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哈乐(Hip-Hop)在上个世纪末席卷全球,成了令人不可思议的青年文化。这种寄生在街头巷尾的表演,在经历了漫长的演变之后,成了唱片业的宠儿,并把它传播的更广。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嘻哈起来,那么,什么是嘻哈乐?它的文化形态与其他音乐有什么不同,又有什么内在关联?它究竟要表达出年轻人哪些方面的气质?从本期开始,我们将连载袁越先生撰写的《20世纪最后的草根艺术——嘻哈文化发展史》,通过这本书,你将了解到一个更清晰的嘻哈文化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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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20世纪最后的草根艺术--嘻哈文化发展史 |
分类 | 人文社科-文化-文化理论 |
作者 | 袁越 |
出版社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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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嘻哈乐(Hip-Hop)在上个世纪末席卷全球,成了令人不可思议的青年文化。这种寄生在街头巷尾的表演,在经历了漫长的演变之后,成了唱片业的宠儿,并把它传播的更广。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嘻哈起来,那么,什么是嘻哈乐?它的文化形态与其他音乐有什么不同,又有什么内在关联?它究竟要表达出年轻人哪些方面的气质?从本期开始,我们将连载袁越先生撰写的《20世纪最后的草根艺术——嘻哈文化发展史》,通过这本书,你将了解到一个更清晰的嘻哈文化历史。 内容推荐 作为一个1960年代出生的人,我已不可能紧跟这个时代。我所能做的就是记录下嘻哈文化的发展历史,从中寻找规律,发现嘻哈文化的生命力之所在。所有的专家都说,嘻哈文化包含了嘻哈乐、霹雳舞和涂鸦这三种艺术形式,但术业有专攻,本书将重点研究嘻哈乐的发展史,我将告诉大家,为什么嘻哈乐被认为是上个世界流行音乐领域里的最后一种草根艺术。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布朗克斯的璧画 第二章 穷人的舞蹈 第三章 霹雳舞 第四章 三位一体 第五章 说的比唱的好听 第六章 饶舌歌手的喜悦 第七章 西蒙斯兄弟 第八章 绝对即兴 第九章 斗嘴 第十章 黑色嘻哈乐 第十一章 彩色嘻哈乐 第十二章 脾气暴躁的黑鬼 第十三章 通俗饶舌乐 第十四章 鲜血铸成的荣耀 第十五章 劫后余生 第十六章 嘻哈乐的超级王国 后记 试读章节 如果美国也像中国一样设立直辖市的话,纽约肯定第一个当选,因为她和其它美国城市完全不一样,是一个独立的小联合国。站在曼哈顿的大街上,你会看到世界上各个民族的人并肩同行,加长豪华轿车和小贩的推车争道,珠光宝气的白领丽人和衣衫褴褛的乞丐一起走出地铁隧道。不同民族和文化的交融使纽约成为孕育新潮流的温床,无数新的艺术形式就在这里诞生。 纽约的白天虽然光怪陆离,鱼龙混杂,可一到了晚上,人们还是会按照各自的种族和贫富差别,回到各自的街区。哈莱姆、皇后区、布鲁克林、格林威治村……一个个响当当的名字代表着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亚文化圈子。布朗克斯[Bronx]是其中唯一一个和美国本土连在一起的街区,也是纽约最穷的街区。自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这里就被黑人和来自中北美洲的拉丁裔居民所占领。他们住在政府修建的设备简陋的贫民公寓里,外面是破败的街道和荒芜的杂草。许多人为了骗取保险金而纵火,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会听到救火车的警笛声。 经历了50年代的民权运动之后,美国黑人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他们终于获得了选举权,也可以名正言顺地上各种学校,去任何地方购置房产——只要他们出得起钱。事实上,在经过了200多年的种族歧视政策之后,美国黑人无论是教育水平还是经济地位都远远落后于白人,两者根本不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贫富差距代替了种族歧视政策,成了黑白之间新的分界线。