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幻想过很多次,跟一个人走,穿过山、穿过水,身边是风、面前是天涯。没有方向,只有他的背影作为我的方向;没有负担,只有他的怀抱是我的负担。
只是没有氇到,终于有一天实现这个愿望,带我走的也确实是一个既有相貌、又有气质的男人,可他不是我的情人,而是我的师父。
人生真是无常啊。我没脾气地笑。
“蠢丫头。”向予伸手揉乱我的头发。
“为什么说我蠢?”我抗议。
“你一直会露出这种蠢笑,简直在请人扁你。”他回答。
“真的,连这个都跟程昭然很像吗?”我怔怔问。
“嗯。”他看我一眼,“当然。”
“可是我绝对不是她!你知道吗?她自信,我没有;她觉得她可以救护别人,我没有;她对天下有那么多见解和理想,我都没有。我跟她完全是两样人,你看不看得出来?”
“但你跟她做的是一样的事。你看不看得出来?”
“哪里?!我——”
“有任何人躲在你背后,你还是忍不住用身体保护,不管你护不护得住。只不过你比以前蠢,更像个小孩。”他看着我,“要命,英雄的心肝、美人的皮囊、小孩的智商,你简直在请人欺负你。”
“谁欺负我?”我怒目。
“不是我。反正有人。”他微微笑。
我泄气地垂下肩:“算了。”
这才叫有理说不清。
“嘿!”向予忽然小心地拉我,不出声地向我示意:那边。
那边?啊啊,一只毛色灰黄的野兔在草丛里进食,要不是很注意地看,几乎发现不了!深秋时节,它长得圆滚滚的,两只耳朵竖得特别精神。
“真可爱!”我忍不住叫出来。
兔子吃了一惊,跑了。
向予凿了我一个毛栗子:“你干吗?!”
“好了,我知道错了嘛!”我抱头呜咽,“下次我不开口,静静地欣赏就好。”
“谁要你欣赏?”向予的表情很奇怪,“你以为兔子是什么?”
“一种很可爱的小动物?”我试着回答。
“错,是肉!”向予呵斥。
肉……肉?!
“你以为打猎是什么意思?流浪是什么意思?你以为我们的口粮要从哪里来?见到肉,不去打它,它会自动变成盘中餐请你吃吗?大小姐,你给我放清醒一点!”他又凿了我一记。
“你……你是叫我打死那只兔子,烧来吃?”我抱着头,终于醒悟过来。喂,没搞错吧?虽然我不是水玉那种软心肠女孩,但好歹也是个女孩子好不好?都说了不是程昭然,那什么铁马金戈、自强不息都跟我没关系,所以没有理由_叫我亲手做这么残忍的事吧!我愤恨道:“休想!”
“你食素?”向予道。
“没有。”我回答。
“好咧!你吃猪肉时不内疚吗?多么雪白粉嫩可爱的猪啊,本来是自由自在的野猪,被人类搞到家里弄成家猪,世世代代奴役它,养肥了,咔嚓一刀,分了尸,又是清蒸又是红烧又是放汤,难道不可怜吗?还有鸡肉!多么可怜的鸡啊,明明生了鸡蛋,却不能繁衍下一代,都被人类拿去吃掉,最后自己也难逃一刀,脖子上一抹——啊呀!鸡血那个喷啊、鸡脚那个蹬啊!然后又是白斩鸡、又是手扒鸡,还有宫保鸡丁……”
“别说了!”我脸色发白。这家伙是存心跟我找不痛快吗?
“哦,还有最最可怜的,那是麦子啊!多么青翠可爱的麦子,它们在阳光和雨露中摇摆,招谁惹谁了吗?没有!就因为它可以吃,人类残忍地把它割下来,把一粒粒的美丽麦粒都碾碎,粉身碎骨啊!磨成面,揉它、捏它、煮它、吃它。啊!还有灿烂的玉米,不但被吃,还被黑暗的爆玉米锅爆得面目全非!惨案啊!”
“可、可以了……”我已经濒临崩溃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了……”
“嗯,你一定不会像那些庸俗的人类一样伤害那些可爱无辜的生物的,你会绝食的对吗?”向予笑眯眯。
“不,我不会再假惺惺地大惊小怪,打猎就找猎吧。”我翻个白眼。
“好,”向予指指远处的枝权,上面有一只鸟:“试试你的飞刀。”
“那是一只鸟!”我瞪他。是一只毛色漂亮的黑底小花鸟!
“难道狼和野猪就活该被打,鸟和兔子就可以开恩吗?”向予倒吸一口冷气,“啊呀。你是多么偏心的刽子手。”
我气急:“你跟我找碴是吧?”
向予笑眯眯:“不,只是一向觉得你的道德观很好玩,所以特别忍不住捉弄你。”
“我哪里好玩?嘎?哪里好玩?”我同他争执,“偏袒可爱的动物有错吗?只有我一个人这样而已吗?我有特别夸张吗?”
“不,只是你的道德观树得比别人都高,结果也就更脆弱,稍微一碰,它就坍塌了。”向予闲闲道,“我偏偏就很喜欢看它坍塌的一刻。”
我沉默。真的,野猪和狼,因为生得比较凶恶,就更加话该被杀吗?一定要打猎的话,不应该特别歧视它们的性命。这听起来是有道理的。我内心深处已经向向予的观点屈服。
“太幼小的动物不杀,在养小孩的动物不杀,还有,已经杀掉的动物肉,就绝不能浪费!”我向向予道。
“这算什么?约法三章?”向予笑。
我哼了一声,挥手,刀子从鸟的旁边飞过,没有打中,还差一点点。是我学艺不精。我没有手下留情。
向予这个恶棍,如果我不打猎,他可能真的会让我挨饿,我自认是个馋鬼,光吃野果绝挨不过三天,与其到时候口水滴嗒嗒向他讨肉吃,一样丢人,还不如现在就自力更生。
这一天的晚些时候,我们吃到了烤兔子,我打的,向予教我怎样生火烤它。显然向予的厨艺也不怎么样,兔肉经受了生、焦两重煎熬,味道极差。这只兔子如果在天有灵,说不定都会哭泣,觉得死不得其所,遗体没有受到足够爱护。
“幸好我带了点盐巴。你知道吗,到哪里都可以不带钱,但千万不能忘记盐。”向予谆谆教导。
我翻了个白眼,把兔子肉全吃了下去。洒了盐的肉仍然很难下咽,但是不可以对不起兔子的牺牲。
火光下,向予的神情变得温柔许多,他说:“其实,我喜欢的那个人,是完全不想见到杀生的人,她茹素,你相信吗?多么奇怪。”
“尼姑?”我脱口问:
向予喜欢尼姑,所以才失恋?因为对方的爱情献给了佛。
“不。”他笑,“她只是,茹素。”耸耸肩,“就这样。”
“哦……”
“其实你知道吗,最早佛门说‘戒荤’,所指的荤是葱、姜之类的辛辣物品,那些东西能让人心绪不宁、体味不佳。但肉是无妨的,只要不浪费就好。不知道是什么人开始把戒荤定义成戒鱼肉,那大概是个很偏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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