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吉诃德》是塞万提斯最具国际影响的杰作,书名全称为《匪夷所思的拉曼查绅士堂吉诃德》。作品描写了读骑士小说入迷的没落绅士吉哈达,自号堂吉诃德,试图用虚幻的骑士之道还世界以公正与太平,先后三次骑着老马出外行侠。他雇请崇尚实际的农夫邻居桑丘·潘萨作为侍从,与自己一起经历了风车大战、英勇救美、客栈奇遇、恶斗群羊、挑战雄狮、人地穴探奇等等奇特事变。他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不断闹出笑话,被人捉弄,屡遭惨败,直至临终之前才翻然醒悟。小说通过塑造与刻画堂吉诃德这一滑稽可笑、可爱而又可悲的人物形象,成功反映了西班牙当时的人文主义思想和现实之间的矛盾,揭露了封建贵族阶级的骄奢淫逸,表达了人民对社会变革的要求和愿望。
故事发生在16世纪末西班牙一个叫拉·曼却的村庄,这里的穷绅士堂吉诃德因为阅读过多的骑士小说而走火入魔,想当骑士来扫除天下不平之事。为此,他配备了盔甲和老马,还招募了一个农夫当他的侍从,俩人开始出门行侠,任何磨难都不能使他动摇、就这样,主仆俩一瘦一胖、一疯一傻,到处闯祸,四处挨揍,成为西方文学画廊中最滑稽、可笑的人物代表。可以说,在欧洲所有著名文学作品中,《堂吉诃德》这部长篇小说是将严肃和滑稽、平庸和伟大融为一体的最杰出的范例,因此它甚至被西方一些评论家称为“千年一书”。
不久以前,有位绅士住在拉?曼却的一个村上。这位绅士快五十岁了,生得精瘦干巴,但体格强健。他平日闲散无事,酷爱读骑士小说,到了爱不释手、废寝忘食的地步,甚至变卖了好几亩耕地去买书看,结果把能弄到手的骑士小说通通搬回家去。从此,他沉浸在书里,每夜从黄昏读到黎明,从黎明读到黄昏,越读越走火入魔,尽琢磨书上那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满脑子装着什么魔法呀、比武呀、打仗呀、挑战呀、剑伤呀、同情呀、痛苦呀等荒诞不稽的事。他对这些编出来的险事奇遇深信不疑,认为是世界上确确实实发生过的历史事件。
于是他完全失去了理智,生出一个天底下最奇怪、最大胆的想法——他要去做个游侠骑士,披上盔甲,操起兵器,骑马漫游世界,到各处去猎奇冒险,一一模仿书里那些游侠骑士干过的事。他还认为,只要历尽艰难,吃遍苦头,消灭天下一切暴行,将来立了大功建了伟业,就可以名垂千古。而且这也是为民效劳的爱国行为,是非做不可的美事。这样他就乐滋滋地打着如意算盘,迫不及待地行动起来。
头一件事就是去擦洗他曾祖传下的一套盔甲。他用尽方法擦洗那些锈迹霉点时,发现头盔不带面甲,只是一个页盔。他就别出心裁,用硬纸镶在顶盔上充当面甲。做好后,他想试试面甲是否结实,拔剑剁了两下,谁知这玩意儿一触即烂。他只好从头再来,并巧妙地衬了几条铁皮。他认为现在够结实了,不必再试,就当它是一个带面甲的坚固的头盔。
他接着想到自己的马,骑士没一个像样的坐骑是说不过去的。他家的那匹老马,虽说蹄子多裂,皮包骨头,病态百出,但他毫不介意,认为是天底下的头等宝马。如此骏马,主人又是赫赫有名的骑士,怎么也得有个像样的名字。他苦苦琢磨了四天,最后定名为“驽驿难得”,表明它从前是一匹平常马,现在已成为难得的稀世好马了。
接下来,就是给自己取个名字。他想了八天,决定自称堂吉诃德。根据书上说的那些骑士的老规矩,他决定也把自己家乡的地名附加在姓上,替本乡增光,于是他成了堂吉诃德·台·拉·曼却。
美中不足的是少个意中人。游侠骑士没有心爱的美人,好比树没有叶子和果实,躯壳没有灵魂。他想到了附近村上的一个姑娘。他对她钟情已久,而姑娘却一无所知。堂吉诃德认为她可以充当自己的意中人,便给她起了个有公主味的名字,叫杜尔西内娅·台儿·托波索,由此可知她是托波索村上的人。
万事俱备,堂吉诃德急不可耐地要去实行自己的壮志。想想那么多的暴行和冤屈在等着他,迟迟不行就对不起世人。很快,在炎炎七月的一个早上.天还没亮,堂吉诃德就浑身披挂,挎上盾牌,拿起长枪,骑上驽驿难得,从院子的后门溜了出去。
这位簇新的冒险家来到郊外,信马由缰而行,一会儿念叨着自己万古流芳的丰功伟绩,一会儿又神魂颠倒、悲悲凄凄地挂念着他的心上人杜尔西内娅,一路胡言乱语,都是书上学来的那一套。太阳升得很快,热得简直能把他的脑袋熔化掉。P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