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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金山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张翎
出版社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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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清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一个来自中国广东的乡村孩子来到梦想中的“金山”——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而在那里,他和他的同胞们却被称为“猪仔”,劳作、受苦,屈辱地死,或者坚韧地生息。小说涵盖了一段150年的华侨历史。隔着大洋,一边是拼死挣扎,一边是深情守望,写尽写透了中国人面对变幻莫测的命运,在坚硬的生存状态中抵力钻出一条活路的坚韧与深情。

这部作品是近几年来长篇小说创作中难得一见的佳作。在题材、思想深度、结构、情节、人物、语言等各方面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

内容推荐

在大洋那头以芭蕉为背景的村落里,他们曾经有过什么样的日子?在决定背井离乡走向也许永远没有归程的旅途时,他们和年迈的母亲,年青的妻子,或许还有年幼的孩子,有过什么样刻骨铭心的诀别?当他们终于踏上被淘金客叫做“金山”的洛基山脉时,看到的是怎样一片陌生的蛮荒?

小说从清末华工方得法远赴加拿大淘金修铁路讲起,详细地描绘了方家四代人在金山的悲苦的奋斗历程,以及他们与故土广东亲人的悲欢离散。小说以个体和家庭的命运为切口,不仅是一部将赴加华工的命运首次引进当地文学视野的叙述实践,同时也是一次探讨国际大背景下国族身份与认同的重要的史诗式书写。

目录

引子

第一章 金山梦

第二章 金山险

第三章 金山约

第四章 金山乱

第五章 金山迹

第六章 金山缘

第七章 金山阻

第八章 金山怨

尾声

加拿大近代华侨历史大事记

研究参考书目

试读章节

第一章 金山梦

同治十一年一光绪五年(公元1872年一1879年),广东开平和安乡自勉村

广东开平和安乡境内有个村叫自勉村,听上去新鲜时髦,实际上是一两百年的老村名了。据说在乾隆年间,有两兄弟带着妻儿老少从安南逃荒至此,开荒垦田,养牛养猪,十几年时间里修出了一片安身立命的地方。大哥临死时,嘱咐全家要勤力自勉,于是就有了这个村名。

到了同治年间,自勉村已经是个百十来户人家的大村落了。村里住着一个大姓,一个小姓。大姓是方,小姓为区。方姓是安南人的后裔,而区姓则是从福建迁徙过来的外人。两姓人家多以耕种为生。方姓人家种的是相连的大块地,区姓人家是后来人,种的就是从大块地的边缘上开发出来的小块新地。到后来,方姓和区姓开始通婚,方家的女儿嫁了区家的儿子,区家的儿子娶了方家的女儿,人成了亲家,田产也开始混淆起来。渐渐的,新来后到大姓小姓的区别就有些模糊起来。当然,这模糊也只是一时的模糊。等到有些事情生出来,便叫那模糊又刀锋似的清晰起来——那是后话。

自勉村村头有一条小河,村尾是一片矮坡,中间是一片低洼之地。那地经过多时的垦种,肥力丰厚。若逢风调雨顺之年,农产是足够叫一村两姓老少糊口的。若遇旱涝之年,卖儿女为奴的事情,也屡有发生。

自勉村的人,除了耕种,也做些别的杂事,比如养猪种菜,绣花织布。少许自家食用,大多是带到圩上卖了补贴家用的。自勉村几乎家家养猪养牛,可是自勉村的屠夫却只有一个,那就是方得法的阿爸方元昌。

方元昌祖上三代都是屠夫。方得法断了奶,刚能在地上站稳的时候,就已经光着屁股蹲在地上看他阿爸剖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一丁点儿也不惊怕。方元昌就对村人夸口:“我杀猪最多杀出十里二十里,将来我家阿法能杀出千里万里。”方元昌的牛皮吹对了一半,是千里万里的那一半,却不是杀猪的那一半,因为还没轮到方得法操刀的时候,方元昌就死了。

方元昌家里,一代比一代穷。在方元昌阿爸手里,还有几亩薄田。到了方元昌这一代,却只能租了几亩小地种着。那地里的年成,交完租子之后,就够一家人吃半碗饭。剩下那半碗,是要靠他杀猪宰牛来挣的。在自己村里给方姓族亲杀宰,只能赚一副半副下水。给不沾亲带故的区姓村人和他村的人杀宰,才能得着一两个小钱。所以方元昌家的那半碗饭,不是总能指望得上的。要靠天,靠牲口,还要靠黄历——吉日多的月份里,婚嫁盖屋的人多,挨刀的牲畜也多些。

