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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手上的冰凌花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王晓云//朱平
出版社 作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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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试读章节

清晨,火车停在长白山区一个小县城的车站。同学们提着行李下了车,老师去给每个集体户安排长途汽车。冬日清晨的小县城显得很冷清,只有一排平房的小县城火车站里没有暖气,一些老乡们围在用大汽油桶改装的炉子旁边,抽着卷烟,唠着闲嗑,等待着天亮。一夜没睡的林云和其他知青一样无精打采地提着行李站在路边,等待着老师找来的汽车。

林光穿着厚厚的新棉猴,头上戴着红毛线帽子,手上戴着胖墩墩的棉手闷子,瞪着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小城。突然,她发现车站路边停着一些马车和牛车,有些拉车的马嘴上竟然挂着一条麻袋,这是为什么?她疾步走过去,想仔细地看个究竟。没想到驾辕的马看到陌生人走过来,惊恐地嘶鸣起来,抬起两只前蹄准备反击。马车翘了起来,把正在车上盖着麻袋打盹儿的车老板掀翻到地上。车老板瞪着红红的眼睛,举起鞭子朝着林光怒吼道:“你他妈的要干啥?找死呀?”

林光吓得赶紧解释说:“大叔,对不起。我只是想看看那挂在马脸上的麻袋是干什么的?是怕冷给马戴口罩吗?”

“啥口罩,那是草料袋。咋连这都不懂,你他妈的傻呀?”车老板怒气冲天。

突如其来的叫骂把林光闹蒙了,她不知所措地说着:“对不起,大叔。我不知道。”

怒气未消的车老板还是不依不饶,嘴里不干不净骂骂咧咧的。

林云和卫和平听见吵闹声马上跑过来。林云质问车老板:“她不是已经给你道歉了吗?你为什么还要骂她?”

“她惊了我的马,我没打她就不错了。”车老板嘴挺硬。

听了车老板的这番话,卫和平一把把林光拽到身后,冲上前,咬着牙对车老板说:“你敢!你要敢动她一下,我打断你的腿!你信不信?”

看到又跑过来的几个男知青,车老板知道这些年轻人不好惹,只好赶着马车嘟嘟囔囔地走了。

“这里的人怎么张嘴就骂人呀?”林光不解地叨叨着。

这时,接送知青的大卡车到了,大家赶紧上了车。由于人和行李太多,集体户十一个人分坐两辆车。六个女生乘坐一辆,五个男生乘坐另一辆。开车之前,司机把他的棉大衣扔给坐在卡车车厢行李上的同学们,叮嘱道:“汽车开起来风大,天儿又冷,车厢没有车棚,大家一定要把棉大衣穿好、棉帽子戴好。”

同学们和带队老师挥手告别,汽车驶离了火车站,穿过只有三五条街道的小县城,向山里开去。

两辆绿色的“解放”牌卡车在弯弯曲曲的公路上颠簸着,哼哼着,好像在和这坑坑洼洼的土路叫着劲。天很冷,还飘起了清雪,大家坐在卡车上冻得没人吱声。虽然浑身上下穿戴得像裹在棉花包里似的,但是脚底下太冷,棉鞋冻得硬邦邦的,根本起不到保暖作用,大家就一个劲儿地跺着脚,这样才能暖和点儿。开始,大家还有说有笑。一会儿,汽车的颠簸和旅途的疲劳袭上来,每个人都不做声了。

林云看看围在身边的同学,闭上眼睛,一段往事悄然浮上心头……

那还是在“文化大革命”前,每个周一下午都是初三(1)班的音乐课,音乐教室在学校的小教学楼里。上课前,身为班级学习委员的林云提醒同学们:“请大家注意,没有交数学作业的同学请赶快交上来。”

好像为了回应林云的提醒,同桌舒宁马上哗啦哗啦地翻他那总是鼓鼓囊囊的书包,然后从里面拉出一个皱皱巴巴的本子,顺手翻了翻,吸了一下鼻子,把本子递给林云说:“给,这是我的数学作业,现在就给你吧,省得我又忘了放在哪儿啦。”

