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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红楼梦为什么这样红--潘知常导读红楼梦 |
分类 | |
作者 | 潘知常 |
出版社 | 学林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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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近年来,红楼梦越来越红,电台的“红楼梦中人”选秀节目更是将全国人的红楼热情推向了顶点。但是,你是否想过为什么会掀起这样一股“红楼热”呢?你又可曾细细研读过《红楼梦》?你可知道《红楼梦》美在何处? 活跃在各种讲坛的美学家潘知常为您导游,他从人性的角度关照历史红楼,以美学的角度洞察文学红楼,带您发现一个别样的《红楼梦》! 内容推荐 我们可以“带一本书走天涯”!有这样的书吗? 答案是:有!这本书,就是《红楼梦》! 当您翻阅了由潘常知为您导读这本《<红楼梦>为什么这么红》,您会发现,《红楼梦》已经不是一部文学作品,而是一部美学宝典和人生宝典。 您会在其中发现一个别样的《红楼梦》!本书分五讲,分别为没有爱万万不能、伟大的忏悔录、彻头彻尾的悲剧、悲悯情怀、情榜证情。 目录 第一讲 没有爱万万不能 一 爱的圣经 二 从爱的角度,重新书写历史 三 从爱的角度,重新书写人性 三 从爱的角度,重新书写美学 第二讲 伟大的忏悔录 一 忏悔意识的觉醒 二 为女性“代言” 三 为女性“立言” 四 “护花使者”的忏悔 第三讲 彻头彻尾的悲剧 一 悲剧精神的匮乏 二 《红楼梦》:悲剧意识的觉醒 三 可泣的悲剧 四 悲剧之源:共同犯罪 五 可歌的悲剧 第四讲 悲悯情怀 一 同病相怜、同哭同悲的悲悯 二“妙在各人有各人的好处” 三“有恶而可恕”者的亮色 第五讲 情榜证情 一“千古情人独我痴” 二 “‘情不情’兮奈我何!” 三 未写成的“爱” 四 带着爱,上路! 附录:从“黛玉之死”看高鹗叙书的失败 后记:《红楼》在侧,觉我形秽 试读章节 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 更值得注意的是,曹雪芹不仅善于去发现那些值得去爱的人身上的亮色,而且还善于发现那些有过者和有罪者身上的亮色。他笔下的宝玉,就是自己的这一思想的代表。对于那些男人里的有过者和有罪者,宝玉对他们也仍旧没有仇恨,甚至也仍旧以大悲悯的心情来对待。 他的异母弟弟贾环,是个猥琐之人,而且偶尔还会鼠窃狗偷,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他甚至还和他的母亲一起毒害宝玉,但是宝玉却从来不去以仇报仇,而是仍旧以爱报仇。有一次贾环赌博输了,大正月里在哭闹,宝玉没有嫌弃他,而是宽慰他说,“大正月里,哭什么?这里不好到别处玩去。你天天念书倒念糊涂了。譬如这件东西不好,横竖那一件好,几舍这件取那件。难道你守着东西哭会子就好了不成?你原是要取乐儿,倒招得个自烦恼。”(第20回)薛蟠也是如此,这是个混世魔王,但是贾宝玉也没有简单地嗤之以鼻,仍旧与之来往,值得注意的是,有一次,他被父亲痛打,宝钗猜测可能是与自己的哥哥有关,就要回去质问,可是宝玉怎么说呢?“薛大哥从来不这样的,你们不可混猜度。”(第34回) 这无疑正是曹雪芹悲悯情怀的更为重要的体现。在前面一节,我们已经看到了曹雪芹的认真地“倾听”和同病相怜、同哭同悲的体恤同情,其实,这还远远不是是曹雪芹的悲悯情怀的全部,事实上,对于有过者、有罪者的认真地“倾听”和同病相怜、同哭同悲的体恤同情,才更值得关注。而在有过者、有罪者的身上发现“有恶而可恕”的亮色,也才是曹雪芹之为曹雪芹。 首先,我们来看看曹雪芹笔下的秦可卿。 说到秦可卿,《红楼梦》的读者大多会称之为:“淫荡”。确实,秦可卿是错了。现在人们经常这样问:在一生最美丽的时候,你遇到了谁?也经常这样来答;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幸福。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悲伤。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声叹息。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无奈。我要说,秦可卿就很无奈。她在错的时间遇见了错的人。可是,曹雪芹为什么要写秦可卿?为什么要写秦可卿的故事?就是为了去写她的“淫荡”吗?我想,作为一个大师,曹雪芹是肯定不会如此的。因此,他一定还有自己的独特的美学视角。那么,这个独特的美学视角是什么呢?有某作家说,其实没有什么“淫荡”故事,秦可卿是废太子的女儿,所以死去的时候贾珍才会痛哭,因此曹雪芹是在写宫廷斗争。这样的解释,我们姑且不论在《红楼梦》里是否能够找到足够的证据,我们只要知道重大题材绝对不等于重大的美学贡献这一基本的美学原则,就足够了。曹雪芹是不会幼稚到以为只要写了重大的题材,例如宫廷政治斗争之类,就可以得到后人的追捧的。当然,也许这个作家是觉得曹雪芹竟然以自己的如椽巨笔去写“淫荡”,这也实在是不可理解,因此才去设法为之辩解?因此才想到了宫廷斗争一说? 其实,曹雪芹就是在写“淫荡”。不过,他又并非为“淫荡”而“淫荡”,而是要写出“淫荡”背后的人性的真实。 谈到秦可卿,我首先联想到的是美国的一部影片,这部影片,我相信你们都很熟悉,这就是:《阿甘正传》。《阿甘正传》里有一个人物,前面我已经提到过她,就是阿甘的母亲。阿甘的母亲有一句话,我一直记忆犹新。她说: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打开包装盒,你才发现那味道总是出人意料。