同治十年起,连续两年大旱。村口的小河,干得只剩了一摊淤泥,太阳一偏,便有黑压压一片的蚊蝇,云似的在河滩上飞——鱼虾却绝了迹。地像等奶的孩子似的咧着口子,巴巴地等着雨,雨却迟迟不来。那两年年成不好,杀猪的人也少,方元昌的日子,越发地拮据了起来。

方元昌命运的转机,是在同治十一年的一个圩日。

那天方元昌一大早起来,杀了一头已经养了一年多的猪。那头猪他原想养到年底做腊肉用的,可是他等不及了,他家的锅已经好久没沾过油星了。不仅他等不及,猪也等不及了——猪已经瘦得只剩了一个骨架。他杀完猪,留下猪头猪尾猪舌猪下水,却将猪身猪腿大卸八块,留了到圩上卖。方元昌想卖完猪肉,回来时带上几个莲蓉饼。方元昌的小儿子方得善后天满周岁。酒摆不起,饼总得分几个给近邻的。

临出门时,方元昌的老婆麦氏拿了几张荷叶将猪肉轻轻遮起来,省得一路蝇子叮咬。又在菩萨像前烧了一炷香,保佑天不要太快热起来——再新鲜的猪肉,也是禁不起辣日头晒的。方元昌都走到门口了,又听见麦氏在身后嘟囔:“红毛他妈六十大寿请吃酒,我的纱裙让虫子咬得都是洞。”方元昌听出来老婆是想让他卖了猪肉带块布料回来,心里一股火嗖地蹿起来,卸下肩上的扁担,朝着女人就抡过去:

“他家有金山客,你家有吗?一天只知道学人家吃的穿的。”

麦氏嗷地叫了一声,布袋似的软倒在地上。儿子方得法走过来,拽住了扁担,往他阿爸手里杵了一杵,不轻也不重。方元昌依旧恶眉恶眼的,声色却已经有些虚软。挑了扁担往外走的时候,额上竞有了汗。阿法是方元昌的长子,刚九岁,身子没长开,还是细细的一长条。话少,眼神却是定定的,看人时能把人看出一个洞来。对这个儿子,方元昌不知怎的隐隐有些怕。

方元昌躲过了几只饿狗的纠缠,挑着担子赤脚走上了村里那条沙泥小路。路过村口那条小河时他走了下去,因为他看见河滩的石头缝里竟然聚了一小汪水。他舀了一捧洗了把脸。水被他搅乱了,脸映在乱了的水里,眼睛鼻子被水推来搡去,一会儿在脸里,一会儿在脸外。他挪了挪嘴想笑,嘴很厚也很重,竞挪不动。额角被水浸过,渐渐凉了下去,心里也清醒些了。他知道他打麦氏的原因,不是因为一条纱裙,而是因为红毛。

红毛是他的远房堂兄,因长得高鼻凹眼,有几分像洋番,就得了个红毛的外号,本名倒不大有人记得了。小时候他和红毛一起去塘里捉过鱼虾,田里摸过泥鳅,瓜地里偷过别人家的瓜菜。红毛虽然比他大几岁,却很是憨蠢,做不得头,从来就是跟在他后头听他摆布的人。就是这样一个人,几年前娶了村里一个区姓人家的女儿,那家有个表亲在金山,红毛就糊里糊涂地跟着上了船。

村里关于红毛的传说很多。有人说红毛在深山老林里淘金,那地方的水用木桶接住了,毒太阳底下晒干了就结成了金沙。也有人说前几年金山闹瘟疫,红毛拿厚布捂了嘴,去帮洋番背死尸,背一个是一块大洋。也有人说红毛给麻风病院送粥,一碗粥三个铜板。众人拿了这话去问红毛他阿妈,红毛他阿妈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只是一味地笑。一村的人到底也不知道红毛在金山做的是什么事。可是大家都知道红毛发了财了,月月往家寄银信。红毛的阿妈收了银信,说起话来时时有几分不知头重脚轻的样子。别人受得了,他方元昌受不了。因为他方元昌是知根知底地了解红毛的,他知道红毛拉完屎连屁股也擦不干净,偷瓜连青熟也分不清楚。

