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抉择后起步
1.从法律到实践
河津市城关镇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实录
河津市,位于山西省西南部,运城地区西北隅,北枕吕梁,西傍黄河,汾水横贯,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这里,是藏龙卧虎之地,隋末唐初的大儒“文中子”王通、著名诗人和作家王绩、“初唐四杰”之冠王勃、明朝著名理学家薛瑄等都诞生在这里,也是唐代名将薛仁贵和原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其武的故乡。
这里,是物华天宝之乡,交通便利,矿藏资源丰富,山西铝厂等一批国家重点工程相继在这里兴建,投资数百个亿,从而也带动了全市经济的迅猛发展,使河津成为小有名气的“明星市”。
这里,是黄河、汾河的交汇之处。民间曾有这样的传说,黄河是条龙,汾河也是条龙,两龙争地,必斗无疑——“争强好胜,勇为人先”是河津人特有的精神。
这里,是风水宝地,也是是非之地。装饰豪华的市宾馆里,一方面在接待着纷至沓来的各地学习、参观团,另一方面又在迎送着接踵而至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查案人员。对此,河津人早已习以为常。
处于河津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城关镇,集中了河津市正反两个方面的特色。有人说,城关镇的农村干部是“股室”级级别,“科局”级待遇,“县团”级权力。也有人说,城关镇的干部是市上的“卫戍部队”,镇党委书记是“城防司令”。
这些似乎都表明,城关镇党委具有权力与风险的两重性,城关镇的农村干部在行使着超常的权力,其竞争必然是异常激烈的。历届镇党委、政府在干部的选拔、使用上曾做过有益尝试,对农村党支部的人选实行“群众推荐,党委考核,党员选举”。这一机制推进了党内民主,收到了好的效果。但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却阻力重重,难以进展。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之日起,十年过去了,这里同全市各乡镇一样,一、二、三届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压根儿没搞,第四届起步不久,便由于“大小气候”的原因,不得不中途搁浅。
第五届即将开始之时,我来到城关镇,我面临一个什么样的局面呢?
“三把火”与“下马威”
人常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意思是要有点工作上的狠劲,找准突破口,然后打开局面。而我则倒了个个儿,刚上任就被农民先烧了一把。我是1998年9月9日走马上任城关镇党委书记之职的,到任第三天,就发生了城北村400余名群众跪街拦阻全国文明城市检查验收团的突发事件,对还没摸清全镇情况的我而言,算是个着实不小的“下马威”。我通过各种渠道,迅速摸清了城北村群体闹事的来龙去脉。
城北村,是城关镇的第二大村,紧靠市区主大街——紫金街,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多年来,村党支部、村委会充分发挥这一优势,使集体经济迅速壮大,投资数百万元,先后建起了中、小学教学大楼、村委会办公大楼、舞台、购物中心,硬化了全村主巷道,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达200多万元,在全市是数得上的富裕村。但由于城市建设占地的需要,也使该村耕地面积锐减,群众对此也颇有议论。
宋时有“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俗语,城北村“兴也土地,乱也土地”,问题最终还是出在土地上。
按照河津市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城北村大部分土地在市区建设范围之内,这就注定城北村大片土地迟早会被占用,如何解决失去土地农民的吃饭问题,自然是燃眉之急。城北村意识到了这一点,先后筹资2000余万元,与台商合资建起了“协和铝厂”,其中960万元来自土地款。从96年下半年开始,铝锭市场疲软,“协和铝厂”开始亏损,以土地为生的农民把这一切归罪于村干部“多年来投资大事不开会,卖地租地不商量,财务不公开,村务不明白”等问题。酝酿已久的干群矛盾公开激化,自发性的及有组织的群众上访事件以不可遏制的势头猛烈地爆发。
1997年4月初,百余名群众上访到镇政府,要求解决城北村问题。
6月下旬,400余名群众上访到市委,再次要求查处城北村问题。
7月13日,1000多名群众先后到市紫金街西、新耿街北原属城北村土地现卖给其它单位和个人的多处施工地段,把施工已近尾声的市地税局办公大楼的门窗玻璃砸碎,将正在施工的多处院墙推倒,激烈程度实属罕见,被市委定性为“七·一三”打砸抢事件。由河津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联合印发的限令“投案自首”的布告遍布全市。
7月中旬到8月初,300余名群众陆续分乘客车、火车北上太原,在山西省委大门口静坐,到山西省政府上访,有部分群众还到了北京,找到国家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省民政厅厅长、省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及省信访局领导接待了群众,河津市纪检委书记、政法书记、市委秘书长专程赶到太原作了汇报,但问题没有解决。从太原回来后,村民们又多次围了运城地委、行署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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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票是理民意为天
在全国《村级选举与自治机制》有奖征文颁奖仪式暨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演讲
尊敬的美利坚合众国前总统吉米·卡特先生及夫人,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李学举部长,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我非常荣幸作为本次有奖征文获奖代表,在这个讲坛上发言。非常荣幸卡特先生亲自给我颁奖。面对如此崇高的荣誉,我感谢各位评委对我和其他获奖者的鼓励和信任,更感谢支撑和养育我们的八亿农民,没有他们,我们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空中楼阁,纸上谈兵。
