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随笔》是弗兰西斯·培根的一些摘记式的短文集结成的册子。文章短小精干,很多文章都不超千字,最长的也只有五千多字。法国的蒙田创造了随笔这一文学样式。而培根用迥然不同的写法开创了随笔的新写法。本书即是英国随笔的开山之作。本书不同于文人的闲适小品和游戏笔墨。从内容到形式都讲求实用,有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风格。58篇随笔涉及国家、人生等方面,带有强烈的政治家想要改造社会和富国利民的思想诉求,所以,每篇文章的主题不同,但核心是人或国家的利害关系。也就是,表述什么有益而什么有害、人应当怎样做而不应当做什么以及如何处理一些生活中具体的问题。如在《谈诤谏》里面甚至提到了接见来访者时桌子应该如何摆放。具有很强的说理和教化倾向。书中,培根不追求抒情,不卖弄幽默风趣,也不谈自己,笔调客观冷静,听不到作者灵魂的倾诉,也不像一位朋友在想你谈心,更像是在听一位法官判案、一位哲人的教导。培根使用拉丁语写作,所以这些文章具有隽永、古典、庄严和组织严密的特点。
弗兰西斯·培根编著的《培根随笔》是英国随笔文学的开山之作,谈及了政治、经济、宗教、爱隋、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等,几乎触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其简洁的语言、优美的文笔、透彻的说理、迭出的警句,成为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散文作品之一。
十一 谈高位(1612年作1625年略作增订)
人居高位三重仆——君王或国家之仆,声名之仆,事业之仆,所以他们在人身上、行动上、时间上都没有自由。追求权力,丧失自由。或者说追求的是治人权,丧失的是自治权,这真是一种离奇的欲望。
跻居高位历尽艰难,惨淡经营了一切,落得个心劳日拙的下场。这有时无异于蝇营狗苟,用卑贱赢得尊严。这样的地位容易打滑,倒退一步,不是一败涂地,至少也会暗淡无光,这就十分可悲了。“雄风已不再,何故欲贪生。”此言差矣,人欲退不能,应退又不肯,即便年老多病要隐退,仍不甘寂寞,好比城里的老人,总是在家门口枯坐,只能摆出一副老相,惹人笑话而已。
当然,名公要员须借用他人的看法方能想到自己的快乐,如果按他们自己的感受判断,则无快乐可言。然而,据认为倘若他们想到他们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想到别人都亟于以他们为榜样,他们就会心花怒放——其实他们内心的感受恰恰相反,因为他们虽然最后看到自己的过错,却最先尝到自己的悲哀。无疑,显达之士对自己也感到陌生,他们事务缠身,无暇顾及自己的身心健康。“一个人举世皆知,至死对自己却一无所知,对他而言,死亡的压力过于沉重。”
身居高位,既能自由行善,又可随便作恶,而后者却招人诅咒。就作恶而言,最好的情况是不愿,其次才是不能。然而行善的权力则是奋发向上的真正、合法的目的,因为善意虽为上帝嘉许,但若不付诸实行,对于凡人,不过是一场美梦而已。而要真正行善,非得要有权力地位这种有利的制高点不可。立德建功是人类行动的目的,感到功德有成方能心安理得。如果人能参与上帝的功业,他同样也能分享上帝的安息。“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接下来就是安息日了。