舒宁的个子跟林云高矮差不多,戴着一副深度近视眼镜。他的鼻子里总像有什么东西,时不时地发出吸吸溜溜的声音。舒宁是家里的独生子,在大学图书馆工作的妈妈总是带着他在图书馆里度过周末和假期。他就像蛀虫一样钻进书堆里,读过许多书,号称自己是“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的才子。一次,在班级的个人理想讨论会上,舒宁畅想着自己将来要做一名宇航员,去太空中探索未知世界。这让全班同学一头雾水,别说他那又瘦又矮的身材不够格,就他那八百度的近视眼,也是一大难关。可舒宁不这么想,身材矮小,可节省在宇宙飞船里的空间,而近视眼那是会改变的,特别是听了眼保健操的宣传后,他更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每次做眼保健操时,他都会认真地随着口令,使劲地按揉着穴位。

舒宁扶扶眼镜,转过身对坐在林云后面的许含清说:“生活委员同志,我的汽车月票丢了,你能帮我补买一张吗?”

许含清是一个做事认真、善解人意的女孩,和林云是好朋友。作为班里的生活委员,她负责每个月为同学们发饭票和换学生汽车月票。听见舒宁的话,她问同桌的洪毅:“上周六,不是捡到了舒宁的汽车月票吗,你没交给他?”

洪毅长得又高又壮,是学校低年级组的三项全能冠军,还是班里的劳动委员,负责安排班里的大扫除。每当大家聊天时,不善言辞的他总是只听不说,特别是当许含清讲话时,他不是点头就是呵呵地笑。听到许含清问话,他赶紧从书包里拿出一张汽车月票递给舒宁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了。这是上周六值日生扫地时捡到交给我的。”

舒宁接过月票看都没看就塞进书包里。林云数落他说:“舒宁呀,你的书包都快成垃圾箱了,你能不能收拾一下,省得老是丢本、丢月票、丢饭票的。看看人家许含清的书桌多干净,你也应该学学。”

“许含清?谁比得了。她是当医生的妈妈培养出来的好孩子,爱整洁出了名,我可没那本事。有那收拾东西的时间还不如读本小说呢。”他推推鼻梁上的眼镜接着说,“这个周末,我看了一本苏联的侦探小说,真刺激!”每到课间休息时,舒宁都会向林云炫耀他又读了什么新书。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体育委员苏元拍拍桌子高声喊道:“我有件重要的事想请全班同学们注意一下。”苏元酷爱体育运动,是运动会上为班级拿分的选手,听说他还是市里业余体校的速滑运动员。等大家都安静下来后,他接着说,“明天迎五一异程接力赛就要正式比赛了,不知道大家练习得怎么样了?这次比赛我们班一定要保持去年的冠军地位。”林云所在的初中三年级共有五个班,去年他们班争得了冠军,而得第二名的初三(5)班发誓要争夺今年的冠军,这令苏元很担心。

苏元的话音刚落,班里的文艺委员刘艺佳走进教室。她穿着一件橘黄色的灯芯绒上衣,在绿色裤子的衬托下,显得光彩夺目。刘艺佳总是说自己是学校里最漂亮的女孩。她有着细高的身材,圆圆的脸,两只大大的眼睛,唯一可惜的是老天爷只给了她一个酒窝,所以当她笑起来时,有酒窝的一边脸显得甜甜的,而没有酒窝的一边脸却鼓鼓的显得有些木讷,让人感到她的笑有些勉强。她站在教室前面先用手捋了一下带卷的刘海儿,然后打断大家的谈话,说:“音乐老师说了,今天的音乐课要排练参加市里五一节庆祝会的节目——诗歌联唱‘歌唱雷锋’,大家快作准备吧。”

“我说刘大部长,你怎么不早点儿打招呼呀。我的乐谱忘在宿舍里,现在已经没时间去取了。”坐在前排的郭一鸣埋怨着。郭一鸣是全班女生都讨厌的男生。他留着背头,而且梳得连苍蝇落在上面都会打滑。他上身穿件带花条纹的毛衣,下面是裤线笔挺的西裤,给人一种归国华侨的感觉。他的小提琴拉得很好,可是他的说话声也同他的琴弦一样,颤颤巍巍的,再加上他那酸溜溜的语调,让人感到他有些女气。他最看不惯刘艺佳爱出风头的作风,又开始讽刺了:“我看呀,我们也别演这诗歌联唱了,干脆由你跳个独舞代表算了。”

