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词床头灯英语学习读本》系列为英汉对照读本。它由美国作家用5500词写成,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原著的语言特色,而且难度适中,很适合读者过英语学习的第二关——简易原著关。较非英语作品的英译本,该系列丛书在语言上更具原汁原味的特色,更适合读者学习。它是通向英语自由境界的阶梯。
本书为该系列丛书其中之一,充分表现了吉卜林诗人兼小说家的长处,它诗文并茂,每篇故事前有序诗,后有歌谣,突出了故事的主题,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这些诗歌语句纯朴、音调铿锵,与曲折动人的故事相得益彰。译者在翻译这些诗歌时力图保留原来的韵律和格调。
莽莽的热带原始森林,神奇无比的动物世界,就已经令人无限神往了,而更加引人入胜的是,这个动物世界的中心是一个闻名世界的狼孩。狼孩毛葛利由母狼腊克沙的乳汁喂养大,棕熊巴鲁教给他“丛林法规”和各种鸟兽的“要语”,曾经在国王的兽笼里生活过的黑豹巴格伊拉传授给他捕猎技能和生活经验。他遭受过猴子们的绑架,最后由大蟒蛇喀阿把他解救出来。他同丛林居民一起经受了百年未有的干旱的磨难,听了动物世界的“创世记”,亲身体验到“丛林法规”的威力。他凭借自己的智慧驱赶排山倒海般的水牛大军,踩死了丛林恶鬼——老虎希尔汗。他指挥大象哈蒂捣毁了一座作恶多端的人拥有的村庄,让丛林把它吞并。他目睹了人为财死的经过,后来又以他的智慧挽救了狼群,消灭了野狗。一直到他十七岁的时候,一种莫名的春天的冲动驱使他奔向人间。最后他成了一名出色的护林员,成了家,并有了孩子。这一切,通过英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生花妙笔描绘出来。
第一章 莫格利的弟兄们
《丛林夜曲》
蝙蝠蔓恩把夜晚放走,
鸢鹰兰恩把它带回家中。
牛群关进茅屋牛棚,
直到天明我们都玩得轻松。
这是耀武扬威的时间,
这是锋牙利爪的表演。
噢,听那呼唤声声!
祝所有遵守丛林法则的,
狩猎大获全胜
那是在西澳尼山区,一个十分暖和的夜晚。狼爸白天睡了一整天,醒来日寸已经是傍晚七点了。他自己挠了挠痒痒,打了个呵欠,将爪子挨着个地伸展开来,好祛除爪子尖上还残存着的睡意。狼妈还躺着,她那灰色的大鼻头深埋在她四只呜呜叫着撒欢儿打滚的小崽子身上嗅来嗅去。月光从洞口直射进他们一家居住的山洞。
“又该去打食儿了。”狼爸说着正要跳下山去,忽然一只拖着蓬松的大尾巴的小个子身影挡在洞门口。小个子喊道,“噢,狼大王,祝你们好运,祝你们出身高贵的孩子们长一口结实而又洁白的牙齿,愿他们永远也别忘记这世上挨饿的兽民。”
这是豺狗塔巴奇,专捡残羹剩饭的塔巴奇。全印度的狼都挺瞧不上塔巴奇的。因为他好到处惹是生非,搬弄口舌。但是他们也都怕他,因为塔巴奇会动不动就发起疯来。而且他一犯疯病的时候就全不记得他曾经是多么害十白别人。他会在森林里横冲直撞,见谁咬谁。每逢小个子塔巴奇犯疯病的时候,连老虎也会飞奔着躲藏起来,发疯这种最不体面的事是会让一只野兽非常害怕的。
“那就进来看看吧,”狼爸板着脸说道,“不过这儿可没什么东西可吃。”
“对狼来说,是没什么可吃的,”塔巴奇说,“可对于像我这样一个穷鬼来说,一根干骨头就算得一顿美餐了。我们是谁啊,我们这伙豺狗还有什么好挑肥拣瘦的?”他一溜烟地钻进洞子的尽里头,在那儿找到一根鹿骨头,上边沾了一点肉。他就坐下美美地啃起骨头来。
“真是多谢这顿美餐啊,”他舔着嘴唇说。然后他又不怀好意地加上一句,“谢里汗,山大王,他把他的猎场挪了个地方。下个月他就要在这山里头猎食了。他就是这么告诉我的。”
谢里汗就是住在二十英里远的韦根加河附近的那只老虎。
“按照丛林法则,他没有权利在不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就换猎场!”狼爸气呼呼地说道,“他这么做会把这方圆十英里以内的猎物全都给惊动了。再说,这段日子我还得一个人打双份食呢。”
“那老虎他妈管他叫瘸老大,那可不是无缘无故的。”狼妈轻言细语地说,“他的一条腿打一出世就是瘸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直以来他只捕猎耕牛的原因。现在韦根加一带的村民们都对他感到恼怒,他又跑到我们这儿来惹恼我们这儿的村民。他们要到丛林里来抓捕他时,他又会跑得远远的,而我们和我们的孩子就得在茅草被放火点着的时候不得已地逃跑。这可真是托了谢里汗的福了!”
