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生活了85岁,其中持续写作60余年,创作1000余万字。他并不指挥千军万马,然而他确实有左右舆论的巨大力量。他是谁?他就是美国时代最伟大的新闻记者李普曼。
本书详细记载和论述了李普曼的个人经历、性格特点、新闻生涯、著作要点,但本书又绝不仅仅是李普曼个人的传记,它对一个世纪来美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外交事务也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记载。这本书对于我们研究美国的内政外交、美国新闻史以及新闻界与政府的关系都有相当的参考价值。本书已被评为美国1980年最佳非虚构类畅销书之一。
全书共分两部分。上部是从1889年到1931年,记叙了李普曼的早年生活、求学经历以及在报界的生涯。下部是写他从1931年开始在《先驱论坛报》上发表专栏文章,在全国一举成名,一直到1974年逝世,这一阶段是李普曼政治生活最为活跃、建树最多、个人生活最富戏剧性的时期。
沃尔特·李普曼(1889—1974)是美国最负盛名的专栏作家。他从二十四岁(1913年)参加创办美国自由派刊物《新共和》到八十五岁逝世为止,写作活动延续了六十余年,一生写了总数达一千万字的上万篇时政文章,发表了三十多本著作。他发表在纽约《先驱论坛报》以及后来在《新闻周刊》上的“今日与明日”专栏持续了三十六年(1931—1967),是二十世纪美国报刊史上历时最久、内容最广、影响最大的专栏,受到美国政府以及各国首脑和外交机构的高度重视。
李普曼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在报刊上发表文章,他一生中还直接参与和间接影响了美国历史上的许多重大的国务和外交事件,从老罗斯福一直到约翰逊的美国历届总统都极为重视他的立场观点。
本书对李普曼的个人经历、性格特点、新闻生涯、著作要点进行了详细的记载和论述,但它绝不仅仅是李普曼个人的传记,它对一个世纪来美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外交事务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记载。
沃尔特·李普曼从小就注定要被培养成为一个正人君子。他那富有的双亲把他送进最好的学校,并且从他6岁时起,就每年带他到欧洲做文化旅行。早在他见到费城或科尼岛之前,他就已经熟悉了巴黎、伦敦、卡尔斯巴德、圣莫里茨、圣彼得堡以及柏林。
1889年9月23日,李普曼出生在纽约市列克星敦大街舒适的家里。1893年大恐慌时他才4岁;9岁未足,就赶上了美国和西班牙之间的那场“壮丽的小战争”。像许多男孩子一样,他也是一个热情的爱国主义者,对背信弃义的西班牙人无比愤慨。这些西班牙人控制了古巴并且妨碍着美国执行其天赋的使命。这种爱国主义精神得到了外祖父哈里斯·鲍姆的支持。鲍姆在普鲁士人镇压1848年自由派起义之后逃离柏林,先是旅居英格兰,后来定居纽约。据李普曼后来回忆,鲍姆曾教导他说:“美国的旗帜插在哪里,哪里的暴政就必定荡然无存。”
1889年夏天,李普曼随父母来到避暑胜地萨拉托加温泉城,这里是纽约各阶层人士前来沐浴和进行赛马赌博的地方。在这里,他遇见了他的第一个真正的英雄。就在艳俗而富丽堂皇、现已被拆毁的“大美利坚”饭店的阳台上,父亲把他介绍给在马尼拉海湾歼灭西班牙舰队后刚刚凯旋而归的乔治·杜威海军上将。几天以后,李普曼参加了一个盛大的露天集会,他听到一个戴眼镜的矮胖子在演讲,并被他的话感动得心潮澎湃,以致后来一直难以忘怀,也无法理解当时自己何以至此。那是从圣胡安山。战场归来的西奥多·罗斯福在为竞选纽约州州长发表演说。他声嘶力竭、挥动手臂,使8岁的李普曼和众多的成年人都感到震撼。李普曼后来说,他那时成了“一个不合格的英雄崇拜者”。对他来说,罗斯福是“伟大领袖的化身,是美国总统的楷模……”。许多年以后,李普曼对人承认:“应当说我对他的继任者们不够公正,因为他们无法与他相媲美。”
