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火车停在长白山区一个小县城的车站。同学们提着行李下了车,老师去给每个集体户安排长途汽车。冬日清晨的小县城显得很冷清,只有一排平房的小县城火车站里没有暖气,一些老乡们围在用大汽油桶改装的炉子旁边,抽着卷烟,唠着闲嗑,等待着天亮。一夜没睡的林云和其他知青一样无精打采地提着行李站在路边,等待着老师找来的汽车。
林光穿着厚厚的新棉猴,头上戴着红毛线帽子,手上戴着胖墩墩的棉手闷子,瞪着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小城。突然,她发现车站路边停着一些马车和牛车,有些拉车的马嘴上竟然挂着一条麻袋,这是为什么?她疾步走过去,想仔细地看个究竟。没想到驾辕的马看到陌生人走过来,惊恐地嘶鸣起来,抬起两只前蹄准备反击。马车翘了起来,把正在车上盖着麻袋打盹儿的车老板掀翻到地上。车老板瞪着红红的眼睛,举起鞭子朝着林光怒吼道:“你他妈的要干啥?找死呀?”
林光吓得赶紧解释说:“大叔,对不起。我只是想看看那挂在马脸上的麻袋是干什么的?是怕冷给马戴口罩吗?”
“啥口罩,那是草料袋。咋连这都不懂,你他妈的傻呀?”车老板怒气冲天。
突如其来的叫骂把林光闹蒙了,她不知所措地说着:“对不起,大叔。我不知道。”
怒气未消的车老板还是不依不饶,嘴里不干不净骂骂咧咧的。
林云和卫和平听见吵闹声马上跑过来。林云质问车老板:“她不是已经给你道歉了吗?你为什么还要骂她?”
“她惊了我的马,我没打她就不错了。”车老板嘴挺硬。
听了车老板的这番话,卫和平一把把林光拽到身后,冲上前,咬着牙对车老板说:“你敢!你要敢动她一下,我打断你的腿!你信不信?”
看到又跑过来的几个男知青,车老板知道这些年轻人不好惹,只好赶着马车嘟嘟囔囔地走了。
“这里的人怎么张嘴就骂人呀?”林光不解地叨叨着。
这时,接送知青的大卡车到了,大家赶紧上了车。由于人和行李太多,集体户十一个人分坐两辆车。六个女生乘坐一辆,五个男生乘坐另一辆。开车之前,司机把他的棉大衣扔给坐在卡车车厢行李上的同学们,叮嘱道:“汽车开起来风大,天儿又冷,车厢没有车棚,大家一定要把棉大衣穿好、棉帽子戴好。”
同学们和带队老师挥手告别,汽车驶离了火车站,穿过只有三五条街道的小县城,向山里开去。
两辆绿色的“解放”牌卡车在弯弯曲曲的公路上颠簸着,哼哼着,好像在和这坑坑洼洼的土路叫着劲。天很冷,还飘起了清雪,大家坐在卡车上冻得没人吱声。虽然浑身上下穿戴得像裹在棉花包里似的,但是脚底下太冷,棉鞋冻得硬邦邦的,根本起不到保暖作用,大家就一个劲儿地跺着脚,这样才能暖和点儿。开始,大家还有说有笑。一会儿,汽车的颠簸和旅途的疲劳袭上来,每个人都不做声了。
林云看看围在身边的同学,闭上眼睛,一段往事悄然浮上心头……
那还是在“文化大革命”前,每个周一下午都是初三(1)班的音乐课,音乐教室在学校的小教学楼里。上课前,身为班级学习委员的林云提醒同学们:“请大家注意,没有交数学作业的同学请赶快交上来。”
好像为了回应林云的提醒,同桌舒宁马上哗啦哗啦地翻他那总是鼓鼓囊囊的书包,然后从里面拉出一个皱皱巴巴的本子,顺手翻了翻,吸了一下鼻子,把本子递给林云说:“给,这是我的数学作业,现在就给你吧,省得我又忘了放在哪儿啦。”
舒宁的个子跟林云高矮差不多,戴着一副深度近视眼镜。他的鼻子里总像有什么东西,时不时地发出吸吸溜溜的声音。舒宁是家里的独生子,在大学图书馆工作的妈妈总是带着他在图书馆里度过周末和假期。他就像蛀虫一样钻进书堆里,读过许多书,号称自己是“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的才子。一次,在班级的个人理想讨论会上,舒宁畅想着自己将来要做一名宇航员,去太空中探索未知世界。这让全班同学一头雾水,别说他那又瘦又矮的身材不够格,就他那八百度的近视眼,也是一大难关。可舒宁不这么想,身材矮小,可节省在宇宙飞船里的空间,而近视眼那是会改变的,特别是听了眼保健操的宣传后,他更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每次做眼保健操时,他都会认真地随着口令,使劲地按揉着穴位。
舒宁扶扶眼镜,转过身对坐在林云后面的许含清说:“生活委员同志,我的汽车月票丢了,你能帮我补买一张吗?”