你走马上任之初,先要为自己树立一些光辉榜样,因为仿效中蕴藏着规诫。过些时候,再可以身作则,严格自查,看看是否开头没有上佳表现。同僚的败迹也不可忽视,不是为了贬低他人抬高自己,而是要引以为戒。
因此,履行改革不可大吹大擂,不可诽谤先代前辈,而应当沿袭旧制,再创良好先例。
凡事应追本穷源,考察它们衰退的情况,但仍须查古问今——古代什么最好,今朝什么最宜。
努力使你的进程有章可循,以便人们先有思想准备,但不可过严过死。自己若有越轨行为,必须说明原委。
身在其位,就要维护自己的职权,但权限问题不可提。与其大声疾呼提要求、发挑战,还不如不声不响地掌握实权。同样要维护下级的职权,通盘领导,而不是事事插手,显然更加体面。
行使职权时,进言献策一律欢迎,切不可把提供信息的人看作好事之徒拒之门外,而应热情接待。 当权有四大弊端:拖拉、腐败、粗暴、耳朵软。若要避免拖拉,必须改变门难进、脸难看的状况;要信守约定时间;处理手头的事情要干脆利落,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若要防止腐败,不仅要约束自己或仆人的手不收,而且还要约束求请者的手不送。因为奉行廉洁是约束一方,而宣扬廉洁、公开厌弃贿赂则是约束另一方,所以不仅要防过,而且要避嫌;谁要是被人发现变化无常,有明显的变化,却无明显的原因,这就会招致腐败之嫌。所以,你的看法和行动如有更改,务必公开声明,并把改变的理由公之于众,切勿偷偷摸摸地做事;仆人或者亲信,如果与你关系甚密,而又没有别的值得器重的明显理由,一般被人认为他是通向秘密贿赂的旁门左道。至于粗暴,由它引起不满大可不必。严厉酿成畏惧,而粗暴招致怨恨。即使作为上级,申诉时也应当严肃认真,不可冷嘲热讽。至于耳朵软,它比贿赂更加糟糕,因为贿赂只是偶尔为之,可是如果一个人能被无理要求或愚蠢动机牵着鼻子走,那他就永远无法脱身,正如所罗门所言:“看人的情面,乃为不好;人因一块饼枉法,也为不好。”
古话讲得极是:“地位显露人格。”它把有些人显示得更好,把有些人暴露得更坏:“倘若他未做皇帝,大家一致认为他是一位称职的皇帝。”塔西佗是这样讲加尔巴的,而谈及韦斯巴芗时,他却说:“所有的皇帝中,独有韦斯巴芗变好了。”不过一个指的是能力,一个指的是品性。一个人跻身高位,修养亦有提高,足见其品格的高洁,因为高位是、或者应当是德行之位,如同天地万物以排山倒海之势奔向自己的位置,一旦就位,则沉稳安静。德行亦然。野心勃勃时张狂,大权在手时安静。跻身高位就是爬螺旋式楼梯;如有帮派,攀爬时不妨加入一派,一旦到位,则要不偏不倚。对于前任的名声要公平对待,多加尊重,否则这就成了一笔债,等你离职后必须偿还。如有同事,应该尊重,宁可出人意料地移樽就教,切不可别人求见时拒之门外。在日常谈话和私下答复请求者时不可念念不忘自己的地位,宁可让人说:“与他坐堂议政时判若两人。”
P39-41
培根在《谈诤谏》一文中写道:“多读书是有好处的,尤其是读那些在公众舞台上扮演过重要角色的人写的书。”您现在拿在手里的恰好就是这么一本书。
