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阡墨继《星星流浪的城市》后又一校园纯爱范本!花火工作室2009年度校园力作!首部校园“纸上偶像剧”全国开拍!比天空还遥远的世界与爱情,比阳光还温暖的故事与文字!
从小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中长大的少女春绯,一直在贵族私立学校中读书,高二时搬到学校附近和妈妈好朋友的儿子夏森澈同住。在两个人的相处中,夏森澈慢慢的发现春绯的优点,并不知不觉的喜欢上孤独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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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小熊座少女/花火微凉文学系列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水阡墨 |
出版社 | 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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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水阡墨继《星星流浪的城市》后又一校园纯爱范本!花火工作室2009年度校园力作!首部校园“纸上偶像剧”全国开拍!比天空还遥远的世界与爱情,比阳光还温暖的故事与文字! 从小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中长大的少女春绯,一直在贵族私立学校中读书,高二时搬到学校附近和妈妈好朋友的儿子夏森澈同住。在两个人的相处中,夏森澈慢慢的发现春绯的优点,并不知不觉的喜欢上孤独的女孩…… 内容推荐 从小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中长大的少女春绯,一直在贵族私立学校中读书,高二时搬到学校附近和妈妈好朋友的儿子夏森澈同住。在两个人的相处中,夏森澈慢慢的发现春绯的优点,并不知不觉的喜欢上孤独的女孩。甚至在高考的关头,留级一年,陪春绯一起读书。这时夏森澈偶然之间知道春绯的母亲与夏森澈的父亲偷情的事实,于是他瞒住春绯,与春绯断了来往,这才明白当时纯渊坚持让春绯搬走的原因。好友苏镜希从国外回来和一直追她的裴羽一起度过难关。 目录 第一回 第二回 第三回 第四回 第五回 第六回 第七回 第八回 第九回 第十回 八卦我最大——我和书模不得不说的故事 试读章节 ◇1◆ 窗外的雾气还没有散尽,不远处的梧桐树叶仿佛生长在仙境中。正是浓夏,这样的晨雾已经许久不曾看见。父母在楼下说话的声音很轻,来来去去说的不过是关于女儿自立门户的问题。春绯索性将行李搬到楼下。 她一声不吭地坐下,将盘子里的蛋黄和蛋白剥离。这样的时候,她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似乎说再多都是无力的。 “吃过饭需要你爸送你过去吗?” “不用了,苏镜希会带搬家公司过来。” “你这孩子怎么那么不懂事。”父亲忍不住责备她,“镜希周末不是要陪他爸妈去上海玩吗?” “是哥让他来的。” “你跟你哥说搬家的事情了?”母亲一愣,眉宇里随即凝聚起怒气,“你哥在上海比赛,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你都要打电话给他。打电话不要钱的是吧?整个家就你事多,没点眼色!” “你别骂她了,春绯这孩子傻里傻气的,都是被你骂的。” “哼,女儿跟你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不傻才怪!还好纯渊长得像我,要是两个孩子都像你,我真是没指望了。” 父亲不再说话,好像女儿长得像自己也是件天理不容的事。饭桌上只有牙齿与牙齿碰撞的声音,偶尔响起母亲发牢骚似的话:又挑食啊你。 春绯咬了咬嘴唇,觉得今天的早餐真的难以下咽。她从来都不知道苏镜希周末是要去上海的,她也从来没关心过。因为哥哥从来都不会告诉她这些事情,他只是尽心尽力地替她安排好生活。虽然他做的那些根本就不是她想要的。 安阳春绯的家在市中心,可她的学校却在郊区,是一所私立贵族学校。自从她念小学开始,父亲都风雨无阻地开着车接送她上学。春绯一直等着可以独自一个人住的这一天,可以完全摆脱每天坐车的苦恼。 