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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法国粉末之谜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美)埃勒里·奎因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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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只有上帝和埃勒里·奎因才知道故事的最终结局,博尔赫斯、斯蒂芬·金等最推崇的推理小说大师。

全球销量超过两亿册。

《法国粉末之谜》 取材自奎因父子经手的一个早期案例,这是个真实的案子,在办案过程中,埃勒里展示了自己非凡的天才,其表现引人瞩目。他对弗伦奇一案的调查过程做了记录——这是其屈指可数的务实习惯之一。案子侦破后,他围绕案件实情写了本书。

内容推荐

《法国粉末之谜》 取材自奎因父子经手的一个早期案例,这是个真实的案子,在办案过程中,埃勒里展示了自己非凡的天才,其表现引人瞩目。他对弗伦奇一案的调查过程做了记录——这是其屈指可数的务实习惯之一。案子侦破后,他围绕案件实情写了本书。当然了,为了使作品富有文学气息,他对事实做了些渲染。这是他推出的第二部小说。

目录

案件中的重要人物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客厅里的皇后们

 第二章 寓所里的国王们

 第三章 玉碎香残

 第四章 人仰马翻

 第五章 警探们

 第六章 证词

 第七章 尸体

 第八章 看门人

 第九章 看门的人们

 第十章 玛丽昂

 第十一章 悬念

 第十二章 走出橱窗

第二部分

 第十三章 寓所内:卧室

 第十四章 寓所内

 第十五章 寓所内:牌室

 第十六章 寓所内:重返卧室

 第十七章 寓所内:书房

 第十八章 杂迹纷呈

 第十九章 观点与报告

第三部分

 第二十章 香烟

 第二十一章 钥匙风波

 第二十二章 被调换的书

 第二十三章 求证

 第二十四章 奎因父子推测案情

第四部分

 第二十五章 埃勒里的藏书

 第二十六章 伯尼斯的踪迹

 第二十七章 第六本书

 第二十八章 释疑

 第二十九章 突袭

 第三十章 悲歌

 第三十一章 不在场证明:玛丽昂以及佐恩夫妇

 第三十二章 不在场证明:马奇班克斯

 第三十三章 不在场证明:卡莫迪

 第三十四章 不在场证明:特拉斯克

 第三十五章 不在场证明:加里

 第三十六章 时辰已至……”

挑战读者

终曲

 第三十七章 准备就绪

 第三十八章 尘埃落定

试读章节

奎因家的客厅里,五个人偶尔凑在一起,围坐在那张旧胡桃木餐桌边。地方检察官亨利·桑普森身材修长,双眼炯炯有神;坐在他边上的,是威风凛凛的缉毒组组长萨尔瓦托雷·菲奥雷利,这是个魁梧的意大利人,右颊上有道长长的黑色疤痕;另一位是桑普森的助理——红发的蒂莫西·克罗宁。理查德·奎因警官与埃勒里·奎因并肩而坐,但却神色各异。老先生绷着脸,抚着胡须尖儿;埃勒里盯着菲奥雷利脸上的疤痕,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旁边的书桌上放着本日历,这一天是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二。在春日的和风中,窗帘轻轻地飘动着。

警官看了看众人,问道:“韦尔斯有什么业绩?我倒想听听,亨利!”

“算了吧,老兄,斯科特·韦尔斯也还说得过去。”

“会骑马打猎,射击能得九十一分就有资格当警督了,是不是?当然,当然!看看他塞给我们的那些烂活儿……”

“没那么糟吧,”桑普森说,“说句公道话,他还是干了些实事的。比如参加救灾委员会,公益活动什么的……一个在政坛外如此活跃的人不可能一点儿用都没有,老兄。”

警官哼了一声。“他上任多久了?不,别说——让我猜猜。两天……哼,看看,他在这两天里干的好事,你好好儿听听吧。

“首先,他重组了失踪人员搜寻处,可怜的帕森斯莫名其妙地被人炒了鱿鱼……第二,七个区的警局头头们个个被他训得头昏脑胀,多亏有地图,他们才摸回了各自的辖区。他为什么那样整人?你说这是为什么……第三,调整了B、C、D交警小队的人员;第四,把二十四名二级侦探全都派出去巡逻。有什么原因吗?当然!因为某个家伙要闹事,而这家伙的曾舅父的侄女恰恰又认识州长的第四任秘书……第五,他把警校搅了个底朝天,还改了校规。而且,我还知道,他已经虎视眈眈地盯上了我心爱的刑侦队……”

“你这样会把血管气炸的。”克罗宁说。

“这些都还算不上什么,”警官冷冷地说,“每位一级侦探现在必须每天交一份报告——听仔细了,是勤务报告——每天一份,直接送到警督办公室!”