“那怎么行,我们是代表全市中学生参加这次演出的。‘歌唱雷锋’是大会指定的演出节目,我们也没有权力更改。”刘艺佳反驳着。

“你们别吵了。我已经把乐谱背下来了。郭一鸣,你就用我的吧。”林云说着把自己的乐谱递给郭一鸣。

这时,一个女生急急忙忙跑进教室。她用眼睛迅速扫了一下周围,然后缩着脖子,蹑手蹑脚地走到林云身边。她叫张新华,父亲是老干部,母亲比父亲小许多,早先是个农村姑娘。她家共有五个孩子,只有一个是男孩。农村人喜欢男孩,虽然进了城,这些旧观念在她父母头脑里似乎没有多少改变。张新华是四个女孩中的老三,自然是个爹不疼妈不爱的主儿。她不爱多说话,总觉得自己不及别人,自卑感很强。学校的寝室是上下两层的大通铺,林云的铺位一边挨着墙,一边挨着张新华。张新华走到林云身边,悄悄地伏在林云的耳边说:“我刚才到宿舍去一趟,把你宽出来的褥子压在我的褥子上面了。这样别人就看不见我的旧褥子了,而且我保证不会弄脏你的褥子。你不介意吧?”林云知道,张新华的被褥很薄而且旧,她总是怕别人看到笑话自己。林云习以为常地点了点头。

P4-7

后记

那是一段令人终生难忘的岁月。

1968年,我们这些年仅十六七岁的少男少女,怀揣着改天换地的梦想,以为可以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承担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使命,满腔热情地奔赴最神秘最传奇最艰苦的长白山区,希望在那里一展身手,实现自己心中的革命理想。

当然,我们中的每个人还有自己小小的隐私,比如为了抚平“文革”带来的心灵创伤;为了体验长白山区神奇的生活;为了逃避父母过于严厉的管教;为了心中隐隐萌动的情感……

但真实艰苦的山区生活与我们的浪漫幻想完全不同,一群从未走出过大城市的少年,在长白山浑厚但并不温暖的怀抱里一点点从梦中醒来,伴随着汗水和泪水一天天长大。长白山像一位严厉的老师,教会我们如何自立,如何生存,如何面对生命中的挫折,如何坚忍地活下去……

清沙河集体户里的十二个知青,也许不能算做那段岁月的代表,但他们的故事却是我们当年生活的缩影,是那段岁月留给我们永生难忘的片断。

岁月悠悠,一转眼四十年过去了,那段日子也成了历史。许多人都说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因为那时有太多的辛苦,太多的困惑,太多的伤痛,太多的泪水。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在我们心中,除了伤痛和泪水,还有一些温馨,一些骄傲,一些感激。其实我们就是一群平凡的人,幸运之神并没有格外眷顾我们,但回首往事,那些留在我们生命中五味杂陈的篇章,却是我们命运的组成部分。时至今日,我们仍会为那些故事扼腕感慨,甚至有不吐不快的冲动。那么好吧,我们就把那段岁月记录下来,书中的那些人物和情节是许多知青生活的浓缩,书中的场景也是当年关东小山村面貌的真实写照。那曾经捧在每个人手上的冰凌花,看似柔弱娇嫩却又铁骨铮铮,长久震撼着我们这群年轻人的心灵,也成为我们这代人中许许多多青春生命的缩影。那些故事中所蕴含的情感更饱含着我们最深切的人生感悟。对于那代人来说,这本小说记录的仅是我们成长过程中一段虽不算长,但却刻骨铭心的时光,我们不仅想把它送给我们的同龄人和后来者,更愿意把它送给那神奇雄伟的长白山老林子,送给那山里的一石、一树、一花、一水,告诉它们,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切,不会忘记与它们同在的那段有悲有泪有笑有歌的青春年华,不会忘记那些用青春生命所催开的冰凌花。

