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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杰克·伦敦短篇小说集(插图本)/世界文学名著典藏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美)杰克·伦敦
出版社 长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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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现代美国文学和世界文学中享有崇高的地位。他擅长以人物的行动来表现主题思想,人物形象具有鲜明的个性,故事情节紧凑,文字精练生动,有相当的感染力。他一生热爱奋斗和冒险,创作了50多部短篇小说、长篇小说和故事,其中许多作品堪称短篇小说的经典,为人们了解美国人及其性格提供了生动的素材。本书精选了他的“银白的寂静”、“万里追寻”、“生命的法则”、“热爱生命”等十五篇短篇小说,供读者朋友们阅读。

内容推荐

品读他的作品,随之而来的是惊心动魄的思索,享受他那粗放的笔锋,感受热爱生命的真谛!他就是让文字燃烧生命烈火的杰克·伦敦。

本书选取了他的几则短篇小说,这些小说体现了他所特有的人生哲学观念——在坚毅中保持宽容,在宽容中保持坚毅。

目录

银白的寂静

致敬!雪夜赶路人

在路上,要聪明

万里追寻

生命的法则

热爱生命

一千打

印第安女子

面对意外

快!生一堆火

没脸见人

一块牛排

基斯的传说

赤金峡

墨西哥人

试读章节

生命的法则

老科斯库斯侧耳在听,他的双眼早已模糊了,但听觉却依旧敏锐,在刻满皱纹的前额底下,最细微的声响也被吸人一息尚存的大脑里,只是这大脑不再留意人世了。

啊!那是西卡图花,她在细声细气地骂那群狗,打狗棒在地上敲击着,叫它们一切行动听指挥。西卡图花是他女儿的女儿,她太忙了,想不到她那独自躺在冰天雪地里的外公。营帐一定是毁坏了。前途漫漫,时不我待。生活在呼唤着她,是生活的担子在呼唤着她,而不是死亡。但此刻死亡正向他招手。想到这里,老人有些恐惧。一只颤抖的手摸索着身边的一小堆干柴,它们还硬硬地堆在那儿,那只哆嗦的手便缩回到脏兮兮的兽皮衣里。

他又凝神静听。冻得半硬的兽皮哗哗地响了,他的心沉了下去,这是有人在拆除头人的麇鹿皮毡房,他们正在捶打、折叠兽皮,将它塞进手提袋里。头人是他的儿子,高大而健壮,他是部落的酋长,一位好猎手。女人忙碌着收拾帐篷行李时,他在斥责她们的手脚不够利索。老科斯库斯凝神静听。接着拆了吉豪的毡房!还有达斯的!七个,八个,九个,只有巫师的毡房了。好啦!现在他们也在拆它啦。他听到巫师一面抱怨,一面将它堆到雪橇上。一个小孩在尖声哭叫,接着是一个女人温柔的抚慰声。是小库蒂,老人想道,他是个焦躁的孩子,不够坚强,大概哭声很快就会停止,他们会在冻土上烧出一个洞,把死孩子放进去,然后盖上石块以防狼獾去掏。咳,这算不了什么呢?过几年吃得饱饱的日子,然后是数不清的饥饿日子,跟着,最饥饿的日子来了,孩子们随死神而去。

又怎么啦?哦,男人在鞭打拉雪橇的狗,给它们套紧皮带。他听着,再过一会他就听不见了。皮鞭在狗群中叫啸着。狗在嗥叫!它们多么仇恨赶狗人,仇恨这条林间小径!他们走了!一辆接一辆雪橇滑远了,消隐在沉寂里。他们全走了。他们离开了他的生命,留下他独自面对临终的一刻。

不。雪在鹿皮靴下嘎吱嘎吱作响,一个身影出现在身边,一只手轻柔地落在他的头上。是他善良的儿子才会这样做的。他想起了其他老人,他们的儿子在部落走后不曾等待他们。但是他的儿子等了。他在万千思绪里飘飘而行,儿子的声音把他带回现实。

“您这样行吗?”他问道。

老人答道:“我行。”

“您身边有柴,”年轻人接着说,“火也挺旺。今早天色不好,冷是不冷了,但马上就会下大雪,现在已经在飘雪花了。”

“是的,正在下。”

“部落的人走得匆忙。行装太重,肚子空空的,路太远,所以他们走得匆忙。我也要走了。您真能行吗?”