“哦,”克罗宁咧嘴一笑。“我倒希望他能把所有的报告都看一遍。他们这些老爷们儿,有一半人连‘杀人’这个词该怎么拼都不知道。”

“那些报告,他看都不会看一眼,蒂莫西。你以为他会浪费自己的时间?他绝不会看的。不会的,先生!他会让那位油头滑脑的小秘书,西奥多·圣·琼斯把它们全搬到我的办公室,再客气地附上一张便条——警督敬致理查德·奎因警官:‘希望您在一小时内对所附报告的真实性做出评估,警督对此将不胜感激。’你们再看看我吧,一边得尽力保持头脑清醒,以便应付毒品调查案;一边又得给这堆巡警的报告打分。”说到这儿,警官狠狠地吸了吸鼻烟。

“他干的那些蠢事,你连一半都还没说到,奎因,”菲奥雷利咆哮道,“这个贼似的矮胖子文官会什么?他只会鬼鬼祟祟地溜进我的部门,围着伙计们嗅来嗅去,趁人不备伸手就偷了盒鸦片,还把它送到了吉米那儿——你猜他要干什么——取指纹!指纹,老天爷!好像吉米还能在上面找出毒贩的指纹似的。那么多毒贩的爪子都在上面摸过了。再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指纹。但是,不,他连招呼都不打,就把东西拿走了。斯特恩到处找那个盒子,但怎么也找不着。有一天,他跑来告诉我,说我们正在缉拿的那个家伙竟然偷到警察局来了——他偷走了一盒鸦片。这简直就是笑话。”菲奥雷利做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将一支短黑的雪茄叼在了口中。

这时,埃勒里从桌上拿起一本封面破旧的小杂志,仔细研读起来。  桑普森收起了笑容。“笑话归笑话,不过,如果我们再查不出毒品集团的眉目,事情可就难办了。韦尔斯不该在这时候逼我们仓促地把怀特实验案翻出来。看起来,这伙恶棍……”他疑惑地摇了摇头。

“我生气的就是这事,”警官抱怨道,“我刚摸到些皮特·斯莱文一伙的情况,现在又得浪费一整天时间去法庭作证。”

片刻沉默之后,克罗宁开口说:“金斯利·阿姆斯谋杀案中的那个奥肖内西,你们是怎么处置的?”他好奇地问,“他有罪吗?”

“昨天晚上,”警官说,“我们又拷问了他。他看到我们已掌握了罪证,就全招了。”他嘴角周围的那些凌厉线条舒展开来。“这件事,埃勒里干得不错。你想想,我们围着这案子忙了一天,却找不到丝毫证据来证明是奥肖内西杀了哈林,尽管我们确信就是他干的。这时,我儿子来了。他在现场只呆了十分钟,却找到了足以致置对手于死地的证据。”

“又一个奇迹,嗯?”桑普森轻轻一笑说道,“讲讲内幕,老兄?”众人都将目光投向埃勒里。他仍弓身坐在椅子上,专心致志地看着书。

“整件事让他一解释,简直就像滚木头那么简单,”奎因无不自豪地说,“朱纳,再来点儿咖啡,行吗,孩子?”

一个皮肤黝黑的小矮个敏捷地从厨房里蹦了出来。他笑嘻嘻地点点头,一晃又不见了。朱纳是奎因警官的贴身男仆、勤杂工、厨子兼家庭服务员,私下里,他还是侦探处的吉祥物。他拎着壶出来,往桌上的空杯子里续着咖啡。埃勒里的注意力仍集中在书上,他伸手在桌上摸了摸,抓起杯子,小口地呷着。

“简单恐怕还不是恰当的字眼,”警官接着说道,“吉米给整间屋子都洒上了指纹粉,但除哈林本人的指纹外,我们什么都没找到——而哈林已是人死尸凉了。大伙七嘴八舌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在别的地方洒些指纹粉——当时的场面真是热闹极了……”他一拍桌子。“就在这时,埃勒里走了进来。我给他讲了讲案情,并让他看了在现场找到的东西。你们应该还记得吧,我们在餐厅地板上发现了哈林的泥脚印,这曾令我们百思不解。因为从案发现场看,哈林不可能到过餐厅。这时候,超级大脑起作用了——我想你们会这么说的。埃勒里问我:‘你能确定那是哈林的脚印吗?’我说这是毫无疑问的。我解释了原因,他也同意了我的观点——但哈林不可能去过那屋子,那些脚印使我们产生了错觉。‘好了,’我的宝贝儿子说,‘他也许根本就没进过这间屋子’。‘但是,埃勒里——那个脚印你怎么说?’我反驳说。‘我有个主意。’他说着就进了卧室。

“噢,”警官叹了口气。“他确实有主意。在卧室里,他仔细查看了哈林穿在脚上的鞋,然后把它们脱下来。他向吉米要了些指纹粉,又让人取来了奥肖内西的指纹复件。他把指纹粉洒在了鞋上——鞋上确实有个拇指印!他将这个指纹与取来的档案指纹进行了比较,事实证明,这就是奥肖内西的指纹……你们看,为找到指纹,我们找遍了整座房子,却独独忘了该找的地方——尸体。谁会想到从受害者的鞋上寻找凶手的痕迹呢?”

“出人意料,”意大利人咕哝道,“埃勒里是怎么想到的呢?”