许含清是一个做事认真、善解人意的女孩,和林云是好朋友。作为班里的生活委员,她负责每个月为同学们发饭票和换学生汽车月票。听见舒宁的话,她问同桌的洪毅:“上周六,不是捡到了舒宁的汽车月票吗,你没交给他?”
洪毅长得又高又壮,是学校低年级组的三项全能冠军,还是班里的劳动委员,负责安排班里的大扫除。每当大家聊天时,不善言辞的他总是只听不说,特别是当许含清讲话时,他不是点头就是呵呵地笑。听到许含清问话,他赶紧从书包里拿出一张汽车月票递给舒宁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了。这是上周六值日生扫地时捡到交给我的。”
舒宁接过月票看都没看就塞进书包里。林云数落他说:“舒宁呀,你的书包都快成垃圾箱了,你能不能收拾一下,省得老是丢本、丢月票、丢饭票的。看看人家许含清的书桌多干净,你也应该学学。”
“许含清?谁比得了。她是当医生的妈妈培养出来的好孩子,爱整洁出了名,我可没那本事。有那收拾东西的时间还不如读本小说呢。”他推推鼻梁上的眼镜接着说,“这个周末,我看了一本苏联的侦探小说,真刺激!”每到课间休息时,舒宁都会向林云炫耀他又读了什么新书。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体育委员苏元拍拍桌子高声喊道:“我有件重要的事想请全班同学们注意一下。”苏元酷爱体育运动,是运动会上为班级拿分的选手,听说他还是市里业余体校的速滑运动员。等大家都安静下来后,他接着说,“明天迎五一异程接力赛就要正式比赛了,不知道大家练习得怎么样了?这次比赛我们班一定要保持去年的冠军地位。”林云所在的初中三年级共有五个班,去年他们班争得了冠军,而得第二名的初三(5)班发誓要争夺今年的冠军,这令苏元很担心。
苏元的话音刚落,班里的文艺委员刘艺佳走进教室。她穿着一件橘黄色的灯芯绒上衣,在绿色裤子的衬托下,显得光彩夺目。刘艺佳总是说自己是学校里最漂亮的女孩。她有着细高的身材,圆圆的脸,两只大大的眼睛,唯一可惜的是老天爷只给了她一个酒窝,所以当她笑起来时,有酒窝的一边脸显得甜甜的,而没有酒窝的一边脸却鼓鼓的显得有些木讷,让人感到她的笑有些勉强。她站在教室前面先用手捋了一下带卷的刘海儿,然后打断大家的谈话,说:“音乐老师说了,今天的音乐课要排练参加市里五一节庆祝会的节目——诗歌联唱‘歌唱雷锋’,大家快作准备吧。”
“我说刘大部长,你怎么不早点儿打招呼呀。我的乐谱忘在宿舍里,现在已经没时间去取了。”坐在前排的郭一鸣埋怨着。郭一鸣是全班女生都讨厌的男生。他留着背头,而且梳得连苍蝇落在上面都会打滑。他上身穿件带花条纹的毛衣,下面是裤线笔挺的西裤,给人一种归国华侨的感觉。他的小提琴拉得很好,可是他的说话声也同他的琴弦一样,颤颤巍巍的,再加上他那酸溜溜的语调,让人感到他有些女气。他最看不惯刘艺佳爱出风头的作风,又开始讽刺了:“我看呀,我们也别演这诗歌联唱了,干脆由你跳个独舞代表算了。”
“那怎么行,我们是代表全市中学生参加这次演出的。‘歌唱雷锋’是大会指定的演出节目,我们也没有权力更改。”刘艺佳反驳着。
“你们别吵了。我已经把乐谱背下来了。郭一鸣,你就用我的吧。”林云说着把自己的乐谱递给郭一鸣。
