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在本书的9篇作品,前2篇属于传统的抒情散文,秉承了劳伦斯诗集《鸟·兽·花》的写意风格并将这种风格推到极至,移情共鸣,出神入化,如泼墨,似写意,一派东方气质跃然纸上。3~4篇则可以归为感发类随笔,是他去世前的忆旧抒怀,几多感伤惆怅之余,仍不忘剖析人性,抨击时弊。
后5篇可以算作“书话”类的随笔,这类读书随笔占了劳伦斯故文随笔的一大部分,或者说是他散文随笔最有流传价值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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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夜莺--劳伦斯随笔(中英对照)/学生必读世界名著 |
分类 | 教育考试-外语学习-英语 |
作者 | (英)D.H.劳伦斯 |
出版社 |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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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收在本书的9篇作品,前2篇属于传统的抒情散文,秉承了劳伦斯诗集《鸟·兽·花》的写意风格并将这种风格推到极至,移情共鸣,出神入化,如泼墨,似写意,一派东方气质跃然纸上。3~4篇则可以归为感发类随笔,是他去世前的忆旧抒怀,几多感伤惆怅之余,仍不忘剖析人性,抨击时弊。 后5篇可以算作“书话”类的随笔,这类读书随笔占了劳伦斯故文随笔的一大部分,或者说是他散文随笔最有流传价值的部分。 内容推荐 本书精选了英国著名作家劳伦斯的9篇散文作品,其中既有写意风格的传统散文,也有忆旧抒怀的感发类随笔,更有充满激情的“书话”类随笔。这些作品也是劳伦斯散文随笔中最有流传价值的部分,其写作风格鞕辟入里,汪洋恣肆,颇具可读性。 目录 夜莺 鸟语啁啾 自画像一帧 诺丁汉矿乡杂记 小说之未来 哈代与艺术家的偏爱 哈代小说与悲剧 纳撒尼尔·霍桑与《红字》 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辩 注释 试读章节 托斯卡纳夜莺遍地。在春天和夏天里,夜莺歌唱个不停,除了夜半和中午。早上四点,微熹中,就能听到它们在通往小溪的山坡上茂密的小树林里又开始歌唱了,那里还有棵银杏树,就悬在一块石头上。“哈罗!哈罗!哈罗!”一只夜莺高叫着,这是世界上最为清亮的声音了。每次你听到它,你都会感到惊奇,而且必须得承认,是一种震撼,因为这叫声是那么清越,那么华丽,蕴含着强大的力量。 “夜莺在那儿,”你自言自语。它在半明半暗的黎明中吟诵,似乎是星星在小小的树林中蹿动,跃入朦胧的晨光中去藏身,销声匿迹。可是日出后那歌声依旧响起,每次你倾听它都为之一振并猜想:“为什么人们说它是一种悲伤的乌儿?” 在乌儿的王国中,夜莺最为聒噪,最为轻率,最爱喧哗也最为活泼。约翰·济慈的掖莺颂》以这样的诗句开头:“我心疼痛/我的感官沉迷麻木”。对任何一个熟知夜莺歌唱的人来说,济慈何以这样开始他的诗,实在是个谜。你听夜莺那银铃儿般的叫声:“什么?什么?什么,约翰?心痛,沉迷麻木?特-拉-拉!特-哩-哩哩哩哩哩哩哩哩!”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希腊人说,他/她是在灌木丛中为失去的爱人啜泣。“喳-喳-喳!”中世纪的作家们说,这声音说明夜莺喉咙中闪电的火球在滚动。这野性圆润的声音,比孔雀尾巴上眼睛似的翎斑更有意蕴: 这欢快的棕色夜莺,多情的夜莺, 对伊特利斯激情骤减。 人们说,那“喳-喳-喳”声是她在啜泣。他们如何听得出这层意思的,这还是个谜。我不知道,听到过夜莺“啜泣”的人耳朵是否长倒了。 不管怎么说,这是个雄性的声音,一个颇具张力、丝毫不打折扣的雄性声音。这是一种纯粹的主见。没有一丝一毫的哼唧、回音和空洞的回声。一点都不像空洞低沉的铃声!这世上再也没有如此不凄凉的声音了。 或许就是这令济慈立时感到凄凉。 凄凉!这个词恰似铃声 教我离开你独自孤寂! 或许原因就在于此。他们因此都将灌木丛中夜莺的歌唱听成了啜泣,而任何诚实的人都会觉得那是小天使银铃儿般的叫声。可能正是因了看法不同,才有了听觉上的不同。 不夸张地说,夜莺的歌声是如此清越、生动、质朴,令听者伫立。这种美妙的叫声交织着清脆的感叹,一定是天使们降生的头一天里发出的,是天使们出世后无意识中发出的。