的命运。
但谭纳仍不改初衷,决定继续深入原始丛林,寻找生死未卜的女友,只是他越深入蛮荒,越是疑云重重、敌友难辨。要如何才能杀出重围,救出女友呢?
这实在称不上囚笼,别用常识揣度。一般来说,所谓的囚笼,指的是某种建筑物里的某种房间款式,通常有加了铁柱的窗户,地板要么石头,要么水泥,一张烂床,头顶上一盏要亮不亮的灯泡,室不雅,也不大,但是,人体的各种功能,基本上,还能舒展。
我在伊斯坦布尔,就住过这种牢房。我不怎么欣赏,但好歹原汁原味,中规中矩。
可不比我现在待着的这个。不知道哪个白痴设计的,偏偏把我给关了进来。这笼子八英尺见方,四英尺高,全由竹子搭成,悬在一根粗树干上,离地五英尺。
这哪叫囚笼?如果你是见到什么东西,都觉得它该有个名字的那种人,那么,管它叫大鸟笼吧,而且还是方圆数英里之间,唯一可以见到的大鸟笼。泰国北部,柚木林浓荫蔽天,鸟儿自由自在,是个天然的大鸟园。这里的鸟,种类不少,花色斑斓,体态轻盈,可惜叫声有些刺耳,绝对受不了鸟笼的拘束。
我也是。
四天前,我被巡逻的游击队逮住,就一直窝在这个笼子里。实在不敢相信,搞了这么久,才过四天,只是感官认知提供的证据,不容狡辩:日头升落四次,总得把太阳当回事吧。
我已经熬不下去了,关在里面,度日如年,可能就是这个囚笼原始设计的目的,让里面的人,尝尝东方酷刑的厉害,站不起来、躺不下去,勉强有些空间爬一下,却万万爬不得。正中央掉着一根绳子,是囚笼跟树上唯一的联结。换句话说,只要稍微移动一下,囚笼立刻会倾斜到一边,顿时失控,里面的人一定会狠狠一摔,问题只是跌在地上,还是撞上树干。
就算境遇没这么惨,说真的,里面的人也没有理由从这一头,移到另一头,干什么呢?那一头跟这一头还不是一样?我想尽办法,挣扎出不同的姿势,勉强从竹子的缝隙里面,打量这个游击队基地。我这边看看,那边看看,大概拼凑出外界的长相:几幢茅草屋、几堆炊火、几支步枪、几把大刀、整排削尖的竹子,还有一群泰国游击队,甚至还瞄到了我的衣服套在几个游击队员的身上,在囚笼里的我,裸着身子,像一只拔光羽毛的鸟。此外,就没有什么值得我甘冒被震得七荤八素的风险,离开平衡点去窥探的重点了。
在囚笼地板中心,有一个小洞,切割得还算爽利。如果外面的人记得的话,一天会送两次饭来,不过,他们偶尔也会忘记笼子里面还有人。三不五时,不知道谁会从洞里,递一碗油油腻腻的水给我。该排泄的时候,这个小洞,也是我抒发的管道。可能会有人以为入口的食物、饮水没多少,出来的东西,想来也多不到哪儿去。但显然,送进来的馊米饭、脏脏的饮水,或是两者携手合作,让阿米巴得以大显身手,害我罹患了严重的阿米巴原虫腹泻。第三天中午,我开始担心,吃没多少,却拉了一堆,迟早会拉得见不到人影;或者,整个人拉得翻了过来。第四天,肚子好了,我又担心会饿死。
我直不起身子,没法走动,不能休息,饮食恶劣。我在囚笼里寻了个地点,把重心放在臀部,先伸直我的背、我的脚,再盘成一个瑜伽莲花的姿势。我越来越热,越来越饿,越来越无聊,随着时间的消逝,觉得越来越不舒服。刚开始,我害怕他们会杀我,现在,我却担心他们不杀我。
如果我睡得着的话,情况就不会这么糟了。但我十八岁那年,一枚北朝鲜的榴弹片,不偏不倚地嵌进我的脑子,摧毁了一个被称作是“睡眠中枢”的地方。截至目前,医学还搞不大清楚到底什么是“睡眠中枢”、有什么功能,但它故障了,之后的十七年,我从来没睡着过。
还好的是,睡不着也有睡不着的好处:除了每个月帮我挣一张一百一十二元的政府残障支票之外,也让我有更多清醒的时间,料理身边的各种事情。旅行,用不着睡旅馆,生命,因此变得更精彩。
睡眠,除了麦克白形容的苦役后的沐浴、受创心灵的油膏、生命每天轮回一次的生死之外,在无穷无尽的无聊折磨中,睡眠更是打发时间的利器、困境中的一大解脱。照理来说,我这趟行程,深入丛林,早就该筋疲力尽了,要不是在我脑子里那片榴霰弹的碎片,窝在囚笼里一半的时间,我肯定会幸福得昏厥过去。
然而,我却始终醒着。
我还真没这么闲过。第一天,我制造噪音,吸引他们的注意,先用流利的泰国话,再用不怎么地道的柬埔寨语,大吼大叫。他们压根懒得应我几句,倒是有人走过来,把囚笼一举,我二话没说,在笼里狠狠地跌了个狗吃屎。自此之后,只要我有个风吹草动,也不管我用哪种音调、哪种语言、什么内容,就有人来这么整我一下。我学乖了,闷声求平安。
