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年前,这里是两个不起眼的村庄,美丽的车公河流过村庄,流向镇海湾;若干年后,这里成了新兴大都市镇海的中心地带,车公河两岸高楼鳞次栉比。
常浩,一个闯荡镇海的东北小子,从流落街头到大展身手,多少悲欢离合,多少尔虞我诈,多少机缘巧合,成就了他的梦想,却又逼得他在商场与规则中较劲,在利益与良知中挣扎。
初恋女友散了,派出所长疯了,车公村老大东哥死了,铁腕市长蹲监狱了。车公河变成了臭水沟,臭水沟又变成了地下河,河上成了最繁华的步行街。这一切,令人咋舌却又无可奈何。
常浩忍无可忍,拍案而起,艰辛的努力,终于得到公正的判决……
打拼了二十年的黑帮老大,为什么转眼成了明星企业家?缠绵悱恻的情人,为什么三年后才以真面目示人?三个男人的几句私语。为什么能使危楼点石成金?商界领袖和一方诸侯,为什么一个要对另一个痛下杀手?恒达电器女老板的卧室里,为什么惊现针孔摄像机?一生清正廉明的副市长,为什么就蹲了监狱?晋升在即的高级警官,为什么为扳倒黑帮情愿赌上全部前程?……
现在两人正在亲热,农家床板吱吱山响。
隔壁是一帮来自湖南的民工,他们正在喝酒行令。
她觉得在这嘈杂声里做这个,很脏。
但是他喜欢。
从东北那座灯红酒绿的城市,来到这西南腹地,迢迢万里路,两人走了六个月,用脚。
路上,她在路边的小诊所里,做过两次人流。
这是四川大邑县境内西岭雪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
日已偏西,十多户人家的烟囱冒出的透着一点青色的炊烟,与山间终年不散的云雾糅合在一起,令人觉得那云雾本来就是炊烟。村子四周环绕着梯状的农田,绿油油的庄稼长得正旺。
四婶看看前后无人,蹲在自家菜地里撒了一泡尿,在山泉汇聚而成的小溪流里洗干净刚摘的豆角,走过田埂,到七叔家借了一只鸡。
“四婶啊,那小两口还没走吗?”七叔家的问。
“还没哩七嫂,也不知道是个啥来路,小两口热乎着哩。”四婶说。
“你命好啊,大客都爱住你家。”
“哪个说的,那几个民工,又小气,又整天喝酒赌钱,吵死了。”
“那倒也说的是。赶明儿你烦他们了,就让他们过我家来住吧,横竖我还有几只鸡哩。”
“借你几只啦?”
“三只了。”
“等那小两口走了,我把钱算给你。”
四婶悻悻然拎着鸡回家了。
她丈夫在城里打工,二老去世后,家里就剩下她带着三个娃娃过日子,空着的三间房就用来接待游客,每天每间房能收个二、三十块钱,这收入比她丈夫在城里打工挣的还多。
那小两口在这住了有一个星期,整天足不出户,不像别的游客。男的出手大方,每天给四婶三百块钱,吃什么由她定,保证每天炖一只鸡就行。四婶心下窃喜,没两天村里人就都知道了她家来了个大客,遭羡也遭妒。那几个湖南来的民工是在附近镇里干泥水活的,住她家有半年了。五个人合租一间房,全睡在地板上。他们来的时候天还冷,游客少,他们又是长租的,收少一点,每天十块钱,吃饭另算。现在旅游旺季来了,每间房少说也得每天三十块钱。四婶后悔得不行,赶又赶不走,要加价他们还跟你闹,只好整天心里生闷气。好在他们的工程快完工了,再过几天就走。七叔家的鸡可不是好借的,二十块钱一只,快赶上镇里头的价钱了。赶明儿自己得养一大群,什么亲亲戚戚的,就认得一个钱字。
伺候完三个娃娃吃了饭,又喂了猪,四婶才把炖好的鸡和两个小炒菜往小两口的房间里端。小两口正搂着躺在床上,见四婶进来才坐了起来。这情形四婶天天见,也惯了,笑着打了个招呼,把饭菜摆好。男的说辛苦你了,四婶说没什么。那女的喂了男的一口鸡汤,笑嘻嘻的。四婶转身往外走,说要什么大声喊她就行。
“志刚呀,咱啥时候去爬那西岭雪山呀?”