这时,一个女生急急忙忙跑进教室。她用眼睛迅速扫了一下周围,然后缩着脖子,蹑手蹑脚地走到林云身边。她叫张新华,父亲是老干部,母亲比父亲小许多,早先是个农村姑娘。她家共有五个孩子,只有一个是男孩。农村人喜欢男孩,虽然进了城,这些旧观念在她父母头脑里似乎没有多少改变。张新华是四个女孩中的老三,自然是个爹不疼妈不爱的主儿。她不爱多说话,总觉得自己不及别人,自卑感很强。学校的寝室是上下两层的大通铺,林云的铺位一边挨着墙,一边挨着张新华。张新华走到林云身边,悄悄地伏在林云的耳边说:“我刚才到宿舍去一趟,把你宽出来的褥子压在我的褥子上面了。这样别人就看不见我的旧褥子了,而且我保证不会弄脏你的褥子。你不介意吧?”林云知道,张新华的被褥很薄而且旧,她总是怕别人看到笑话自己。林云习以为常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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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段令人终生难忘的岁月。
1968年,我们这些年仅十六七岁的少男少女,怀揣着改天换地的梦想,以为可以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承担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使命,满腔热情地奔赴最神秘最传奇最艰苦的长白山区,希望在那里一展身手,实现自己心中的革命理想。
当然,我们中的每个人还有自己小小的隐私,比如为了抚平“文革”带来的心灵创伤;为了体验长白山区神奇的生活;为了逃避父母过于严厉的管教;为了心中隐隐萌动的情感……
但真实艰苦的山区生活与我们的浪漫幻想完全不同,一群从未走出过大城市的少年,在长白山浑厚但并不温暖的怀抱里一点点从梦中醒来,伴随着汗水和泪水一天天长大。长白山像一位严厉的老师,教会我们如何自立,如何生存,如何面对生命中的挫折,如何坚忍地活下去……
清沙河集体户里的十二个知青,也许不能算做那段岁月的代表,但他们的故事却是我们当年生活的缩影,是那段岁月留给我们永生难忘的片断。
岁月悠悠,一转眼四十年过去了,那段日子也成了历史。许多人都说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因为那时有太多的辛苦,太多的困惑,太多的伤痛,太多的泪水。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在我们心中,除了伤痛和泪水,还有一些温馨,一些骄傲,一些感激。其实我们就是一群平凡的人,幸运之神并没有格外眷顾我们,但回首往事,那些留在我们生命中五味杂陈的篇章,却是我们命运的组成部分。时至今日,我们仍会为那些故事扼腕感慨,甚至有不吐不快的冲动。那么好吧,我们就把那段岁月记录下来,书中的那些人物和情节是许多知青生活的浓缩,书中的场景也是当年关东小山村面貌的真实写照。那曾经捧在每个人手上的冰凌花,看似柔弱娇嫩却又铁骨铮铮,长久震撼着我们这群年轻人的心灵,也成为我们这代人中许许多多青春生命的缩影。那些故事中所蕴含的情感更饱含着我们最深切的人生感悟。对于那代人来说,这本小说记录的仅是我们成长过程中一段虽不算长,但却刻骨铭心的时光,我们不仅想把它送给我们的同龄人和后来者,更愿意把它送给那神奇雄伟的长白山老林子,送给那山里的一石、一树、一花、一水,告诉它们,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切,不会忘记与它们同在的那段有悲有泪有笑有歌的青春年华,不会忘记那些用青春生命所催开的冰凌花。