弗兰西斯·培根1561年生于一个官宦之家。父亲尼古拉·培根是伊丽莎白女王的掌玺大臣;母亲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个博学多才的贵族妇女,她的妹夫就是伊丽莎白的重臣伯利勋爵。有这种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再加上出众的才华,培根自然就有了出入宫廷的机会。早在孩提时代,培根就被伊丽莎白称为“朕的小掌玺大臣”。雄心勃勃的培根自然期望走上一条谋取功名利禄的捷径。他12岁时就上了剑桥大学,小小年纪,对大学的教育体制和当时主宰学术研究的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体系却十分反感。两年以后,他跟随英国驻法大使到巴黎去学习统计学和外交。又过了两年,父亲突然病故,培根只好回到伦敦。因为不是长子,他没有继承到多少遗产,便只好投靠权势很大的姨父。可是伯利勋爵却妒忌培根的才华,根本不想帮忙。培根只好自谋出路,开始学习法律。1582年培根开业当律师。他才气过人,著书立说,名气很大,23岁时就当上了议员。他极力想博得女王的青睐,但成效不显著。后来,培根与女王的年轻宠臣埃塞克斯伯爵交上了朋友。埃塞克斯伯爵曾几度向女王推荐培根担任要职,但均未成功。伯爵觉得过意不去,便将自己在特威克纳姆的价值两千英镑的田产赠予了培根。后来埃塞克斯兵败爱尔兰,而且不顾女王的指令,擅自返回伦敦,于是被女王下令拘留了。埃塞克斯获释后,培根并没有与他断绝交往。不久,埃塞克斯策划推翻女王,事情败露后又遭逮捕。这时候,培根作为女王的高级法律顾问,经过调查,起草了一份报告,认定埃塞克斯犯了叛国罪。最后埃塞克斯被处死了。培根作为埃塞克斯的朋友,看起来完全与埃塞克斯划清了界线,可算是一名“识时务”的“俊杰”。不过培根的这种做法颇遭非议,后来他也替自己辩解了一番。在这一案件中培根没有受到株连,但也没有获得奖赏,受到女王的提拔。
伊丽莎白于1603年驾崩,由苏格兰王詹姆斯继位。这时培根时来运转了。1613年他被任命为首席检察官,1617年当上了掌玺大臣,1618年又成为大法官。而且多次接受了贵族封号。1603年他受封为爵士,1618年受封为维鲁兰男爵,1620—1621年受封为圣阿尔班子爵。正当培根春风得意、青云直上之时,1621年他因卷入一起受贿案遭到了议会的弹劾。培根无法否认自己的罪状,随后他受到如下判决:交纳四万英镑罚金,监禁在伦敦塔以候王命,削去一切官职,等等。不过最后他还是被从宽发落,仅仅被监禁了四天,罚金基本上免除,只是削官为民了。
仕途无望以后,培根只好回家继续他的学术研究。1626年年初,他想实验一下冷冻防腐的可能性,便杀了一只鸡,把雪填进鸡肚子,结果自己受了风寒,不久后离开了人世。
培根尽管热衷于做官,但他的志向远远不只在这一个方面。他想给不幸的爱尔兰带来和平安定,他想简化英国法律,他想改革教会,他想研究自然,他要建立一种新的哲学。为了达到这些目标,他除了利用做官的地位和权势外,还一直用著书立说来推行他的各种主张。由于经历了宦海的浮沉,使得他阅历丰富、眼界开阔、思想敏锐,因而他写出的东西具有振聋发聩的作用。
1597年,培根的《随笔》出版了,虽然只有十篇短文,但影响很大。之后他反复修改增订,于1612年和1625年先后出了两个增订本,最后一个版本收入随笔58篇,奠定了现行版本的规模。
随笔作为一种文学样式,是由法国散文家蒙田首创的。蒙田于1580年出版了一本名为Essais(《随笔》)的集子,文笔轻松自然,亲切随意。培根则是第一位英文随笔作家。他的随笔论述的题目有的跟蒙田相近,但写法迥然不同。在随后的数百年里,按蒙田的路子写随笔的大有人在,但很少有人能用培根的笔法去写。那么,培根的随笔到底有些什么特点呢?