“行,我像片陈年枯叶,依然轻附在枝上!风一吹就会飘下,声音也变得像个女人。眼睛不中用,脚在哪里都不知道,两脚沉重,我累了,但这样不错。”

他愉悦地挺起头,听着最后一丝幽怨的踏雪声消失在远处。他知道儿子就这样和他永别了。他用手匆匆爬到柴堆边。柴堆兀立在他和向他敞开的永恒之间。考验他生命的竟是一把干柴。柴将一根一根地焚身于火,死亡也就一步一步地逼近。当最后一根柴放出最后一丝光热,寒气就开始行动了。先是脚被占领,然后是手。接着麻木四处蔓延,从四肢向躯体深处挺进,头倒在膝盖上,接着他便永远地睡着了。

很轻飘。人,不可能不死。

他不抱怨。生命就是如此。他从大地而生,靠大地生活,他对这一法则不陌生。这是一切生命的法则。天地并不慷慨,对活生生的个人,她并不关爱。她关注的只是种类,即人种。这算是老科斯库斯原始思维中最为抽象的观念,然而他却抓住了根本。

他看到了天地在生命中的具象。柳枝先有树液,接着噗噗地绽开翠绿的嫩芽,最后黄叶纷飞——只在这一过程中叙述着整个历程。对于个人,天地只赋予他一个使命,若是不履行,他马上死亡。若是履行,他最终还是死亡。天地对此毫不在意,物竞天择,适者生存。适应者大大有赏。但在这件事里,被关注的只是适应这件事本身,而不是适应的一个个个体的人。

科斯库斯的部落源远流长,代代相传。部落一直繁衍了下来,这是真的。这部落的存在,是因为部落全体成员的适应,上溯至无法追忆的过去,他们众多的长眠之地没人记得清,他们不计其数,他们仅是一些插曲。他们的流逝,犹如一朵朵夏云。他也是一个插曲,也会消亡。天地不仁,她只给生命赋予一次使命,制定一个法则。生命的使命是获取永恒,生命的法则却是消亡。

姑娘是个可人的尤物,双乳圆鼓,体格健壮,步履轻盈,双目晶莹。可她面临着自己的使命。于是双目更加晶莹,步履更加轻盈,和少男在一起,她忽而奔放,忽而羞怯,她令他们忐忑不安。姑娘愈来愈漂亮,直到有个猎手再也控制不住,将她带进自己的小屋,叫她给他做饭、操劳,直至成为他孩子的母亲。生育了儿女,美丽便离她而去,手脚颤巍巍,明眸变得混浊,成了发坠齿摇的老妪,坐在火旁哄小孩倚着她那枯槁的脸颊寻乐。她的使命完成了。之后,在承受了饥饿的初次重创或走完了漫漫人生小路之后,她就会像他一样,被孤独地遗弃在雪中,留在一小堆干柴旁边。这就是生命的法则。

他细心地往火里加了一小块木柴,冥思下去。

世界如一,万物如一。繁霜初降,蚊虫便消失,小松鼠悄悄溜走,寻觅安身之地。兔子老了,行动不便,再也跑不过对手。即使是只健壮的熊,也会变得笨拙,双目混浊,喜爱争斗,最终要被一群嗷嗷叫的猎犬扑倒。

他记得自己怎样将父亲遗弃在克朗代克河上游。那是一个冬天,在牧师来的前一个冬天,他来时携带着《圣经》和一盒药。许多次,科斯库斯一想到那个盒子,便不由得直咂嘴,尽管现在嘴巴不再滋润了。那“止痛剂”真是奇妙。可那牧师却是个麻烦,他来驻地根本不带肉,吃东西时却津津有味,惹得猎手们抱怨不已。望着马育一家分给他的猎物,他沮丧地嘘喘着气。后来,几只狗嗅到了气味,将围盖的石块拱开,抢夺他抛弃的骨头。

