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写作构思中就以婚姻为主线,分婚姻之内、婚姻之外两篇,并根据秦汉社会的特点,加入房中术一篇。本书的上篇主要讲述婚姻之内的两性关系。中篇主要讲述婚姻之外的两性关系。下篇主要讲述房中术在汉代的传播。本书试图以鲜活的事例、个性的人物、生动的笔触,深入浅出地勾画中国历史上两性关系的实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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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谁念西风独自凉--秦汉两性关系史/性情中国丛书 |
分类 | 人文社科-政治军事-中国政治 |
作者 | 贾丽英 |
出版社 | 陕西人民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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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本书在写作构思中就以婚姻为主线,分婚姻之内、婚姻之外两篇,并根据秦汉社会的特点,加入房中术一篇。本书的上篇主要讲述婚姻之内的两性关系。中篇主要讲述婚姻之外的两性关系。下篇主要讲述房中术在汉代的传播。本书试图以鲜活的事例、个性的人物、生动的笔触,深入浅出地勾画中国历史上两性关系的实态。 内容推荐 本书试图以鲜活的事例、个性的人物、生动的笔触,深入浅出地勾画中国历史上两性关系的实态。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希望展现的是两性之间的关系状态,是性别研究,而非单纯的女性研究,我们将历史上的男女两性作为我们的考察对象,甚至还要包括那业一跨性别的、介于两性之间的人群。 就让我们慢慢展开这幅两性关系的历史图卷,走进历史上那绚丽多彩的性情中国吧! 目录 上篇:婚姻之内 婚姻的缔结 一、父母之命 二、媒妁之言 三、自由择婚 潇洒的小妻 一、小妻称谓 二、潇洒小妻 三、妻妾乱位 四、潇洒原因 疯狂的悍妻 一、“悍”字的性别色彩 二、文献史料中的悍妻 三、法律对悍妻的态度 四、悍妻现象存在原因 致爱巫术——媚道 一、媚道的流行 二、媚道的施术方式 三、媚道的社会背景 离婚与再嫁 一、男子七出 二、女子求去 三、男子再娶 四、女子再嫁 中篇:婚姻之外 野合风俗 一、从画像砖说起 二、野合风俗 同性恋 一、与上同卧起 二、对食宫中 三、性倒错 奸罪 一、和奸罪 二、强奸罪 三、禽兽行 四、居丧奸 五、良贱相奸 六、结论及原因 贞节观念(上) 一、贞节的概念 二、开放的时代 贞节观念(下) 一、理论形成及两汉贞节变迁 二、处女童贞的始证 下篇:房中术的流行 多子多孙之术 一、怀孕的时机 二、胎教的重视 三、性别的选定 家庭和谐之技 一、和睦家庭 二、和乐闺房 益寿延年之道 一、药疗食补 二、固精不泄 三、谨慎房帷 流行传习之因 一、性修炼的记载 二、传习的原因 主要引用文献 附录 马王堆房中帛书释文 养生方 杂疗方 胎产书 试读章节 婚姻的缔结 婚姻自由是现代婚姻法的精神,结婚是男女双方自愿的行为。但是在古代人的眼中,婚姻却不是两个人的事情。《礼记·昏义》认为婚姻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将婚姻定性为两个家族的祖先祭祀和传宗接代。《白虎通·嫁娶》则说:“男女之交,人伦之始,莫若夫妇。”把夫妇之礼看做人伦的开始。这基本上是古代人对婚姻的一致看法。 所以,婚姻的缔结不能由两个人自己说了算,需要由家长做主。先秦的时候,这种情况就存在了。《诗经·齐风·南山》中就有“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的句子,就是结婚要父母同意、媒人连结。孟子也曾说过,不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私下结合的婚姻,会被父母、国人看不起。 秦汉社会是一个刚刚从大激荡中走出来的社会,社会重新获得平衡,人们的价值观念处于一个重构时期。许多制度、礼教仅初露端倪或正在形成过程之中,尤其是规定女性行为规范的女教理论和束缚女性心灵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观念尚未形成社会信 条而深入人心,尤其是这一时期父系家长权相对于后世较弱,所以这一时期的婚姻也呈现出多样性。 一、父母之命 “重父母之命”,是秦汉社会婚姻缔结的主流。“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必由父母”仍然是社会所提倡的道德观念。