但是真正等到这一天的时候,她却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2◆ 此时是夏天热得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时候,简直可以用毒辣来形容太阳。 春绯叉着腰站在大太阳底下,指挥搬家公司的师傅们将行李搬进香海公寓。她觉得自己肯定快要融化了,否则不会两腿发软。 苏镜希站在树荫下拿着冰棍打趣地喊她:“老板,你不热啊?” 就在那一瞬间,春绯觉得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仿佛离她而去。苏镜希说话的尾音伴随着枝头的蝉鸣,在她的耳际连成长长的忙音。她直直地倒在地上,后脑勺和地砖碰撞的声音吓得苏镜希魂飞魄散。 苏镜希想:果然是离这个麻烦精越远越好,否则,自己总有一天会被她害死。 苏镜希背着面色惨白的春绯走到附近的卫生室时,发现卫生室里横七竖八地躺着三四个仿佛灵魂出窍了的人。戴眼镜的护士见怪不怪地朝配药室喊:“小张,挂个盐水,又来了个昏过去的。”然后她指着空床位对怔在门口的苏镜希说,“把你女朋友放那张床上,再用酒精往她的手心、额头还有关节处擦。” 她不是我女朋友! 还没等苏镜希将这句话说出口,护士又旋风般地走进配药室。他自嘲地咧咧嘴,认命地为春绯尽心尽力地擦酒精。 酒精球擦过春绯因为痛苦而紧皱的眉,苏镜希的思维有一瞬间断开了,认识她多少年了?四年,还是五年?或许更久。他从没见过这么要强的女孩子,她即使在大太阳底下晒得要昏过去,也不肯开口请他帮忙。 “苏镜希——” “麻烦精啊,你真吓人。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那个恋妹狂哥哥不把我的皮扒下来才怪。” 春绯本来要说的话却在那一瞬间卡住了,她突然变得怒气冲天,于是她毫不客气地将脸转到一边说:“唉,我记得你会做饭啊。我晚上想吃葱烧鲫鱼,鱼不要煎得太老。我还要吃佳期学园后面聚德忠卖的老面馒头配外婆菜。” “麻烦精,你这个挑食鬼,我祝你十年内没有人追。”苏镜希的脸色变得很难看,难看到连嘴角都在抽动。 “没事,说不定我没人要的话,我哥就会逼着你娶我,你一向都很听我哥的话啊。” 苏镜希目瞪口呆,春绯得意地看着他。沉默了许久,苏镜希败下阵来,翻着个白眼往外走。春绯的笑容就那么凝在脸上。她刚才本来想说,对不起,谢谢你。但是对他这样一个视她如蛇蝎的人,也没有必要说了吧。 “哎呀,你鼓针了!”护士吓了一跳。 “啊?”春绯也吓了一大跳,低头发现自己的手背已经肿得像半个馒头那么大。 护士惊奇地问她:“你不觉得疼吗?” “嗯,现在觉得很疼,只是刚才没注意。”她老实地说。 “你刚才在跟你男朋友吵架吧。我跟你说,你现在年纪小,喜欢看帅哥。但是长得好看的男人都很花心的,你想想以后大家都死了变成骷髅,那不都一样吓人。” “那你男朋友——”春绯准备问护士的男朋友长得怎么样。 “我没男朋友。唉,追我的那些人都长得太丑了,影响食欲。” “人死了都会变成骷髅,不都一样。”春绯笑起来,原来这个世界上口是心非的人,不止她一个呢。 P2-5 序言 洋娃娃和谁在跳舞? 这本该是一篇正经的序言,可不知为什么,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跳跃的思绪。所以,请亲爱的你不要介意,就让我自说白话,写点散碎的心事吧。 1 冬夜。 屋里的灯光有点昏暗,但那浅淡的黄色让人觉得无比温软。笔记本的播放器里循环地播放着一首儿歌,稚嫩清朗的声音甜甜地在唱:“洋娃娃和小熊跳舞,跳呀跳呀一二一……” 《小熊座少女》电子版的书稿我已经看了三遍,若是加上先前分章节的阅读,只怕遍数更多。 虽然看了那么多遍,但我却总还有一点拔不出来的感觉。 关掉书稿的文档,我习惯性地伸手摸摸小兔小姐柔软的脑袋,然后突然想起前些天的某个下午—— 午睡中的我被莫名其妙的电话吵醒。我迷糊地与电话彼端陌生的声音核对过地址和名字之后没多久,送快递的大叔就笑容可掬地按响了门铃,然后递给我一个巨大的包裹。 我坐在铺满阳光的地板上,拆了很久才拆开那个疑似棉被的包裹。然后,我看见了小兔小姐——一只穿着粉色裙子、面目可亲、手感柔软而又体积巨大的熊宝宝。 小兔小姐有个哥哥,那就是小猫先生。小猫先生跟小免小姐是亲兄妹——就像这本书里的纯渊和舂绯,有着不可割舍的血脉。 亲爱的小猫先生远在长沙,它穿着跟小兔小姐相同款式的天蓝色的漂亮裙子,佯装成一个纯情的小萝莉,陪在一个名叫水阡墨的女孩身边,并被她每天蹂躏来蹂躏去…… 她说:“天若,因为我有小猫先生,所以我把小兔小姐送给你。” 从此,小兔小姐便陪着我。我喜欢抱着它,因为只要抱着它,我就会想起那个自称墨墨的家伙…… 2 我不知道在这本书的写作过程中,墨墨有没有窝在小猫先生的怀里敲过字。