目录

前言

引子

回望校园

途中奇遇

走进新家

初识小村

苏元来了

怀念妈妈

买粮路上

放树秘诀

唢呐飞扬

迎新聚餐

春节做客

秧歌拜年

和平抽烟

兄妹情谊

林光生病

探家之路

开垦荒山

吃哈什蚂

借宿农家

水泡风波

打靶夺冠

谣言蜂起

喇蛄盛宴

住地呛子

苦中有乐

玉兰托媒

午夜狂风

归楞号子

老马欺生

惨痛往事

彩礼清单

珍儿的书

山中迷路

两情相悦

老牛喝油

日出东方

女人命运

新华出嫁

冰释前嫌

冬抽木通

火烧粮仓

狗围历险

智端熊仓

黑瞎剩儿

蘑菇创收

开山钥匙

英雄马杰

代妹受过

祸不单行

爱的迷茫

雷电之灾

苏元看地

香消星陨

曲终情归

后记

序言

《手上的冰凌花》是一部真诚描绘知青生活的好小说,与我读过的早期知青“伤痕文学”作品不同,它没有诉苦,没有批判,也没有悔恨,是作者亲身经历了那段“上山下乡”的人生磨炼,又沉淀40年之后,步入“知天命”的岁数了,而且事业有成,在工作繁忙、寸金难买寸光阴的日子里,打开记忆的闸门,奋笔写书,吐露心声。作者为什么会出现非写不可、欲罢不能的心情?大概这就是造就文学的人性。我揣度曹雪芹在“举家食粥酒常赊”的穷困境遇中撰写《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身后16年才刻本付梓,没有一文钱稿费,与名利毫无关系,却非写不可,欲罢不能,大概就因为那是他生命中不可忘怀的组成部分。我无意将今天的作者与大文豪相提并论,只是说,他们写小说的心情是相通的,这种由感情驱动的作品,才有可能进入文学的殿堂。

这部近似纪实体的长篇小说,讲述大城市的12名男女中学生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年代,各自怀着美好幻想或天真的理想,来到长白山深处的林区小村“插队落户”的故事。就当年的政策要求而言,他们要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知识分子工农化”,当一辈子农民,还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消灭城乡差别”的历史重任。其实,知青“上山下乡”是家长和孩子们都无法抗拒的潮流,这些中学生已经“停课闹革命”两三年了,算不上“知识分子”,此时下乡务农就是被迫辍学和虚假就业——千百万中学生同时涌向劳动力已经大量“窝工”的农村,反而增加农民的负担。我作为下放干部也到农村“插队落户”,了解我们这些失业者“就食于民”的政策何等荒谬,数年后知青(和下放干部)返城的浪潮中又有多少尴尬。好在《手上的冰凌花》没有为此浪费笔墨。他们在荒谬中发掘真情,在苦难里张扬正义,由稚嫩磨砺坚强,破冰雪顶凌开花。

怎样看待苦难?中国总理在汶川大地震灾区的小黑板上写的是:多难兴邦。《西游记》也是描写唐僧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手上的冰凌花》书中的林云、林光姐妹,仅仅是初中三年级和一年级的学生,母亲在“文革”中惨遭迫害含冤去世,父亲是“走资派”被隔离劳改,小姐妹相濡以沫、相依为命,倏忽间又被送到冰天雪地的深山老林里来当农民,一个家庭被拆散了,这当然是悲剧。然而林云在校时是个好学生,负责任的学生干部,现在又是小山村知青“集体户”的户长,她除了呵护年幼的妹妹,更要领导和照顾另外10名男女知青,下冰河挑水,进深山伐木,跟山民男女同住“地窝子”,与村干部办交涉,洗衣、做饭、劈柴、烧炕、打架、失火、治病、说媒、演出、送礼……事无巨细,一股脑儿压到她柔弱的肩上。一个17岁的女孩子,何德何能当此重任?我看还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善良,责任心,正直和友爱,乃至求生存的人性本能,使户长林云团结了大家,获得“集体户”知青的信任和村民的尊重。林云没有被压垮,和别的知青一样,反而得到了锻炼,生活能力和性格逐渐成熟和坚韧。我也有过苦难的经历,抗日战争时期当小难民,频频辍学,流离失所,吃过草根树皮,甚至观音土,肚子疼得终生难忘,长大以后,再遇见艰苦的日子,也苦不过吃观音土嘛,譬如在朝鲜战场“一口炒面一口雪”,就不在话下了。诚然,人生获得这种苦难的磨炼机会,代价太大,我们赶上了那个年代,属于“在劫难逃”,只能拼他个“坏事变好事”。今天的独生子女都是宝贝,娇惯有余,生活能力差,社会知识不足,缺乏艰苦磨炼,叫他们“上山下乡”也只能是旅游,品尝农家饭菜,采摘现成的瓜果梨桃。历史不可重演。那就读一读《手上的冰凌花》吧,从书中也能汲取做人的爱心、责任心和自强自立精神。