我一直认为,在这句话里充满了真正的人生感悟。在日常生活里,我们往往信奉一种简单的必然法则:好人就一定一生平安,坏人就一定被车撞死。可是,人生却远远要比这一切更为复杂。不但一切并非必然,而且反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偶然性。好人偏偏一生都不平安,坏人却总是凑巧躲过了车祸。 西方还有一篇小说,也是讲的这个道理。茨威格的《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曾经在一篇论文中称赞说:“这部作品描写了某些具有人类普遍性的东西。”小说里的C太太出身名门,但是在与丈夫共同生活了二十三年后,丈夫却先她而去,于是,她就靠四处旅游来打发余生。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来到了摩纳哥的蒙特卡罗赌场。小说里介绍,c太太的一大嗜好就是在赌场观察那一双双充满各种欲念的手。可是,这一次她却被一双充满激情的手吸引,由这双手,她注意到了它的主人,而且爱上了他。于是,她跟他有了一场刻骨铭心的故事。这个瞬间——这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最终就改变了c太太的一生。它使得“不可能”这个词失去了意义。我想起茨威格曾经说过的,他要“在灵魂深处发掘绝然相反的东西”,在《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里,我们确实看到了“绝然相反的东西”。 你们应该想到了吧?显然,在曹雪芹看来,秦可卿的一生中应该也有一个二十四小时。 秦可卿的美丽与善良,在《红楼梦》的所有人物里,都是无人可以媲美的。遗憾的是,在她一生最美丽的时候,她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遇到了一个错误的人。换句话说,她犯了一个非常不该犯的错误。我之所以说是个错误,意思是在强调,在我看来,她与公公贾珍之间的不伦之恋,显然是不存在单方面的强迫的。从秦可卿这个方面来说,我觉得,也许用这样八个字来形容还是合适的:身不由己、欲罢不能。也就是说,她很可能是一不留神陷入了一个命运的悲剧漩涡里,但是,在陷入进去之后,她又没有办法自拔。结果,她自己把悲剧命运的绞索为自己套上,而且越勒越紧,直到死亡为止。 在这当中,又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被动顺从。这是因为,在这种事情中,她自己的态度并不重要。爱与被爱虽说是“天赋人权”,但对于封建社会的许多女子来说,是没有什么“权利”可言的。对于杨贵妃,无论她爱不爱玄宗,都得去“承欢”。可卿也一样。她是否爱贾珍并不重要,关键是贾珍看上了她。贾珍的为人我们是很清楚的,有点姿色的女子就都不会放过,包括自己的小姨子。那么,对于这罕见的绝色,自是不肯失掉机会。可卿只是个小媳妇而已。凤姐那样厉害的人,在邢夫人面前,还不是没一点儿脾气;而邢夫人在贾赦面前怎样呢?贾赦要娶小老婆,邢夫人还不跑得颠颠儿的。做媳妇的与公公之间的地位差别,也可见一斑。而贾珍比贾赦又有所不同,贾敬万事不问,贾珍可是宁府的“一把手”,是个说一不二的角色。尤氏不为贾珍所喜,虽贵为宁府“第一夫人”,却是连、r头都敢怠慢的。像这样的公公,要想整治个把媳妇,还不是小菜?所谓“胳膊拧不过大腿”。因此,可卿只有被动顺从。还有一种情况是:主动去爱。这就是说,一生中的某一个二十四小时里,秦可卿遇到了贾珍,她以为就是遇到了爱情,尽管这是一种不伦的感情,可是,她还是毅然飞蛾扑火。 你们想想,从这样一个角度去看秦可卿,是不是会更为人性一些?也更为深刻一些? 其实,从历史的角度,曹雪芹要告诉我们的并不是一个淫荡的风月故事,而是一个时代的悲剧。“家事消亡首罪宁”,四大家族的悲剧首先是从宁国府开始的。秦可卿之所以最早出场,又早在第13回就死去了。就是为了写这个悲剧。她是美神,最美的东西最先被毁灭,因此也就一定会被“家事消亡首罪宁”的宁国府害得最惨,这让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的大悲与大痛。 从个人的角度,曹雪芹想要表达的则是一种悲悯情怀。我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其实在曹雪芹看来,秦可卿也是如此。首先是个性太软弱,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是首席大丫鬟鸳鸯遇到这种事情,无疑结局就会不同。他可能会坚决拒绝,如果一定苦苦相逼,那么她会怎么说呢?那我就站着进来,横着出去!可是,秦可卿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做到,她只能顺从,这是她的无奈!其次是出身太凄苦。孤儿的出身使得她更多地存在着对于长辈的依赖,也更多地期待着别人的关怀。可是,作为丈夫的贾蓉却根本不谙人事,只知自尊自大,哪里懂得珍惜、呵护她?而贾珍这样的成熟的男人就完全不同了,于是,她把感情错误地倾注在贾珍身上,也是完全可能的。当然,这是一个极大的错误,而且,秦可卿也为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可是,我们还要说,这是一个秦可卿不得不犯的错误,因为她是人,人所具有的,她无不具有。认真地“倾听”和同病相怜、同哭同悲的体恤同情,使得曹雪芹注意到了在秦可卿的错不可赦的背后的人性的期待,严格地说,这种人性的期待并不为错,对于她这样一个孤儿来说,尤其是如此。可是,一旦误人了伦理道德的禁区,这种期待就成为了一种贪婪。因此,谁又能说,秦可卿不是死于自己的“贪婪”呢?这无疑正是她的可悲之处,同时,也正是她的可悯之处。