其时,天、堂里一定回荡着天使之声的交响:“哈罗!哈罗!看啊!看啊!看啊!是我!是我!多么美妙啊!” 就为这纯粹美妙的宣告:“看,是我!”你也要倾听夜莺的叫声。同样是宣告什么,其视觉的完美要看孔雀开屏。世上万物,数这两种具备最终的完美:一个有着看不见的欢快声音,另一个具有无声的视觉完美。夜莺,如果你真的看到它,会发现它是一种其貌不扬的灰棕色乌儿,但跳动起来十分轻盈,具有十足的内在活力。而孔雀一旦要让你听到其叫声,那声音是不堪入耳的,但还是给你以深刻的印象:那是恐怖的丛林中多么可十白的呼叫啊。在锡兰,你可以看到孔雀在高高的树上嚎叫,然后飘飘然飞过猴子身边,飞入喧闹、黑暗的茂密森林中去。 或许是这个原因——它们以天使或魔鬼的敏锐表现自己的真实自我,因此夜莺令人感到忧伤而孔雀常常令人愤慨。这种忧伤中有一半是妒嫉。这些乌儿们天性活泼,生性主动,出自丰饶坦荡的上帝之手,永远是清新完美的。夜莺发出的是完美的清雅之音。孔雀则自信地舒展开它全部的棕色和紫色翎斑。P3-7 序言 游走在唇齿之间的劳伦斯散文 出版社针对英语水平较高的读者群推出中英文对照版的劳伦斯散文,选中拙译为劳伦斯的原文做陪衬,这是对拙译的信任,亦是考验,更是明镜照妖。当然我希望英文修养深湛的读者还是以阅读原文为主,以切实领会劳伦斯的精义,拙译不过是劳伦斯锦绣的背面,为英文程度尚浅的读者起抛砖引玉作用,权当是给劳伦斯佳作所做的中文注解。 收在这里的9篇作品,前2篇属于传统的抒情散文,秉承了劳伦斯诗集《鸟·兽·花》的写意风格并将这种风格推到极至,移情共鸣,出神入化,如泼墨,似写意,一派东方气质跃然纸上。3~4篇则可以归为感发类随笔,是他去世前的忆旧抒怀,几多感伤惆怅之余,仍不忘剖析人性,抨击时弊,这种交织着哀愁爱恨的人生回眸文字读来实在叫人难掩恻隐。前两篇的华丽激昂与后两篇的诚挚慈悲,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后5篇可以算作“书话”类的随笔,这类读书随笔占了劳伦斯散文随笔的一大部分,或者说是他散文随笔最有流传价值的部分。其中谈论霍桑的一篇选自他不朽的《美国经典文学论》,是一部通篇充满激情的散文诗体的文学作品傥论,仅此一部书就足以让劳伦斯赢得批评家的美誉。 两篇论哈代的文字则选自其最具美学价值的文论《哈代论》,他曾号称那是他“心灵的告白”或“心灵的故事”。这部小书对哈代的写作尽情评骘,其写作过程亦被看成是他对自己小说观念的反思,甚至被认为是对哈代的重塑。从中有批评家得出了“哈代模仿劳伦斯”(Lawrence being imitated by Hardy)的假说,有人甚至说,如果哈代活到劳伦斯那个较之19世纪宽松些的年代,他就是又一个劳伦斯。当然历史无法假定,事实上是哈代作为前辈激发了劳伦斯身上的“哈代性”,而反过来,劳伦斯在探讨自身的“哈代性”时挖掘出了哈代未能发挥出的潜能并使之完善,因此我们读了哈代,一定要再读劳伦斯对他的解读文字,方得到全部的哈代。而读劳伦斯对哈代的分析,完全可以认为那是他自己心灵的告白,同样可以反过来剖析劳伦斯自己的作品。所谓哈代模仿劳伦斯之说,是对这一对本质上相似的不同时代作家之间内在关联的最高妙的描述。其余几篇论小说之作,在写作上体现了劳伦斯一贯的天马行空、笔走龙蛇作风,言辞激烈,沦肌浃髓,一派“反科学”批评姿态,与佶屈聱牙、高深莫测的学院派风格形成了鲜明对比,更是令世俗的阿谀或棒杀批评无地自容,可说是自成一家的批评文体。 尤其是最后一篇《为(查泰菜夫人的情人>一辩》,那是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出版后遭到查禁,劳伦斯的画展也惨遭查抄之后,劳伦斯以赢弱的病体写下的泣血文字,这是他生命脉搏顽强跳动的最后记录。如果说它有什么风格,那肯定是劳伦斯散文风格的集大成者,时而激昂高亢,时而苦口婆心,时而反讽幽默,旁征博引,犀利倜傥,大气磅礴,风流雍容。 我们读劳伦斯的散文,时刻要铭记于心并提醒自己的是!劳伦斯从少年时代起直到生命的终点,他一直是个诗人,而且他最初是以诗歌跻身文坛的。他在写作那些传世巨制的小说的同时,一直没有停止自己的诗歌创作,直到去世前他还完成了诗集《最终的诗》。因此我们有理由说,劳伦斯的散文写作一直与诗歌创作之间有着渗透,这种渗透更明显地表现为诗对其他类别写作的渗透和影响,从而导致劳伦斯的散文不可避免地富有诗的节奏和韵律,从根本上说是为诗性的思维和构架所弥漫烘托。或许这就是劳伦斯散文的高蹈之所在。拙序仅仅提出这样的假说,并非专论,仅仅意在为读者欣赏劳伦斯的散文提出一个或许有价值的视角。