可是红毛成了富人,他却依旧在干着那半碗饭的苦差使。

那天方元昌眉心百结地挑着担子,走上了赶圩的路途,当时他绝对没有想到从这里拐出去,他将拐入一条他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歧路。他简单清贫的屠夫生活,将在那个下午画上一个巨大的句号。而他的家人,也将随着他从低贱的泥尘里瞬间攀上富贵的巅峰。

P13-15

序言

与我先前的大部分作品不同,《金山》并不是心血来潮之作。《金山》的最初一丝灵感,其实萌动在二十多年前。只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丝灵感需要在岁月的土壤里埋藏潜伏如此之久,才最终破土长出第一片绿叶。

那是在1986年。

那年夏天我离开渐渐热闹起来的京城,忐忑不安地踏上了加拿大的留学之旅。至今尚清晰地记得那年九月的一个下午,青天如洗,树叶色彩斑斓,同学开着一辆轰隆作响的破车,带我去卡尔加里城外赏秋。行走在铺满落叶的路径上,几乎不忍听见脚下那些辉煌生命的最后裂响。习惯了江南绵长秋季的人,很难想象在洛基山高寒地带,秋和冬的交接常常就是在一场雨中完成的。骄阳是一种假象,其实冬天已经浅浅地伏在每一片落叶之下,随时准备狙击不知乡情的外来客。

许多年后回想起那次郊游,烙在我脑子里的鲜明印记,竟不是关于秋景的。那天行到半路的时候,我们的车胎爆裂了。在等待救援的百无聊赖之中,我开始不安分地四下走动起来。就是这时,我发现了那些三三两两地埋在野草之中,裹着鸟粪和青苔的墓碑。我拨开没膝的野草,有些费劲地认出了墓碑上被岁月侵蚀得渐渐模糊起来的字迹。虽然是英文,从拼法上可以看出是广东话发音的中国名字。有几块墓碑上尚存留着边角残缺的照片,是一张张被南中国的太阳磨砺得黧黑粗糙的脸,高颧骨,深眼窝,看不出悲喜,也看不出年龄。年龄是推算出来的。墓碑上的日期零零散散地分布在19世纪的后半叶和20世纪初——他们死的时候都还年青。

我突然明白了,他们是被近代史教科书称为先侨、猪仔华工或苦力的那群人。

在大洋那头以芭蕉为背景的村落里,他们曾经有过什么样的日子?在决定背井离乡走向也许永远没有归程的旅途时,他们和年迈的母亲,年青的妻子,或许还有年幼的孩子,有过什么样刻骨铭心的诀别?当经历了“浮动地狱”之称的海上航程,终于踏上被淘金客叫做“金山”的洛基山脉时,他们看到的是怎样一片陌生的蛮荒?

疑惑一个又一个地浮涌上来。被秋阳熨拂得十分妥帖平整的心情,突然间生出了一些皱褶。

其实,我是可以写一本书的,一本关于这些在墓碑底下躺了将近一个世纪的人的书。

在回家的路上,我对自己说。

可是最初的这丝感动很快被应接不暇的生活需要所吞啮,无声无息地销蚀在日复一日为安身立命所做的种种烦琐的努力之中。在这之后的十几年里,我完成了两个相互毫无关联的学位,尝试过包括热狗销售员、翻译、教师、行政秘书以及听力康复医师在内的多种职业,在多个城市居住过,搬过近二十次家。记忆中似乎永远是手提着两只裹着跨省尘土的箱子,行色匆匆地行走在路上。然后停下步子,把两个箱子的行装,拓展成一个屋子的杂乱。然后再把一个屋子的杂乱,削减成两个箱子的容量,再次上路。关于华工小说的书写计划,偶尔也会浮上心头,尤其是当我在电视上看到温哥华1907年排亚大暴乱周年纪念活动,或是在报纸上读到国会讨论人头税赔偿方案的新闻时。可是这样的感动如同被风泛起的一片叶子,在水面轻轻地翻过一个身,就重新沉落在水底。