贫穷的黑人们聚集在房租便宜的街区,听着自己的音乐,说着自己的语言,崇拜着自己的明星。 那时布朗克斯的黑人青少年们极为崇拜黑人歌星,包括雷·查尔斯[Ray Charles]和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大名鼎鼎的吉米·亨德理克斯[Jimi Hendrix]则不在此列,虽然他是黑人,但他的音乐是属于白人世界的。黑人们还极度崇拜李小龙,这个来自东方的小个子影星在电影里敢于和庞大的恶势力作对,而且他总是单项匹马,用拳头[而不是语言]征服世界。这样的独行侠特别符合黑人青少年的审美观。不过,黑人们最崇拜的明星当属黑人职业运动员,尤其是篮球明星,朱利叶斯·欧文[Julius Erving]的一头非洲爆炸式卷发和炫耀性的扣篮成为当时青少年竭力模仿的对象。对他们来说,打篮球不是为了赢,而是为了出人头地。一个精妙的过人或者欧文般的大力灌篮比最后的比分更能让黑人小伙子们兴奋。 当然,打球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金钱。多年的贫穷生活使得黑人青少年极度崇拜金钱,当职业运动员是他们迅速致富的一条捷径。那段时间布朗克斯区内不多的几块篮球场上经常可以看见一群群光着膀子的黑人小伙子在打篮球,许多人脖子上都带着指头粗的金项链。对金钱的崇拜使得当众炫耀财富成为布朗克斯区的一种时尚。 “嘟嘟嘟”,场外响起了传呼机的叫声,这种时髦玩意在当时除了医生以外,就属布朗克斯的黑人们用得多,以至于一场精彩的篮球比赛经常会被“嘟嘟嘟”的叫声所打断。你会看到一个正在打篮球的小伙子走到场外,拿起传呼机看了看,然后冲同伴嘀咕几句,拿起衣服匆匆离去。当地人都知道,又有一笔生意做成了。 这人卖的是毒品。 吸毒在黑人社区有着很长的历史,当年红遍纽约的“比波普”[Bebop]爵士乐手有很多都是海洛因的瘾君子,参加越战的美军士兵也有很多人迷上了海洛因,其中黑人士兵尤甚。美国政府在那段时间策略性地忽略了对毒品的控制,坊间更有传言CIA利用贩卖毒品得到的钱支持南美反政府游击队。种种原因加在一起,使得毒品[尤其是海洛因]在布朗克斯泛滥成灾,毒品贩子大发横财,贩毒成了职业体育以外布朗克斯黑人致富的另一条途径。那时最流行的毒品叫“快克”[Crack]——一种可供吸食的廉价海洛因,许多瘾君子依靠贩卖“快克”来满足自己的毒瘾,因此毒品贩子的队伍不断壮大,成为当地最大的公害。他们毫不掩饰自己的财富,大街上经常可见浑身珠光宝气的贩子们开着敞篷卡迪拉克轿车招摇过市,为自己的买卖做着活广告,他们衣着打扮和行为举止成了布朗克斯年轻人学习的榜样。P3-6 序言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进口的东西肯定比国产的好了。不知谁先开的头,我们不说“好”,说“酷”了。不知从哪个年代开始,玩摇滚的比玩流行的更“高雅”了。不知从哪个乐队开始,嘻哈的时代又到了。我们的时尚青年从80年代穿着喇叭裤手提录音机当街跳起霹雳舞,到90年代穿着牛仔裤手拿电吉他模仿朋克摇滚,再到21世纪穿着低腰裤手拿MP3播放器模仿痞子饶舌,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 说起西方文化对中国的入侵,摇滚可不是急先锋,这个头衔还得让位给霹雳舞和迪斯科。尽管研究中国音乐史的人会把崔健的《不是我不明白》当作第一首饶舌歌曲,可如果你到大街上随便拉来一个中学生,他肯定会指着街边小店门前挂着的周杰伦或者潘玮柏的海报告诉你,这才是中文嘻哈乐的偶像。如果你你告诉他这两人是伪嘻哈,他会不屑一顾地告诉你:你老了,我们就是稀饭周杰伦! 不管专家们承不承认,他就是新一代嘻哈青年,嘻哈文化正在主导这个时代,成为21世纪的新时尚。作为一个60年代出生的人,我已不可能紧跟这个时代。我所能做的就是记录下嘻哈文化的发展历史,从中寻找规律,发现嘻哈文化的生命力之所在。所有的专家都说,嘻哈文化包含了嘻哈乐、霹雳舞和涂鸦这三种艺术形式,但因为术业有专功,本书将重点研究嘻哈乐的发展史。我将告诉大家,为什么嘻哈乐被认为是上个世纪流行音乐领域里的最后一个草根艺术。 都说乐评人喜欢分类,作为一个乐评人,我喜欢把所有的音乐风格分成两类:来自民间的草根艺术和来自唱片公司的商业艺术。在我看来,大名鼎鼎的摇滚乐、节奏与布鲁斯[R&B]、乡村歌曲、迪斯科、重金属、朋克乐、雷击乐、晚会民歌等等等等,都是唱片公司为了方便大家买唱片而生造出来的概念。虽然这些音乐形式都来自某种草根音乐,都有来自民间的艺术家的积极参与,但在它们的发展初期,都有唱片公司的大量介入,普通歌迷都是在许许多多的商业机构的帮助下才接触到这些音乐的。