没人找我讲话。我的沉默换来相同的沉默,连拷问都没有。刚开始,我想跟他们解释,我,伊凡·麦可·谭纳,不是美国情报人员;后来我想跟他们说,我,伊凡·麦可·谭纳,的的确确是美国情报人员。只是我盘算的两套说词,完全派不上用场。没有人问我任何事情,根本懒得管我叫什么名字、兵籍号码几号,真的,完全不鸟我。我只得窝在这里,看看有什么事情发生。没有。
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等什么。老天爷显灵吧,也许。一道霹雳打在树枝上,囚笼应声跌下,摔个粉碎。要不,就是营地遭到忠于国王陛下的政府军奇袭,美国陆战队、美国骑兵队也成。绝大部分时间,我强迫自己不要想我到底在等什么。我在囚笼里没事干,找不到方法挣脱出去,即便是离开了这个劳什子,我也不晓得往哪逃。等待的最后结果就是继续等待,其实,我根本什么也不用等。
在一个暮色深沉的傍晚,终于有人跟我说话了。一只手,把一碗米饭,从囚笼中央的小洞塞了进来。我贪婪地一把攫住那个饭碗——他们早上没给我饭吃,不知道是一时粗心,还是刻意整我。我狼吞虎咽地把这碗饭、里面的虫子,全部塞进肚里。这话讲来轻松,实则恶心至极。但你只要吞过一两碗这样的东西,就不会觉得虫子在你的胃里不住蠕动了。蛋白质,毕竟,还是蛋白质。我把空碗交出去,换得一杯温水,喝了水,还了杯子,听得一个温和的声音说:“明天。”
也许他说的是“早上”。泰国话跟许多语言一样,“明天”跟“早上”两个概念,是混在一起的。我的朋友,到底是泛泛地说“明天”,还是专指“明天早上”,单单这么一个字,实在很难判断。
于是,我重复了他的话,“明天”?“早上”?不管他到底说的是什么,我应该都照顾到了。
“日出的时候。”好了,这样清楚了。
“日出的时候要怎样?”
“就在日出的时候,”他的声音有点哀伤,“他们要杀你。”
这句话让我重燃希望。
让我在这里补几句话,我突然振奋起来,并不是因为他告诉我一个事实:明天一早,我就可以告别囚笼里的悲惨生活,撒手人寰。尽管窝在这个囚笼里,难过得要死,但是,真的去死,好像也不是比较好的选择。我的希望并不是来自于他告诉我的讯息,而是他说话的观点。换句话说,重点不是他说了什么,而是他是怎么说这句话的。
请听好:“我们要杀你”跟“他们要杀你”这两句话的差别。“他们要杀你”意味他个人不在局内,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他并不愿意卷入这场血腥杀戮。他的声音强调了这一点——他们要杀我了,他觉得很难过。而且感觉起来,他是违背了组织的规定,私底下向我透露这个机密的消息。
“他们会在日出的时候杀掉你。”他又说了一遍。
此时,我正摆出一个瑜伽的莲花姿势,大腿交叠,朝天的脚掌,交错搁在另外一腿的膝盖上。我解开双脚打成的结,伸直身体,翻身朝下,嘴挨近囚笼下方的洞口。囚笼有些倾斜,我尽可能地保持笼子平衡,但是,内心激动,却是澎湃汹涌。在晨曦中,我可以清楚看到向我通风报信的线民:快二十岁了,瘦瘦高高的,一头短短的头发,整整齐齐、清清爽爽,娃娃脸,在这个地方称得上是异数了。
“他们在商量,是不是给你找个女人。”他的声音还是有点哀伤,“男人在上断头台前,一定要找个女人睡一次,这是规矩。最早以前,这是帮那些没有孩子的男人,设法留个种;可是有人说,谁知道要处死的人有没有孩子呢?所以,干脆,每个死囚在死前一夜,都帮他安排一个女人算了。”
死到临头,的确有人会性欲勃发。但此时,我没有半点要发泄的意思。即便是一顿好吃的断头饭,或是一杯香醇的威士忌,也勾不起我的兴致。我只想逃出这个囚笼。
“但是,”他又说了,“这次他们不会给你准备女人,因为你是白鬼子、是帝国主义的走狗,不能玷污我们纯洁的血统。他们已经决定了。”
又是他们。我正想表达我的感激,谢谢他偷偷告诉我这么好的消息,但他显然没有心情接受我的恭维,他有更难以启齿的烦恼;而我,正竖起耳朵,全神贯注,生怕漏了一个字。
“我没有过女人。”他说。
“从来没有?”