而且法律上也强调尊者主婚。如董仲舒《春秋决狱》中有一个案子,讲女子甲的丈夫在海上遇难了,船沉身亡,因为找不到尸体,不能够埋葬,甲的母亲就把甲给嫁了。有人上告此事,说甲的丈夫死了,没有埋葬,就嫁为人妻,应当判弃市。董仲舒说女子可以再嫁,但要顺从父母之命,甲是母亲所嫁,没有“淫行之心”,是无罪的。试想,这里如果没有母亲之命,女子甲肯定会被认定“私为人妻”,是淫荡之行了。 在这种社会主流观念的影响下,这一时期的婚姻多见父母包办。 首先,最常见的包办婚姻是皇室与贵族或贵族之间的政治联姻。如汉初吕太后为政时,为使吕氏家族长期稳掌江山,她把吕氏家族的女儿们一个个嫁人刘氏王侯之家,在吕氏与刘氏之间构结政治重亲。吕太后本人有两个孩子,一个是鲁元公主,一个是孝惠帝。鲁元公主嫁给赵王张敖,生了一个女儿张嫣。孝惠帝长大了,要立皇后,吕太后就把自己的亲外孙女张嫣嫁给她的亲舅舅,这就是孝惠张皇后。 P3-4 序言 两性关系,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夫妇关系,也就是婚姻关系。正如《白虎通·嫁娶》所说:“男女之交,人伦之始,莫若夫妇。”因此本书在写作构思中就以婚姻为主线,分婚姻之内、婚姻之外两篇,并根据秦汉社会的特点,加入房中术一篇。 本书的上篇主要讲述婚姻之内的两性关系。秦汉社会是一个去古未远的社会,也是一个刚刚从大激荡中走出来的社会,社会重新获得平衡,人们的价值观念处于一个重构时期。尤其是这一时期父系家长权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绝对权威;相对于后世来说还较弱。因此不管是婚姻的缔结,还是婚姻的解除,都呈现出多样性。既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不乏女性自主择婚、主动求去的实例。 与此同时,秦汉时期许多制度、礼教仅初露端倪或正在形成过程之中,尤其是规定女性行为规范的女教理论和束缚女性心灵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观念尚未形成社会信条而深入人心。因此这一时期婚姻生活中妻妾们也不像后世那样唯唯诺诺。健妇、悍妻活跃于家庭,既执掌门户,又时常大打出手、教训家庭中的小妻、奴婢,甚至儿女、夫君。而秦汉社会等级观念的不甚严格,也使得小妻们并不示弱,她们仰仗年轻美貌,不仅挑战嫡妻,与他妻之子奸乱,夫死嫁人,更有甚者还毒害夫君。疯狂的悍妻、潇洒的小妻,这不能不说是秦汉社会婚姻家庭生活中富有特色的一景。 本书的中篇主要讲述婚姻之外的两性关系。秦汉社会是一个贞节观念淡薄的社会,时人对于婚外两性关系朴实而坦荡。对于女性来说,从皇太后、皇帝后妃、诸侯王后妃、公主翁主、官僚眷属、中下层平民妇女、奴婢等各个阶层,很多人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着婚外性关系。并且,这种婚外性关系具有相当的公开性。就男性来说,秦汉社会是一个以男权为本位的社会,他们除了可以在法律上明正言顺地一夫多妻,婚外的两性关系更为自由公开,像诸侯王们系父姬,通姊妹,攘弟妇,诸如此类,不绝于史。而且“出宫人”、妻后母、以妾赠人等性关系的流动性,也显示人们不在乎自己的妻妾曾经是别人的女人,也不在乎自己的女人成为别人的妻妾。这是一个开放的时代。 除了异性婚外性关系,秦汉社会还在很大范围内存在着同性性关系。正如汉代人班固所说:“柔曼之倾意,非独女德,盖亦有男色焉。”时人对此非常宽容,把同性恋与异性恋一样,看做很自然的性行为,听任其存在于社会而不加干涉。史家还把这类行为载入史册,专门为同性恋者树碑立传。我们所见到的《史记》卷125《佞幸列传》和《汉书》卷93《佞幸传》,就是事实上的同性恋传。 本书的下篇主要讲述房中术在汉代的传播。房中术是以合天道阴阳的道学思想为核心,以男女交接之术为基础,综合养性命、合夫妇、续子嗣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古代方术。秦汉社会不仅巫风巫术盛行,同时以“养性长生”为宗旨的黄老道学也一直流传不息。不仅普通民众信奉者颇多,甚至大多数皇帝也笃信,“祠老子”“祭黄老君,求长生福”。他们当中不少人还长年追寻仙人仙药,即使多次上当受骗也乐此不疲。正是以此为背景,以追求养生、延年为目的的房中术在汉代得以传播。 本书以画像石与画像砖为主配有较多插图。图片主要来源于《四川汉代画像砖》《南阳汉画像石》《河南新郑汉代画像砖》《陕西神木大保当汉彩绘画像石》《汉代画像石棺》等等,在此谨向所采图像的原编著表示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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