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柯南道尔侦探小说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文坛中脍炙人口的作品。其主人公福尔摩斯成为大侦探的代称、众人崇拜的英雄,一度令众多侦探小说的主人公黯然失色,同时他也是英国小说中刻画最生动的人物之一。在中国,《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译本最多、销量最大的外国文学作品之一,而福尔摩斯则是家喻户晓的外国小说人物。
想跟随神探福尔摩斯侦破各种各样的神秘案件吗?本书满足你的愿望,它由柯南道尔作品中最为精华的部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故事集结而成。在这些故事充满逻辑,惊险不断的描述中,你将会体会到各种不同的犯罪心理,并且学到许多社会学、病理学、地理学、心理学、逻辑学方面的知识。
在充满雾气的伦敦有一条贝克街,那里住着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例如大学教授为什么象动物一样爬行,鹅肚子里怎么会藏着宝石……
这些案件的“制造者”——作者阿瑟·林南道尔一八五七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成了一名医生。由于当时英国医生的待遇很差,于是他开始写作。《血字的研究》几经退稿才发表,《四签名》让他闻名于世,最终成为侦探小说家。一八九四年他决定停止写侦探小说,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死去。不料广大读者对此愤慨不已,柯南道尔只得在《空屋》中让福尔摩斯死里逃生,又写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等侦探小说。主人公福尔摩斯成为全世界家喻户晓的人物,二○○二年,英国皇家化学学会甚至宣布,追认侦探小说人物福尔摩斯为荣誉会员,这项荣誉以往只颁发给诺贝尔奖获得者或杰出学者和工业家。
血字研究
第一部 录自前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
第一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第二章 演绎法··
第三章 劳瑞斯顿花园奇案
第四章 约翰·兰斯的叙述
第五章 广告引来了不速之客
第六章 格雷格森大显身手
第七章 黑暗中的光明
第二部 圣徒的故园
第一章 在辽阔的阿卡利荒原上
第二章 犹他之花
第三章 约翰·费里尔和先知的谈话
第四章 逃命
第五章 复仇天使
第六章 摘自华生回忆录续
第七章 尾声
四签名
第一章 演绎法的研究
第二章 陈述案情
第三章 寻求答案
第四章 秃顶人的故事
第五章 樱沼别墅的惨案
第六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作出判断
第七章 木桶插曲
第八章 贝克街侦探小队
第九章 线索中断
第十章 凶手的末日
第十一章 大宗阿格拉宝物
第十二章 乔纳森·斯莫尔的奇异故事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第一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第二章 巴斯克维尔的灾祸
第三章 疑案
第四章 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
第五章 三条断了的线索
第六章 巴斯克维尔庄园
第七章 梅利琵宅邸的主人斯台普吞
第八章 华生医生的第一份报告
第九章 华生医生的第二份报告
第十章 华生医生日记摘录
第十一章 岩岗上的人
第十二章 沼地的惨剧
第十三章 设网
第十四章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第十五章 回顾
恐怖谷
第一部 伯尔斯通的悲剧
第一章 警告
第二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论述
第三章 伯尔斯通的悲剧
第四章 黑暗
