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背影——政学两界人和事》,是笔者继《历史背后——政学两界的人和事》之后的又一部学术性传记文集,其内容涉及20世纪中国的数十位著名人物及历史事件,其中包括袁世凯、孙中山、宋庆龄、黄兴、宋教仁、徐世昌、蔡元培、胡适、蒋梦麟、鲁迅、周作人、章士钊、高一涵、钱玄同、刘半农、陈翰笙、高仁山、易培基、易白沙、洪述祖、应夔丞、马叙伦、汤尔和、沈尹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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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民国背影--政学两界人和事 |
分类 | 人文社科-政治军事-中国政治 |
作者 | 张耀杰 |
出版社 | 浙江人民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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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民国背影——政学两界人和事》,是笔者继《历史背后——政学两界的人和事》之后的又一部学术性传记文集,其内容涉及20世纪中国的数十位著名人物及历史事件,其中包括袁世凯、孙中山、宋庆龄、黄兴、宋教仁、徐世昌、蔡元培、胡适、蒋梦麟、鲁迅、周作人、章士钊、高一涵、钱玄同、刘半农、陈翰笙、高仁山、易培基、易白沙、洪述祖、应夔丞、马叙伦、汤尔和、沈尹默等等。 内容推荐 本书精选自作者近年来写作的与政学两界直接相关的学术性人物传记,其内容涉及到20世纪中国的数十位著名人物及历史事件,其中包括袁世凯、孙中山、宋庆龄、黄兴、宋教仁、徐世昌、蔡元培、胡适、蒋梦麟、鲁迅、周作人、章士钊、高一涵、钱玄同、刘半农、陈翰笙、高仁山、易培基、易白沙、洪述祖、应夔丞、马叙伦、汤尔和、沈尹默、陈德征、陈彬龢等等。作者认为:没有细节就没有真实,没有真实就没有历史。每一篇优秀的历史文本,都应该是对于历史盲区的照亮和对于历史空白的填充。书中讲述的主要是政学两界的旧情往事,所要发扬光大的却是21世纪的生命感悟和公民理性。 目录 自序:政学两界人和事 “为宪政流血”的宋教仁 《袁氏当国》的历史谬误 《新青年》教训徐世昌 遭遇“包围”的蔡元培 鲁迅笔下的孙中山 前往苏联的宋庆龄 鲁迅与易培基的合作与交往 《新青年》杂志的“复活”与终结 周氏兄弟的文坛恩怨 周作人对傅斯年的全盘否定 北大教授高仁山的革命传奇 历史劲流中的胡适之 《新青年》时代的戏剧论争 《新青年》同人的爱国主义与世界主义 政学奇人陈彬和 陈德征的真面目 《石家庄集中营的中共特支》 附录:关于《历史背后》的纠错和答谢 试读章节 “为宪政流血"的宋教仁 1913年4月13日,国民党上海交通部在张园举行宋教仁追悼会,没有到场的孙中山送来的挽联是:“作民权保障,谁非后死者?为宪政流血,公真第一人!”因病缺席的黄兴送来的挽联是:“前年杀吴禄贞,去年杀张振武,今年又杀宋教仁;你说是应桂馨,他说是洪述祖,我说确是袁世凯。”虽然迄今为止的历史证据还不足以证明袁世凯及其中央政府是谋杀宋教仁的罪魁祸首,孙中山写下的“为宪政流血,公真第一人”这句话,依然不失为宋教仁之死的盖棺论定! 一、同盟会改组国民党 宋教仁,字■初,又作钝初、遁初,自号桃源渔父,1882年出生于湖南省桃源县上香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积极主动地变改朝换代的革命政党为和平竞争的议会政党的现代政治家,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具宪政意识和建设精神的现代政治家。 1905年7月28日下午,宋教仁应约到《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社与孙中山(逸仙)第一次会面,在他所记录的孙中山谈话中有这样的文字:“一切破坏前之建设,破坏后之建设,种种方面,件件事情,皆有人以任之,一旦发难,立文明之政府,天下事从此定矣(逸仙之言,余尚多,不悉记)。” 