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第一增补本已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制完成,并将于2012年8月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增补本在内容上包括药典一部、二部、三部、附录的新增、修订品种,各品种在形式上和药典保持一致。增补本新增的品种视同药典品种,应按照药典要求实施。增补本上的修订或订正品种,其执行标准严格遵从增补本,原药典标准同时废止。同版增补本中出现相同品种以其后出版的增补本标准为准(例如第一增补本和第二增补本药品品种有重复时,以第二增补本为准)。增补本删除的品种不作为药典品种要求实施。增补本未收载的药典品种仍按药典要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