因为是中英对照本,我们可以随时参看劳伦斯的原文,寻觅其中无处不在的“诗义”。 在《哈代小说与悲剧》一文中我们读到劳伦斯这样富有节奏和意蕴的评论: 书中悲剧真正的内容是什么?是这荒原。是在这片原始的土地上,本能的生命在隆起。是在本能深处的野蛮躁动中产生了悲剧。是在事物的身体附近,能听到那躁动,是这躁动创造了我们也毁灭了我们。大地喘息着,凭着野性的本能喘息。爱顿那黑色的土壤强壮、野蛮、有机,如同野兽的身体。就是从这野性的土地里生出了尤斯塔西娅、成尔德夫、姚伯太太和克里姆等人。 What is the real stuff of tragedy in the book?It is the Heath.It is the primitive,primal earth,where the instinctive life heaves up.There,in the deep,rude stirring of the instincts,there was the reality that worked the tragedy.Close to the body of things,there can be heard the stir that makes US and destroys US.The earth heaved with raw instinct,Egdon whose dark soil was strong and rude and organic as the body of a beast.Out of this body of crude earth are born Eustacia,Woldeve,Mistress Yeobright,Clym,and all the others. 这样的句子恰恰也出现在劳伦斯小说《虹》的开篇: 他们身边,天地生生不息,这样的涌动怎会休止呢?春天,他们会感到生命活力的冲动,其浪潮不可遏止,年年抛撒出生命的种子,落地生根,留下年轻的生命。他们知道天地的阴阳交汇:大地把阳光收进自己的五脏六腑中,吸饱雨露,又在秋风中变得赤裸无余,连鸟儿都无处藏身……他们捧起母牛的奶子挤奶,那奶子冲撞着人的手掌,奶头上的血脉冲撞着人手的血脉。他们跨上马背,双腿间夹起生命。他们给马套上马车,手握缰绳,随心所欲地勒住暴躁的马儿。 But heaven and earth was teeming around them,and how should this cease.They felt the rush of the sap in spring,they knew the wave which cannot halt,but every year throws forward the seed to begetting,and falling back,leaves the young born on earth.They knew the intercourse between heaven and earth,sunshine drawn into the breast and bowels,the rain sucked up in the daytime,nakedness that come under the wind in autumn.showing the birds’nests no longer wonh hiding…They took the udder of the COWS,the COWS yielded milk and pulse against the hands of the men,the pulse of the blood of the teats of the COWS beat into the pulse of the hands of the men.They mounted their horses,and held life between the grip of their knees,they harnessed their horses at the wagon,and,with hand on the bridle.tings,drew the heaving of the horses after their will. 这种韵律的美,是非读原文不得的,特别是那一句the COWS yielded milk and pulse against the hands of the men,the pulse of the blood of the teats of the COWS beat into the pulse of the hands of the men,完全可以读出血脉涌动的节奏,完全令人沉醉在两种血脉相互冲撞的肉感之中。