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第三次的修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是《民法总论》第二版自2007年出版以来,分别于当年1月、6月和12月印刷三次,本着对读者负责的态度,此次对全书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力求尽可能减少错误和纰漏;另一方面是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物权法》,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破产法》、《合伙企业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也进行了修订,《民法总论》应及时反映法律的发展变化,体现我国的立法成果。
本次修订对文字、格式和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使文字和格式更趋规范、合理,内容更为简洁,论述更为清晰。体例方面作了较大的变动,将正文中涉及的几乎所有的法条内容都放人了脚注中,使阅读更为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