P244-248 序言 大家好!今天开始讲《红楼梦》。 《红楼梦》从问世以来就一直很热,在20世纪更热。你们听说过这样的说法吗?20世纪有三大显学:敦煌学、甲骨文、红学。“显学”,当然也就是热门的意思。不过,最近这几年,《红楼梦》在国内更“热”。我有时甚至会开玩笑地说,这几年国内的《红楼梦》“热”已经“热”到了发烧的地步。 我们看看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讲坛》,这几年《百家讲坛》在推动国内的《红楼梦》“热”上是有很大贡献的。很有意思的是,国内有许许多多的红学家,可是《百家讲坛》都没有隆重推出,它隆重推出的偏偏是一个作家。说老实话,在我看来,其实这个作家对《红楼梦》真的不是很懂,也许我还可以说,是真的很不懂,但是,很可能是出于一个作家的职业敏感,他倒是真的很懂中国人的阅读心理,尤其是中国人阅读《红楼梦》的心理:中国人在阅读文学作品的时候,特别喜欢冒充狄仁杰、福尔摩斯那样的大侦探,也特别喜欢在书的字里行间、在书的背后发现一点儿秘密。我要说,在这个方面,这位作家可是真的特别会玩噱头,动不动就会抛出一点耸人听闻的秘闻,例如,秦可卿是清朝某废太子的女儿,是被雪藏在曹家的,等等。他这样说有没有根据呢?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丝毫根据,可是,确实顶多也只是学术上的一家之言,而且,作为一个作家,本来他最好的解读途径应该是借助于自己的美学和文学特长,去从美学和文学的角度讨论《红楼梦》,可是,他根本就不屑于这样去做。他甚至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其实对于《红楼梦》的美学与文学讨论才是最最必要的,而且也是最最欠缺的。当然,一个更大的可能是这位作家的美学与文学理论的水平十分有限,因此也就根本没有发现这个方面的必要与欠缺。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也都是我这次要正面讨论的问题。在这里,我想要说的只是:由于这位作家的在《百家讲坛》开讲《红楼梦》,确实把《红楼梦》“炒”得很“热”,这无论如何都是他的一个贡献。 还有一个热点,那就是2007年北京电视台的《红楼梦》主要演员的“海选”。这次的“海选”真是厉害,把全国的很多少男少女的明星梦全都唤醒了。很多、很多的人都去竞争,而且也闹出了很多、很多的秘闻,从吸引全国人民眼球的角度,应该说,它确实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可是从拍出一部优秀电视剧作品的角度呢?我看就未必了。尤其是在已经有了一部非常成功的1987年版的电视连续剧《红楼梦》之后,北京电视台要想后来居上,不去苦练内功,却只想靠海选炒作的办法求胜,我是很替它捏了一把汗啊。不过,像那位作家一样,把一部《红楼梦》“炒”得很滚“热”,无论如何这也是2007年北京电视台的《红楼梦》主要演员的“海选”的一个贡献。 此外,有关《红楼梦》书籍的“出版热”应该也算是一个当前的热点。现在你去书店逛一逛,不难发现一番如火如荼的景象,那就是:有关《红楼梦》的书特别多,多得我甚至有点嫉妒。我的专业主要是美学研究,过去书店里美学方面的书比较多,经常是好几个专柜,可是现在美学的书已经很少了,被心理学的书、社会学的书、伦理学的书挤掉了。可是,现在有关《红楼梦》的书却急剧膨胀起来,多到一个柜子都放不下,要分几个柜子放。这意味着:《红楼梦》的阅读人群在急剧膨胀。那么,《红楼梦》的阅读人群在急剧膨胀说明了什么呢?我想只说明了一个事实,就是:《红楼梦》“热”在升温,《红楼梦》“热”在发烧——也许还是在发高烧。 《红楼梦》“热”是件好事,或者说,首先是一件好事。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红楼梦》“热”对我来说,未必就是一件好事。因为当我站在这个讲台上的时候,就很可能会引起你们当中许多人的误解,你们中间一定会有人悄悄地在嘀咕,甚至在猜测:你是不是也在赶时髦?是不是也想通过讲《红楼梦》来吸引更多的学生呢?我的回答很简单,当然不是!我的听众一向都很多,我做讲座也从来不怕会没有人来。而且,我早在几年前,就已经给你们的师兄师姐们讲《红楼梦》了,现在再给你们讲《红楼梦》也只是过去的继续。 不过,我猜你们中间一定又会有人想问我一个新的问题:《红楼梦》你为什么要一讲再讲? 我的回答非常简单:《红楼梦》值得一讲再讲。 为什么这样说呢?具体的理由有两个: 第一,《红楼梦》为什么值得一讲再讲呢?因为它对于我们这个民族来说最重要。 我经常说:《红楼梦》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学圣经和美学圣经。对于西方民族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是《圣经》;那么,对于我们这个民族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是《红楼梦》。西方有个大作家叫爱伦堡,他讲到司汤达的小说《红与黑》的时候说过一句话,一直让我很感动。我觉得这句话也可以拿来形容《红楼梦》,他说:“假如没有这本书,我真难以想象,伟大的世界文学或我自己渺小的生命是怎样的。”对于《红楼梦》,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在中国文学的历史上,在中国人精神生活的历史上,也是这样。在《红楼梦》问世之前,我们中国人的精神生活,是一副模样;在《红楼梦》问世以后,我们中国人的精神生活则是另一副模样了。因此,我们也可以借助爱伦堡的这句话来作为我们致《红楼梦》的感谢辞和赞美辞:“假如没有这本书,我真难以想象,伟大的世界文学或我自己渺小的生命是怎样的。” 