1911年广州黄花岗起义时,宋教仁继陈炯明担任起义机关的编制部部长,“是役布告、文令,皆一出于先生之手。在港时,日与同事诸子,草定《民国宪法草案》焉。则先生于破坏时代,固无时不为建设谋也。”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在武昌爆发。宋教仁与黄兴随后赶赴武昌,并且在血与火中起草了《中华民国鄂州约法》。据时任鄂军都督府秘书的黄中恺回忆:“(宋教仁)一日入府谓予日:革命之目的在造成立宪国家,当宪法未成之先,虽有政府不过临时应急之设施,而临时政府不可无法令以资遵守。此种法令法美先进国家皆曾经过,大抵名之曰‘临时约法’。今革命军初兴,诸事草创,一般人士率亟亟以战事为务,无暇注意及此,一旦临时政府成立,仓促莫就,必感困难。余不敏,日来闲居无事草成约法草案若干条,拟邀同志之有法律知识者数人枉过寓所共相讨论。予亟服其伟识,欣然而往,至则陈登山、汤化龙、胡瑞霖皆在。宋出其稿授余等传观。” 对于宋教仁的“为宪政流血”,黄中恺解释说:“宋氏于危城之中穷数日之力草定约法,其远见卓识诚足令人钦仰。且当时承专制之余,预想将来政府无论何人不敢十分信任,为思患预防方针预加制限,以防流弊在所不免。时在九月初旬,各项问题皆不可预测。待共和告成,实约法执法者苦其束缚,谓宋氏有心对人,卒致以身殉法遭暗杀惨死,不亦哀哉!”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宋教仁被任命为法制局长,直接负责《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订工作,由他草拟的《中华民国鄂州约法》,也因此成为“临时约法”的主要蓝本。 按照“临时约法”的规定,临时参议院在正式国会召集之前是国家的立法机关。临时参议院成立后十个月内,临时总统应根据临时参议院制定的国会选举法进行国会选举。国会成立后应进行正式总统的选举,并制定宪法以代替“临时约法”。1913年1月5日,临时参议院决定国会采取两院制。8月10日,袁世凯以总统名义颁布“国会组织法”及“参议院、众议院议员选举法”,下令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国会议员选举。 按照议员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人与被选人都有财产和社会地位的限制,工农大众被严格排斥在初步建立的宪政民主制度的框架之外。在一个拥有四亿人口的国家里,拥有选举权的“公民”仅占全部人口的10%左右。尽管如此,宪政民主的制度框架已经在中国大地初步确立。 中华民国成立后,国内人士纷纷组织政党社团参政议政,全国性的政治团体达二十多个。1912年春天,为取得即将组成的正式国会的多数席位,各党派纷纷改组合并。1912年5月,统一党、民社、国民协进会实现合并,组成以清末立宪派人士张謇、程德全、赵凤昌、熊希龄、汤寿潜等人为中坚,以前革命党人章太炎、孙武等人为奥援,以副总统兼湖北都督黎元洪为最高领袖的共和党。同盟会为了与共和党抗衡,于同年8月与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会、国民公党、共和实进会合并,改组成立国民党。孙中山、黄兴虽然被推举为理事长与理事,但真正在宪政民主的制度框架之内建设和经营国民党的。是代理理事长宋教仁。借用持共和党政见的著名记者黄远生的话说:“平心论之,宋君此次主持国民党改组之功,于中华民国历史上必有不可磨灭者耳。” 关于国民党改组的复杂背景,黄远生写道:“国民党之改组也,实系遁初一人主持,而胡瑛、张耀曾、李肇甫、魏辰组及某某君等为之奔走密谋,皆与有大力。当未改组前,记者一日面询胡君以改组之事,胡君答称在南京时,以孙中山、汪精卫等不甚主持,故致中止,可见此中阻力之大。宋君居京既久,政治思想,异于他人,实为国民党政界运动之中心,诸同盟会议员既亲附之,与之连名,附于赞成改组之列,及改组事定,则国民党之议员,尤亲附之。其先同盟会中诸激烈分子不满意于改组者,事定后乃议排斥宋君,不举为理事。于是同盟会之议员某某有力者,乃暗中鼓动统一共和党出头,谓不举宋君为理事,则我等合并之事可作罢。因是宋君乃始得为理事。故宋系云者自参议院中言之也,至于院外宋君能有几许势力,尚难言之,盖宋君所以能于议院中占势力者,以其为改组之原动一也。