因为现在我正依偎在小兔小姐的怀里敲字,所以就特别希望她曾经倚在小猫先生的怀里敲字。 因为只有那样柔软的怀抱,才写得出如此打动人心的文字。 说实话,在此之前,我好像从没有真心喜欢过墨墨笔下的任何一个女主角。或许是个人恶趣味作祟,我喜欢上的,永远都不是女主角和男主角。 这次却不一样。 我不再耿耿于怀墨墨为什么总是让优秀的男生都围着女主角一个人转。 因为这本书中的女主角春绯,实在令人喜欢。 又或者说,像春绯那样真实而可爱的女孩,让你无法讨厌。 故事情节的带入感是那么强烈,以至让我有种偏离故事本身描写场景的幻觉—— 整个人仿佛置身于夏日的浓荫之下,耳边还能听到一阵阵蝉鸣。日光透过树叶的间隙射下来,安静地落在路面上,斑驳成时光的痕迹。 然后那个女孩子轻巧地转过身来,对着你,微微地笑起来。 忍不住会去心疼她,虽然她不是最美,不是最好,但她那样干净的眼神以及浑身散发出的让人舒服的气息,却能在瞬间打动你的心。 就像,初见时的墨墨。 3 其实,好朋友之间的某些情节和感觉,往往与爱情很相似。 2004年的一天,我们毫无创意地约在KFC碰头。我从停车场绕到餐厅门外的时候,她已经等在那里了。她坐在落地窗边的高脚凳上,隔着玻璃,托着腮帮子对我笑。所以说你不得不相信心灵感应这种东西,两个素未谋面甚至连照片都没见过的人,却可以那样精准地知道人群中的那一个人就是自己要找的人……这不是缘分,又是什么呢? (其实我很想说这与一见钟情的场景很类似,但想想实在是太暖昧了,所以就算啦。哈哈。) 蓝格子衬衣,纯净的面孔,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的笑容,还有留在我记事簿后面写着联系方式的娟秀的字迹。 这就是我初见墨墨时,她留给我的所有记忆。 还有……我们去吃东北菜,面对面坐着。那家店的生意并不好,偌大的餐厅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有淡淡的阳光从我身后的天窗里泻进来,照在她的脸上。散碎的金色落在她的眸子里,连她嘴角的笑容都有了阳光的味道。 就是那天,她跟我说:“亲,我刚给自己取了一个笔名,叫水阡墨。你觉得好听吗?” 那时候谁也不曾想到,以后各自会走什么样的路,做什么样的事情,写多么漂亮的文章,编多么美好的故事,以及……这个刚刚诞生的名字,会怎样红遍大江南北。 2008年的9月,她来到山东,跟我窝在家里当宅女。 我们跑去第一次见面时的那家KFC喝饮料,她跟我去超市买东西,我们唧唧喳喳不停地聊着很多话题。 岁月仿若无物。很多东西都没改变,且友谊历久弥坚。只是我们在KFC对面的那条步行街上来来回回走了很多次,却再也找不到当初那家东北菜馆。想来是因为生意太过惨淡,早已倒闭。有点可惜。 4 哕哕唆唆地说了一大堆,其实只是因为我总觉得安阳春绯的身上,有作者本人的影子。 是的。没锚。我就是要告诉你,我喜欢春绯,是典型的爱屋及乌。 安静的,善良的,常常还会有一点别扭的姑娘,却像小熊座那样,有个最漂亮的尾巴。 这是书中的安阳春绯,也是我最亲爱的墨墨。 5 《洋娃娃和小熊跳舞》是一首耳熟能详的儿童舞曲。“六一”儿童节的时候,小女孩扎起漂亮的蝴蝶结,穿上蓬蓬裙和亮晶晶的小皮鞋,打扮成小公主的样子,跟穿着毛茸茸的衣服戴着毛茸茸的头套看起来笨得像小熊一样的小男孩,就着音乐,翩翩起舞。 向左,向右,向前,向后。 小时候并不知道,圆舞曲最大的特点,就是无论你怎么转,最终还是要回到原点。 就像再怎么转圈,跟洋娃娃跳舞的都是小熊一样。 不会是小猫先生,也不会是小兔小姐。 我不喜欢这样。 “洋娃娃和小熊跳舞,跳呀跳呀一二一……” 转来再转去,永远都是这个旋律,永远都是完美的一个圆,最后回到原点去。洋娃娃永远都是跟小熊在一起,不管你愿意不愿意。 如果一只熊的名字可以是小猫先生或者小兔小姐,那么,洋娃娃中途换一个舞伴,又有什么不可以的? 也许你喜欢夏森澈,但是我喜欢苏镜希。 我喜欢这本书开放式的收尾。因为我并不关心最后谁跟谁在一起,因为故事最精彩的其实是过程。 不是每一个故事都要有完满或者悲惨的大结局,女主角也未必一定要跟男主角在一起。谁也料想不到以后的事情,这才是真实而美好的人生。 他们才二十岁,以后还有无尽的可能。 没有明确的结局,就意味着谁都有希望。尤其,这还只是系列故事的第一部。 所以,不妨把这个故事当成一场化装舞会来看吧。 所有人都戴着面具,午夜散场之前,没有人知道,洋娃娃究竟是和谁在跳舞。 萧天若 2009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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