科斯库斯又往火里添了一块柴,沉入更沉重的往事里。

那一年,大饥荒来了,老人们枵腹靠近火堆,嘴里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一个古老的传说:育空河连续三个冬天泛滥奔腾,又连续三个夏天大河上下冰封千里。就在那次大饥荒里,他失去了母亲。那年夏天,鲑鱼未曾回游,于是部落期待着冬天,等待着麋鹿的到来。冬天终于来了,可麋鹿却不见踪影。即使是在这些老人漫长的一生里,也从未见过这种事情。过了七个年头,但麋鹿还是没来,兔子也不见增多,狗瘦得只留一副皮囊了。在沉重的夜幕下,只听见孩子的哭泣,他目睹了他们的死亡,还有女人和老人,能活着再见春阳的,十人中不到一人。那是怎样的饥荒啊!

可也有许多次,他看到兽肉在手中腐烂,狗一条条肥胖起来,因喂得太多而不中用——那样它们是无法追捕猎物的,女人挺着怀孕的大肚子,小屋的四周,躺着懒洋洋的男孩和女孩。男人也挺着装满食物的大肚皮,古老的部落战争复活了,他们越过界线,闯到南边去屠杀佩利人,侵入西部,坐在塔那那人已熄灭的篝火旁边。

他记得,在他还是个孩子时,在富得流油的日子里,他看见狼扑倒一头麋鹿。津哈和他一道躺在雪地上观看——就是那个津哈,他后来成了最狡猾的猎手,但最终还是掉进育空河的冰窟窿里。一个月后,他们发现了他,样子还是他爬到冰窟窿中途的情景,只是整个人被封冻在冰块里。

至于那头麋鹿。那天,津哈和他离开家门,学着他们的父亲玩捕猎的游戏。在小河的河床上,他们发现了麋鹿新留的足迹,旁边还有许多狼的足迹。“是头老麋鹿,”善辨足迹的津哈道,“这老麋鹿赶不上群,狼将他从他的伙伴中截了下来,就死死追捕他。”事情原本如此,这是狼的德行。它们将一直跟在老麋鹿的后面,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从不歇息,在他身后嚎叫着,或猛咬它的鼻子,死死缠住它,直到老麋鹿轰然倒地。猎杀欲在他和津哈的心中猛烈膨胀起来!这一幕肯定过瘾极了!

两双热切的脚飞奔着,他们追进小径。那时的科斯库斯,眼睛不灵光,还是一个没有经验的追猎者,只是盲目地跟在津哈的后头,何况路还那么宽呢。他们踩着散乱的蹄印,足底跑得发烫,阅读着新印上去的每一个蹄印,想象着一幕幕狞厉的场景。

现在,他们追到了一个地方,一切迹象表明麋鹿曾在这里停顿了片刻。那些印迹显示,麋鹿足有成人躯体的两三个大。地上的积雪一片狼藉,雪地中央嵌满了老糜鹿飞扬的蹄印,四周浅印着繁星般的狼的足迹。那些痕迹表明,曾有几只狼趴在一边休息,而另外的狼却在向老麋鹿进攻。它们躯体压出的雪印那么鲜明。雪地上躺着一只死狼,它被老麋鹿的巨蹄踢中并踩裂,露出白骨。

他俩继续前行,然后再次停下来,此地显示老麋鹿曾再次停顿。这庞然大物就是在此处作拼命的挣扎。雪中的痕迹,表明它两次被扑倒,然而两次它都挣脱狼群站了起来。他本早已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但不管怎样,他的生命欲望是那么强烈。津哈说,怪极了,被扑倒的麋鹿能挣脱群攻,这真是件奇事。当他们告诉巫师时,他也看到了那些痕迹,为之惊奇不已。

他们追至河畔。在这里,麋鹿想爬上河岸,逃进森林,可狼群从后面飞扑到它背上,他后肢直立,前肢悬空,向后倒在狼群身上,将其中两只狼深压在雪地里。显然,死亡临近他了,同伴们都已远去。老麇鹿又两次甩开狼群,间隔很短,相距很近。