我从农村来,做了十八年的乡官。我曾觉得权力是个好东西,唯一不愿意放弃的就是它!(卡特总统大笑)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农村全面推进“四个民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把党的这一主张上升为法律后,中国农村民主有了实质性飞跃。实践中,是党培育了我,是法律规范了我,是农民教育了我。作为一个负责任和有良知的公务员,我认为权力是人民的,谁也不应享有特权。敬畏人类良知,感恩衣食父母!基于此,我和农民一道参与了村官的选举。也正是因为有选民的参与和支持,农民当家作主的愿望才能够真正得以实现。在这场变革中,我亲历了农村的政治体制改革,听到了农民的掌声,也看到了祖国的希望。
同大家相比,我没有什么高深的理论,但18年的农村工作经历,使我理性地认识了农民。如果大家要了解村民自治进程中的农民,我可以直言:农民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整体文化素质不是很高,他们没有决策国家内政外交大事的水平,也说不出准确的三峡工程的伟大意义,更无缘今天这样高规格的会议。但是,他们很聪明。历史无数次证明,中国的农民,其实只要给他们机会,哪怕仅仅是同城里人相当的机会,他们是可以改变自己地位的,中国的农民是世界上生存能力最强的人群!(卡特总统带头鼓掌)另外,他们还是个熟人群体,他们了解每个村民的底细,谁好谁坏他们心里最清楚,选个村官,素质上绝对没问题!村里的事咋样才能办好,他们心里也有杆秤。有人说,在农村搞民主选举,家族、宗派势力对选举影响很大,我认为有点片面。父子俩投的选票不一致、两口子持不同观点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些现象我在实践中也是亲眼所见。电视剧《村官张小民》中的主人翁,就是我们运城临猗县人,他是个外来户,单门独户,却能在选举中连选连任,靠的是什么?不是家族,是人格魅力!老百姓说,他是个好娃!(卡特总统点头微笑)现在有一种思潮,认为有的地方村霸当选,恶人治村,是农村民主选举超前。假如真是村霸当选,问题出在哪儿?我认为一定是选举的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应该首先看一看这个选举程序是否完善,流动票箱和秘密写票等环节是不是依法行事。在秘密写票间里,选民不受外来影响,他们绝对不会给村霸封官!还有一种说法,说民选村官削弱了党的领导,形成“两委”两张皮。这一点,我认为充其量也只是村书记和村主任两个人的问题,不要扯得太远!乡镇书记和乡镇长,市委书记和市长有时也有不同意见,这算不算是两张皮?还有的说,有些村官是靠贿赂手段当选的,导向有问题。我认为:贿选是法律绝对不允许的,必须坚决打击。但从另一个角度讲,贿赂选民总比贿赂某些个人好,从这个意义上说,贿赂选民也是一种进步!现在,戴着有色眼镜对村民自治评头论足的大有人在,我劝这些人到农村转一转,到农家做做客,跟农民聊聊天,自然就会发现:农民想什么,盼什么;村民自治,农民拥护不拥护,百姓满意不满意,会有答案的!我们还权于农民,为农民做点事,是履职,是天责!在推行农村民主的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就是出点差错,也是正常现象,更是前进中的问题,不该说三道四!
在农村推行民主选举中,我的切身体会是:一个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变好,好人更好;一个坏的制度可以使好人变坏,坏人更坏。依法选不乱,农民不乱选,选票就是理,民意就是天!
毫无疑问,我们正在往前走!但是,我们仍然在路上。历史是个不动声色的看客,它总是步履匆匆,从来不为某个人驻足留恋;人类政治文明的步伐一刻也没有休停,它谁也不等,也在不断地往前走。回过头来,回望我们走过的路,风风雨雨;抬起头来,展望我们前面的路,还很漫长。村民自治二十年,我们做了很多事,我们要做的事还很多,我们肩负的责任仍然很重!如何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我认为民主思想,法制观念,立法研究,实践操作,党的领导,仍然是我们需要研究的课题。
总统阁下、各位部长,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站在这个神圣的讲坛上,请原谅我在关公面前耍大刀。我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学术单位的研究,基层干部的努力,农民群众的参与,我国的村民自治一定会健康发展,农村形势一定会越来越好!
注:2003年,全国举办“《村级选举与自治机制》有奖征文”活动,作者撰写的《我们仍然在路上》一文获一等奖。同年9月8日,在北京举行颁奖大会,作者代表获奖者作大会发言。参加本次会议的外宾除美国前总统卡特及夫人外,还有来自联合国的官员和不少国际组织的代表。卡特先生亲自给作者颁奖之后,民政部长李学举和卡特前总统先后在大会上作了演讲。卡特前总统演讲时,同声传译成中文,李部长和作者在发言时,同声传译成英文,参会人员可以用中、英文听取。作者发言结束后,全场起立热烈鼓掌。会后,卡特中心邀请作者观摩美国第43任总统大选。2004年10月,作者应邀赴美,观摩至选举结束后回国。
本文是作者在大会上的即兴演讲,限时8分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做了播放。会后按录音整理,在《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上发布。
本书以1998年山西省河津市城关镇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开卷,展示农村民主选举的恢宏场面和惊心动魄的竞争态势,反映基层民主“从法律到实践”的艰难起步;以2002山西省运城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题材,分析农村民主选举中斑驳陆离的选举万象,回答基层民主“从理念到程序”的必由之路;以2003年轰动中外的共和国村民选举第一案——“老窑头230万元贿选村官”为素材,曝光贿选内幕、重现竞选的千姿百态,替无语的主人道白,为亿万村民争辩呐喊,揭示基层民主“从现象到本质”的内在逻辑;以2006年运城市凤凰小区“锅炉房事件”为背景,反映社区居民矢志不渝的维权精神和选举风云,阐明基层民主“从农村到城市”的并进之势;以2007年一则新闻报导为引子,以一桩扑朔迷离、震惊中南海的人大代表贿选案为线索,撩开贿选神秘面纱,披露显为人知的“官场”秘闻,“启迪”基层民主“从文化到法治”的哲学思考。
1998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开创了以中国农民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政治新纪元。
本书涉及中国当代最重要的领域——政治,围绕中国当代最前沿的课题——民主,直面中国当代最基层的民权——选举,剖析中国当代最受关注的选举程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