直到2003年夏天。

那个夏天我受邀参加海外作家回国采风团,来到了著名的侨乡,四邑之一的广东开平。就在那里,我第一次看到了后来成为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的碉楼。这些集碉堡和住宅为一体的特殊建筑群,是清末民初出洋捞生活的男人们将一个一个铜板省出水来寄回家盖的,为了使他们留在乡里的女人和孩子们免受绑匪和洪涝之苦。出洋的男人散布在世界的各个角落,盖出来的碉楼也就不可避免地带了他们歇脚的那个国家的特色。罗马式的窗楣里,镶嵌着岭南特色的灰雕。巴洛克式复杂纷繁的门框边上,放置的是广东人世世代代焚香祭拜的祖先神龛。哥特式的尖顶被当地的泥瓦匠削平了,只留下一串低矮滑稽的廊柱,中间有一些黑色的圆孔——是用来放置枪支的洞眼。抹去后人加给它们的种种传奇浪漫色彩,这些楼宇不过是一个动荡多灾颠沛流离的时代留在南中国土地上的荒诞印记。

当我看见那些楼宇被粉饰一新地拿出来招徕观光客时,我依稀听见了历史在层层新漆的重压之下发出无声的抗议。短暂的新奇感很快过去,接踵而来的是一种深深的失望。就在我正要决定回旅馆的时候,我们的领队通过关系找到了一把进入一座尚未被后人的油漆刷和水泥刀碰触过的旧碉楼的钥匙。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凶猛地跳了起来,跳得一街都听得见。我似乎预见到我将与一样我尚无法叫出名字的东西发生一次重要的碰撞。

那天在八月尾,无比炎热,穿过由厚厚的芭蕉败叶铺就的荒地时,蚊子开始了暮色之前的第一轮进攻,我裸露在夏装之外的胳膊和腿上很快爬满了粉红色的叮痕。这不过是一次小小的预演——碉楼里的蚊子比它们野外的同胞们凶猛百倍。楼很旧了,不住人,只有几样残留的家具,样式和颜色都属于另一个朝代。墙上挂着一些泛黄的字画,据说是女主人在等候出洋丈夫的漫长岁月里所作。走上三楼时,我看见了一个深红色的梨木大衣柜——红在这里只是一种由习惯而衍生出来的想象,其实最初的颜色早已褪失在岁月的流水之中,只留下一片混混沌沌的黄褐。我并没有期待它藏有玄机,因为这座楼早已被它最后一拨主人废弃几十年了。可是当我被好奇的天性驱使打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柜门时,我却怔住了。

里边有一件衣服,一件女人的衣服。

是夹袄。长袖,斜襟,宽滚边,依稀看得出是粉红色,袖口襟边和下摆用金线绣了些大朵大朵的花——也许是牡丹,也许是芍药。衣衫挂得歪歪斜斜,一只袖子胡乱地塞在衣兜里,仿佛女主人是在一片仓促之中脱下锦衣换上便装出走的。我把袖子从衣兜里扯出来,却意想不到地扯出了另一片惊异——原来这件夹袄的袖筒里藏着一双长筒玻璃丝袜。袜子大约洗过多水,早已失却了经纬交织的劲道,后跟上有一个洞眼,一路挂丝到裆下。我用食指抚着那个洞眼,突然感觉有一股酥麻,如微弱的电流从指尖颤颤地传到头顶。

是她在呼唤我吗,这件衣服的主人?

裹在这件年代久远的绣花夹袄里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灵魂呢?这些被金山伯留在故乡的女人们,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呢?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隔洋守候中,她们心里,有过什么样的期盼和哀怨呢?

一件褪了色的旧衣,一双挂了丝的袜子,又一次拨动了我作为小说家那根灵感的弦。我强烈感觉到,我写《金山》的时候快要到了。

我被这种感觉又追了两年。我对这个题材又爱又恨,爱是因为它给了我前所未有的感动,恨是因为我知道这是一项扒人一层皮的巨大工程,无论是在时间还是在精力上,几乎都不是我这个作为听力康复医师的兼职作家能够驾驭的。这本书和现代都市小说的书写方式有着极大的不同,它所涵盖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巨大的历史框架里,而且它牵涉到的每一个细节都很难从现代生活里简单地找到依据。必须把屁股牢牢地黏在椅子上,把脚实实地踩在地上,把心静静地放在腔子里,把头稳稳地缩在脖子中,准备着久久不吭一声地做足案头研究——极有可能会在这样长久的寂寞中被健忘的文坛彻底忘却。