第五章 剧中人
第六章 一线光明
第七章 谜底
第二部 死酷党人
第一章 此人
第二章 身主
第三章 维尔米萨,第三四一分会
第四章 恐怖谷
第五章 最黑暗的时刻
第六章 危险
第七章 伯蒂·爱德华的妙计
尾声
波希米亚丑闻
红发会
身份案
波思克姆比溪谷秘案
五个桔核
歪唇男人
蓝宝石案
工程师大拇指案
贵族单身汉案
绿玉皇冠案
铜山毛榉案
我记得我在上文中提起过他演奏小提琴的本事。他的琴的确演奏得相当出色,不过也像他别的本领一样,有着一种怪异。我知道他能够演奏一些难度技巧相当高深的曲目,因为在我的要求下,他曾经演奏过门德尔松的几首短曲和别的一些他所喜欢的曲子。但当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他就很难演奏出什么像样的或者大伙儿所熟悉的曲子。傍晚时分,他会倚在躺椅中,闭上双眼,把提琴搁到膝盖上,随意地拨弄着。琴弦偶尔会发出激越而沉郁的声调,有时也会变得古怪而畅快。很明显,这琴声表现出了当时左右他的某种思潮,然而到底是乐曲在为他的思绪伴奏,或者只是把他的古怪想法表达出来,我就难以断言了。假如不是他经常在那些刺耳的即兴演奏以后急忙拉上几段我最喜爱的曲子,当作对我耐心的小小补偿的话,我只怕早已经无法容忍了。
在前一两个星期中,我们都没有客人前来拜访,致使我不由自主地开始猜想我这位同伴和我自己一样举目无亲。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他有很多朋友,并且三教九流什么样的都有。其中有个人身材矮小,面带菜色,贼头贼脑,长着两只乌黑的眼睛。福尔摩斯介绍我们两个认识的时候把他称作雷斯垂德先生。而这位雷斯垂德先生每星期都会前来拜访三四次。一天早上,一位衣着入时的姑娘前来拜访,两个人在一起呆了半个多钟头。那天下午接着来了一位满头白发、穿着破衣烂衫的客人。他看起来像一个犹太小贩,表情看上去似乎很激动,背后还跟着一个邋里邋遢的老太太。还有一次,我的同伴和一位头发花白的老绅士交谈了很长时间。另一次,一个身穿棉绒制服的火车站搬运工也前来拜访。每次这些奇怪的客人上门拜访的时候,歇洛克·福尔摩斯总会非常客气地要求让他使用起居室,而我就不得不回避到我的卧室里去。他经常因为为我带来这样的麻烦而向我道歉,他说:“我不得不利用这间起居室作为办公的地方,那些人全都是我的客户。”原本我这次又有了一个机会,可以很坦率地问他,不过我做事谨慎,不愿意强迫人家向我透露秘密。我那个时候猜想,他肯定有某种特别重要的原因才绝口不提自己的工作。没想到他竟然主动说起了这个话题,消除了我的疑虑。
我记得特别清楚,那天是三月四日。我那天早上起床比往日早了一点儿,发现歇洛克·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因为已经对我的晚起习惯了,因此餐桌上还没放上我的餐具,咖啡也没准备好。我那时竟然发起无名火来,马上按铃并且没好气地对房东太太说,让她给我准备早餐。接着,我抄起放在桌子上面的一本杂志随意浏览起来,想借此来消磨等待的时间,但我的伙伴则静静地只管吃他的面包。杂志上面有篇文章的标题被人用铅笔做了一个标记,我自然而然地就先读了这篇文章。
文章的标题印得很大,名为《生活宝鉴》。这篇文章想要说明:一个擅长观察的人对他所观察的事物通过准确和系统的调查,就能了解其本质。我认为这篇文章把其缜密细致和荒唐可笑混在了一块儿。文章的推理尽管严密而紧凑,不过我觉得它的论断未免有点儿勉强,夸大其词。文章的作者宣称,可通过某个人瞬间的神情、肌肉的细微运动或者眼睛的每一次转动,就能探知他的思想。在作者眼中,对于一个在观察和分析方面素有训练的人而言,“欺骗”是瞒不过去的。他所做出的结论会和欧几里德的定理一样正确无误。在那些门外汉看来,这样一个人做出的结论会令他们极其惊讶。在他们搞清楚他做出这些结论的各个步骤以前,他们极有可能会把他看成是一个未卜先知的神人。