小径现在已是一条斑斑的血径,庞然大物原来轻盈的跳跃已变得短促而凌乱。此刻,前面传来第一声决战的吼叫——不是追逐者的群嗥,而是短促的咆哮,这表明双方正血肉相搏,利齿在对肌肉撕扯。津哈迎着暴风雪爬行,跟在他身边的是日后成为部落首领的科斯库斯,他俩一道扒开一棵云杉低矮的树枝,窥视着前方,第一次亲眼看见这悲壮的场景,一个庞大生命的最后一幕。

那最后的场景,就像少年时代所有的深刻记忆,他仍历历在目。在他昏花的老眼里,这生动鲜活的最后一幕仍和遥远的少年时代一样清晰。

在经历“老麋鹿和狼群”之后的日子里,他一直为之震撼不已,当他作为大伙的领头人,作为部落的酋长时,他勇敢大胆,他的名字成了挂在佩利人嘴边吓唬孩子的口头禅,更了不起的是,在旷野上,刀对着刀,他干掉了一个陌生的白人。

他追忆着似水年华,篝火渐渐暗淡,严寒逼了上来。最后的两块木柴被添进火里,他对生命恋恋不舍。要是西卡图花始终挂念着她的外公,给他的一把柴会更多些,他的生命会长一点。这事本是举手之劳。可她是个大大咧咧的孩子,自从“海狸”——津哈儿子的儿子与她一见钟情,她便不再想到自己的长辈了。是啊,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在他快活的青春时光里,他不也做过同类的事吗?有一会儿,他在一片沉寂中倾听着。也许,儿子的心会变软,会带着狗回来,把他的老父接回部落到满是肥麋鹿的地方去。  他凝神静听,翻腾的脑海开始平静了。静静的,没有一丝响动。沉寂中,只有他的呼吸声。真静呀。听!那是什么?一阵寒冷透过他的全身。一声悠长的嚎叫划破了沉寂。那么熟悉的声音,居然就在身边。接着,他幽暗的眼睛里显出了那头麋鹿——那头衰老的雄麋鹿——腰肋被撕裂了,血淋淋的,毛皮上血迹斑斑,一对分叉的大犄角垂下后又往上作最后的一挑。

他看到一只只银灰的身躯晃动着,一双双眼睛闪闪发光,一条条舌头卷来卷去,一颗颗尖牙淌下涎水。他还看见冷酷的包围圈在收缩,直到在乱糟糟的雪地中变成一个黑点。

一张尖嘴触到他的脸颊,冰冷潮湿。这一碰,使他猛地闪回现实,手伸向篝火,从中拉出一块燃着的木柴。因天生就怕人,那野兽一时胆怯,退了回去,向他的同伴发出了一声长嗥。他的同伙们一齐群嗥,围成一个灰灰的圆圈,蹲伏着,淌着口水。老人听到圆圈在缩小。他疯狂地挥舞着手中的木柴,先是嗤之以鼻,继而吼叫咆哮,但是喘息的野兽不肯散去。一只野兽向前蠕动它的胸膛,拖拉着腰腿。又来了第二只,第三只,可哪一只都没退回。

对生命,何必那么恋恋不舍呢?他突然问着自己,便把燃着的木柴丢在了雪地上。木柴一会就熄了。那个活生生的圆圈不安地咕哝着,但却坚守不退。他的眼里再次映出了那头最后仍挺立着的老麋鹿。

科斯库斯的头渐渐垂在了膝盖上,他感到自己与天地融为一体。在这一切之后,又有什么不好呢?

难道这不是生命的法则吗?

P70-77

序言

杰克·伦敦(1875—1916),生于旧金山,是个私生子,生父为神汉,母为巫婆,养父是一个贫民。小学毕业后,伦敦当起童工,15岁即在海中驾驶小船做起劫蚝贼,不久,他又反过来充当巡警,与盗贼展开枪战。17岁时他上了一艘大船,远赴西伯利亚沿海猎捕海豹。他于过许多工作,也曾沿着铁路大道四处流浪冒险,有时甚至依靠乞讨度日。19岁时伦敦又进了中学学习,20岁进入大学,一学期后,他辍学而去。不久他奔向发现了金矿的阿拉斯加,希望一圆发财梦想,他虽没淘到一粒金子,但却掘到了小说的金矿。从此伦敦开始文学创作,并在短暂的一生中留下了大量作品。这些作品包括19部长篇小说,197篇短篇小说,还有大量的特写、政论、随笔。