而且,关于《红楼梦》对于我们这个民族的“最重要”,还可以再换一个角度来谈。 二战的时候,西方有两个作家在防空洞里躲避敌军的轰炸。因为整个晚上都没什么事可干,他们就说:今天晚上不如来做个游戏,我们来排一下,看一看如果今天晚上法西斯把整个儿欧洲都炸平了,而只允许我们留下两个大作家的作品,那么,为了让后人能够只通过这两个大作家的作品就可以了解现代西方文化的贡献与高度,我们应该留下哪两位大作家的作品呢?他们讨论了一个晚上,最终找了哪两个作家出来呢?结果是这两个人很荣幸地中选了——陀思妥耶夫斯基,俄罗斯人;克尔凯郭尔,丹麦人。今天来看,这两个人选得是非常准确的。当然,有些人可能会不选陀思妥耶夫斯基而选歌德,歌德在西方确实很伟大,可是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加上东正教文化传统的作家,如果把东正教文化传统的作家也加上,那就应该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确实是高于歌德的。克尔凯郭尔是西方现代哲学的奠基人,他中选,应该是没有疑义的。这样来看,这两个作家确实很有眼光,选了一个文学家,一个哲学家,确实就可以逻辑地再现欧洲现代文化的贡献与高度。可是,在讲完了这个故事以后,如果我问:如果只允许我们民族保留一本书,那么,究竟是哪一本书才能够逻辑地再现中国文化的贡献和高度呢?答案当然是各有千秋,但如果让我回答,我肯定会说——选《红楼梦》。 我过去上课的时候还经常问你们的师兄师姐们这样一个问题:假如安排你到一个孤岛上去独自生活一年,只允许你带一本中国文化方面的读物——当然还要带自己专业的书,例如地质学的、化学的,等等,那是另外一回事——那么,你会带一本什么书呢?我一直觉得,这个问题是很可以测试出一个人的在中国文化方面的真实水平的。这就好像现在让你上一个孤岛去,但是只准你带一个人,恐怕所有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非常肯定地带上自己的另外一半,也就是自己所爱的那个人,开个玩笑,连老爸老妈可能都顾不上喽。为什么呢?就因为自己所选中的另外一半就是自己所认为的世界上最最美好的所在。在选择书的时候也是一样,你选择了什么样的精神生活就会选择什么样的书籍,那一定也是你的最爱啊。好了,既然如此,现在就轮到你们来回答了,你们会选什么书呢?选唐诗?选《论语》?选《庄子》?你们的这些答案都挺好的,可是,你们知道,如果是我的话,我会选什么书吗?《红楼梦》。中国有一句老话叫作“半部论语治天下”,我还想补充一句,我们还可以“带一本书走天涯”,这本书,就是《红楼梦》。当然,我也得实事求是地说,在2000年以前,我的回答也还不是这样的。在2000年以前,我给你们的师兄师姐们上课的时候,说到这个问题,我选的还是《庄子》。但是后来在美国呆了几个月,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又有所不同。我逐渐发现,《庄子》这本书,是中国文化的“头”,也就是说,中国文化的发源确实离不开《庄子》,因此在《庄子》身上蕴涵的中国文化的遗传密码是最多的,可惜,其中还包含了很多的中国文化的缺点。用我经常说的话,它是带病毒的,需要杀毒。而《红楼梦》是中国文化的“尾”,是中国文化的高潮和最光辉灿烂的部分。中国文化的精神之花开得最灿烂的那一朵,就叫做《红楼梦》。中国文化最美好的那些东西有很多都是在《红楼梦》里。在中国文化里能够最经得起看、最耐读而且也让人百读不厌的书,我认为首先也正是《红楼梦》。 所以,有时候我甚至会这样来强调《红楼梦》对于每一个中国人的重要性:不读红楼梦,就不是中国人;读不懂红楼梦,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中国人。而且,《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南京人,曹家也在南京居住过几十年,小说里写得最精彩的人物就是“金陵(南京)十二钗”,因此我还经常对我南京的学生们说:作为一个南京人,如果不读《红楼梦》的话,那实在是“过”不可赦。呵呵,不要紧张,这样说可能是有点儿夸张。其实,我想说的无非还是:南京人更应该认真阅读《红楼梦》呵。 这样一来,结论当然也就水到渠成了,《红楼梦》既然对于我们这个民族来说最重要,它当然应该、也必须一讲再讲了。 第二,《红楼梦》为什么值得一讲再讲呢?还因为它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经典。 那么,什么叫文化经典呢?简单地说,就是可以反复阅读、终身阅读的作品。西方有一个大哲学家,中国人对他比较熟悉,叫尼采。在我们的印象中,尼采好像是个不看书的人,甚至有人觉得:尼采,不就是个疯子嘛,他的贡献就是跑出来宣布——“上帝死了”。其实没有这么简单,尼采是一个很有学问的人,也是一个很喜欢读书的人呢。尼采当教授的年龄是多大呢?26岁。显然他也是非常用功、非常勤奋的。就是这个尼采,他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他说:经典著作就像一口古井,你只要把你求知的桶放下去,就肯定可以打上真理的泉水。这句话实在是至理名言。 《红楼梦》就是这样的“一口古井”。 中国有一个古人,他曾经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叫做:“以《汉书》佐酒”。就是说,一边读《汉书》一边饮酒。读到这一段,就感叹一声“写得真好”,于是就喝一口酒,再读一段,又感叹说“写得真好”,于是再喝一口;还有一个中国文人也说:“痛饮酒,熟读《离骚》”。其实,我觉得,我们还应该“痛饮酒,熟读《红楼梦》”,也还应该“以《红楼梦》佐酒”。因为《红楼梦》里面可以用来下酒的地方毫无疑问肯定是太多太多了。