“我这辈子,还没睡过女人,我老是挂念着她们。”
“这是人之常情啊。”
“我常常看着她们。”他的声音有些梦幻,“看她们走路的样子,你知道吗?她们的身体、大腿、微微侧着的俏丽脸庞,还有她们银铃般的声音。我满脑子都是女人。”他突然陷入了漫长的沉默,或许又开始想女人了吧。他有一对棕色的大眼睛,前额挂了一串汗珠。“天天,天天……”他突然说道,“脑里一片空白,就只有女人……”
“你从来没有过女人?”
“从来没有。”
我突然觉得我很像《花花公子》的性心理顾问。“那你……为什么不,呃……去找一个呢?”
“要怎么找?”
“这个嘛……”
“女人不喜欢我。”他说,“我一靠近她们,就变得很紧张,满手是汗,喉咙又干得要命,舌头像一只蹦出岸边、眼看就要没命的鱼,半个字都说不出来。我的膝盖软得撑不住我,世界天旋地转……”
看来他还真有问题。要不是在这小命即将不保的环境里,我或许会更同情他一些。可我自己也有问题啊,而且命在旦夕,可没时间像他这般从容地多愁善感。没睡过女人,一时半刻还不会害他丢掉性命,可我再窝在这个囚笼,明天不是被吊死,就是被砍头,要不就得面对他们更有创意的杀戮手段。
“我想你有过女人吧。”
“喔,”我说,“有,我有过女人。”就是因为我有了个女人,一个叫做图潘丝·努嘉瓦的女人,才害我跑到泰国这个鬼地方。
“你有过很多女人吗?”
“也没有很多啦。”
“她们是怎么个模样?”
“比火腿好些。”
“你说什么?”
“没事,胡说两句。”我说。这是一个关于拉比与牧师的老笑话,泰国人当然不可能知道这个典故。而且,再怎么样,也只是句闲话,现在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赶紧逃命,我唯一的希望,当然,就是这个苦闷的处男—— 当然。
“这世上找不到比抱着女人更过销魂的事情了。”我说,“在这方面,我的经验可丰富了,跟你保证,欲仙欲死,无与伦比。软软的,甜甜的,女人的身体、胸部、饥渴的嘴唇,温柔、小鹿般的眼睛,女人的味道,若有似无,让你血脉贲张……”
我顺着这个理路,继续加温,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可怜的小丑,刚开始还有点莫名其妙,现在,他的情绪已经被我激到愤怒的边缘。“够了。”他终于说话了,“别再说了。”
“你怎么可能没享受过这种人生乐趣呢?如果我在外面,就能帮你想想办法了。”
“你有办法?”
“当然,我的朋友。”
“你会怎么做呢?”
“帮你找女人啊。”
“你会帮我安排?”
“小事一桩,荣幸之至。”
他停了好一阵子。“阴谋!”他冷不防地叫道,“资本帝国主义的阴谋!”
他跑开了。
我顺手拍死一只蚊子,用泰国话骂了一句脏话。太阳出来之后,我就没命了。我不知道他们打算怎么杀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下此毒手,无所谓。我想要逃走,却束手无策,我的处男朋友也不相信我。十七年来,我都睡不着,明天,我却要长眠于此,我几乎忘却睡眠的滋味,但我依稀记得:睡眠最大的好处,就是能神清气爽地醒来。不过,我这次长眠,想来没这般光景。我会闭上眼睛,就此了结。
“你真的会帮我找一个女人?”