为此有批评家把劳伦斯和哈代对自然的描写说成是“性感的风景描写”(sexualization oflandscape)这个短语也可用现在时髦的“什么什么化”的西式句法来翻译成“性化风景”,他们所“性化”的是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笔下的英国土地。在华诗人的笔下,英国的风景是审美客体,诗人面对客体吟咏风花雪月的诗篇,美则美矣,但让人有蒹葭感,如《水仙辞》中I wandered lonely as a cloud/That floats on high o'er vale and hills的诗句,甚至颇为矫情做作。而到了劳伦斯这一代诗人,风景和自然俨然是主体,诗人要揭示其内在的诗性,体现在诗化的散文中,就有了这种自然的节奏生发于此。这种美,源自浪漫主义,但已’经是浪漫主义诗歌望尘莫及的了。浪漫主义的特点是感发,而劳伦斯的诗文转向自然的生发。 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对黑暗龌龊的矿区,劳伦斯发出的几乎是咬牙切齿的恨恨然之声,这声音几乎可以通过朗读下面的段落发自肺腑,当然我指的是英文原文,不仅是节奏,用词几乎都有咬牙切齿之音响效果,如连用几个black,几个utter和几个ugly,这样的几个短音节词不断跳跃在字里行间,发自牙缝和舌间,听上去完全是掷地有声的咒符。 黑糊糊的砖房,房顸是黑石板铺就,尖尖的房檐黑得发亮,路上的泥里搀杂着煤灰,也黑糊糊的,便道也黑糊糊、潮呼呼。这地方看上去似乎一切都让凄凉晦暗浸透了。这情景将自然美彻 底泯灭,把生命的快乐彻底消灭,连鸟兽都有的外表美的本能在 这里都消失殆尽,人类直觉功能的死亡在这里真是触目惊心……丑陋,丑陋,还是丑陋。 the blackened brick dwellings,the black slate roofs glistening their sharp edges,the mud black with coal dust,the pavements wet and black.It was as if dismalness had soaked through and through everything.The utter negation of natural beauty,the utter negation of the gladness of life,the utter absence of the instinct for shapely beauty which every bird and beast has,the utter death of the human intuitive faculty was appalling…ugly,ugly,ugly. 如soaked through and through everything这样声效与节奏同步的短语,应该说是朗朗上口,逼着你不能不叨念出声。 与劳伦斯的原文比较,我那些苦心孤诣煎熬出的译文真的只能滥竽为劳伦斯锦绣的背面,相形见绌,充其量是传达其意思,难以再现其诗性的节奏和韵律。当然,从技术层面说,中文再现英文的音效确有困难,这是因为中文是表意文字,成语堆砌,多追求视觉效果的华丽或整饬;而英文是表音文字,是所谓的“语音为中心”语言,天然富于乐感。一个重形色,一个重音韵。或许这是我为自己的译文开脱的一个客观理由,如果能开脱一点的话。或许我唯一能感到欣慰的是,表意文字翻译出来的字数比原文要简短,如果只出中文版,能节省很多纸张。也因此我建议读者要研究劳伦斯散文的诗性,必须“念”他的原文,而不仅仅是“看”。这就是劳伦斯留给后代读者的一门功课,也是劳伦斯文学生命之树常青的原因之所在:他的文字不仅活在视觉里,还响彻在读者的唇齿之间,劳伦斯几乎将英文这种表音文字创造性地用到了极致。 还有的学者指出劳伦斯散文中通过标点断句,制造出音效和节奏,加强了意思的表达,这样的段落不胜枚举,有意者不妨参看Style in Fiction by Geoffrey Leech一书,更为专业地了解其对英语散文的修辞与风格的剖析,体会英文写作大师们的散文之美,可谓淹通古今,面面俱到,读来有醍醐灌顶之感。 黑马 2008-9-20于槐香书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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