我被这个前景吓住了,于是便把这个庞大的写作计划往后推了又推。在这中间,我发表了第三部长篇小说《邮购新娘》和《雁过藻溪》《余震》等几部中短篇小说,并获得了一系列的文学奖。可是,那些墓碑下锦衣里的灵魂,在我每一部小说完成之后的短暂歇息空当里,在我端着奖杯脚步开始有了云里雾里的感觉时,一次又一次地猝然出手,把我的安宁撕搅得千疮百孔。

终于有一天,我被那些灵魂驱赶得无处藏身,只好忍无可忍百般不情愿地迈出了研究考察之旅的第一步。

在这样一段尘封多年且被人遮掩涂抹过的历史里寻找突破口,如同在坚硬的岩石表层凿开一个洞眼般困难。由于当年的华工大都是文盲,修筑太平洋铁路这样一次人和大自然的壮烈肉搏,几乎完全没有当事人留下的文字记载。铁路以后的先侨历史开始有了一些零散的口述资料,然而系统的历史回顾却必须借助于大量的书籍查考。除了两次去开平、温哥华和维多利亚实地考察之外,我的绝大部分研究,是通过几所大学东亚图书馆的藏书及加拿大联邦和省市档案馆的存档文献和照片展开的。同样一段历史,中西两个版本的回溯中却有着一些意味深长的碰撞和对应。当我一头扎进深潭般的史料里时,我惊奇地发现,我对这段历史的一些固有概念被不知不觉地动摇和颠覆了。我突然意识到一个几世纪前就被航海家们证明了的真理:地球原来是圆的。于是,我决定摒弃某些熟稔而舒适的概念和口号,进入一种客观平实的人生书写。我不再打算叙述一段弘大的历史,而把关注点转入一个人和他的家族命运上。在这个枝节庞大的家族故事里,淘金和太平洋铁路只是背景,种族冲突也是背景(我在这里小心地回避了“种族歧视”这个字眼,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个把复杂的历史社会现象概念化简单化了的字眼,正如西方现代医学爱把许多找不到答案的症状笼统简单地归类为忧郁症一样),人头税和排华法也是背景,二战和土改当然更是背景,真正的前景只是一个在贫穷和无奈的坚硬生存状态中抵力钻出一条活路的方姓家族。

在收集资料的过程里,我发现了一张抵埠华人的合影。那张照片的背景是在维多利亚市的轮船码头,时间大约是19世纪末。这样的照片在我手头有很多张,没有确切的日期,也没有摄像人的名字,只有一些后人加上去的模模糊糊语焉不详的文字说明。可是这张照片却突然吸引了我的眼球·因为我注意到在众多神情疲惫的过埠客里,有一个戴着眼镜的年青人。这副眼镜如引信,瞬间点燃了我的灵感,想象力如炸药爆响,飞出了灿烂的火星。那个在我心目中孕育了多年的小说主人公方得法,就在即将出世的那一刻里改变了他的属性。除了坚忍刚烈忠义这些预定的人物特质之外,我决定剥除他的无知,赋予他知识,或者说,赋予他对知识的向往。一个在乱世中背井离乡的男人,当他用知识打开的眼睛来巡视故土和他乡时,那会是一种何等的疮痍。

我原来以为一旦做好案头考察,动笔的过程大约是行云流水的——一如我从前的小说创作。可我却又一次落入了自己设置的圈套之中。我对重塑历史真实的艰难有了充分的设想和准备,可是我并没有意识到细节重塑的艰难。我向来认为好细节不一定保证产生好小说,可是好小说却是绝对离不开好细节的。我无法说服自己将就地使用没有经过考察根基薄弱的细节。

四十多万字的写作有无数的细节,每一个都像刘翔脚下的百米栏一样让人既兴奋又胆战心惊。我需要知道电是什么时候在北美广泛使用的;我需要了解粤剧历史中男全班和女全班的背景;我需要知道肥皂是什么时候来到广东寻常百姓家的;我需要知道唱机是什么时候问世的,最早的唱片公司叫什么名字;我需要了解1910年前后的照相机是什么样子的,一次可以照多少张照片;我需要明白20世纪初的广东碉楼里使用的是什么枪支,可以连发多少颗子弹,等等等等。这些惊人数量的细节,使得我的写作变得磕磕绊绊起来。有时为一个三两行字的叙述,我必须在网上书本里和电话上消耗几个晚上的时间。筋疲力尽的我开始诅咒自己,为什么要踩进这样深的一潭烂泥淖。改变心境的妙方常常是一场热水澡或一部好莱坞轻松烂片。之后我又继续坐到电脑前,将一个个丰润的夜晚渐渐熬瘦。