中国古代那位老先生,他读《汉书》都能够下那么多酒,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他活到了《红楼梦》以后,而且“以《红楼梦》佐酒”,那他肯定要喝到醉倒了啊。《红楼梦》里有很多的细节,比如甄士隐解“好了歌”、比如“黛玉葬花”,比如“晴雯撕扇”,比如探春慷慨激昂地陈述“自杀自灭”的高论等等等等,我觉得都是可以佐酒的。这也就是说,《红楼梦》就像“一口古井”,我们是完全可以常读常新的,而且,每一次我们翻开它,都一定不会空手而归。 因此,我才会说:《红楼梦》值得一讲再讲。 下面,我还想结合我的讲座,把《红楼梦》值得一讲再讲的理由讲得更具体一点。 各位知道,现在关于《红楼梦》别人说过的已经是许多许多了,那么,我究竟在《红楼梦》这“一口古井”里打出了什么的“真理的泉水”?以至我仍然敢于走上讲台一讲而且再讲《红楼梦》呢? 其中的原因,就在于我发现:尽管关于《红楼梦》别人已经说了许多许多,但其中最最重要的却似乎还没有被说到。 在过去,关于《红楼梦》,国内常见的主要是这样几种讲法。 第一种讲法。我把它叫做“为考据”的。这是建国前《红楼梦》研究的主要方式。1949年以前,中国人讲《红楼梦》采用的大多是为“考据”的方式。为“考据”的讲法包括哪一些呢?一是“索隐派”。什么叫“索隐”呢?它在看《红楼梦》的时候,看见秦可卿就去猜测秦可卿影射的是谁,看见林黛玉就去猜测林黛玉影射的是谁。他主要不讲《红楼梦》本身,而去讲《红楼梦》所“隐”之人,所“隐”之事。也就是把《红楼梦》看作一部密电码,看做一段被隐去的历史,借此去还原其中被隐去了的历史的真相,这就叫“索隐派”。 再概括一下,索隐派研究的是什么呢?它研究的是作品与历史的关系,也就是《红楼梦》里的人物和历史上的哪些人物是对应的。这就叫做索隐派。而且,索隐派,我们在《红楼梦》研究史里,又把它称作“旧红学”,也就是在五四运动以前的旧红学。索隐派的主要手法就是“侦探”。由此,你们是不是看出了一点什么?是的,前面我介绍的那位上《百家讲坛》的作家继承的就是索隐派的思路,因此在学术思想上他整整倒退了百年之多,可卿所隐何人?废太子的女儿。所隐何事?宫廷的残酷的政治斗争。如此而已。本来《红楼梦》已经是一个产品,可是,他却习惯于回过头来去看它的产地。这就好比对着一碗米饭追问“大米是产自哪里?”“大米前身是谁?”等等,其实这些东西根本没人能说得清。即便能说得清楚,意义也不大。 第二条研究思路叫“考证派”。索隐派是研究作品与历史的关系,考证派呢?是研究作品与作家的关系。他们如何讲《红楼梦》呢?他们把《红楼梦》讲成是曹雪芹的自传。《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是曹雪芹的自传。这种研究方法,我们称之为“新红学”。新红学是从胡适开始的。他们研究《红楼梦》就是研究《红楼梦》与作家的关系。虽然,我们不否认这种研究方法有一定的意义,但它也并非最重要。因为,当文学作品成为文学作品之后,我管它是谁生的呢?应该更重视作品,更重视作品这个文本,这无疑是最重要的。可是“新红学”却不关注作品,只关注写作品的作家。在这里,我们不妨做个比较,如果把索隐派的主要手法比作“侦探”的话,那么考证派的主要手法就可以叫做“考古”了。 第二种讲法。我把它叫做“为社会”的。这是建国后的一种研究《红楼梦》的方法,最典型的讲法,是讲《红楼梦》是中国社会的百科全书,《红楼梦》反映了中国的阶级斗争史,《红楼梦》写的是四大家族的历史,等等,这是大家都比较熟悉了的评价吧?可惜,我要非常遗憾地告诉你们,这种讲法是没有多少道理的。当然,它也关注了一个问题,就是“《红楼梦》说了什么”。这种讲法的代表人是李希凡、蓝翎。顺便说一句,如果从学习《红楼梦》的角度说,那我应该算是蓝翎先生的学生。因为他是我的大学老师,我本科时候的明清文学史就是他教的,而且我私下向他请教的也比较多。可惜,他前几年已经去世了,在这里,我要向我的老师蓝翎先生表示深切的悼念。不过,我也要说,实际上,对于蓝翎先生的研究路子,我是完全不赞同的。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对于我的另辟蹊径,相信蓝翎先生一定也会理解的。 第三种讲法,我把它叫做“为文学”的。很多中文系老师就喜欢这样去讲《红楼梦》。其中又可以分为两派,一派是评点和题泳。有很多人讲《红楼梦》走的就是评点的路子,再者就是题泳,为林黛玉题首诗,为贾宝玉题首诗,等等。还有一派是作品分析。我们许多讲文学史的老师特别喜欢讲什么呢?《红楼梦》的主题思想,《红楼梦》的艺术特色,《红楼梦》的人物性格,《红楼梦》的语言描写,等等。这种讲法对于学习写作是很有用的,比如说,《红楼梦》里有这样一句话。“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这是写谁的?林黛玉,对不对?为什么要这样去写呢?因为对于写人物来说,最不高明的办法就是客观描写,原因在于一旦用客观描写的方法,就会限制住人们对她的审美欣赏。比如,如果说她是圆脸,那么喜欢瓜子脸的人就会不太喜欢她了,如果说她是瓜子脸,那么那些喜欢圆脸的人就会不太喜欢她了,是不是?那么怎么办呢?不如就通过最喜欢她的人的主观的眼光去描写她。不写她长什么样,而去写别人怎么看她。“似喜非喜含情目”就是宝玉眼中的林黛玉。这是一种很成功的写作技巧。 曹雪芹写贾宝玉也是这样写的,他没有一开始就正面去描写宝玉,他首先抛出的是写冷子兴口中对宝玉的介绍;接着写黛玉在家中听母亲所讲的宝玉,然后才写黛玉眼中所见的宝玉;继而又写警幻仙子对宝玉的评论;其后再写尤三姐眼中的宝玉;甚至他还写傅秋芳家的婆子们对宝二爷的评论:宝玉喜欢一个美女,这个美女叫做傅秋芳,正好,傅秋芳家里来人了,宝玉就跑过去看望,结果,后来傅秋芳家里的人就评论说:没见过这样傻乎乎的男人,对女孩喜欢到这个地步。你们是不是发现了?曹雪芹在描写贾宝玉的时候,也始终是用他人的眼光去描写。这就是一种非常高明的写作技巧。 