翻开培根的《随笔》,给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文章短小。58篇随笔中,很多都不超过千字,最长的也只有五千多字。和培根同时代的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一剧中借波乐纽斯之口说:“简洁是智慧的灵魂,冗长是乏味的枝叶、肤浅的花饰。”培根自己也在《谈快捷》一文中说:“冗长而玄妙的讲话不利于快捷,就像长袍拖裙不利于赛跑一样。”所以培根力求以最短的篇幅摆足事实,讲清道理,摒弃那种空洞、肤浅、絮聒的毛病,注重文字的深刻老练、沉重有力,几乎篇篇都有警句格言迭出。下面是一些信手拈来的例子:
德行犹如宝石,镶嵌在素净处最佳。(《谈美》)
成人惧怕死亡恰如儿童怕进黑暗。(《谈死亡》)
初生的幼崽总是其貌不扬,革新也莫不如此,因为它们都是时间的幼儿。(《谈革新》)
美德如同名贵的香料,焚烧碾碎时最显芬芳:因为幸运最能揭露恶行,而厄运则最能发现美德。(《谈厄运》)
夫妻之爱创造了人类,朋友之爱完善了人类,而淫乱之爱败坏、作践了人类。(《谈爱情》)
妻子是青年人的情人、中年人的伴侣、老年人的保姆。(《谈结婚与独身》)
像这样的至理名言俯拾即是,而且大多不在开头,就在结尾。上面的前三个例句是文章开头的,后三个例句则在结尾处。这种语句放在开头,具有雄奇有力、引人人胜的作用;放在结尾,则有概括全文和增加余味的作用。
…… 引文的这三位译者都是20世纪中国英语界的名家,他们翻译的也是16世纪的几位散文大家,译文都有突出的特色,但是否个个都贴近原文的风格?16世纪的英语属于“现代英语”,差异仅在个人文体方面,是否就像译文表现出的古文和白话文那么大?这还有待于探讨,后学者不敢盲从。文体的微妙区别,光分辨就十分困难,如果要恰如其分地翻译更是难上加难的事。乔伊斯自称在《尤利西斯·太阳神的牛》中用了从塔西佗到美国纽约市井俚语的二十多种文体。对此,翻译家萧乾也无奈地说:“这些在中译文中实难表达。译者仅在前半部使用了半文半白的文体,逐渐恢复到白话。”我不知道如果不是作者挑明,有多少读者能把这么多人的不同风格分辨出来。就是挑明了,又有多少读者能品尝出原作的不同风味;又有多少译者敢说他就能在译文中把它们充分展示出来。
我本来是想从这部《英国文学史》的有关论述中寻找启发和依据,修改我的译文的,但看了上述几段引文后便觉得无所适从了。但培根的做法给了我启示,他用拉丁文写大著作,用英文写小随笔,可见他的随笔是让普通读者看的。这一点在我国也并不少见,鲁迅用文言写他的学术著作《中国小说史略》和《汉文学史纲要》,但用白话写小说和写杂文。钱锺书用文言写《管锥编》和《谈艺录》,但用白话写《围城》。更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宋诗选注》一反许多注家用半文半白的文字做注的旧例,用了十分口语化的文字。如陈师道的《别三子》一诗的“夫妇死同穴”,在林庚、冯沅君主编的《中国历代诗歌选》中是这样释义的:“陈诗用《诗经》语意思却是:他与妻被迫生离,只有等死后,方能埋在一起。”钱锺书的释义意思完全一样,但语言大不相同:“陈师道的意思说,自己一对夫妇活生生地拆开,只有等死后埋在一起了。”如果一个普通人写了后面这样一条注,是不是有人会嫌它“不雅”呢?
然而百人百性,萝卜芹菜各有所爱。这个译本无非是一名普通译者用普通语言译给普通读者看的书,有待大家批评指正。
我译的《随笔》先后在北京和南京两地印行过几个版本。此次出版的《培根随笔》除了包含修订过的《随笔》外,还增加了上文提及的《新工具论》的节选,《论假象》和《新大西岛》中的一章《所罗门宫》,以展示培根作为随笔家、理论家和小说家的多方面成就。后面两篇均译自The Norton Anthology of English Literature。
蒲隆
2008年11月于兰州
培根勋爵是一位诗人。他的语言有一种甜美而庄严的节奏,这满足我们的感官,正如他的哲理中近乎超人的智慧满足我们的智力那样;他的文章的调子,波澜壮阔,冲击你心灵的局限,带着你的心一起倾泻,涌向它永远与之共鸣的宇宙万象。
——[英]雪莱
他拥有高度的阅历,丰富的想象,有力的机智,透彻的智慧,他把这种智慧用在一切对象中最有趣的那个对象,即通常所说的人世上。在我们看来,这是培根的特色。
——[德]黑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