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继家的故事得先讲大岛。大岛是在海上。从陆地上看,得找那种又下雨又出太阳的天儿才能影影绰绰看见它在天上的一个倒影儿。打鱼的人说乘船要走三天;又有打鱼的人说乘船要走五天;又有打鱼的人说一天就到。这就要看风是向哪边刮了,闹不好也有走一个月一辈子也找不到大岛的。因为大岛外常有千层雾气包着,不认路的走进雾气后就翻船。
耶稣说:“我往哪里去,你们知道,那条路,你们也知道。”
公元两千一百年之后,现代文明被天上掉下来的一颗大星星一下子给砸没了,古老文明倒幸存下来,人类又得从头开始活一遍。好在这次不用从大猩猩再开始,中国仍是很伟大地立在世界中央,耶稣在以色列又复活了,新一拨儿的人类按照留下来的文史资料从帝王时代起重新体验。到了我们的故事开始时,已经是公元四千年之后了,有个叫极得乎的家族带着全体部落打着个旗子一直从西边游牧游到东边,旗子上写着:“神在路上”。
极得乎部落骑着马赶着羊不知走了多少年,走得大家把旗子上写的那个神是谁都忘了,只是愈走愈想走,愈走愈收不住脚,愈走愈繁殖,愈走孩子牲口愈多。这天走到了一片长城边儿上,搭起帐篷,号歌跺舞,男欢女乐,正感受神的恩赐,只见一大队骑兵从长城里面冲出来,三两下击败了极得乎的骑兵卫队,拿了首领小极得乎。几天后小极得乎又被好鞍好马地送回来了,说那个国的皇上恩德浩荡,不但没杀他,还赐给他一个那国里大汉人种族的姓氏之一:“继”。又有那国皇上派的钦差大人对部落宣旨,部落不懂汉话,小极得乎就用当俘虏学来的几句给大家翻译。圣旨的大意是:中国皇上是万物生灵的父母与真神,是真龙天子。能做龙子龙孙者,是福气;不做龙子龙孙者,都该杀。众人夸小极得乎汉语学得快,小极得乎说这几天学的都是这几句话。小极得乎收了那面“神在路上”的大旗,跟着钦差,带着众人,沿着长城根儿,来到海边儿,乘船过海,浓雾中见到皇上赐给的荒岛,上了岛,只见崖上有块大石碑,碑上刻着“大岛”二字。钦差说,那是皇上的手迹。
耶稣说:“那条路,你们也知道。” 全体姓极得乎的都改了姓“继”,部落里其他家族没被赐姓儿的,也紧忙着找钦差讨姓,钦差给他们留下一本古老的《 百家姓 》,说除了不许姓皇上的姓,姓什么都行。有人干脆每天试着姓一个不同的姓儿,像试帽子似的,试来试去还是觉得姓“继”不会出错儿。极得乎的部落就这么荣幸地加入了大汉民族还成了第一代大岛人。渐渐地,学了汉人的样儿盖房种地,建城经商,汉人的船也三五月来一次。听说皇帝爱红,大岛人就把城墙涂成了朱红;有汉人来通婚,生下来的孩子就肤色呈黄;汉人不说大岛话,大岛人学会了说汉话看汉文,后代们一代代听着关于祖先曾要找神的传说,但不知神是哪位,只知道找来找去找到了中国皇上。
大岛上紫气缭绕,大岛人建的城堡靠海,城里一片红墙金瓦。出城二十里,花气醉人,再走二十里,就有山。山在夜间放蓝光,故称蓝山。山中产水晶,又产黄金铜铁,山上长尸草,吃了起淫欲。树上歇的红眼鸟,烧了吃可生贵子,山顶上遍地开无叶花,嚼了生咒语。庇荫处有细竹,伤人必死。春天时有美人蛇哀鸣,其音如婴,意欲食人。山中有深潭,潭中有猪龟,大岛人说猪龟上岸时可扰天下大乱。潭中水流入山涧;涧中水流入小溪;溪中水流遍大岛后就流入海。
P13-15
这本书写的是未来人,但启发我写这本书的原因是我爸爸。我爸爸是位老共产党员,他入党那会儿,并无利可得,只是为了信仰。他们死了无数人,把一个半殖民地的国家变成了社会主义,使我们这一代以为中国真是在世界中心。可等我长大了,又偏要出国去体验资本主义。爸爸对之很气愤。出国前,我和爸爸在信仰问题上大吵一场,结果是他沉默地走开了。后来我在国外几年没回去,但心里只要一想到和爸爸的那次争吵就内疚。一个人出生入死只为了一种信仰活着,到老了,被爱女质疑,等于是被钉了十字架。对于我爸爸来说,他的信仰是世上最崇高的,尽管他这辈子进了无数次自己人的监狱,他还是每次出狱都要感谢党。他以前坐牢我没见过,但最后一次是在我少年时期,因为“文革”,他一坐坐了八年牢,出狱时我去接他,他一出来就含着眼泪喊“毛主席万岁”。他的精神可与耶稣媲美,耶稣说:“不可试探你的神。”