他又回来了。天色暗沉得多,他的声音也急促起来。我知道刚刚那段时间,他去干什么了,一定是通前彻后地想过一遍,心一横,就不管是不是资本帝国主义的阴谋了。我是他唯一的机会,他是我唯一的生路:这种各取所需的组合,应该算是最坚实的了。
“一定会。”
“我信了!朋友。”
“好。”
“我帮你。”
“再不想想办法,明天一早,他们就要杀我了。”
“我们可以逃啊。”
“好。”
“一起。”
“好。”
“我先走了。天色再暗一点,大伙儿都睡着了,再回来。走了,我的朋友,我的好朋友。”
我顺手拍死一只蚊子,以资庆祝。白天,它们就够贪婪的了,到了晚上,更是变本加厉。如今,夜幕低垂,正是它们精神抖擞的时候。我待在丛林里的第一天,可吃了蚊子不少亏,但我慢慢地掌握住它们的攻击态势,它们就收敛了许多。如今,蚊子很上道,再也不觉得我是好欺负的菜鸟。我没什么好吃,拉得昏天暗地,还得忍受蚊子蹂躏,再这么搞下去,我的身体里,大概连一滴血都没有了。
我不知道我的小朋友会不会回来,也不知道他究竟帮不帮得上忙。如果不把囚笼放在地上,我根本没法出去;但真要放下来,却会吵醒全营地的人。更何况,哨兵还在值勤,即便是我挣脱出来,一个不小心,还是过不了他们那一关。说得再现实点,即便卫兵没瞧见我,能不能穿过这片丛林,仍在未定之数。
我那部“路虎”吉普车(Land Rover)不知道还能不能开?它已经被我整得濒临解体了,又卡在半路上,进退两难。进到营地前的最后一段路,林木深密,“路虎”是硬生生挤进来的,换成别的软脚车,早就弃械投降了。所以,即便我的“路虎”还愿意搭理我,我看,也很难靠它载我逃离此地。
车里可有派得上用场的东西吗?好像也没什么。我多带的衣服早就被游击队员拿去了,就连我身上的这套都不能幸免。采集蝴蝶标本的用品大概还在车上:黏胶台、标本罐、捕蝶网,这些掩饰我在泰国丛林或者橡胶园行藏的道具,现在看来一点价值都没有。泰国游击队根本不管我是神经兮兮的蝴蝶采集者,还是间谍,先逮起来再说。
我闭上眼睛,咒骂了几句。我咒骂图潘丝的父亲为什么要回到非洲,我更痛恨自己,为什么要认识这个人。我恨图潘丝从内罗毕搬到纽约,又从纽约眼巴巴地跑到泰国来。我痛斥泰王凭什么热爱爵士乐、诅咒图潘丝竟然做贼,但我批判力道最猛,最难以原谅的对象,却是我自己。我为什么老是上当、为什么总是当傻瓜?
突然之间,我决定不再自怨自艾,开始思考起来,琢磨出两个点子,我自认颇有帮助。夜色更浓了,我的泰国朋友偷偷摸摸地爬到笼子旁边,低声向我报到,就在这个时候,我盘算已定。
“汽车。”我说,“还在我当初停的地方吗?”
“汽车?”
“就是马达车。”
“马达车?”
“汽车、马达车,那部有塑胶轮子的马车啊。”
“喔,那是汽车啊。还在南边那块空地的小路附近啊。”
“上面的东西还在吗?”
“你的衣服被拿光了,塑胶轮子也被拆下来了。”
着实不明白他们要轮子干什么。“放在后座的东西呢?”
“应该还在吧。”
“你能不能到我汽车那边去?”
“可以。”
“顺便从后座替我拿些东西。”
“行。”
“好,我们有机会离开这里了。在日落之前,你有不少活要干,只要你认真去做,加上一点点的运气,成功机会应该不小才对。”
“然后我就可以有一个女人吗?”
“你可以有个女人。”
“那么,再危险都值得!”
“说得对。”
“你这条命就算保住了。明天,他们本来打算把你拉到大树桩边,用锐利的斧头,砍掉你的头。”
我咽了一口口水。“他们真要这么干?”