“过两天吧,先歇好了身体。”
“都过了一个星期了,还要过两天!”
“我怕爬上去之后,下不来了。”
“瞎说!”
他细细品尝着鸡汤,那股认真劲儿,好像要在这鸡汤里,品出一些别的什么山珍海味的滋味。她只是吃了两夹小炒菜,呆呆的看着他,有点儿茫然。他天天吃鸡就是吃不腻,很奇怪!
山里的夜来得早,黑乎乎的田野上,夏虫儿在叫。山路弯弯,若隐若现的消失在不远的地方。
“志刚。我们到前面镇里去看场电影吧?”
“……”
“你就是怕!”
“……”
“我们这样怕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
“……”
“在这山野的夜里散步,你不觉得很舒服吗?”他长叹了一口气,幽幽的望着什么地方。半个月亮在云层里若隐若现,清凉凉的风弥漫在田野里。
“我想回家了。”
“那就回去吧。”
“我说的是回我哈尔滨的家。”
他停下脚步,神情紧张地看着她。
两行清泪闪着光,从她脸上淌下。
“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我过得好累!志刚,你不疼我了,你不像以前那样疼我了!你让我走好吗?我好想家!半年了,妈妈不知道怎么担心我呢!跟你跑了那么久,那是因为我爱你。可……我不能光靠这个活着呀!你能跟我说说你的打算吗?说说将来吗?你什么都不跟我说,我看不到将来,我好怕,怕极了!真的怕极了!你要把我带到什么地方去呀?……”
半年了,自从离开了哈尔滨,他们就一直在路上走着。他说通缉令应该已经发到各个地方了,因此车不敢坐,旅店也不敢住,走得累了,就在哪个农家歇两天。他像一只惊弓之鸟,偶尔在路上见到一辆警车开过,他都脸色苍白,以为是来抓他的。这让她感到心疼,以百倍的温柔待他。她是抛弃工作和亲情跟他上路的,她认为这是证明她的爱情的行为。半年来,没有跟家里通过一次电话。他说如果联系了,会暴露行踪的,家里的电话应该已经受到监控。
漫长旅途中,他已经越来越不像以前的志刚了,脾气越来越坏,有时候还打她。还有……他的性欲越来越强了,一路走来的时候,头一段时间还知道节制,后来就不行了,有时候走得汗流浃背气喘嘘嘘,他那东西也能勃起,一勃起就要,也不管白天黑夜荒山野岭。她疑心他这是一种病态,但是不敢跟他说,温顺得惯了,只是心里越来越不安。她一想起在路边的脏兮兮的小诊所做的那两次人流,就想吐。自己本来是一个多么爱干净的女孩子呀!
跟着他,她有一种向地狱走去的感觉。
“我给你买那件晚礼服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怕?”他突然说话了。
她诧异地望着他。
月色里的他,像一块突然会说话的石头,有点诡异。
“我买那条金项链送给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怕?”他的语气冷嗖嗖的,“还有耳环、戒指、手镯,山珍海味……那个时候你为什么不怕!现在你说怕了,因为我倒霉了,没钱了,要逃命了,你就说怕了,就要离开我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
“还能有什么别的意思!”
她觉得他一下子变得那么俗不可耐,不可理喻。
他一把扯过她,揉着她的胸,嘴里喷出的气味很臭:“把裤子脱了。”
“你变态了!你疯了!你不是志刚了!” 她挣脱他,呜咽着转身朝四婶家走去。
他没有追过来,脸上挂着冷冷笑意。
四婶看见那女的急匆匆地进了房,似乎还传出了一点哭声,民工太吵,听不清,想来是小两口闹别扭了。她在给娃儿补一件衣服,不想理会房客们的事。丈夫在城里打工,一年回不来一次,白天倒也没什么,一到晚上,心里就有点儿空落落的。补好衣服,收拾好东西,刚想关门睡觉,那男的微笑着进来了。四婶陪着笑,说:“两口子吵嘴了?我看见她好像哭了。”
“耍小性子,过一会儿就没事了。”
“那就在我这坐一会儿吧。”四婶说着拉过一张凳子,“气还没消,现在进去又要吵了。”
她对这男的,感觉就是好。
“我们明天就要走了。”
“啊,这么快!”