以其政治思想实与一般政客较为接近二也。大凡首领之性质思想既异,则其部下即不能无派别。” 统一共和党由前同盟会员、国会议员谷钟秀、张耀曾、吴景濂等人组建于1912年初,组建时曾经推举宋教仁为理事。宋教仁虽然公开辞去理事之职,却一直与谷钟秀等人保持密切联络。1912年4月22日,《亚细亚日报》刊登《农林总长与(亚细亚日报)记者一席谈》,其中记录了宋教仁的政党观:“宋氏谓统一、同盟两党,政纲本无不同,故于两党皆有关系。惟同盟会分子复杂,本非政党组织,前此勉强改为政党,原非余之本意;且同盟会多有感情用事之举,尤非政党所宜出。然感情用事,统一党人亦有不免,如将来两党均不能化除意见,余意欲于两党外另求同志,更组织一党,以为国家效力之地。” 宋教仁所说的同盟会“前此勉强改为政党”,是1912年3月3日的事情。同盟会南京本部于当天召开全体大会,通过新党章,以“巩固中华民国。实行民生主义”为宗旨,选举孙中山为总理,黄兴、黎元洪为协理,“决定大为扩张,以完成民国之一最大政党”。 至于“同盟会多有感情用事之举”,最为集中地表现在对于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极端妖魔化的谩骂攻击方面。1912年3月28日,由周浩筹资开办的国民党激进派报刊《民权报》创刊发行,该报主笔戴天仇(季陶)一上来就以《胆大妄为之袁世凯》、《袁世凯罪状》、《讨袁世凯》为标题,猛烈抨击袁世凯“病民病国之行,日以加甚,俨然帝制自为,且较亡清为尤甚”,并且公开告诫同盟会第一大报《民立报》说:“(袁世凯)才足以帝制自为,智足以压服民党,魄力足以借刀杀人。” 湖南籍的革命党人邹永成,对于袁世凯就任大总统极度不满,以至于在上海跳人黄浦江自尽,因被人及时救起才侥幸不死。他在绝命诗中写道:“轰轰革命十余年,志灭胡儿着祖鞭。不谅猿猴筋斗出,共和成梦我归天。” 当时的《民立报》被视为以于右任、宋教仁为代表的同盟会稳健派的主要舆论阵地,与宋教仁关系密切的该报主笔徐血儿,反过来告诫激烈派说:“奈何群俗侥(浇)薄,意气相尚,一有不当己意,即假共和假共和之声喧嚣于国中,挑起无意识者之同感而隐以破坏大局于不顾也。……今兹新国家存亡绝续之交,创造艰难,百废待举,民生困苦,疮痍满目,元气未复,补救之道,不可须臾缓。”P1-4 序言 《民国背影——政学两界人和事》,是笔者继《历史背后——政学两界的人和事》之后的又一部学术性传记文集,其内容涉及20世纪中国的数十位著名人物及历史事件,其中包括袁世凯、孙中山、宋庆龄、黄兴、宋教仁、徐世昌、蔡元培、胡适、蒋梦麟、鲁迅、周作人、章士钊、高一涵、钱玄同、刘半农、陈翰笙、高仁山、易培基、易白沙、洪述祖、应夔丞、马叙伦、汤尔和、沈尹默、陈德征、陈彬和等等。 一百年前的光绪三十四年八月一日即1908年8月27日,清政府颁布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23条中竟有14条是关于“君上大权”的,清政府对君主权力的恋栈、索求以及唯恐丧失权力的恐惧,远远超过了日本明治宪法。尽管如此,《钦定宪法大纲》依然遵循世界通例,破天荒第一次赋予中国民众以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以及依法诉讼和财产住宅不受侵扰的权利。作为君主立宪的第一步,其中还规定了君主与议院的关系,赋予议院“议决法律”和讨论君主发交议案的有限权力,从而开启了现代中国的宪政大门,同时也揭开了中国政学两界的崭新篇章。 辛亥革命胜利后,中华民国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第一条和第二条里明确规定了国家性质:“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五条宣告“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第六条提出了人民的12项权利和两项义务。在其它条款中还初步勾画出了参议院、临时大总统与司法机关彼此分立、相互制约的雏形。这些宪法条文,包括了现代社会对宪政民主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一代仁人志士的政治理想。但是,中国毕竟是专制传统非常悠久深厚的国度,宪政民主的发展刚一启动就遭到扼杀。 