李普曼素来钦佩意志坚定胆大的人。他希望他们是强者,但他们也必须具备救世者的远见和对于民主价值观的意识。他从西奥多·罗斯福、伍德罗·威尔逊以及后来的温斯顿·丘吉尔、夏尔·戴高乐这些人身上,看到了这样一批领袖。他们能够表达人民心中的难以言喻的愿望,帮助人民克服莫名的恐惧和无济于事的怀疑。他曾经写道:“透过一种情况的表象而看到其内在实际,从而采取行动的能力,正是政治家的素质所在。”
李普曼崇拜西奥多·罗斯福其实不足为怪,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都是如此。他一生都对罗斯福深信不疑,这反映了罗斯福身上所体现的优良品质和李普曼的为人。名震一时的罗斯福是一个知识分子、一个革故鼎新者、一个实干家、一个精力充沛而难以抑制的人。他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并且竭尽全力去实现它。李普曼则响应这种精神。
在李普曼的一部早期作品中(他写此书时年仅23岁,对自己的焦虑尚能直言不讳),他谈到了他称之为“弱点和那些使我们对领袖感到失望的因素的真正来源:思想拘束、优柔寡断、随波逐流”。他写道,在这种情形下,想象力和意志就经常被“人为的邪恶”所蒙蔽。“我们从童年时起就在羞愧和恐惧中彷徨不前,我们在迂腐的传统令人衰竭的封闭空间里活动,并且对成败得失逐渐变得愈发歇斯底里,而且还感到被恐怖的环境所包围。我们在打造软弱的灵魂。”
西奥多·罗斯福之所以能够引起李普曼这类人的好感,是因为他克服了那些人为的邪恶。李普曼小时候就曾经对一些邪恶有所了解。他家的一个女仆——一个虔诚和迷信的爱尔兰姑娘告诉他,她曾经读过一位天文学家的预言,说世界末日近在眼前,所以他必须在世界末日到来之前,向上帝祈求宽恕。这种故事给小李普曼留下了可怕的印象。此外,他也有着儿童对鬼怪和黑暗的恐惧。当他晚上一个人待在屋里时,他只能靠意志的力量来减轻内心的恐惧。后来他回忆了一天晚上他是如何消除恐惧后上床睡觉的。他写道:“无疑这是我一生中最勇敢的行为。”面对着鬼怪,他勇敢地下了床,打开灯,“发现鬼原来是织花窗帘。于是我回到床上,又开了一次灯,确信鬼怪就是窗帘,心里感到无比欢欣”。
他讲这个故事是为了表明人们如何被未知事物的无端恐惧弄得怯弱无能。然而它所揭示的东西远不止此:不仅仅是他称之为“鬼怪”的危险,还有理性在他的生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理性是驱散黑暗的明灯,它把鬼怪变成了织花窗帘,使人能够正视黑暗、征服黑暗。理性成了一种宗教。虽然李普曼后来转而推崇他所谓的“高等宗教”的秩序和社会,但他继续信奉理性而非鬼神,重德行而轻信条。他仍在寻找能够看破“鬼怪”和“人为邪恶”的人,能够把人群中孤寂者的感情引导到更高的境界中去的伟大领袖。他从小就进行着这种追寻。
李普曼没有在家里找到这种人。父亲是一个善良、正派的人,他热衷于为儿子安排一个衣鲜食美的生活,并且对儿子的成就颇为得意。可是雅各布·李普曼却绝非那种会引起人们对他奉承或讨厌的人。他慈祥慷慨,但却低能,妻子戴西把他管得服服帖帖。这就引起了李普曼对父亲的愤懑,尽管他对人对己从不完全承认这一点。他的失望和恼怒通过一种故意冷淡的形式表现出来。他并不与父亲顶撞斗气,而只是不再把他放在心上。当雅各布在长期病痛后于1923年死于癌症时,李普曼流露出一脉温情,但却没有半点悲伤。他在给勒尼德·汉德法官的信中写道:
我不能希望他拖着残留给他的那个萎缩了的和痛苦的躯壳再活下去。获悉他的死讯后,我如释重负。当时我好像忽然忘记了他两年来的模样,而清楚地记起了从前的他:一个非常善良的人,有着一种美好的人性和无尽的幽默感。就我所知,他一生中并无奢望,对自己不存半点忧虑,甚至当他知道自己已经病入膏肓时,也是如此。
我们彼此并不亲近,但却和睦友好。他总是允许我做我想要做的事,即使当他对有些事并不理解时也不例外,因为他非常信任我。当我做的事情显然得到某种承认的时候,他便欣喜若狂,感到自己的信任是正确的,以致我常常不得不装出与他分享快乐的样子。
弗洛伊德把父亡说成是人生中最令人心碎的时刻,但父亲的去世似乎对李普曼触动不深——至少他自己不承认。
然而父亲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淡忘。李普曼从一连串他所钦佩的强有力的领袖人物中、从他喜欢的各种各样的长者中找到了自己的父亲。这些人个性强,富有亲切感,比如最高法院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政治理论家格雷厄姆·沃拉斯、法官勒尼德·汉德、艺术史学家伯纳德·贝伦森、总统顾问爱德华·M·豪斯以及内阁官员牛顿·O·贝克。李普曼从一开始就被意志坚定、勇敢无畏的人所吸引。一些男孩子在自己的房间里挂满了棒球棍和体育明星的照片,而李普曼却用拿破仑的半身像和一座反映这位皇帝从莫斯科撤退的版画来装饰自己的房间,并且还摆了一个威尼斯小划艇的船头和一幅西斯廷教堂壁画的复制品,以显示他的审美情趣。
别的英雄则近在咫尺。其中之一就是他在朱丽叶斯·萨克斯博士开办的男校就读时的一位教师。学校坐落在离纽约第5大道不远的第59街上。当时李普曼正在为考大学积极准备历史、古典文学和数学等功课。年轻的地理教员弗雷德·汤普森把他迷住了。此人英俊、随和,有一副运动员式的身材,并且还担任着校橄榄球队的教练。“弗里茨”成了这个被紧紧束缚在妇人窝里的孩子心目中男子汉和自信心的典型。另外,他还唤起了李普曼对地理的强烈兴趣,这门学问日后支配了这个学生对外交政策的见解。
甚至一直到弗里茨到阿默斯特学院去教授历史,而李普曼也开始从事自己的职业以后,他们俩还都保持着联系。李普曼后来承认:“他几乎是我最亲近的人。”1935年,这位良师益友去世时,李普曼曾对他的遗孀说:“他是我的第一个朋友,第一个老师,或者说得过分一点,一个父亲。”弗里茨·汤普森热情洋溢的笑声,他那条随和地搭在别人肩上的手臂,以及他在体育比赛中的快乐和他那交情义气,这一切都在这个与生身之父不和的孩子身上产生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弗里茨是李普曼所在学校破例录用的少数非犹太人中的一员。萨克斯博士用条顿人的严格态度管理着这所专为德意志犹太人集团的子弟开办的学校。萨克斯男校和它的高一级学府萨克斯学院成了纽约的犹太望族大户培养自己子弟的训练场所。而且由于学校的标准很高,它也吸引了一些有钱的天主教徒,他们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与教区学校中那些爱尔兰穷小子厮混在一起。学校的严苛课程包括每周11小时的希腊文和5小时的拉丁文,其目的是要培养有教养的青年绅士,等到16岁时,他们就会万事俱备,既可投笔经商,也可进哈佛深造。1896年9月,李普曼和他的密友兼邻居卡尔·宾格一起入了萨克斯男校,当时他还差几天才满7岁。