《手上的冰凌花》是一部真诚描绘知青生活的好小说,与我读过的早期知青“伤痕文学”作品不同,它没有诉苦,没有批判,也没有悔恨,是作者亲身经历了那段“上山下乡”的人生磨炼,又沉淀40年之后,步入“知天命”的岁数了,而且事业有成,在工作繁忙、寸金难买寸光阴的日子里,打开记忆的闸门,奋笔写书,吐露心声。作者为什么会出现非写不可、欲罢不能的心情?大概这就是造就文学的人性。我揣度曹雪芹在“举家食粥酒常赊”的穷困境遇中撰写《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身后16年才刻本付梓,没有一文钱稿费,与名利毫无关系,却非写不可,欲罢不能,大概就因为那是他生命中不可忘怀的组成部分。我无意将今天的作者与大文豪相提并论,只是说,他们写小说的心情是相通的,这种由感情驱动的作品,才有可能进入文学的殿堂。
这部近似纪实体的长篇小说,讲述大城市的12名男女中学生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年代,各自怀着美好幻想或天真的理想,来到长白山深处的林区小村“插队落户”的故事。就当年的政策要求而言,他们要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知识分子工农化”,当一辈子农民,还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消灭城乡差别”的历史重任。其实,知青“上山下乡”是家长和孩子们都无法抗拒的潮流,这些中学生已经“停课闹革命”两三年了,算不上“知识分子”,此时下乡务农就是被迫辍学和虚假就业——千百万中学生同时涌向劳动力已经大量“窝工”的农村,反而增加农民的负担。我作为下放干部也到农村“插队落户”,了解我们这些失业者“就食于民”的政策何等荒谬,数年后知青(和下放干部)返城的浪潮中又有多少尴尬。好在《手上的冰凌花》没有为此浪费笔墨。他们在荒谬中发掘真情,在苦难里张扬正义,由稚嫩磨砺坚强,破冰雪顶凌开花。
怎样看待苦难?中国总理在汶川大地震灾区的小黑板上写的是:多难兴邦。《西游记》也是描写唐僧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手上的冰凌花》书中的林云、林光姐妹,仅仅是初中三年级和一年级的学生,母亲在“文革”中惨遭迫害含冤去世,父亲是“走资派”被隔离劳改,小姐妹相濡以沫、相依为命,倏忽间又被送到冰天雪地的深山老林里来当农民,一个家庭被拆散了,这当然是悲剧。然而林云在校时是个好学生,负责任的学生干部,现在又是小山村知青“集体户”的户长,她除了呵护年幼的妹妹,更要领导和照顾另外10名男女知青,下冰河挑水,进深山伐木,跟山民男女同住“地窝子”,与村干部办交涉,洗衣、做饭、劈柴、烧炕、打架、失火、治病、说媒、演出、送礼……事无巨细,一股脑儿压到她柔弱的肩上。一个17岁的女孩子,何德何能当此重任?我看还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善良,责任心,正直和友爱,乃至求生存的人性本能,使户长林云团结了大家,获得“集体户”知青的信任和村民的尊重。林云没有被压垮,和别的知青一样,反而得到了锻炼,生活能力和性格逐渐成熟和坚韧。我也有过苦难的经历,抗日战争时期当小难民,频频辍学,流离失所,吃过草根树皮,甚至观音土,肚子疼得终生难忘,长大以后,再遇见艰苦的日子,也苦不过吃观音土嘛,譬如在朝鲜战场“一口炒面一口雪”,就不在话下了。诚然,人生获得这种苦难的磨炼机会,代价太大,我们赶上了那个年代,属于“在劫难逃”,只能拼他个“坏事变好事”。今天的独生子女都是宝贝,娇惯有余,生活能力差,社会知识不足,缺乏艰苦磨炼,叫他们“上山下乡”也只能是旅游,品尝农家饭菜,采摘现成的瓜果梨桃。历史不可重演。那就读一读《手上的冰凌花》吧,从书中也能汲取做人的爱心、责任心和自强自立精神。
