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关于研究“交往安全义务理论”的专著,书中以德国原始资料为基础,系统、全面地研究了德国法上的交往安全义务理论,包括其产生、意义及类型化、法定化的交往安全义务等。作者还着眼于中国问题,提出借鉴德国法的理论以完善我国安全保障义务、不作为侵权、间接侵权、特殊侵权、过错侵权的一般条款等。
德国侵权法最新的、最重要的发展就是交往安全义务制度,这一制度已成为德国过错侵权责任理论的主要部分。我国侵权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就是借鉴德国交往安全义务理论创设的。本书以德国原始资料为基础,系统、全面地研究了德国法上的交往安全义务理论,包括其产生、意义及类型化、法定化的交往安全义务等。作者还着眼于中国问题,提出借鉴德国法的理论以完善我国安全保障义务、不作为侵权、间接侵权、特殊侵权、过错侵权的一般条款等。
第一编 交往安全义务的一般理论
第一章 交往安全义务的产生、产生的原因及意义
第一节 交往安全义务的产生
一、交通安全义务——交往安全义务的原初形式
二、“兽医案”——从交通安全义务到交往安全义务的起点
第二节 交往安全义务产生的原因
一、以罗马法为模型而设计的不作为侵权责任的缺陷
二、在民法的框架内先行处理国家责任问题的需要
三、将危险责任的思想移植到过错责任之中的需要
四、社会福利国家思想的影响
五、刑法上新不作为犯罪理论的影响
第三节 交往安全义务的意义
一、扩张了不作为侵权中的作为义务
二、在过错责任和危险责任之间创造了中间地带
三、解释、统合了一些采过错推定的特殊侵权类型
四、提供了规避《德民》第831条的雇主责任的工具
第二章 交往安全义务理论的重大争议问题述评
第三章 交往安全义务与归责原则的关系
第四章 交往安全义务内容的具体确定
第五章 交往安全义务的类型化
第六章 违反交往安全义务的责任
第七章 交往安全义务理论与我国侵权法
第二编 法定化的交往安全义务
第八章 雇主的交往安全义务
第九章 监督义务人的交往安全义务
第十章 用益动物饲养人的交往安全义务
第十一章 工作物占有人的交往安全义务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