作者这样写道:“从一滴水里,一个逻辑推理学家就能推断出也许有大西洋或者尼亚加拉瀑布存在,而用不着亲眼目睹或亲耳所闻过这些。因此,整个生活就像一条巨大的锁链,我们只要看见其中的某个环节,就能知道它的本质。和所有别的学科一样,推理和分析的科学也只有经过长时间艰苦的训练和耐心的研究才能掌握;人的生命终归是短暂的,不能在活着的时候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在着手研究那些非常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两点以前,一个刚刚入门的人应当从掌握某些最浅显的问题人手,使他学会面对一个陌生人的时候,能一下子就推断出他的经历和他所做的工作。这种训练看上去好像天真无聊,却能培养观察者的敏锐性,告诉人们应该观察哪儿和观察些什么事物。一个人的手指甲、袖口、靴子、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衬衣袖口等等——所有这些地方都能十分清楚地说出此人到底从事什么职业。假如把这些东西加到一起来思考却依然不能给调查某一案情的人以启示的话,那简直真的令人费解。”
“简直是瞎说,荒谬至极!”我把杂志重重地丢到桌子上,高声说。“我这一生还没有看到过这种胡说八道的文章。”
“你指的什么文章?”歇洛克·福尔摩斯问。
“看,就是这篇。”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饭,一边用汤勺指着杂志说,“我想你肯定看完了,因为你在上边画了标记。我承认,这篇文章的确写得挺微妙,不过我读完以后还是难免觉得有点儿生气。这很明显是一个坐在轮椅中玩推理游戏的闲人把自己关到书房里杜撰出来的谬论,一点儿实际价值都没有。我倒想把这种人关到地铁的一节三等车厢去,让他猜出车厢里每一位乘客的职业。我敢同他下一千比一的赌注。”
“那你肯定会输,”福尔摩斯安静地说,“因为那篇文章的作者是我。”
“你!”
“不错。我的观察和推理两方面有着特殊的才能。我在那篇文章中所说到的论点,在你眼中是荒谬绝伦,但我觉得十分符合实际——实际到这种程度:我靠这门手艺来挣自己的面包和奶酪。”
“怎么挣呢?”我不由自主地问。
“哦,我有自己的行业。我相信我是这个世上惟一干这行的人。我是一个咨询侦探,不过不知道你是不是清楚这个行当。在这个伦敦城里有很多官方侦探和私家侦探。那些人碰到麻烦的时候就来找我,而我则想方设法把他们引向正确的路线。他们把所有的证据都摆在我面前,而我依据推理,通常情况下能把他们的错误更正过来。犯罪的形式和类型都很相像,假如你已经熟悉了一千个案例的具体情节,那么,假如你无法澄清第一干零一个案例,那才叫怪呢。雷斯垂德是一个著名的侦探,但他近来在调查一桩伪造案的时候被弄得无所适从,不得不前来找我帮忙。”
“别的那些来访者呢?”
“他们大部分都是私家侦探指点来的。他们都碰到了一些麻烦,需要别人给予指点。我听他们对我讲述事实的经过,他们就听取我的意见,然后我就收取一些佣金。”
“你的意思是说,”我说,“你只呆在家里就能解开其他人亲眼看到了各种细节都难以解开的谜?”
“是的。我有一种凭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不时地我也会碰见一些略微难办的案件,那样的话,我就必须亲自去搜寻线索。你听我说,我有很多极特别的知识,我把它们应用到案件上,就能迅速破案。那篇文章里所说到的那套理论尽管使你不以为然,但在我的实际工作中有着无比重要的价值。敏锐的观察力是我的又一天性。我刚刚见到你的时候,曾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那个时候看起来很惊讶。”
“一定有人对你说过。”
“肯定没有。我能断定你是从阿富汗来的。因为长期养成的习惯,一连串的想法快速地闪过我的脑际,省略了其中所有的环节,我就下了结论。但是,这到底还是有一个过程的。我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位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肤色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过伤痛的磨难。他的左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还有点儿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些推理过程没有超过一秒钟,接着我就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然感到特别吃惊。”P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