“我们这里处决就是这规矩。”
“泰式断头派对。”我说。我是用英文说的,这种俏皮话用泰国话,是说不出神韵,但用英文讲,我的泰国朋友又听不出个名堂来。“祖先传下来的老笑话。”我解释道,“不重要,别管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要干的活多着呢。”
“告诉我该做些什么。”
“你去把汽车电池拿出来。”
“什么电池?” “你先把车盖掀开——”
“车盖?”
“看来我们还真有不少活要干。”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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颇意外,在这本小说最后面我们笑声犹未止歇之际,居然发现还有一个后记,当然是布洛克自己提笔写的——布洛克一向在小说之外不多讲话,更不解释自己小说(2005年台北国际书展期间亲眼见过他的每个人都是此种说法的目击证人)。更加奇怪的是时间,1967年的小说,2000年的后记,整整三十三年大半个人生之后。天起凉风,是什么让布洛克忽然想起来,而且还改变习惯地讲出来?
这篇后记文果不其然并不是有什么具体的事要交代具体的人得感谢,或是那种老书新版跟新一代读者打个礼貌的招呼云云。布洛克几乎是另外再讲了个故事,没谋杀,没秘密任务,尽管所在之地是多少有点敏感的爱尔兰,这只是他昔日逃走般的一次背囊旅行,真说起来还比较接近《每个人都死了》书末心思寥落的米基·巴鲁皈依之行。这段回忆和搞笑的伊凡·谭纳小说仅有的可见关联就只是时间,像两条各自伸展的线相交在这一点上,行程最后他开了这部小说的头,把谭纳抛掷到遥远而且根本没去过的中南半岛,还一开始就远比他的书写者更狼狈地被关进个悬吊的竹笼子里。
人或许会无来由的想起什么(当然那些多疑而且有严重解释癖的心理学者可能不相信),但人大概还不至于把这个无来由的想法或回忆无来由的写在书后而且白纸黑字印刷出来,除非他隐约察觉这里头有些呼应,有着难以言喻的联系——这么说是不是比较对?
无论如何,这个事隔三十三年的回忆,最起码起了个作用,那就是也把我们的读小说心思拉回到较具体的1967年去。1967,想想是个什么时间?越战在打,黑人在争民权,年轻人一个个不安分地背起背囊行走在没尽头的长长公路上和广漠的世界——那时候不仅仅布洛克本人还甚年轻,1967彼时极可能也是20世纪人类世界最后的年轻时光,拥有几乎全部年轻才有的特质和恶习,包括不折扣的理想、正义和热情,也包括狂暴、游荡、破毁、还有不知道拿自己以及拿这个世界如何是好的烦闷,当然,跟着而来的还有音乐、性爱、毒品和戛然而至的死亡。
回到1967,至少我们这本架空如童话、又明朗仿佛没时间干扰的谭纳小说便起了点变化,不晓得是不是我们的错觉,感觉上好像残酷起来,不仅仅是人死得比之前三本要多,而且真实了,像那四颗悬挂起来的人头,像那位高唱马赛曲、一辈子住贫穷山区却对巴黎熟稔热爱如指掌的老先生。
还有瑞士籍当地走私贩子亚贝尔·渥多斯的这番话,听起来也少了世故的讥讽,多了年轻的愤怒:“问题来了,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原因要绑架这批人呢?也许他们偷了珠宝,所以绑匪连人带货一起抢了:只是这种说法太过离奇。难道绑架他们是为了政治因素吗?实在也很难想象。不过,话要说回来,讲到政治,好像没什么事情不可能,再怎么匪夷所思的发展,都得提防着点。如果是做买卖,将本求利,基本上呢,还有点道理可讲;但是,政治……疯子哪会讲什么道理?情况肯定是混乱到没法预期。”——所以如今在台湾,何以一个通缉犯会比一个“总统”可信,这不只是有没有个人诚信的问题,还是个有没有逻辑的问题。
布洛克的远走爱尔兰,是因为书写和外遇的理由;伊凡·谭纳的远走中南半岛,则因为一个美国黑人爵士乐团在泰皇御前演出后遭绑架且同时爆发泰国皇室珠宝窃案,而团中那位来自塞内加尔的美丽女子图潘丝和谭纳有着特殊的情缘——1967年,每个静极而动的人分别来说都有其或迫切或无可无不可的具体理由,但如果比方说我们站在月球上头或卫星轨道上看,那可见的图像将只是一个人接一个人的行走不辍,就像那个年代留下来的那部著名小说的书名:《在路上》。
……
——截选自《导读:逃走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