1913年3月20日晚上,前农林部总长、湖南籍议员、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钝初,也写作遁初、遯初),准备在上海至南京的沪宁火车站乘车北上时遭遇枪击,于3月22日凌晨在靶子路沪宁铁路医院去世。血案发生后,国民党方面紧急展开缉凶活动,并且调动所有报刊资源无限放大和极端升级,从而把并不十分复杂的凶杀案件推演成为号称“二次革命”的国内战争。随着“二次革命”的失败,先是作为第一大党的国民党惨遭解散,接下来又是国会解散以及袁世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称帝闹剧。 到了1931年5月12日,由国民党一手包办的“国民会议”通过《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首次把意识形态引进宪法:“国民政府本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三民主义为中华民国教育之根本原则。”从而把中华民族引入政治歧路。1934年和193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总纲第一条,都是“中华民国为三民主义共和国。”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则是“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共和国。” 限于政学两界来说,宪政民主的制度设计与道德培养,一直是民国时代的一个核心命题,这其中以胡适、蒋梦麟等人的相关思索及路径选择最具代表性。 1923年11月17日,胡适为他的好朋友、留美政治学博士张慰慈即将出版的《政治概论》写作序言,其中有这么一段话:“民治制度的最先进的国家也不是生来就有良好公民的;英国今日的民治也是制度慢慢地训练出来的。至于那些采用现成民治制度的国家,他们若等到‘人民程度够得上’的时候才采用民治制度,那么,他们就永永没有民治的希望了。民治制度所以有被他国采用的可能,全靠制度有教育的功用。……民治的制度是一种最普遍的教育制度。……凡经过长期民治制度训练的国家,公民的知识和道德总比别国要高的多。” 1920年5月4日即“五四”运动的一周年纪念日,鲁迅在致浙江同乡宋崇义的信中写道:“比年以来,国内不靖,影响及于学界,纷扰已经一年。……近来所谓新思潮者,在外国已是普遍之理,一入中国,便大吓人;提倡者思想不彻底,言行不一致,故每每发生流弊,而新思潮之本身,固不任其咎也。要之,中国一切旧物,无论如何,定必崩溃;倘能采用新说,助其变迁,则改革较有秩序,其祸必不如天然崩溃之烈。而社会守旧,新党又行不顾言,一盘散沙,无法粘连,将来除无可收拾外,殆无他道也。” 持之以恒地改造国民劣根性的鲁迅,尽管在文坛争战中所向披靡、战无不胜,私底下却一再重复这样的泄气话语:“我时时说些自己的事情,怎样地在‘碰壁’,怎样地在做蜗牛,好像全世界的苦恼,萃于一身,在替大众受罪似的:也正是中产的智识阶级分子的坏脾气。”(《〈二心集〉序言》) 与胡适最为息息相通的留美同学蒋梦麟,在《西潮》中采用雄辩的事实讨论了良好制度与良好道德,也就是制度设计与道德培养之间的既相辅相成又各有侧重:西方人为获取更多特权而替代清政府建立了现代关税制度,一开始就摆脱了传统陋规制度的恶劣影响。海关雇员经过良好的训练,薪俸也相当优厚,退休之后还有充裕的养老金,徇情偏私的情形很少发生。中国为了保证偿付外债而把关税收入的控制权交付给西方人,原本是国家的奇耻大辱,而且严重威胁到主权完整;但是,因此建立的关税制度却是一个意外收获。邮政也是根据西方制度建立的,抗战期间,日军占领区与中国大后方之间,邮递一直畅通无阻,邮差们常常穿越火线把邮件送达收件人手里。 与蒋梦麟的观点相印证,美国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华裔教授徐中约,在其史学著作《中国近代史》中介绍说:1854年,为了帮助清政府从所有外商那里征收海关关税,英、法、美三国领事主动建议在上海成立外国税务司。同年7月12日,经中国方面同意,英国的威妥玛、美国的贾流意和法国的史亚实,正式就任上海海关税务司。到了1863年,总理衙门任命英国人赫德任上海总税务司。