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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大律师名案名言系列
分类 人文社科-法律-中国法律
作者 王思鲁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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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它浓缩了作者十数载律师生涯中身经百战的感受;它向同行展示了“万千精彩的庭辩艺术”;它为政治家、企业家提供了“从政及经济运营法律奉献防范的金钥匙”;它给当事人总结了“聘请好律师的十大要领”;它对“中国未来法律之星”寄语“读最有用的书,找最适合的工作”……

人可因通过司法考试成为律师,但深具良知和身经百战才能炼就大律师!

内容推荐

本书立足于社会现实,以法庭激情过后沉淀的理性,饱蘸对法律事业的热情,诠释对中国司法现状的深切关注。

诚如其前言所言,她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职业的壮志青年而生;她为心怀大律师宏图之梦的年轻律师而生;她为中国未来的法律之星而生。她深层次地揭开了律师业的现状,使我们更加直观地了解律师行业;她让我们筑下从事律师职业的思想防线,以抵挡住从事律师职业的巨大压力;她身体力行,指引我们以经典辩例打造品牌,以专业知识服务客户。

目录

第一章 “法庭战场”上的博弈——庭辩艺术

 民告官在中国——场风雨兼程的“战争”

 无罪辩护在中国——夹缝中求希望

 雨后彩虹——律师的寒冬即将过去

 追求最出色的辩护——律师视角中的“活法”

第二章 风险“商战”——构建紧贴国情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韵中国进程

 管理学视野中的《劳动合同法》应对

 法律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现实中国经济运作的法律应对

 国企常见犯罪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

 “赢”在“法律管理”——精读《赢》有感

第三章 从政道路面面观

 从政职务犯罪风险防范

 贪腐:人性的迷失与制度的缺失——由“艳照门”事件和纽约州长性丑闻案所想到的

第四章 司法感悟录

 司法公正——中国老百姓的世纪梦想

 刑事辩护到底有没有用?辩护词法官到底看不看?

 声声祝福越过铁窗——一位律师送给囚犯的新春礼物

 不应拿“同命不同价”说事力

 从邱兴华案的审判审视中国程序正义的缺失纺

 未来的正义——公权力凌驾之下的被害人权利保护

 南海杀人案再次拷问我国司法鉴定之弊

 南海杀人案引出精神病人监管之忧

 小议刑事诉讼中对扣押、冻结款物处分的非正当性问题

第五章 酸甜苦辣话律师

 跨世纪中国律师

 当事人是否满意不应是衡量律师工作质量的标准

 聘请律师要三思

 “聘请律师要三思”后续

 聘请好律师的十大要领

 律师的责任与天职——不畏风险,穷尽一切手段,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六章 寄语中国未来法律之星

 读最有用的书,找最适合的工作——寄语中国未来法律之星

 法学毕业生何去何从?

 父母打造黄金甲,子女难成好律师

 律师界“教出徒弟,饿死师傅”现象透视

 为什么律师门槛难进?

 招聘律师助理有感

第七章 生死之战,成就金牙大状

 生死之战成就金牙大状

 后记

试读章节

民告官在中国——一场风雨兼程的“战争”

金玉良言:中国民告官的道路走得很艰难,众多细民锱铢必较,顽强地争取自己的应得权益,道路的崎岖使我们更加清楚,要调勇遣智,充分发挥更多方面的优势,今天争取的小小胜利,明天回望将是法治路上的大大进步。

一个受到不当处罚的农民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一位官员对他说:“你犯了法,还敢向法院告行政机关的状,简直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这就是“民告官”在早期遭遇的尴尬。一位镇长,在接到法院的传票后,朱笔一圈废之,扬言:“我是一镇之长,农民怎么能让法院给我发传票?”这就是“官”对行政诉讼极不以为然的经典故事。

中国拥有数千年的文化历史,而行政诉讼是薪生事物。1949年成立的新中国直到1989年才真正地出现《行政诉讼法》,它的颁布为“民告官”奠定了合法性基础,也为其打开了制度通道。十多年来,法学界人人振臂高呼、新闻舆论举旗呐喊,以及风雨路上官、民、法院的实践,民可以告官至少在大众听来已经不再是一句多么陌生、多么大胆的话。在某种意义上,似乎没有哪个词能够像“民告官”这样,成功地将行政法尤其是行政诉讼法的知识形象地传送到老百姓心中,也没有哪一个词能够像这个词这样,承载着中国传统封建官僚文化的重负。众多细民锱铢必较,顽强地争取自己的应得权益,案件之多,牵动之广,被称为最广泛的“公民维权运动”。