再比如说,林黛玉为什么非得得肺病呢?大家知道,肺病是一种富贵病,也是一种文明病,美女得了肺病就会更漂亮,对吧?一则她就更弱不禁风,更加惹人怜爱;二则肺病患者会两颊绯红,这当然就会显得更妩媚动人。而且,作家最苦恼的就是写结尾。因为结尾意味着“收关”,往往很难弄得精彩。小说里的故事与人物到了大收煞的时候,都不容易摆弄好,那么,怎么办呢?作家就想:我干脆安排个不治之症,让她早点去世,不就行了?咱们想想,如果《红楼梦》写林黛玉活到了六十多岁,再搬张小凳子出来晒太阳,你会怎么想?尽管我们可以赞美地说,“她满脸的皱褶里蕴含了多少诗的回忆啊!”可是,皱褶毕竟还是皱褶。所以,干脆早点去世算了。再看看全世界的文学经典,美女得不治之症的例子也有很多。《茶花女》的女主角得的什么病呢?肺病。日本电视剧《血疑》里的女主角得的什么病哪?败血症,对吧?这说明,美女得不治之症在世界文学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 下面我来对上面的三种讲法做一个简单的评论,或者说是做一个简单的批评吧。简单地说,上述三种讲法的关键失误在什么地方呢?就在于他们都是在作品之外兜圈子。《红楼梦》是一个作品,你再怎么讲,你都应该首先去讲这个作品,就好象大米之前当然是稻子,稻子之前当然是种子,种子之前当然是什么什么,但是它现在已经是大米,尤其还是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那么我们特别应该去讲的当然就是:这“熟饭”的价值何在?你不要跟我讲,它是生米煮的。这不是废话吗?你也不要跟我讲,它是稻子变的,这不也是废话吗?你更不要跟我讲它是什么什么地方产的,他是姓曹的人种的还是姓什么什么的人种的等等,喋喋不休地讲这些当然也不是一点用没有,但是,也确实没有什么大用。因为,你最应该告诉我的毕竟还应该是——这“熟饭”为什么最好吃?但是上面的三种讲法却都是在“熟饭”之外兜圈子,也就是都在作品之外兜圈子。 例如,“为考据”的讲法认为:作品既然和历史有关,我们就看一看,和历史有什么具体的联系。或者作品既然与作者有关,我们就看一看,和哪位作者有关。这些东西需要不需要呢?当然也需要,但是,如果一定要说这些有多么重要,那就不一定了。因为作品毕竟已经放在那里了,因此我们只要主要讲《红楼梦》本身就可以了。而从考据的角度讲《红楼梦》的致命缺点,就是它着眼的只是“事实”,例如作品影射了什么“事实”;作品是谁写的,和什么“事实”有关。考据派的缺陷的关键就在于他从不研究作品本身,而只是研究作品和什么“事实”有关。 那么,“为社会”的讲法和“为考据”的讲法的区别在哪里呢?“为社会”的讲法认为,既然研究作品与具体“事实”的关系是不对的,那就来看一看泛泛的联系吧。例如它跟当时的封建社会有什么关系啊?例如我上学的时候,蓝翎先生来讲古代文学,他就说过。他说,我当时写的一句话,是毛泽东给我圈了几个圈的。这几个圈是谁也拱不倒的。这句话是什么呢?贾宝玉是封建社会衰亡时代的“宁馨儿”。可是仔细想想,贾宝玉跟封建社会有关吗?当然有关。你能说我和中国没关?当然有关,是吧?但是有多大关系就不好说了,太抽象了、太遥远了。贾宝玉和封建社会衰亡时代的关系其实也很遥远。这样,我们发现,为“社会”的讲法着眼的当然已经不是“事实”了。而是“史实”。但是这样也还是不够的。因为作品就是作品,它不但和“事实”有一段距离,而且跟“史实”也有一定距离。 至于“为文学”的讲法,它的着眼点是什么呢?看起来开始研究文学作品了,但是他们研究的不是文学作品的灵魂,而是研究的是文学作品的构成要素。就好象他在研究一个对象,这个对象有两种形态,一种形态叫做什么呢?房屋,还有一种形态叫做什么呢?家庭。其实“家庭”才是这个房屋的真实的存在,可是研究者研究的却是“房屋”。“为文学”的讲法也是这样,它研究的也是“房屋”。例如,人物是怎么塑造的?主题是怎么挖掘的?语言是怎么修辞的?这样一来,它注意到的也还只是艺术作品的“事实”或者“史实”。 总结上面的研究,我不妨用一个更为概括的说法来说明。那就是:它们考察的都是“意谓”,或者叫做“本义”,也就是“作品想要说什么”、“作品是怎么说的”,等等。可是,作品想要说什么、作品是怎么说的等等问题其实完全是伪问题,我们根本不可能弄清楚,也永远不可能弄清楚。关于文学作品的讨论不是考古,你就是把曹雪芹请出来,他说的也不能算数。因为他“要说什么”和作品“说了什么”,这完全就是两个问题。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对于国内的《红楼梦》,我很想发表一点我个人的看法。我觉得国内的研究在整体上还是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的。《红楼梦》以后的整个三百多年的阅读史、研究史,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一部误读史。打个比方,《红楼梦》是中国的瑰宝。但是它又是个“睡美人”,遗憾的是我们到现在也没有把它唤醒。 那么,在讲《红楼梦》的时候,我们究竟应该关注什么呢?“意义”。陶渊明曾经形容自己的读书生活是:“奇文共欣赏”,而且,“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我认为,这里的“会意”里所“会”的“意”,应该就是我所说的“意义”。同样,《红楼梦》的“意义”在什么地方?这才是一个我们真正需要了解的问题,也是一个我们真正能够了解的问题。从这个问题出发,我们就顺理成章地梳理出了关于《红楼梦》的第四个讲法。这就是为“美学”的讲法。 什么叫“为美学”的讲法呢?简单地说,我们可以不去考虑《红楼梦》与什么“事实”有关;我们也不去考虑《红楼梦》与什么“史实”有关;《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还是“赵雪芹”写的?