“埃勒里认为,如果哈林不曾去过那间屋子,而他的鞋却到过那儿,这只能意味着其他人曾穿着哈林的鞋去了那儿或用他的鞋在那儿留了个印记。简直是小儿科,不是吗?可就是没人能想到。”老先生佯怒地瞪着埃勒里低垂着的脑袋。“埃勒里,你到底在看什么书?你这个主人也太没礼貌了,儿子。”

“一个外行人的指纹知识,这次还真派上了用场。”桑普森笑道。

“埃勒里!”

埃勒里兴奋地抬起头,得意地挥动着手中的书,开始了他的背诵。众人诧异地看着他。“‘如果他们穿着鞋睡觉,鞋上的刺将扎进脚内,鞋将牢牢地贴在脚上。其中的部分原因是他们的旧鞋坏了,所以只能换上用新剥牛皮做的拷花皮鞋,而这种鞋尚未经过鞣制。’知道吗,爸,我有了个好主意。”他笑嘻嘻地伸出手去取铅笔。

奎因警官站起身来,嘟囔道:“碰到这种时候,你最好别理他……走吧,亨利——你去吗,菲奥雷利?——咱们还是去市政厅吧。”P3-7

序言

埃勒里·奎因,美国推理小说的同义词,黄金时代三大家之一,推理王朝的建立者。

埃勒里·奎因是一对表兄弟合用的笔名。这对表兄弟在美国纽约出生。表哥是出生于一九○五年一月十一日的曼弗德·里波夫斯基,表弟是出生于同年十月二十日的丹尼尔·纳森。成年之后,表哥改名为曼弗雷德·班宁顿·李,表弟改名为弗雷德里克·丹奈。

李和丹奈虽是兄弟,性格却截然不同。李内向沉稳,是个智慧型的学者;丹奈则张扬热情,拥有发泄不完的能量。两个人碰到一起所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争吵,而且一吵就是几十年。李说过:“基本上,我们对于推理小说的看法完全不同。”丹奈则说:“我们对任何事的看法根本上都不相同。”就是这样一对冤家,却成为了推理小说创作领域的第一搭档。

一九二九年,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参加一次推理小说征文大赛。两人用几个月的时间便创作了一部名叫《罗马帽子之谜》的小说。他们将小说里的侦探命名为“埃勒里·奎因”,并同时将这个名字作为笔名,署在小说之后——这是推理小说创作历史中第一次出现作者与侦探同名的情况。在这次合作中,丹奈负责核心诡计的构思和人物的设置,李则负责将表弟的构思润色成精彩的故事,这种合作模式堪称创举。这对表兄弟出色地完成了这部处女作,小说一举夺得征文大赛桂冠。

随后,这对表兄弟一发不可收拾,以每年一至两部的创作速度,先后创作了几十部经典的椎理小说。其中的九部“国名系列”作品和四部“悲剧系列”作品被视为古典解谜推理小说最高水平的代表,是后人难以逾越的杰作。

埃勒里·奎因的推理小说注重逻辑,崇尚公平性和解释的唯一性。这对表兄弟对自己作品中的谜题设置拥有强烈的自信,他们从来不屑于误导渎者,从来不向读者提供无用的信息。每当故事进行到高潮,埃勒里·奎因总会以“挑战读者”的方式与读者一决高下,而这挑战通常都以读者心悦诚服的失利告终。“挑战读者”的设置,也因此成为了奎因作品的商标和世界推理小说历史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桥段。

埃勒里·奎因没有让推理小说的辉煌仅仅停留在创作上。一九四一年,他们创办了《埃勒里·奎因神秘杂志》(EQMM)——这是足以比肩推理小说创作的一项丰功伟绩。弗雷德里克·丹奈一开始就提出了杂志的明确目标:为了“将推理小说作家的眼界提升到真正的文学水平”,为了“鼓励同行中好的作品并为之提供展示场所”、为了“发掘立志在此领域有所建树的新作家”。无数的推理文学爱好者通过这本杂志被读者接受,成长为推理小说大家甚至文学大师。例如拉丁美洲文学的代表人物博尔赫斯的处女作就发表在这本杂志上。时至今日,《埃勒里·奎因神秘杂志》依然是世界上最专业,最成功、影响力最大的推理文学杂志。

在不休的争论之中,这对表兄弟走过了近五十年的合作之路。在这半个世纪里,他们的作品行销全球两亿余册,三度荣获推理小说最高荣誉埃德加·爱伦·坡奖。

一九七一年四月三日,曼弗雷德·班宁顿·李去世;十一年后,一九八二年九月三日,弗雷德里克·丹奈长眠。

但奎因未死,王者永存!

书评(媒体评论)

聪明或自认为聪明的读者,所有的线索已经全部呈现在你的眼前。不要为自己寻找借口,瑞的你和我完全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谁是真凶?开动你的脑筋,去思考一番吧。不要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那样的话你得出的结论一定是错误的。真相就要揭晓,祝狩猎愉快。

——埃勒里·奎因

斯蒂芬·金:我在孩童时期就读完了埃勒里·奎因所有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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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9: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