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认为,其一,从加强和完善外部法律环境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入手,可能是进一步促进和提高我国公司治理水平改革的有效方式,而不是主要在如何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本身上做文革。其二,起源于发达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公司治理研究隐含了市场有效、可以自动纠偏或惩罚机会主义行为者的假定,其中一些假定在我国当前转型经济环境下是否适用,值得学术界进一步关注。其三,公司治理改革对企业行为的规范作用尚需要更多的市场制度予以支撑,但对这种现状的形成仍然缺乏足够的理解和文献研究支持,可能是未来主要的研究方向之一。其四,对监管部门来说,如果要克服我国当前公司治理中所存在的普遍性缺陷,不能仅仅依靠市场的自发机制,而且需要启动强制机制,包括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和来自投资者的法律诉讼。
1 导论
1.1 研究主题及意义
1.2 研究过程及主要发现
1.3 本书结构安排
2 文献回顾——一个大股东利益输送研究的理论幂分析框架
2.1 公司治理问题研究演进
2.2 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治理机制
2.3 大股东利益输送行为研究:基于产权和法律的分析框架
2.4 本章小结
3 制度背景分析
3.1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与公司治理现状
3.2 控制权、业绩与利益输送:我国资本市场制度特征分析
3.3 大股东的利益实现方式与利益输送动机
3.4 本章小结
4 实证检验
4.1 研究设计
4.2 实证结果与分析
4.3 本章小结
5 治理机制与大股东行为约束:案例分析
5.1 问题提出
5.2 2003年后的五粮液:利益输送现象是否缓解
5.3 五粮液的利益输送行为:市场监督了吗
5.4 五粮液的利益输送行为:小股东利益与态度
5.5 为什么大股东的行为不受约束——基于我国转轨经济治理环境的讨论
5.6 本章小结
6 结论、启示及研究局限性
6.1 研究结论
6.2 几点启示
6.3 研究局限性及后续研究方向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