与此同时,中国基层法院正面临“民告官”案件大幅增长的诉讼压力,行政案件呈持续上升的态势。从200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报告中可以了解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自2000年以来依法审理了大量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案件范围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案件种类达到50多种。从2000年至2006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639736件,平均每年比前十年年均受案数上升16.78%。此外,受理一审行政赔偿案件34581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034223件。“民告官”案件的大幅上升,一方面表明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制观念持续提升,另一方面,也表明一些地方政府行政权力的不适当使用,使得在社会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的情况下,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有的因基层政府不当行政而演变为“官民矛盾”。

利益冲突的背景导致了行政案件判决后上诉率较高,特别是“民”一旦败诉,往往群情激昂,认为判决不公,要将官司打到底。据统计,“民告官”上诉案件占结案总数的30%左右。

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民”愿意走上法庭向政府权威发起挑战,但在“民告官”的实践中,不足三成的“民”胜诉,法院受理某些行政案件受到的干预之多,以及一些案件中,“民”胜诉以后得不到执行甚至遭到打击报复,使民众更加清楚民告官之难。

央视著名法治栏目《今日说法》报道了一则关于行政许可方面的案例,讲述了河南省驻马店市一个叫苏子明的人因盖楼房而引起的长达十三年的官司。至今还没有得到他合法所有的三十二间房子的真实案例。在这个案例里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想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是何其艰难。法院作了一次又一次的判决,而房管局却一次又一次的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来被法院所撤销的处罚一模一样的行政处罚决定。我们的法院除了撤销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以外,似乎没有其他的措施和途径来解决这种不尊重法院、不尊重司法权威的问题。是什么原因使我们的法律面临如此尴尬的境况呢?

首先,“民告官”在制度推行上的文化阻力恐怕是学界所共识的。以宗法制为核心的中国传统集权文化,强调官民关系是“官爱民如子”,子岂有告父之权?几千年来,人的思想从来就统一于国家,而从未出现过权利与权力的对峙。在根深蒂固的“官贵民贱”思想束缚下,“官”的强势和“民”的无奈仍然没有在所谓的“分水岭”层面上得到改善。因此,“宁可冤屈死,不可民告官”,这种“过来人”似的经验总结是非常可怕的,不仅因为它触动了让我们心虚的制度软肋,而且它还有着深厚的文化根基支持,它符合一般民众脑海中根深蒂固的“民”斗不过“官”的观念。

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国也已在向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迈进,而“法治”也必将作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取代“人治”。然而,中国儒家文化一直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儒家思想注重的是人伦关系,这种人伦关系不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的,而是以人情为纽带,这种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司法还有影响。

其次,在我国司法与行政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千丝万缕的联系。法院除了拥有审判权外,还负有对政府监督的职能,但由于其人事一定程度上归政府管辖,工资由政府的财政部门统拨,法院的人、财、物诸方面都与本地同级政府有着相当的关联甚至是依赖,这种关系的不明确性,使得法院在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多少显得底气不足。在这过程中,如果是政府机关胜诉,案件的审理相对轻松;如果是政府机关败诉,这个案件的审理将会考验法院的神经系统和承受能力,也正是由于这种关系的存在,法院的公正判决或多或少会受到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干预,有时候这种干预是法院难以承受的。

政治环境对行政诉讼的制约作用也很大。行政诉讼本来就是一个国家宪政的组成部分,如果脱离了宪政的根本条件,那么行政诉讼制度也难以有长远的发展。宪政国家的政府职能是由人民授权管理国家,人民代议机构制定的法律是政府履行自己职责的根据,但是,一定程度上,政府有它必须遵守的原则——法律优先与法律保留。社会在高速发展,政府手中掌握的权力越来越大,那么政府违法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虽然1982年宪法规定了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进而建立行政诉讼制度,但是行政诉讼并没有从国家宪政的高度得到重视。并且,由于缺乏宪政基础的支持,行政诉讼很容易成为无本之木。老百姓想打赢官司可谓困难重重。

P3-P5

序言

律师著书立说似为“不务正业”,而时下“不务正业”者亦不计其数,为何?