“也不快了,打搅了四婶这么长时间。”
“说哪里话,我还巴不得你们在我这住多几天呢。”
“我想到外面散散步,可以给我带个路吗?我怕走迷了路。”
四婶面有难色,瞟了床上熟睡的三个娃娃一眼,迟疑了一下,轻声说:“乡下不比城里,夜了,我不方便陪你到外面走的,村里人看见会有闲话……”
她看见他拿出两百块钱放在小饭桌上,依旧是一脸微笑。
“你到村口等着吧,悄悄的,别让人看见。”四婶说。
四婶在前面快步地走着,没有一点在夏夜山野里散步的韵致,好像在躲避着什么,又好像在抓紧时间完成一件必须完成的事情。走得远了,就坐在路旁等他。
他哑然失笑,也由得她。
他知道自己这半年来有些不大对劲了,只是说不清问题出在哪里。
半年前那天早上,他一走进银行办公室,就从行长偶尔扫过来的目光中读出了一点特殊意味。其实行长也就是那么不经意一瞥,压根不是发现他有什么问题。但是他觉得行长啥都知道了,至少是开始怀疑了。
就在那天上午,他带着女朋友马隽走上了这条不归路。这种情况,人们一般会用“仓惶出逃”来形容。只是他比较特殊,因为没有人抓他,逃跑是他自己的事。
好像就是从那一天开始,他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劲了。
三年前,当他在银行里拿走第一笔不属于自己的钱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他一直想尽快把钱补回去,但是老天爷没给他这个机会。
根据以往看到的一些相关新闻,他知道这种事情一旦发生,车站、码头、机场、酒店等,都会收到通缉令,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因此这半年来,他都尽量远离人群,往偏僻的地方走。他和她,用双脚走出了哈尔滨,经过风霜雪雨漫漫长路,经历了无数艰难困苦,行程万里,从冬季走到了夏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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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七宗案
王建新一走进家门,电话铃就响了。有个男人在话筒里操着东北口音很重的普通话粗野地说:“是王所长吗?”
“你是谁?”
“你老婆现在我们手里。”
话筒里传来一个女子挨打的惨叫声,是妻子。
王建新听得头皮发麻。
“王所长你听着,你老婆现在没事,只是受了一点皮肉之苦。但是我不担保她明天会没事!”
他抑制着情绪,尽可能地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冷静很通情达理,说:“老大千万别冲动,直说吧,你想让我做什么?”
“很简单,把你所里现在关押的人,全部放了。”
“我没这个权力。要放谁,你说,我一定照办,只请你别为难我老婆。”
“全部放了,不然明天你就等着给你老婆收尸吧!”
对方把电话挂了。
他拿着话筒,手心发凉,过了好一会儿才放下,眼睛里冒出火来,瞪着某个地方。他搞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以至于对方要绑架他贤惠娇柔的妻子。
大案子轮不到派出所来办,近日来所里办的案子也没什么特别的,都是些小打小闹的事情,所抓的也都是些小偷小摸的角色,够得上拘留条件的也没几个,不至于会让他这个所长遭到这样的报复吧?