杰克·伦敦小说创作的题材异常广阔,主人公也有各式各样的类型,既有北方极地的人和狗(《荒野的呼唤》、《尖牙,亮闪闪》),又有动荡大海上的水手(《海狼》、《埃尔西诺号上的叛变》);他的笔触既延伸到都市生活,写出了《毒日头》、《马丁·伊登》,又倘佯于宁静的乡村,写出了《月亮谷》、《豪宅幽情》;他的笔时而跃入远古,写出《亚当之前》,时而又推进到未来世界,写出了《铁蹄》、《红死病》;他还进入人的意识深处,写出了《约翰·巴雷肯》、《星游人》。

伦敦的作品充满剧烈冲突。评论者在予以称颂的同时,也对此进行抨击。他同时信仰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和尼采的超人哲学,虽然两者是势不两立的死敌。他一方面宣扬白人优越论,瞧不起印第安人,但在一些作品中却又热情赞扬这些“野蛮人”,对白人予以最猛烈的抨击。他写出了大量为贫民和工人而呼的杰作,投身社会主义运动,被称为美国无产阶级之父,是社会主义党派的总统候选人。但他同时又是一个典型的个人主义奋斗者,一个富豪作家。他声称他这个社会主义者,要用资本家的方式,去战胜资本主义。

列宁对伦敦的看法可谓意味深长。列宁夫人回忆:“伊里奇逝世前两天,我在晚上给他读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那本书现在还放在他房里的桌子上。这是一篇非常有力的小说。一个饿得快要死的病人通过没有人迹的荒野的雪地到一条大河的码头去。他非常衰弱,他不是走,而是爬,旁边有一只也饿得快死的狼跟着他,他们之间进行了搏斗,结果人胜利了,他到了目的地,虽然近乎半死,知觉也失掉了。伊里奇很喜欢这篇小说。第二天他要我继续读伦敦的小说。但是杰克·伦敦的强有力的东西里却掺杂了一些非常软弱的东西。第二次读的那篇小说完全变了样——浸透着资产阶级的道德观念:一个船长答应老板把船上所装的粮食以最高的价格出售,他为了履行诺言,竟然把自己的生命都送掉了。伊里奇笑了笑,挥了挥手。”

在世界文坛上,作家的信仰、性格、作品充满矛盾的人并不少见,比如叔本华,在作品中大肆宣扬生命毫无价值,在生活中,却把自己的命看得很宝贵,随身携带皮制的杯子,生怕得传染病。这些作家的矛盾,不是削弱了其个人魅力,就是损害了作品的感染力,给读者一种缺陷感,甚至让人觉得虚伪、厌恶。但当你去看杰克·伦敦的作品时,这种对立冲突反而增加了其人其作的魅力,它没有丝毫精神分裂感,反而显得活力充沛、精神畅旺。这一切源于他本人异乎寻常的真诚,要想准确把握他这个人、他的作品,就得牢记他的朋友的一句评语:“他是一个长得太大的孩子。”虽然几乎所有的论者都认为他在思想上矛盾百出,自相冲突,但他自己却觉得这一切和谐自然,合乎他的“逻辑”。欧文·斯通在关于伦敦的传记《马背上的水手》中写道:“在辩论中,当他的对手用他自已的逻辑难住他时,杰克就仰起头来,发出带传染性的大笑。”

他心灵赤诚、口无遮拦,看到什么说什么,心里怎么想就怎么写。这样社会现实矛盾就全息地、真实地呈现于他的作品中。再者,他活泼好动,喜欢在创作中作多方面的尝试。因此其作品自然呈现激烈冲突。结果他抱怨《马丁·伊登》是批判个人主义,批评家却读成了宣扬个人王义。《海狼》是批判超人哲学,批评家却认为他是在宣扬超人哲学。这里有他自己的一句话可以作为注解:“我可以站在任何一方”。