“文学就是人学”,这部小说注重刻画人物,“集体户”里12名中学生,年龄相近,遭遇相同,却是性格各个不同,由性格差异引发的矛盾冲突和故事才真实生动,不落公式化、概念化窠臼。小山村里的几个人物,村长,老户长和他的女儿,会计和他的媳妇,伐木把头,猎人,也写得活灵活现,如闻其声,如见其人。能把人物写活,让人物形象立起来,反映了作者的生活积累和文学才能。
这也是一部好看的小说。长白山绮丽诡谲的自然风光,山民们狩猎、放树、挖参、过年的场景,都描绘得有声有色,让你身历其境,甚至惊心动魄。故事也写得好,故事与人物的性格、命运纠缠在一起,吸引你阅读的兴趣,爱不释手。我也写小说,知道小说是虚构的,人物可以合并,情节需要编排,唯独细节难以编造。细节来源于生活,不掌握丰富的细节就写不好长篇小说。《手上的冰凌花》拥有大量独特的细节,撑起了小说的真实感、时代和地域特色。譬如“狗撵狍子”,狍子是鹿一类的小兽,跑得很快,猎人和狗很难追捕,所以选择“上冰下雪”的时日——雪地表面在白天被晒化了一层,夜晚又冻成薄薄的冰壳——狍子的硬蹄细腿一踩一个洞,根本跑不起来,而狗爪子底部是肉垫,较为宽软,在冰壳上也能奔跑,此时放出猎狗追捕狍子就是山民的拿手好戏了。如此有趣的细节,恐怕城里的大作家也编不出来吧。又如,知青们煮哈什蚂当肉吃,解馋。我从前只知道哈什蚂是一味贵重的中药,形同半透明的阿胶,父亲从药铺买来加冰糖炖着吃,治疗哮喘病。没想到70年之后阅读《手上的冰凌花》,长了知识,明白了哈什蚂是长白山区特产的林蛙,冬眠之后成群地迁徙,很好抓,一抓一口袋,也很干净(冬眠过后肚里没食物),可以整个下锅煮。尤其是生吃哈什蚂,必须嘴对嘴地吞,它一蹬腿就钻进了你的胃里;如若方向相反,哈什蚂的后腿先入嘴,它使劲一蹬就能从你嘴里蹿出去,逃掉。哈,这样的细节妙不可言,作者不用诉说知青的伙食如何差,生活怎样苦,读者也能体会得到,否则何至于生吞哈什蚂!
好的文学作品,先要感动自己,才能感动别人。《手上的冰凌花》就是如此。
2009年2月18日于北京作家协会
《手上的冰凌花》讲述了某大城市的十二名男女中学生在“文革”的特殊年代,各自怀着天真幻想及美好的理想,在长白山深处的林区小村插队落户的故事。
《手上的冰凌花》记录了那段太多的辛苦、太多的困惑、太多的伤痛、太多的泪水,以及存有的一些温馨、一些骄傲、一些感激的岁月。那些曾经捧在手上的冰凌花,看似柔弱娇嫩,却又铁骨铮铮,长久震撼着这群年轻人的心灵,也成为这一代人中许许多多青春生命的缩影。我们不仅把这部小说送给我们的同龄人和后来者,更愿把它送给那神奇雄伟的长白山老林子,送给那里的一石、一树、一花、一水,告诉它们,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切,不会忘记与它们同在的那段有悲有泪有笑有歌的青春年华,不会忘记那些用青春生命所催开的冰凌花……
那些曾经捧在手上的冰凌花,看似柔弱娇嫩,却又铁骨铮铮,长久震撼着这群年轻人的心灵,也成为这一代人中许许多多青春生命的缩影。我们不仅把这部小说送给我们的同龄人和后来者,更愿把它送给那神奇雄伟的长白山老林子,送给那里的一石、一树、一花、一水,告诉它们,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切,不会忘记与它们同在的那段有悲有泪有笑有歌的青春年华,不会忘记那些用青春生命所催开的冰凌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