他喝了一大口凉开水,定了定心神,给所里打了个电话,命令对二十多个在押人员重新审讯一次,重点是昨天和今天抓进来的人,有新发现立即汇报。
他相信问题就出在这些人里头。对方让他把人全部放了,目的不过是不想让他知道谁是目标人物而已。
对于妻子被绑架的事情,他决定暂不上报。他知道对方肯定会再给他电话,他等着。但是一想到妻子的尸体明天会出现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便心如刀绞,他有点六神无主了。
这是我国东南沿海的镇海市。
从前,这里只是一个小渔村,经过多年的发展,这里已是一个经济发达的,有着七百多万人口的大都会。但是吸毒贩毒、绑架勒索、抢劫杀人甚至光天化日之下在街头发生枪战等罪恶,也时有发生。
王子夜总会是东城区入夜后最热闹的地方,也是最龙蛇混杂的地方。
已经是晚上八点钟,对方还没有任何动静。王建新如坐针毡,把移动电话号码留在家里的录音电话上,免得那些人打电话来找不到他,然后单枪匹马来到这里。
对于一个夜总会来说,晚上八点钟还算早,客人不多。他在这一区当了三年的派出所所长,知道那些人晚上喜欢到这些地方来寻欢作乐。
尽管目前他还不知道对方是谁,但对方肯定知道他王建新。
他满场转悠着,每一间VIP房都推开来看看,也不管里头有没有客人。经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陪着笑脸小心翼翼地跟在他身边,不时问他要不要喝点什么。
他担心王所长带人来查他的场,但是看情形又不像。
手机响了!
王建新进入一间空着的VIP房,把经理关在门外。
“我是王建新。”
“知道。你老婆现在还很好,别担心。让她和你说两句。”
“建新,救救我……”妻子话没说完。那人接着说:“放心了吧?” “干脆一点,兄弟,你们究竟想我放谁,我保证马上放了。我的确没有权力把所有人都放了,请你们体谅一下我的难处,好吗?”
“别废话,我要你把所有的人都放了!”
“我真的没有这个权力……”
“王建新你听着!”对方一下子提高了音量,“你现在没有本钱跟我讨价还价!”
话筒里又传出了一阵妻子被殴打的惨叫声。
“你听好了,我不会再给你打第三次电话。半个小时之内你如果不放人,就不要放了。半个小时之后,我和我的弟兄们就要做你老婆的新郎了,看她细皮嫩肉的,味道一定不错。到了明天上午,你就等着给你老婆收尸吧!”
电话咔嚓一声挂了。
对方语气很坚定,这让王建新毫不怀疑他所说的结果。
夜总会经理推开门探进头来,被王建新愤怒的目光一扫,又赶紧缩了出去。他在VIP房的黑暗中痛苦地思索了一会儿,才和在所里值班的指导员林丰通了电话。
“审讯情况怎么样?”
“没有什么新发现。王所,是不是发生了啥事?”
“回头再跟你说,你现在先把所里暂时关押的那些人全都放了。”
“全部?”
“对,全部放了,回头我再向你解释。”
林丰犹豫了一下,问:“你真的是王建新所长吗?”
“……”
“要不要向上头请示一下?”
“先不要请示,我现在马上赶回所里。你立即通知所有干警和联防队员,十分钟之内务必赶回所里等候命令!”
“是!”
王子夜总会,好热闹!
王建新一走进派出所,就被干警和联防队员们肃穆的表情深深感染了。十分钟之内,大家回得这么齐,作为所长的他感到欣慰,同时也对自己的好搭档林丰充满感激。
他平静地把案情向大家做了介绍,最后说:“现在被我们暂时关押的二十五个人里头,吸毒、嫖娼、赌博、斗殴什么样的人都有,我要求伙计们记住他们,保存好所有人的材料。放了他们,并不仅仅因为被绑架的人是我的老婆,即使被绑架的是一个普通人,我也会这么做。现在我们已经没时间向分局汇报并等候指示了,先放人,责任由我一个人来负!”
站在二楼办公室的窗口旁,看着楼下那些被释放的人鱼贯而出,王建新眉头紧锁。他三十二岁,干警察这一行已经有十四个年头,从一个普通干警一直做到所长的位置,他何曾有过一次向罪恶低头的时候!
林丰走进来,轻声说:“都安排好了。”
他点了点头,下意识地拧着办公桌上的调光灯,明灭的光让他心绪繁乱,看着老搭档林丰,沉重地说:“对不起了!”
“别说这个,放人的决定由我们共同作出,责任我们共同来负。况且,这些人里头也没有重案犯……”
“不!”王建新打断他的话,说,“肯定有一个、至少有一个是罪大恶极的!”