写完《金山》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是2008年12月中旬,离圣诞只有一周了。我像猫一样伸了一个巨大的懒腰,心里却没有以往小说杀青时特有的兴奋。那是一个极为寒冷的周六下午,肥硕的雪花伸出冰冷的舌头,在我的窗玻璃上舔出一个又一个多角的唇印,街上的圣诞音乐磨去了寒风的尖锐棱角,一片从未有过的安宁如水涌上心头:那些长眠在洛基山下的孤独灵魂,已经搭乘着我的笔生出的长风,完成了一趟回乡的旅途——尽管是在一个世纪之后。

愿这些灵魂安息。

近年来,海归已经成了不独属于科技界和商界的时髦名词。我的海外文友中,已有数位决定常住国内。每次听到他们在国内文坛上云起风生的动静,我便抱怨自己为何选择久居在这个遥远而多雪的他乡,以致错过了大洋那头的热闹和精彩。放下《金山》书稿的那天,我突然意识到,上帝把我放置在这块安静到几乎寂寞的土地上,也许另有目的。他让我在回望历史和故土的时候,有一个合宜的距离。这个距离给了我一种新的站姿和视角,让我看见了一些我原先不曾发觉的东西,我的世界因此而丰富。这个距离让我丢失了许多,却也得着了一些。

我想借此书一角感谢维多利亚大学地理系教授和加拿大勋章获得者黎全恩博士,他对唐人街及华人历史的深入研究使我在书写((金山》的过程中深深得益。也感谢关宗耀医生,在香茗的氤氲暖气中我曾出神地听他讲述过他在开平村落里度过的童年故事。那些故事给了我好奇的天性以无比欢愉的享受——但愿我喋喋不休的问题没有让他腻烦。约克大学的徐学清教授和多伦多大学的吴小燕博士,在我的写作过程中给予了许多帮助,使我可以安然地享受这两所名校的图书馆资源,来构建华工历史研究的框架。暨南大学文学院院长王列耀教授和他可爱的研究生们,曾两次陪同我到开平考察,并为我安排了一切生活上的便利。我的文友少君先生,曾像一个真正的绅士一样,在我的乡野考察途中陪伴关照我。江门五邑大学的侨史研究专家张国雄、谭金花教授,在百忙之中带我参观了当地的华侨华人博物馆——那些藏品使我再次意识到,历史是存活在许多人重叠交错的记忆中的。我多年的老友张雁女士和她手下的名报《环球华报》,以及加华作协的一群作家朋友们,为我在温哥华和维多利亚的考察提供了诸多方便。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Henry Yu教授在印第安土著文化与华人文化的交融研究上,给了我很多的启迪和灵感。我所尊敬的长辈曾昭俨先生和黄经华女士,为小说的初稿作过仔细的校对。温哥华文坛大姐刘慧琴女士的先辈曾是早期来加拿大的华工,她对家族往事的追忆丰富了我小说中的一些细节。还有许多我无法一一列名的朋友们,慷慨地为我提供了碉楼的照片和相关信息。

我更是深深感激我的家人在我写作《金山》的过程中给予我精神上的支持和时间上的慷慨付出,没有他们我很难孤独地走完那些漫长的似乎永远也走不到头的黑隧道。

书评(媒体评论)

张翎的语言细腻而准确,尤其是写到女人内心感觉的地方,大有张爱玲之风。当然,张翎不是张爱玲,张翎有自己的独到之处。我相信,在海外这些坚持着用汉语写作的作家中,张翎终究会成为其中的一个杰出人物。

——莫言  张翎的《余震》讲了一个心灵创伤的故事,它的大哀大痛让人无法释怀。《金山》中我不但读到了她一如既往的细腻深情,更读到了她笔挽千钧,让每一个中国人血脉贲张的力量。我因此向张翎艺术的深情和力量致敬。

——冯小刚  《金山》是传奇,是一部用坚实砖石构造起的传奇;《金山》是一部浩大的作品,它关乎中国经验中深沉无声的层面——中国的普通民众如何在近代以来的全球化进程中用血泪体认世界,由此孕育出一个现代中国的坚定认同,每一个中国人都能从这部小说中、从几代中国人在故乡和异域之间的颠沛奋斗中感到共同的悲怆、共同的血气和情怀。

——李敬泽

随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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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1: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