虽然萨克斯男校招生的对象主要是犹太人,它在精神上则完全是世俗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对那座德意志犹太富人前去顶礼膜拜的声望卓著的庙堂、理性和节制的圣殿——新犹太教堂的完美补充。象征着美国的犹太新教的这座教堂,当时坐落在纽约第5大道与第43街的交口,后来移至纽约上城。1870年当它正式开张时,《纽约时报》曾赞扬它“第一个站出来向全世界宣告了理智战胜了盲目和偏执”。新犹太教堂惊醒了欧洲人的犹太社区和中世纪的神秘主义,它就此背弃了规矩重重的正统犹太教,并试图通过犹太教的“现代化”把犹太人同化到美国生活的主流中来。而周围的环境也使它一改犹太圣殿的形象而更像一座基督教堂,戴帽子的女人和免冠的男子可以同堂礼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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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
傍晚五点,适合在图书馆里闲荡。人们正在散去,涌向最近的学三食堂。书架很高,我要掂起脚来够得着最上的一排。我喜欢看那些排列在一起书籍,端庄、沉默。它们大多被包装上了黑色的硬壳封皮、扉页上盖上了深红色的印章,上面是篆刻的“北京大学图书馆藏书”,并被统一编了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试图寻找书中磁条的位置,如果取下它,你就可以拿着它大摇大摆的通过门口的测试器。偷书,就像高年级女生的大腿一样,是我们大学时光中永远难以压制的欲望。
我从历史类的书架,转到了传记类,扫过一排排显赫一时的名字,停留在《李普曼传》上。我从书架上取下了它,只是出于对陌生名字的好奇。那时我正乐此不疲的收集人名、书名,仿佛它们是通向一个丰沛、广博世界的捷径。潜意识中,我也在为自己的前途忧心忡忡,我22岁了,仍不知该以何为业,期待别人的生活能给我启示。
这本书就这样进入我的生活,和绝大多数偶然到来、又匆匆离去的印刷品不同,它再也没离开我。我的住所从28楼的宿舍,转移到北大东门的筒子楼,西郊的那些不知名的临时房间,还有此刻的紫竹院,它一直静静的摆在我的从未条理分明过的书架上。7年前大学毕业时,我用赔偿10倍的方式,留下了它。1984 年新华社出版社的版本,包装朴素、翻译精良,售价不过2.60元,图书馆的编号是K837.1254/2。
我记得那个闹哄哄的夜晚,我边吃着食堂的鱼香肉丝,一边摒住呼吸读完了56页。“沃尔特·李普曼(1889—1974)是美国最负盛名的专栏作家。他从二十四岁参加创办美国自由派刊物《新共和》到八十五岁逝世为止,写作活动持续了六十余年,一生写了总数达一千万字的上万篇时政文章,发表了三十多本著作。”这段毫无色彩的简介对我产生了致命的吸引力。它不正是我一直寻找的职业模式吗——以言论为业,高产,创作生命漫长,很早进入舞台中央,并将影响力持续到生命终止……
那真是个一厢情愿的年纪,我丝毫不理会主人公所成长的国家与时代,不想了解他内心的挣扎与绝望,只期待能复制他的名声与影响力。他评论从西奥多·罗斯福到理查德?尼克松的历任总统,对赫鲁晓夫、戴高乐提出外交建议,和威廉?詹姆斯、弗洛伊德、凯恩斯、肖伯纳讨论问题,他以镇定自若的口气教育几代美国人如何应对大萧条、二此世界大战、冷战和越南战争……
这本传记就像个迷人的女人,随着年龄的变化,我开始欣赏她的不同特质。大学三年纪时,我一口气读完了前56页,因为它主要是李普曼的大学生涯,那是 1910代的哈佛,李普曼和他的同学们致力于探讨和实践各种新思想,他们创办社会主义俱乐部,在凌晨一点的街头争吵,在《哈佛月刊》写出这样的句子:“年轻人的思想要是‘保守’的话,那肯定是荒谬的。因为这意味着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大概就会变成‘墨守成规’的人。”我还倾慕那样的时刻,年迈的威廉?詹姆斯在早晨敲开19岁的李普曼的宿舍门,告诉他的那篇文章写得多么的好。哪个青年不期待在人生刚刚展开时,有一个强有力、值得信任的前辈的指引呢?