“……”
林丰明白王建新的话,充满同情地看着他,“现在怎么办?”
“向分局汇报,等候处分,也等候那些罪犯的消息!我就不信,他们能跑上天去!” 王金辉静静地坐在大班椅上,眉头紧锁,闭着的眼睛眼似乎在脉脉跳动。空旷的办公室以及别致的摆设,在这寂静里了无生气。晨曦从窗口射进来,照在墙上的一幅字上,上面写着四个字:虎啸龙吟,落款是一位国内知名的书法家。
他一夜无眠,此刻突然睁开红得像要冒出血来的眼睛,办公室里刹时升起了一股肃杀之气。
他已经清楚地知道,本应在凌晨三点钟成交的那批货,永远也不可能成交了,香港方面派来接货的人,有三个横尸在镇海湾畔。他真后悔那么快就放了王建新的老婆!最可恨的是太监这小子,关键时刻竟然因嫖娼被抓,弄出这摊子事。
香港方面已经出言不逊了,他王金辉总得给对方一个交代。
太监被带了进来。
他有一头又浓又黑的头发,粗豪中透着猥琐之气。大家叫他太监,是因为他在三年前的一次斗殴中被对手伤了下体,当时大家都以为他这一辈子恐怕只能做太监了。不料后来他却奇迹般地恢复了过来,并且雄风不减当年。
尽管如此,太监这绰号他却再也甩不掉了。
他是王金辉手下几员大将之一,为人硬气且义字当头,一向很得王金辉器重。
“你还有什么说的吗?”王金辉冷冷地问。
太监哆嗦了一下。
跟了王金辉这么些年,太监深知犯下这样的错会有什么后果。他索性低下头去,一句求饶的话也不说。两位昔日的兄弟此刻就虎视眈眈地分立两侧,他知道只要自己稍有异动,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撕了他。
王金辉说:“你明知道这批货是你经手的,怎么能在这种关键时候去叫鸡?”
太监嘴唇嗫嚅了一下。
王金辉说:“你不该被抓了之后还对警察恶语相向,交了罚款不就走了吗?竟然被关了三天!”
太监心想辉哥倒了解得清楚。
“放出来之后,你不应该擅自去交易而不和我联系,你想立功也得挑个时候呀!”
太监不语。
“你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连后面有没有被人跟着都不知道,你是不是让女人搞得昏了头啦?”
太监膝盖一软,跪了下去。
“一百公斤货就这样没了!”
王金辉心烦意乱地站了起来,推开大班椅,踱着步,竭力控制着内心的焦躁。他怜悯地看着太监,眼睛溢出了泪花。他不仅仅是心疼那些海洛因,同时也心疼着这位兄弟。
“香港方面有三位兄弟死了,你倒跑得快!”
太监脸色惨白,嘴唇在颤抖。
“你让我也做了一件不应该的事情,就是你被放出来之后,我不应该马上就放了王建新的老婆!”王金辉踱到太监面前,猛踹了他一脚:“你个王八蛋!”
门开了,一个妖艳女子被推了进来。
她惊恐万状地睁着眼睛,不知道为何被这些人抓到了这里,直至看到被吓得跪在地毯上的这个男人,才隐约猜到了一点。这个男人就是大前天因为嫖她被抓的那个,凶神恶煞的,她本不想接。
王金辉说:“太监,硬气一点,别跪着。你不是喜欢肏她吗?现在我让她给你肏个够!”
说到够字时,一股寒冰之气升腾,房间里的人都感觉到了透心的凉意。
一个星期后,镇海湾畔七天前击毙了三名毒贩的那片海滩上,又发现了一男一女两具被紧紧地绑在一起的裸尸。
一个月后,王建新受到了全局通报表彰,记个人一等功一次,全所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第二天,他的妻子的尸体在一个垃圾箱里被发现,身上伤痕累累,生前显然很遭了一番凌辱。
当天晚上,心力交瘁的王建新所长在三名干警的陪同下回到了家。
家门口摆着一个黄色麻袋,打开一看,他送回乡下让爸妈带着的五岁的儿子亮亮,被人砍成一块一块的装在里头,只有小脑袋是完整的,眼睛还无神地睁着,似乎在说:“爸爸,救救我!”