与之相比,民谣、布鲁斯、爵士乐以及桑巴、探戈和花儿等等来自世界其它国家的民族音乐,都属于来自草根的音乐。它们在进入商业化的大规模流通之前,都已经在民间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有着雄厚的群众基础。所有被成为草根的音乐风格都有很长的历史了,这一点并不奇怪。因为近百年来流行音乐工业的飞速发展早已把民间自发的创新行为淹没在排行榜的热浪之中。 美国无疑是世界上流行音乐工业最发达的国家,嘻哈乐能够在这样一个空气中都充满了流行歌曲味道的国家出现,实在是一个奇迹。自从1980年代初期在纽约的布朗克斯孕育成型之后,嘻哈乐在诞生之后的头一个10年里几乎没有受到来自流行音乐工业的任何干扰,相对独立地发展了一个年代。从它的产生到最后成型,其间发生了很多偶然事件,遇到过不少机缘巧合,本书将详细向你描述这些有趣的故事。嘻哈乐的故事开始于纽约,因为只有在纽约这样一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国家才会出现这样一种独一无二的音乐形式。不过,从长远的角度看,嘻哈乐的诞生和发展却是流行音乐进化过程中的一种必然,是音乐家表达方式的一种进步。嘻哈乐词曲分家的做法并不是一种倒退,歌词和旋律的脱节恰恰为这两种音乐元素各自独立的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 任何一种音乐的发展都是有规律的,我们学习它的历史,就是为了找出这个规律,更好地发展我们自己的音乐。嘻哈乐的历史表明,这是一种非常容易被异化的音乐类型。由于有了采样技术,嘻哈乐可以随意地借鉴各种音乐形式,无论它来自黑人传统音乐还是印度舞曲。由于歌词可以完全独立于音乐而存在,嘻哈乐最适合表达个人的想法,无论这种想法是多么大逆不道。中国的城市青年当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上了嘻哈乐,但我们至今没能发展出属于自己的嘻哈文化,仍然在拷贝外国,拷贝人家表面的那层装饰。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但愿我的书能够帮助大家了解嘻哈乐的历史,从中找出适合自己的东西,让嘻哈文化在中国找到更多的知音。 后记 作为嘻哈文化的根本,嘻哈乐至今仍然没有衰败的迹象。如今的唱片界都知道,要想多卖唱片,加点饶舌就行了。美国乐坛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音乐人开始将嘻哈元素融合进来,创造出很多新的乐种。从金属加饶舌的“软饼干”[Limp Bizkit],到硬摇加饶舌的“摇滚小子”[Kid Rock],再到把所有一切都混在一起的“贝克”[Beck]和肯尼·维斯特[Kanye West],都验证了这一新法宝的灵验。维斯特已经连续几年成为格莱美奖的宠儿,2007年也不例外,又是获得题名最多的艺人。 说到这里,不能不提一下崔健。当初他在那张划时代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专辑中,收录了一首堪称是中国第一的饶舌歌曲《不是我不明白》。他这么做绝对不是想借助饶舌的魅力多卖几张唱片,因为那是在1985年,听说过饶舌乐的人还没几个呢。如果说歌迷们对这首歌还算宽容的话,那么他后来完全转向饶舌乐的举动却引起了大多数人的非议。他那两张完全以饶舌乐为主的《无能的力量》和《给你一点颜色》,销量远远不及《新长征路上的摇滚》,就是明证。 其实对于崔健而言,无论是当初的《不是我不明白》,还是后来的《给你一点颜色》,都没有借机讨巧的意思。他心里十分清楚,中国歌迷需要的是周杰伦式的“安全”饶舌乐,不需要听什么深刻的思想。但他属于老一辈的艺人,心中有话就要把它说出来。摇滚乐已经容不下他内心汹涌的冲动,饶舌乐正好为他提供了一个说话的方式,于是他选择了饶舌乐。 相比之下,国内近年来涌现出不少新的饶舌乐队,他们在外观上都把国外乐队模仿得难辨真假,可骨子里却没有学到饶舌乐的精髓。他们其实没什么话要说,很多MC甚至连中国话都说不利索,除了翻来覆去地宣称他们的时代到了之外,说不出别的内容,这样的饶舌乐队充其量只能说是饶舌乐的高级歌迷而巳,离一个真正的饶舌歌手还差得很远。 还有,虽然中国文化中不乏斗嘴的传统,但却没有跳舞的习惯。怎样把中国丰富的语言文字[包括方言]与舞蹈音乐结合起来,做出属于中国人的饶舌乐,这个问题还没有人能够回答。 中国的嘻哈艺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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