“要不要我向他转告你们的感激之情?”塔巴奇说。
“滚!”狼爸厉声喝道。“滚出去跟你的主子一块儿捕猎去吧。今晚上你干的坏事够多的了。”
“我走,”塔巴奇压低嗓门说。“你们听见了吗?谢里汗就在下边的灌木丛里。我本来用不着给你们报这消息的。” 狼爸侧耳细听,只听下边那条通往小河的山谷里,有一只老虎怒气冲冲地干嚎着。他什么猎物都没捕到,却毫不在乎整个丛林都知道这一点。
“愚蠢的家伙!”狼爸说。“哪有刚开始干活就弄出这么大动静的l他还当我们这儿的公鹿像他那边肥胖的韦根加小母牛那么容易捕杀吗?”
“他今天晚上捕猎的可不是母牛或公鹿,”狼妈说。“他捕杀的是人啊。”
那吼声变成了一种呜呜的、低沉发颤的声音,据说这种吼声常常会把丛林里的人吓得直接往老虎的嘴里钻呢。
“人!”狼爸龇牙咧嘴地说,“水库里的虫子和青蛙还不够他吃的吗,他还非要吃人?还要跑到我们的地盘上来吃人?”
丛林法则从来都不会毫无道理地做出任何规定。丛林法则禁止任何野兽吃人,除非他在教他的孩子如何猎杀动物。即便是教他孩子猎杀动物,他也必须到自己的兽群或部落的猎场以外的地方去教。这么规定的理由是,猎杀人类就意味着这迟早会把那些骑着大象、拿着枪的白人给招来,还有好几百个高举着火把的棕色皮肤的人。那时所有住在丛林里的野兽就得遭殃了。而且,吃人也是很不得人心的一件事,因为谁都知道,吃人的野兽,他的毛发和牙齿常常会掉光。 呜呜的吼声越来越响,直到最后变成“嗷呜”一声最响亮的吼叫,那是老虎扑食时的叫声。接着是谢里汗的一声尖嚎。
“他没抓着,”狼妈说。
狼爸跑出去没几步就听见谢里汗一边嘴里恶狠狠地叽里咕噜骂着街,一边在矮树丛里跌跌撞撞地挣扎。
“那蠢货竟跳到了一堆篝火上,把自己的脚给烧伤了,”狼爸哈哈地笑着说,“塔巴奇跟他在一块儿呢。”
“有什么东西朝山上来了,”狼妈说,一只耳朵冲着那个方向。“留神。”
附近的灌木丛微微地晃动了一下,狼爸后腿往下一蹲准备往上跳。就在他一跃而起的时候,他瞧见了他就要扑住的猎物,他飞快地收住脚,这使得他垂直地腾到空中四五英尺后又几乎落在他腾起的地方。
“是人!”他厉声叫道,“看哪!是人的小崽儿!”
那正面对着他站着,手里捏着一根低处的枝条的,是一个赤裸着全身的棕皮肤小娃娃,刚刚会走路的小娃娃。他抬起头来看着狼爸的脸笑了。
“那是一个人的小崽儿?”狼妈说,“我还从采没见过一个人的小崽儿呢。把他叼到这儿来吧。”
一只习惯于把自己的小崽儿叼来叼去的狼,只要需要,可以做到在嘴里叼着一只蛋都不会把蛋给咬破。所以,尽管狼爸紧紧地咬住了小娃娃的背,他的牙可一点儿都没碰破小娃娃的皮肤,把他给放到狼娃娃堆里了。
P9-15
好的英语是读出来的
喜欢读有趣的故事、小说是人类的天性,读英语小说当然是学英语的好方法,但很多英语学习者都有读不懂小说的痛苦经历。我常看到有些学生读小说的时候,没读完一行就遇到好几个生词,在书上密密麻麻注满了音标和释义。同学们在勉强坚持了一段时间后实在受不了这种煎熬,只能放弃——读小说反倒打击了很多人学英语的自信心。
本套读物由美国作家执笔,以5500个最常用的单词写成,语言现代,地道、标准。原汁原味,而且通俗易懂。你躺在床上不用翻字典就可以津津有味地学英语。小说里有人,有人的吃、喝、拉、撤、睡,有人的七情六欲,有人与人之间复杂的关系,以及人与自然、与社会的冲突和调和。从语言习得的角度来看,本套读物实现了使用5500个基本单词细致入微地表述和阐释生活的细节和人们丰富的内心世界的目的。走进一部英文小说,你实际上就生活在一个“英语世界”里,这是解决中国人学英语没有英语语言环境的最佳途径。光读几本教科书就想学好英语,这个想法不现实。
本套读物精选了国外一百部值得你在一生中去读的文学作品,读这些作品不但可以掌握英语,而且可以积淀西方文化,提高个人的品位和修养。
这套读本真正帮你实现了英语学习的生活化!一年就可以读20本,两年读40本。读过40本读物,就相当于在英语环境里生活了两年,绝对能够习得很强的英语运用能力。切记,没有几百万字的英语输入,是不可能学好英语的。
王诺平 (“考试虫”丛书主编)
光学几句干巴巴的英文不行……不要总是把阅读的目的放在提高英文上,阅读首先是吸收知识,吸收知识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就吸收了语言。
——许国璋
用英文思维是许多英语学习者都希望达到的一种境界,因为这是用英语流畅地表达思想的基础。对于一个生活在非英语环境中的中国学生来说,要做到部分或全部用英文来思考确有很大难度,但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及,从自己学习英语的经历中,我体会到坚持大量阅读是实现这一目标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何其莘(北京外国语文学副校长 博士生导师)
对于初、中级英语学习者我特别推荐英语简易读物,读的材料要浅易,故事性要强,读的速度尽可能快一些,读得越多越好。这是学英语屡试不爽的好方法。
——胡文仲(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