我们同样也不去考虑;至于《红楼梦》的写作技巧有多高?那也留给文学理论家和写作学教师研究吧;我们只把《红楼梦》当成“生米煮成了熟饭”后的“熟饭”,我们只考虑一个问题:《红楼梦》已经是一个世界,一个独立的世界,其中蕴涵着它对于人生的阐述和理解。既然如此,,我们就来看看,《红楼梦》在解释人生、解释社会上究竟有多好,究竟有多深刻。以及为什么会如此之好,如此之深刻?这,就是我们在读《红楼梦》时首先就要关注的问题。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完全没有必要从专业的角度去关注《红楼梦》。可是,我们完全有必要从“意义”的角度去关注《红楼梦》,因为——我们必须去关注世界和人生。《小说面面观》这本书的作者福斯特曾经这样说:所有不同时代的小说家其实都是“同时在写他们的作品的”,这话说得非常精辟,为什么呢?因为所有的小说家虽然没有生活在同一时代,但是他们所面对的却是同一个世界与人生。不过,在这里我还要再为他补充一句:其实,所有不同时代的读者也都在同时阅读着同一部作品,为什么这样说呢?当然也是因为虽然他们没有生活在同一时代,但是他们所面对的却是同一个世界与人生。而这,也就为我们从“意义”的角度去关注《红楼梦》提供了全部的理由。 换一句话说,对于我们而言,《红楼梦》永远应该是“意义”的,而不是“意谓”的,更不是“本义”的。《红楼梦》给予我们最重要的馈赠,就是人生的启迪。摇滚歌手鲍勃·狄伦在他的自传里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喜欢那些能够改变我原有想法的事物”。我很喜欢这句话。《红楼梦》就是“那些能够改变我原有想法的事物”。卡夫卡也说过一句话,非常形象,他说,我们需要的书是什么呢?是“一把能够击破我们心中冰海的利斧”。我也很喜欢这句话。《红楼梦》,就是“一把能够击破我们心中冰海的利斧”。而这种“改变”和“击破”又意味着什么呢?唤醒!也就是让你知道今日之是和昨日之非,让你今天的精神生活与昨天完全不同。法国作家纪德说过,一本好书的所谓影响意味着什么呢?“影响不创造任何东西,它只是唤醒”。中国有一个大儒,叫马一浮,浙江人,他在《复性书院讲录》里有一句话说得更加精彩,他说,好作品的影响是什么呢?“如迷忽觉,如梦忽醒,如仆者之起,如病者之苏”。“如迷忽觉”,你本来很迷惑,看了这本书,一下子就大彻大悟;“如梦忽醒”,本来像是在做梦,现在看了这本书,一下子就清醒了;“如仆者之起”,你摔了个跟头,起不来了,看了这本书,顿时就爬起来了;“如病者之苏”,你的病谁都治不好,可是看过这本书后,你立刻就痊愈了。这里“觉、醒、起、苏”的作用,其实讲得还是一本书的影响,这就是所谓的“唤醒”。 更重要的是,《红楼梦》对于我们的“唤醒”还最最重要。西方有一个作家,名叫马尔克斯,他曾经说过一句非常精彩的话,他说:“我全部的人生,都被概括进了我的小说”。我们的曹雪芹应该也会这样说吧。我们可以把曹雪芹的《红楼梦》理解成曹雪芹全部社会洞察、人生洞察的概括。而它之所以成为经典则是因为它对人生的概括是我们所不能逾越的,就好象跳高一样,我们所有的人都是跳高选手,可是有的人跳一米,有的人跳二米二,但是《红楼梦》一跳跳了三米二,直到现在我们也没有它跳得高,因此它对社会、人生的概括就成为了“经典”。而我们通过与它的交流与对话,可以学到最多的东西。打一个比方,所有的人都知道,跑长跑的时候,一定要被第一名带跑,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最终成为第一名。如果总被跑在最后的人带跑,那是肯定跑不到第一名的。大家知道哈佛大学的校训是什么吗?“与柏拉图为友,与亚里斯多德为友,与真理为友”,它强调的就是要被第一名带跑。《红楼梦》,在我们这个民族的精神生活里,应该说就是一个作为“第一名”的“带跑者”啊。我们都要争取被它带跑,唯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地提高自己、提升自己。因此,被《红楼梦》“唤醒”,对于我们就真的是最最重要。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与《红楼梦》为友。 并且,我还有必要提醒各位的是: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为美学”的讲法都并不陌生。比如说,《西游记》里不是有四个男人么?最近在网上,就有这样的一项调查:在这四个男人里,你愿意嫁给谁做妻子?可是结果一投出来,很多人都看傻了眼,因为我们在进行文学作品赏析时,孙悟空永远是老大,是主要英雄人物,对不对?而猪八戒则是不折不扣的配角。可是女性们的投票却很不客气,猪八戒被排在了第一。那么,排名第二的是谁呢?各位可能在想:哦,这次该轮到孙悟空了。门儿都没有,是——沙和尚,她们是宁嫁沙和尚也不嫁孙悟空。也许是因为孙悟空刀枪不入,也没有人的七情六欲,跟他在一起毫无意思吧?所以,她们宁肯嫁沙僧。你们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阅读?用我前面说过的话,那些女性们就是只阅读“生米煮成熟饭”以后的“熟饭”,她们才不管作品的内容与什么“事实”或者“史实”有关呢,也不管作品的写作技巧如何,她们关注的只是作品所蕴涵的对社会、对人生的理解。从这个角度看过去,猪八戒代表了中国人的“八小时以外”的人生。孙悟空呢?“八小时以内”。孙悟空展现的就是中国人的工作状态,一个拼命工作的人;猪八戒则是下班回家以后那个懒散的中国大男人,这个人在吃喝玩乐方面还是挺有一套的。两个人都是人生中的典型人物。过去我们关注的是八小时以内,那当然是孙悟空备受器重,可是现在,当人们更多地开始关注“八小时以外”的人生质量,那咱们的八戒老兄当然就会被看重喽。当我们中国许多女性对人生的思考开始变得真实和现实后,当她们从对于人生的全新领悟的角度重新来看《西游记》时,她们就读出了过去所没有读出的内涵。