在1864年6月21日的一份通告中,赫德告诫外籍雇员说:“应时刻铭记,税务司署乃中国之海关而非外国之海关所有,故而,本署各员之天职应向着中国之官民行事,以杜绝任何冒犯与恶意之缘由。……领取中国政府之俸禄因而身为该政府属员之人,处事理应不犯其禁讳,亦不惹其嫉猜厌恨。故本司署外籍雇员与中国官员交往时应切记,尔等乃彼等之同僚,而与中国平民人等交往时亦应切记,尔等颇有义务及责任姑作彼等之同胞:怀此念者可趋于待官吏以礼貌,待百姓以友善矣。” 赫德主持清政府的海关总税司长达48年,任内的中国海关得以完善和发展,成为清政府最为高效廉洁的部门之一。作为对比,蒋梦麟痛心疾首地反省了中国传统的陋规制度:“所谓陋规制度究竟是怎么一种办法呢?中国当时分为二十二行省,大约包括两千个县。县的行政首长是知县,他不但掌管一县的财政,同时还是一县的司法官,他的薪水每月不过数两银子,简直微不足道。因此他的一切费用都只能在陋规金上开支。”蒋梦麟认为,要彻底改良中国官场的陋规制度,必须优先引进欧美社会的现代制度:“没有健全的品德,这些制度固然无法实行,但是单凭外国人的道德难道就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吗?单凭少数高居要津的外国专家就能够制止千千万万中国职员的不法行为吗?海关、盐务、邮政之所以成功,还是靠良好制度下的基层中国职员的通力合作。这就是孟子所谓:‘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胡适在前述《〈政治概论〉序》中,早已有过类似论述:“固然‘徒法不能以自行’,然而好的、完密的法制实在是好人澄清恶政治的重要武器。固然奸人弄法,也可以在法律的范围之内运用玄虚;然而好制度加上好人的监督与执行,终久可以使奸人无所施其伎俩。” 换言之,只有刚性的制度程序建设与柔性的道德文化建设的既相辅相成又各有侧重,才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出路,拥有古老文明的中国社会概莫能外。相比之下,制度设计比道德培养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或者说以法制治国比以道德治国更加切实可行和行之有效。 由于意识形态的差异和对立,1949年以来,对于民国时期政学两界人和事的相关记忆已经日益模糊。作为一名人文学者和传记作家,笔者能够做到的只是对于自己所熟悉的民国背影,进行一些局部的甚至于片面的清理还原。说得好听一些是一叶知秋,说得难听一些就是瞎子摸象。尽管如此,笔者依然坚信,一个写作者只有上升到苏东坡《题西林壁》中所描绘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人文境界去理解历史,才能够真正接近多角度、多层面的历史真实。 本书写作过程中,得到了聂圣哲先生及四川大学苏州研究院和德源文化研究所的学术支持,特此致谢。浙江人民出版社在市场低迷的大环境中出版这样一部学术性的传记文集,也是笔者深感敬佩的。 2008年6月18日于北京家中。 书评(媒体评论) 每一篇优秀的历史文本,都应该是对于历史盲区的照亮和对于历史空白的填充。书中讲述的主要是政学两界的旧情往事,所要发扬光大的却是21世纪的生命感悟和公民理性。 ——作者题记 耀杰的学术研究,不是为研究而研究的那种,他的所有研究工作都有更远大的理想追求在背后支撑,因为他是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读他的这本书,时时会为他的人文关怀所感动,他能把一件为常人所忽视的历史事件清理的那样明晰,真让我佩服。 ——谢泳,厦门大学文学院教授 日前我从友人得知先生大作《历史背后》面世,友人都赞赏先生的治学态度,是位难得人才。尤比国内仍有一些学者……常以“成王败寇”论历史人物。惟张先生没有“包袱”在文字里。 ——林嘉明,香港读者 阅读作者的这本书,让人触动的是他付出了相当大的心血来面对和点亮历史人物及事件。治学的执着、追因问果的决心、指证真相的勇气,处处可以见到痕迹。 ——余世存,自由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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