那么,这是不是说他的作品只是一锅大杂烩?当然不是,他有自已的主色调,有自己的根本观点,有他独到的人生哲学。

杰克·伦敦认为艺术家的使命在于改造世界。他在《论作家的人生哲学》一文中说:“人生哲学……这是他个人的,而不是被重新安排好的,老早就被咀嚼过的、全世界都已知晓的真理……许多人把自己的哲学当做秘密的工具。他们借助哲学形成了思想、情节、性格,在完美的作品里,它渗透在各个方面,却不显露出来……”

那么,他的人生哲学是什么呢?我们可以表述为:“在坚毅中保持觅容,在宽容中保持坚毅。”硬汉有柔情,铁血有丹心。

本书所收录的他的短篇小说的代表作,正体现着这种人生哲学观念。

伦敦在作品中向读者描绘了一个残酷无情的外在世界,人们生活其间,无比艰辛危险。《快,生一堆火》中,一位淘金者在北极—50℃的气候里,冒险出行,仅因一个细节的失误,结果任凭他怎样挣扎,最终还是免不了冻死在冰天雪地之中。《银白的寂静》也是如此,,两个情同手足的淘金者,在雪原上赶路,一个无法防范的意外,使其中一个受了重伤,另一个想等铁哥们断气后再走,但冷酷的自然迫使他提前上路,否则他的性命也将毫无价值地搭进去。面对严酷的生存环境,杰克·伦敦首先提出了“狼的教育”,雪原上的狼是他的信仰图腾。只有像狼那样坚忍、顽强,才能在世界上生存下去。这是《热爱生命》、《墨西哥人》、《一块牛排》、《万里追寻》等很多作品都在强调的主题。这是生存发展的基础,没有这种精神,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就什么也谈不上了。但仅有这是不够的,《一千打》中的那位大卫,可谓历经千难万苦,但由于太过痴迷,只因对一个细节考虑不周,最终上吊自杀。《赤金峡》中的那位淘金者过于坦诚、开放,为另一个眼红的淘金者暗算,侥幸逃得性命。要想生存发展,还需要智慧、谋略,甚至是狡诈。《基斯的传说》中的那位小男孩,由于超凡的智慧,发明了一种杀死北极熊的新方法,不仅使自己的日子好起来,还使整个部落兴旺发达。《在路上,要聪明》中那个印第安人崇拜白人的文明,一旦情况不对,他也能随机应变,不使自己成为牺牲品。《万里追寻》中那位印第安酋长巧施伎俩,才战胜了过于强大的白人对手。《没脸见人》中那位白人运用勇气和谋略,耍了印第安酋长一把,使自己逃脱了凌迟的折磨,痛痛快快地死去。作为“人的成长”,显然不止于此,否则那只是丛林法则,培养的只是低等的野兽而已。“人”,还需要“爱的教育”。《致敬,雪夜赶路人》中,那些淘金者有点像《水浒传》中的英雄好汉。他们对因济危扶困而成为抢劫犯的陌生人,敢于帮助。对于前来追捕的骑警,则不畏强权,敢于对抗。在《热爱生命》中,主人公被他的同伴抛弃,当那位同伴遭到不幸时,他并不幸灾乐祸,仍保持仁慈之心,表现出同情、宽容,并不趁机掠夺他的金子。在《生命的法则》中老酋长面对死亡,保持镇静,保持尊严,体现出对生命法则的领悟和遵循。《万里追寻》中印第安酋长对所爱的人不远万里,苦苦追寻。《印第安女子》中那位印第安女人为了所爱的人不仅奉献自己的生命,而且奉献了最亲爱的哥哥的生命。真是惊天地,泣鬼神!无情未必真豪杰,铁汉有时也会流泪。《墨西哥人》的主人公里维拉为了阶级仇,民族恨,甘愿奉献自己的一切,他赢得了胜利,他哭了,那是爱的欣慰。《一块牛排》中那位老拳师失败了,他哭了,顿悟多年前他打败的一位老拳师为何痛哭,他成熟了,那是对责任的担负。《面对意外》中那位女主人公,则表明即使处于最蛮荒的境地,也要坚持正义,遵循法律,这位女主人真是一位了不起的“文明”的“人”,一个大写的人!

在广大读者的心目中,杰克·伦敦是青春、勇敢的化身,他的作品散发着永恒的青春之气。

戴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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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23: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