她们在猪八戒身上找到了知音。 读《红楼梦》也是一样。现在流行这样两个说法,一个说法是:中国人最喜欢的帅哥是魏晋名士,中国人最喜欢的美女是“金陵十二钗”。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人们正是在用为“美学”的方法来阅读《红楼梦》,也说明他们真正读懂了“金陵十二钗”的“意义”。另一个说法是:“生子当如孙仲谋,娶妻当娶史湘云”。“生子当如孙仲谋”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曹操和孙权打仗,孙权一出阵,十八、九岁少年,风度翩翩,曹操回头就跟他的儿子感叹说,这孩子真让人喜欢,生个儿子就应该像他。娶妻当娶史湘云呢?则是说史湘云是一个最适合做妻子的美女。这样说,显然也意味着人们在用“为美学”的方法来阅读《红楼梦》,而且也说明他们真正读懂了史湘云的“意义”。 当然,人们在日常阅读中体现出来的“为美学”的阅读还是初步的、粗糙的,而我则想通过这次的课程向各位充分展示“为美学”的阅读的精彩。我希望能够告诉你们的,正是《红楼梦》的“意义”,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红楼梦》为什么最有“意义”?整个的内容分为五讲,也就是五个关键词:爱、忏悔、悲剧、悲悯、信仰。我一直认为,只有懂得了这五个关键词,才算是真正懂得了《红楼梦》,也才算是真正懂得了其中最为宝贵的东西、最为新鲜的东西。中国有一部很有影响的电影叫《冰山上的来客》,里边有一首插曲也很有影响,叫做:《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说到这里我突然联想到,其实我要告诉你们的,也可以叫做:《红楼梦》为什么这样红。德国有个大哲学家,你们应该都知道他的名字,他叫黑格尔。他说过一句很深刻的话:“熟知非真知。”意思是说,我们每个人都以为自己非常熟悉和了解的东西却往往并非真正知道。例如这首诗:“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我们有多少人、多少代都有过在春天的早上快乐地醒来的体验,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在春天的某个清晨,一觉醒来,就娓娓道出这番天然妙语的。《红楼梦》也是这样。我们所有中国人都以为自己对它很熟悉,但是是否真正知道呢?显然未必。而我现在所要做的工作,就是让你们真正地知道。 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需要的是你们的足够的耐心。拿旅游来打个比方,全世界最古怪的导游在什么地方呢?意大利。意大利的导游在有些人看来简直是有神经病,仅仅一个小时的观光时间,他却要给你讲40分钟,而只让你看20分钟。很多旅客都觉得这样实在是太不划算,观光时间的时间太短。但是有专家做了一个调查,不听他讲而只是去看一个小时的旅客与听他讲40分钟而看20分钟旅客相比,后者偏偏看到的东西更多。对于《红楼梦》来说,也是这样。你们一定都已经看过《红楼梦》,有的人可能还不止看过一遍。但是我相信,你们仍旧还是需要关于《红楼梦》的“导游”的。我现在的工作,也就是来充当这样一个关于《红楼梦》的“导游”。当然,这个导游做起来很不容易,西方有个人叫做伊顿,他说:“如果只有受过伤的人才能为《约伯记》作注,惟有从叛逆中回头的人才能释意《约拿书》,那么惟有经历过幻梦破碎、对世界绝望和厌弃的人,才有资格写《传道书》的注释。”我一直觉得,《红楼梦》的“导游”,也一定应该是一个“受过伤的人”、一个“从叛逆中回头的人”、一个“经历过幻梦破碎、对世界绝望和厌弃的人”,换言之,《红楼梦》的“导游”一定应该是一个能够把自己的人生经验和美学经验都融会其中的人。我希望:自己就是这样的人之一。 我相信,你们听过我的讲座以后,一定不会失望。 而我更相信,你们也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那么,现在你们就跟着我这个“导游”,一起上路吧?! 后记 《红楼》在侧,觉我形秽 《世说新语·容止》记载:“骠骑王武子是卫玠之舅,俊爽有风姿。见蚧辄叹曰:‘珠玉在侧,觉我形秽。”’ 我经常说,这也是我读《红楼梦》时的体会。每每读罢《红楼梦》,我辄叹日:《红楼》在侧,觉我形秽。 这当然不是夸张。 在中国,许多古代的所谓经典作品都令人尴尬,因为它们往往在具备着营养的同时也具备着毒素,哪怕是《论语》、《庄子》,也都是如此,就更不要说《三国演义》、《水浒传》这类的书了。这实在是一种尴尬。 令人欣慰的事,《红楼梦》终于走出了这一尴尬。 因此,对于我来说,《红楼梦》已经完全不是一部文学作品,而是一部美学宝典与人生宝典。它犹如一面镜子,照见了我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更犹如一个窗口,让我看到了真正的美学与人生。 这本《(红楼梦)为什么这样红》,就是我多年以来向《红楼梦》学习的一些体会。我不敢说在这本书里会有多少真知灼见,但是,在这本书里却肯定有我的全部真诚,也肯定有我自己的关于《红楼梦》的全部的所思所想。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著《白痴》里有一个美女娜斯塔霞,她曾对“白痴”梅斯金公爵说:别了,公爵,我第一次见到了人。 在这里,我也想说:别了,《红楼梦》,我第一次见到了“书”。 “《红楼》在侧,觉我形秽。"——请允许我就以这句话来结束我的后记。 潘知常 2008年7月18日于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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