1990年我在前苏联演出的时候,和一位老者说起我想跟爸爸道歉,但一直没机会。他说你要想说就快说,老年人都活不长。我回到英国,梦见爸爸不行了,醒来就赶快给家里打电话,问爸爸的情况。姐姐说爸爸还好,就是住院了。其实那时我爸爸已经死了,但是家里不愿让我知道,怕我在国外太伤心,又怕我回国后就出不来了,因为当年像我这种家庭的子女出国要得中央组织部批准才行。妈妈一直对我瞒着爸爸的死讯,我还是通过朋友转告才得知。从此,爸爸的魂儿就跟着我出了国,那一年他成了我惟一知己。在那个期间,我的举止半疯,自言自语,哭笑无常,身上鬼气愈冒愈大,身边鬼魂们愈聚愈多,似乎爸爸把他的老同志们都召来了在我这儿开会,耳边一天到晚听到各种呻吟尖叫,长吁短叹,震颤起伏,有交响诗之感,但交响诗于我来说绝对代替不了《聊斋 》。尽管身边革命英灵环绕,我倒并没有要记录历史的愿望,不像我妈妈似的,她也是为了伟大的信仰要写历史小说,以为尊重历史是拯救人类的办法。她写呀写,革命使徒一般,我们孩子们叫她“党棍”,就这么“因着信by faith(希伯来书第十二)”,她成了“发明”“利用小说反党”的先驱。我到底是一般人,惟一想做的是通过一本关于未来人物的小说间接地向我爸爸道歉,对他的在天之灵表示我对他们那一代最真诚的敬意。于是我写呀写,因为没有“信”,就精于瞎编。
此书开始起草时是1992年在美国爱荷华写作中心,因为是业余写作,直到1997年才把这本书的初稿写完。能这么拖拖拉拉地写完此书,还得感谢葛浩文先生,他是第一个对此书的支持者,并在百忙中译出了初稿的前几章。最后定稿前又因托王佳楠先生画插图,佳楠看过小说后提了些非常好的意见,在此也致谢。
记得写完初稿时是凌晨,我停下笔,对爸爸的魂儿说:“爸爸,我写完了,这本书虽然不是您的故事,可我是为您写的。”我说完就轻松得泡了个澡。没想到,等我再回到书桌前,看见爸爸从天堂上走下来,皱着眉头说:“你什么时候学会了这一套?专靠胡说八道谋生?”我说:“您再细看看,我这本书可跟您和您的同志们全无关系。要是世上人都是看了一本书就往自己头上揽故事,那党就得整天忙着判‘文字’案了。历史乱就乱在您这种读者身上,把史书当真事,把小说也当真事。”爸爸说:“住嘴,小娃子不得无礼。你不是要在书里给我道歉吗?在哪儿呢?”我打开书,找了半天。
唉呀。
让我先把这句话放下:这是一本精彩的书,是刘索拉至今为止写得最好的小说。
讲她的小说得讲讲她这个人。初见她是1990年在挪威的会上,那个会上只有我们两个女的,住一个旅馆房间,一下子就熟了。白天开一天会,众人讲的是现在、未来、为什么以及怎么办,索拉坐在那儿挺蔫。晚上我们一人靠一个大枕头,对着说,说来说去全是过去。她精神来了,各种手势、表情、妙语、针砭,目不暇接。说到后半夜,眼睛愈发大而且光彩照人,次日起来脸有点绿。那场没有睡眠的会开了十天,我得出两个结论:一是这人极念旧,二是这人能把陈年往事说出花儿来。
“未来人”的传奇
像所有复杂有趣的人一样,她个性里有一堆“自相矛盾”,她一直顶着个时髦的“现代”形象,代表“新潮”、“反叛”——因为《你别无选择》,因为她做过的那些摇滚乐,还因为她一些很“转”的作风言论。她的确不安分,宁死不能落了俗套;但其实却极守己,做人有一系列神圣不可动摇的“原则”,且性格里颇多“古典”成分。比如特别在意老家人和小时候的朋友、嗜古曲古词、有迷神信鬼倾向、讲义气、欣赏古雅的“淑女”服装。她烧起菜来大无畏得像个红卫兵,家里的杯盏碗碟没有一样是配套的,用北京土话骂人我还没遇到过第二位女士能骂得像她这样“家常”。但在艺术和感情这两件事上,她却讲究得不能再讲究。对音乐和写作,她有以性命相许的郑重严肃。这是她的命,她认了。
她住所里摆着陈丹青为她画的一幅很大的肖像,半面墙前坐着一位粉面佳人,纤手尖鞋,服饰是艺术的,色调是颓废的,眼神却使人想到江姐刘胡兰。更妙的是那目光于坚决锐利之外,尚会勾人,与之对视良久,隐隐有鬼气。天一黑索拉便拉块大纱布照“她”的脸盖上去,说是“我怕那女的”。“那女的”是哪朝哪代哪一国的人呢?古典?现代?阴界?阳界?慵懒幽怨?义无返顾?反正看过的人都说那像确是得着了索拉神髓。
索拉这本新作,起首打出一面“写的是未来人”的幌子,开讲公元四千年后“大岛”上一个外来部落的传奇。大凡经历了革命的这几代中国人,免不了会把它当自己这一个世纪的皮影戏来看,贯穿全书的继家史,那些知道作者之父的读者,也肯定忍不住拿着刘家人物径直对号入座。刘家这段公案,民间有多种版本,索拉的母亲也早写出了一个至少标题在全中国上下闻名的文学版。索拉这一版承的是野史、秘史传统,造的是太虚幻境,寻找正史、终极真实的诸君可往它处去,否则生一肚子糊涂气,不必。
长篇小说《女贞汤》是刘索拉至今为止最重要及写得最精彩的小说。
这部小说可以读作四千年后大岛上一个外来部落的传奇,也可读作一个有关女人的故事。小说全篇充满男女之情。男人载道,女人传情,结局永远是情为道所杀。所以,大故事虚写并且经常“断片”、“残片”;小故事细写往往节外生枝,枝上生花。男人为骨架背景,女人为血肉魂灵。
《女贞汤》——一道跨越时空、横贯中外、吸纳百家、串联人鬼的先锋靓汤。汤汁层层渗透挥发漫延,气息撩人,诱惑非凡,体内生出一种急于品尝的冲动……大作家的小故事,刘索拉绝艳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