王建新一声不吭倒在地上。
他第二天在医院醒来时,疯了。
全所干警在医院走廊里守候了一夜,见到这种情形,都发了疯似的拔出了枪,哭嚎着,门窗弹痕累累。
市局和分局领导伫立病床边,眼眶溢满了泪,燃烧着火。
写一本好看的书
如何能让你把本书翻开之后,就茶饭不思地阅读下去,是我开始写的时候首先想的事儿。
如果一部小说写出来后让人难以卒读,那么至少在文学的娱乐功能方面,我认为是做得不充分的。至于本小说是否能在教化方面起到一点作用,我倒不作过多考虑。因为我不认为自己有教育别人的本事。
本小说今年二月份开始在网上连载时,颇引起些异议,什么“太血腥”啦,“太色情”啦,等等。这些议论一次次地让我无地自容。现在回过头来再看,我认为在好看方面,基本做到了,并且看完之后,我估计你不会因为这个瞧不起我。
呵呵,我很怕被你瞧不起!
从我的文字第一次变成铅字算起,断断续续,二十六年过去了。当年的铅字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当年风华正茂的那个毛头小子,今天已经两鬓染霜。当年呱呱坠地的姑娘小伙,今日已是文坛上独领风骚的八零后。
这些年走南闯北地折腾,我总禁不住一次次的扪心自问,对于文学,自己是否过于若即若离了?
喧嚣世界有太多诱惑,我是不是太花心了?
在这个一夫一妻制的世界,我是不是太过于忽视了青春时结发的妻子——文学,老盯着隔壁家的媳妇姑娘长得好,老去想着也许原本就不属于我的妩媚?
蓦然回首,她却在灯火阑珊处,依旧那么风情万种我见犹怜。我本以为她早已离我而去,如同朴树唱的那些花儿。追花逐蝶了半生,才发现还有一份美丽在痴痴地为我守候。这一顾盼令我心颤栗,这颤栗成就了这一本迟来的书。
我用这些文字祭奠过去的日子。它们像夜空里的星星,或许能指引我心灵行走的方向。故事中的人已经或者正在成为过去,那些故事有时候会让后来的人觉得不可思议,甚至有一些虚假。因为有些事情真实得令人不敢相信或者不愿相信,因为无论世间有多少污染源,我们的心总归都还保留着一点纯净。
佛经中提到过一种叫迦喽罗的大鸟,它是中国凤凰的原形,五百年涅槃一次。传说它的叫声是仙界的音乐,还传说它每天要吃一百条龙,一千条大毒蛇。我觉得这食量惊人的大鸟的故事未必是真的,但是也未必是假的,就像这些故事一样,有时候真实得让你不敢相信它们曾经发生过。
涅槃是梵文音译,原意是火的熄灭或被风吹散,有死亡的意思。在佛教教义中,它被理解的含义是灭、灭度、寂灭、解脱、圆寂等等。在我看来,那些解释还不够完整。中国人都知道,涅槃是再生的开始,而再生,才是涅槃的精髓所在。
迦喽罗在大限到来之时集梧桐枝以自焚,在烈火中涅槃再生,其羽更丰,其音更清……
这是人类社会必须经历的形态吗?我们的每一次进步或者说觉醒,难道都必须像唐三藏西天取经一样,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吗?