雄辩滔滔、言辞犀利,这或许是许多人对律师的第一印象。言说,作为一种表达方式,对于律师来说,无疑具有其独特的价值;文字,作为另一种表达方式,尽管缺少言辞的生动与鲜活,但是,当言说的激情随空气的震荡而消失殆尽时,文字却能完好封存言辞中的智慧与灵感。

有不少律师就出书之事与我社商讨。法庭之上,剑指苍穹;书斋之中,妙语连珠。种种精彩,若任随记忆的碎片离析,岂不可惜?

一个个律师业界耳熟能详的名字,一个个法庭上挥洒自如的身影。他们以七尺之躯,负民主法治之重任;他们凭三寸之舌,扫法治天空之阴霾;他们深刻透视中国司法现实,因而时常能语惊四座。我们发现不少大律师尽管事务冗杂,办案闲暇之余,仍笔耕不辍,著述颇丰。

既非沽名钓誉,亦非附庸风雅,只为捕捉灵光乍现之刻的大智大勇,留待后来者推陈出新。此等胸襟、涵养,吾等实在为其所折服,因此,付梓出版一事,未敢怠慢,于是才有了今天《大律师·名案名言》此一丛书的面世。

本丛书为开放的书系,收录作品之作者均为重量级、实战派大律师。他们往返于现实与书斋之中,徘徊于亲历与观察之间。若能将其亲办案件、生平著述尽收书中,与读者共赏,实则乐事。但是,碍于篇幅,只能忍痛割爱。吾等才疏,如何取舍,煞费思量,既以《大律师·名案名言》为名,选其精髓,或知名要案,或金玉良言,无论何种形式,均为收录作者之论辩艺术之浓缩精华、执业经验之深切感悟。

通俗,为本丛书的一大特色。本丛书绝非学术论著,虽然“平民化”的表达方式仍容易被“圈内人士”视为缺乏“技术”含量,甚至误认为离经叛道。但是,没有了学者写作时对于术语的过度思虑,此种现实非逻辑的表述或许更容易为读者所接受。

江湖暗语似的术语,或许精微、奥妙,但普通读者碍于其知识背景,不免对此心生畏惧,敬而远之。使用易于理解的日常语词来讲述那些一度几乎被“扼杀”在少数专家学者那里的知识,乃此丛书出版之初衷。少了晦涩艰深的文字,多了现实理性的智慧,若由此能对知识的理解另辟蹊径,亦未尝不为读者之幸。

本丛书虽无定式,当中著述创作亦属各作者之自由意趣,文由其所撰,但本丛书实则为如下诸君而生:

为踌躇满志,准备一展身手的青年律师而生;

为官司缠身却求助无门、四处奔波的当事人而生;

为志存高远但对前程依旧迷茫的中国未来法律之星而生。

后记

编著本书的过程中感慨良多,从数百篇办案随笔、杂文、演讲实录和实务论文中精选出的30多篇文章,均浓缩了我们多年来切身办案与对社会深度思考的精髓:书中的观点,均从实战经验中总结,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推敲提炼,并最终得以付梓。

在此,感谢那些使社会越来越文明的人们,是他们使我们有机会成为律师,得以铁肩担道义并有所作为。

感谢我们的当事人,是他们的信任,让我们有机会接触众多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如:马×明“涉嫌共同巨额贩毒被判无罪的第一案”、陈×洪诉××市经委行政侵权的“中国民告官第一案”,黄×金、黄×云等“中国妨害公务第一案”等等。通过这些浮现在时代浪尖的大案要案历炼,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为此书奠定了实践基础。

感谢各行各业曾经提供帮助的专业人士,是他们的帮助让我们成为法庭上的常胜将军;感谢志同道合的前辈、师长、朋友,是与他们这些政坛精英.商界弄潮儿、学术界专家等的交流探讨中,思想火花得以碰撞,视野得以开阔,思路得以明晰,各种难题得以解决。

感谢曾一起并肩作战的候宗方、杨丹等助手,在与他们工作、交流过程中,让思想得以升华、成熟,并落笔成文。同时,也感谢我们律师团队中周峰剑、吴茂树等助手,感谢汪广翠、卢璐等实习律师助理和实习生,在本书的编辑整理过程中,得到他们细心校对。

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特别是冯雨春编辑,是他们竭力支持和帮助,才令本书得以展现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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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5: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