毕业时,我成为了一名记者,李普曼创办《新共和》的故事,开始被我不断的重读。我总是在对别人说,要用一种新知识的精神,来探讨中国的现实,并描绘她的未来。这种话语不正是赤裸裸的借用自李普曼和他的同伴们对《新共和》的定义吗?连我那不可救药的进步主义情结,也来自那时代。艺术家、作家、政治人物、花花公子、流浪汉,都沉浸于一种乐观情绪中,相信他们将寻找到一种新方式来缔造一个新社会,李普曼寻找的角度是政治评论,就像他自己写道的:“我们是生活在一个革命的时代,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得上它。我们是争取一个光辉灿烂的人类文明的动力”。我总在想象那样的画面,“他们一边吃面条,喝廉价的果子酒,整夜整夜地辩论精神分析学和社会主义问题。”
我的阅读在此后就开始停滞了,罗纳德?斯蒂尔这本传记原名是《李普曼和美国世纪》,其中大量篇幅在描绘分析美国与世界的关系,它正是李普曼成就的重心。但在好几年中,对此缺乏兴趣。令人发笑的是,当我开始为一家报纸撰写国际政治评论时,我开始经常提到李普曼,但事实上,我从未读过他的只言片语。或许唯一的例外是在一本普利策奖的作品集中,读过他的一两篇关于苏联的评论,但它们没给我留下特别的印象。所以,我关于他的所有认知都来自这本传记。他在这阶段给我的至深影响是他对于大众的怀疑,他对于深入分析的钟爱,他不信任那些沉湎于事实揭露的新闻记者,他像个纯粹的知识分子那样在大众报纸上写作,而不顾及是否读者能够理解,还有他对强有力的领导人的控制不住的喜爱……他的这些洞见(或者偏见)都深深地植入了我刚刚开始的写作。
李普曼在青年时代的进步与乐观情绪,经由第一次世界大战,还有自身年龄的增长,在1920年代开始幻灭,他变得更谨慎、不动声色。而我对国际政治的热忱在四年后变得意兴阑珊。我发现自己根本不可能接近事件的核心或者权力人物,那种借助二手、三手资料再做综合性的分析,像是一个自我沉溺的文字游戏,它没什么影响力。但即使如此,这本《李普曼传》还是经常进入我的视野。在一些突然心灰意懒,对自己的未来充满焦虑的时刻,我会在再度翻起它。
我开始喜欢阅读他的爱情故事。在他的过度冷静的外表下,是一颗孤寂的心。结婚多年的他爱上了自己最好朋友的妻子,并最终和她生活在一起。“我就像这样一个人,他在想象中看到了这种壮丽的生活”,他1937 年5月给这位新情人的信中写道,“但过去却只是在无尽头的长廊里彷徨,窥视着一个个空荡荡的房间,直到你突然打开了通向真实世界的大门。”这是我看到的最动人的情书了,或许那天下午他仍在评论欧洲的最新局势。
我也开始喜欢他的晚年时光。到达声誉的顶峰之后,他的身体、思维和名声开始不可避免的下滑。一个终身依靠清晰逻辑生活的人,必须要习惯头脑的逐渐混乱,手不停挥的写作了六十年之后,他发现自己难以把握那些词句了……但是,即使在周围世界正在坍塌时,他仍竭力保存那一贯的自尊。在他挚爱的第二任妻子葬礼前两天,他一直在房间里练习行走,他不愿意在葬礼上以坐轮椅上出现。对于这个场景,罗纳德·斯蒂尔写道:“他瘦得出奇,漂亮的颧骨突出在松弛的皮肤下,他形销骨立,黑色上衣在身上晃晃荡荡。他看起来极为孤单……但他蔑视这种帮助。”
距离我在图书馆里偶然的发现,将近10年过去了。看起来,它还会再伴随下一个10年。令我兴奋的东西逐渐开始转移,如今我越来越期待知道这样一个热衷于秩序、高度理性人,是如何控制内心深层的矛盾感的。他怎样对待自己的犹太身份的,一个恪守传统道德原则的人,是如何接受那段惊世骇俗的恋情的,他是如何在独立性和对权力的钟情中找到平衡的……
我像描述一段恋情一样,回顾了我和一本书的关系,我甚至不记得它有什么缺点。这种絮叨,对于我个人的意义,或许远大于对于读者的启发。
这是我对这本再版的《李普曼传》的序言。对于一生献给公共写作的传主来说,这样的介绍是一种显著的不协调,这种矛盾的也存于传主的公众形象与真实的内心之间,它值得我们更加深入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