我双手捧着她,轻轻地放在书架上,面对利来利往的熙攘人群,心里一片茫然。
多年以前我曾写过一本书。
那时候我在某新闻机构做事,闲暇时候爱写一点文字。当时书坛很浮躁,街头书摊充斥着各种色情书刊小报。各类淫秽古籍如《肉蒲团》等,仿佛在一夜之间就被神通广大的书商们挖掘翻印了出来,再加上不少新人杜撰的新作,铺天盖地冲击着梦中醒来的人们的视觉神经。有位同事痴迷那类书籍,没事就到书摊转转,回来后就把他的收获展示给我看,脸上那一抹猥琐的笑容,我记忆犹新。
那是我最早接触的另类文字。
我没有想到的是,无论是古籍还是新作,都是那样的粗制滥造不堪卒读。想来古人和今人一样,也有过浮躁的时候,也有过那些书摊和那些在书摊边流连忘返的芸芸众生。
我对他说:“我写一本给你看看吧。”
我就这样开始了第一本长篇小说的写作。
其间那位同事隔三岔五地询问写作进度,一有新章节,就要先赌为快。他的热情和尽心尽力的催促,是我写那本小说的唯一动力,如今想来还有一点儿好笑。我因此杜撰了东北一对刚大学毕业的情侣南下谋生的故事。
大约在1993年元旦前后,我的那本书完成了,二十万字,用了三个月时间。那时候用电脑打字还是奢侈的事儿,我右手握笔的拇指食指和中指,因写这本书而起了一层老茧。那位同事看完后直呼过瘾,并四处传播,搞得全单位的人都知道我写了一本淫秽小说,看我的目光都变得另类了起来。在那种单位,另类并不是一件好事。
小说写出来后不久,广州一位书商,不知他如何得知,给我打来电话商量出版事宜,开价三万元。这在那个时候,也算是很说得过去的价钱了。但是我犹豫再三,最终也没把书稿交给他。一是因为我还保有中国文人世代相袭的那份清高,文字太淫秽,二十万字里有三万多字都是赤裸裸的那种内容,传出去是我写的,我怕我会在同行面前抬不起头来;另外,二十来岁的省作家协会会员,在文学很热乎的当时于我来说是一份承认和荣誉,我得维护;还有就是写那本书的初衷本就是一句戏言,写着玩玩,小范围看看,并不想拿它来发财。
后来不久我下海投奔了一位此生不离不弃的兄弟,为稻粮谋,心绪浩茫连广宇,很少再舞文弄墨了。
2007年五六月间,我开始在网上阅读书籍。以前手里拿着书阅读的习惯,渐渐被改变了。网上各位才子佳人的大作,勾起了我写作的瘾来。而我客居的易水河畔,给了我合适的心境和时间,燕赵大地自古以来那些慷慨悲歌之士给了我写一本书的勇气。
我要重新写一本好看的书。
这些年走南闯北,各种暴力、色情,各种贪官污吏、正义之士,各种社会现象,见得多了,有些还是亲历。如果很写实,会在我生活的圈子里引起某些不方便,还是作为小说来写吧。
这本书和我上面提到的书没有太大关系,它记录着一群生活在边缘状态的人的不是很正常的生活。文学的娱乐功能,是本书文字所着重强调的。如果你喜欢,那么我就继续坚持,还有很多好看的小说,等着我来写。
本书在网上连载时,曾用名《暗河》,成书过程虽然没有了像我以前那位同事一样的人在身边日复一日地催促,但是网上朋友们的天天追捧是最好的监督。连载到几万字的时候,点击率便已接近了一百万,并且有出版商上门来签约了。
这些热情,使我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充满了使命感。
由于和出版商有约,本书不能在网上全部连载完,这给朋友们带来了阅读上的不方便,墨心人在此郑重道歉。
如果你在网上看过本书前半部分,此刻就没有任何必要在书架前犹豫了,因为后半部分具有进入你记忆深处的魅力。
是为后记,呵呵。
墨心人
2008年8月 易水河畔
如何能让你翻开本书后就茶饭不思地阅读下去,是我开始写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事。
如果一部小说写出来后让人难以卒读,那么,至少在文学的娱乐功能方面,我认为是做得不够的。至于本小说,能否在教化方面起到一点作用。我倒不作过多考虑,因为我不认为自己有教育别人的本事。
本小说开始在网上连载时,颇引起些异议,什么“太血腥”啦,“太色情”啦,等等。这些议论一次次地让我无地自容。现在回过头来再看。我认为在好看方面,基本做到了,并且看完之后。我估计你不会因为这个瞧不起我。
呵呵,我很怕被你瞧不起!
——墨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