“文学就是人学”,这部小说注重刻画人物,“集体户”里12名中学生,年龄相近,遭遇相同,却是性格各个不同,由性格差异引发的矛盾冲突和故事才真实生动,不落公式化、概念化窠臼。小山村里的几个人物,村长,老户长和他的女儿,会计和他的媳妇,伐木把头,猎人,也写得活灵活现,如闻其声,如见其人。能把人物写活,让人物形象立起来,反映了作者的生活积累和文学才能。

这也是一部好看的小说。长白山绮丽诡谲的自然风光,山民们狩猎、放树、挖参、过年的场景,都描绘得有声有色,让你身历其境,甚至惊心动魄。故事也写得好,故事与人物的性格、命运纠缠在一起,吸引你阅读的兴趣,爱不释手。我也写小说,知道小说是虚构的,人物可以合并,情节需要编排,唯独细节难以编造。细节来源于生活,不掌握丰富的细节就写不好长篇小说。《手上的冰凌花》拥有大量独特的细节,撑起了小说的真实感、时代和地域特色。譬如“狗撵狍子”,狍子是鹿一类的小兽,跑得很快,猎人和狗很难追捕,所以选择“上冰下雪”的时日——雪地表面在白天被晒化了一层,夜晚又冻成薄薄的冰壳——狍子的硬蹄细腿一踩一个洞,根本跑不起来,而狗爪子底部是肉垫,较为宽软,在冰壳上也能奔跑,此时放出猎狗追捕狍子就是山民的拿手好戏了。如此有趣的细节,恐怕城里的大作家也编不出来吧。又如,知青们煮哈什蚂当肉吃,解馋。我从前只知道哈什蚂是一味贵重的中药,形同半透明的阿胶,父亲从药铺买来加冰糖炖着吃,治疗哮喘病。没想到70年之后阅读《手上的冰凌花》,长了知识,明白了哈什蚂是长白山区特产的林蛙,冬眠之后成群地迁徙,很好抓,一抓一口袋,也很干净(冬眠过后肚里没食物),可以整个下锅煮。尤其是生吃哈什蚂,必须嘴对嘴地吞,它一蹬腿就钻进了你的胃里;如若方向相反,哈什蚂的后腿先入嘴,它使劲一蹬就能从你嘴里蹿出去,逃掉。哈,这样的细节妙不可言,作者不用诉说知青的伙食如何差,生活怎样苦,读者也能体会得到,否则何至于生吞哈什蚂!

好的文学作品,先要感动自己,才能感动别人。《手上的冰凌花》就是如此。

2009年2月18日于北京作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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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的冰凌花》讲述了某大城市的十二名男女中学生在“文革”的特殊年代,各自怀着天真幻想及美好的理想,在长白山深处的林区小村插队落户的故事。

《手上的冰凌花》记录了那段太多的辛苦、太多的困惑、太多的伤痛、太多的泪水,以及存有的一些温馨、一些骄傲、一些感激的岁月。那些曾经捧在手上的冰凌花,看似柔弱娇嫩,却又铁骨铮铮,长久震撼着这群年轻人的心灵,也成为这一代人中许许多多青春生命的缩影。我们不仅把这部小说送给我们的同龄人和后来者,更愿把它送给那神奇雄伟的长白山老林子,送给那里的一石、一树、一花、一水,告诉它们,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切,不会忘记与它们同在的那段有悲有泪有笑有歌的青春年华,不会忘记那些用青春生命所催开的冰凌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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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曾经捧在手上的冰凌花,看似柔弱娇嫩,却又铁骨铮铮,长久震撼着这群年轻人的心灵,也成为这一代人中许许多多青春生命的缩影。我们不仅把这部小说送给我们的同龄人和后来者,更愿把它送给那神奇雄伟的长白山老林子,送给那里的一石、一树、一花、一水,告诉它们,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切,不会忘记与它们同在的那段有悲有泪有笑有歌的青春年华,不会忘记那些用青春生命所催开的冰凌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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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0: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