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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后青春期的诗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九把刀
出版社 接力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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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看星爷的电影、听周董的歌、读九把刀的小说!“不是不想长大,是我的青春太棒!”流行音乐+青春小说:跨界同名创作! 摇滚天团五月天+畅销作家九把刀:青春热血登场!

六个朋友,十八个梦想, 一场带着铲子去参加的婚礼,一个埋藏青春与勇气的树洞!

本书与台湾摇滚天团五月天的专辑同名,主唱阿信、贝斯手玛莎分别真诚作序推荐,要你从“现在的现在,先跟九把刀的第一章开始,一起大声狂吼!”

内容推荐

本书是台湾青春文学代表作家九把刀的最新长篇小说。

陈国星等六个高中生,在高中毕业典礼的前夜,立下盟约,发誓不要变成没有自我、臣服于现实的大人。于是他们分别将自己的三个梦想写在纸条上,封进水壶,埋在了学校后面的大树洞里。十年沧海,昔日“校园女神”于筱薇的婚礼,奇妙地让六个人重聚。这场带着铲子去参加的婚礼,重启了当年high到爆的夜晚;那个埋藏着勇气与秘密的树洞,见证了彼此永不倒带的青春。

没人记得当年的盟约,但每个人都相信,不管这十八个梦想有多么困难、多么离奇,都要努力与大家手挽着手去实现……

本书与台湾摇滚乐团五月天的专辑同名,乐队主唱阿信和玛莎为其倾情作序。作品直面现实,用词辛辣,奇想不断,整部作品洋溢着黑色幽默,用大笔墨来渲染激情、梦想和友情,感悟生命与青春。

目录

第一章 去你妈的头版

第二章 拿着铲子的婚礼

第三章 那些年,我们一起挖的树洞

第四章 收、好、那、只、手、枪

第五章 迈克尔·乔丹的签名球员卡

第六章 改变世界个屁

第七章 我看你是自己也想打吧?

第八章 大爆发的青春烟火

第九章 不能害怕自己不相信的东西

后记 不是不想长大,是我的青春太棒

试读章节

第一章 去你妈的头版

三十岁生日的那天,我收到一份不得了的“大礼物”。

全台湾销售量最大的《水果日报》头版新闻上,我的照片占了三分之一。

这年头能够霸占头版的新闻大概都不是什么好事,标题上一句“新锐作曲家流星街,控高中生抄袭!”斗大地印在上面。只一个早上,我就接到十几通来自各大报纸杂志家记者的电话。

喂喂。

怎么你们这些记者平常都在炮轰专拍尸体的《水果日手艮》没水平,却还老是跟在他们胡扯的新闻后面,一边喘一边跑?

“想请问一下流星街,你对评审季兰老师在报纸上说,黄姓学生在比赛中得奖的歌,虽然是模仿之作,但曲子根本就写得比你好,抱持什么看法?”

“另一个评审心心,对你私下去学校找黄姓学生恳谈这个做法觉得很不以为然,觉得模仿并不是抄袭,并严厉批评你没有身为一个畅销作曲家的度量,你会因此不满吗?”

“是不是可以稍微说明一下,你对主办第四届台北校园歌唱大赛的印刻唱片公司,表态认为黄姓高中生拿模仿你的歌曲写出来的歌参赛,依旧保有得奖资格,有没有打算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

“《水果日报》说你要告高中生,到底是不是真的?”

在这个年头,保持沉默等同承认报纸上写的一切,我可做不到。

再也无法信任记者的我,为了澄清那些鬼扯,还是得打起精神站在镜头前把事情原委说一遍。每当再有报纸记者打电话问我,我也没选择,也只能用最诚恳的语气把说了十几次的事情再说一遍……

“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要告那个学生,是《水果日报》黑我。”

“是的,我觉得是抄袭。”

“为什么是抄袭?两首歌一前一后拿出来听就知道了。”

“请问这个世界上,有没有比私下找抄袭者恳谈还要温柔的做法?”

“如果那些评审敢说没抄袭,请看着我的眼睛说。”

只是到了晚上,打开电视,看见记者剪辑出来的我所说的那些话,统统不是重点,净剪些我义愤填膺的表情大做文章。

我差点对电视做出高难度的飞踢。

隔天买了报纸,《水果日报》做了一份澄清错误报道的新闻,但版面只有一个屁眼大,里面一句“据了解,新锐作曲家流星街并无打算控告黄姓高中生”连鬼都不会注意到。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难道大家都对真相不感兴趣吗?一

报道错了,随便晃点一下就可以混过去吗?

连续好几天,我的博客里每天都涌进八万多人次,不晓得是来关心我,还是来研究我这边的“单方面说法”。但我想大多数只是来欣赏我咆哮的样子。

也许是自作自受。

写歌也写了八年,说我是新锐作曲家实在是有点不敢当。写久了,我原本以为自己相当熟悉这个圈子的运作,甚至还认为许多创作的前辈们也很欣赏我这个拿命写歌的臭小鬼,但一下子,那些“自以为”原来都是我的“误以为”。

那些日子我每天盯着网络超过十六个小时,一直按着网页左上角的刷新,一直响应网友留言,一直按下一页,偶尔骂一声,幸运的话稍微点头自言自语说本来就是这样啊谢啦……然后不断不断不断不断重复以上该死的步骤。

这样好吗?  当然糟糕透顶,如果我是女生,现在例假一定乱到不行。

为了回归正常生活,我试着不解释,试着暂时忘记印刻唱片公司私下跟我说的那些恶心至极的话,试着干脆将网线拔掉——直到我接到下一通记者访问后续发展的电话,一切又重新倒带开始。

我想我已经成了逢人就想把事情真相讲清楚的“澄清狂”。

电影《黑暗骑士》里蝙蝠侠的一句对白:“是的,小丑的确抓住了我的弱点——蝙蝠侠不能被误解!”我总算是明白了那句对白的心境。

原来我不是像自我想象里的天不怕地不怕,靠,我的要害还真明显。

“星仔,早点睡,多睡几次事情就过去了。”

第四天,妈在电话里担心地说。

“妈,我不甘心。我真的没有错!”

我这么说的时候,正打开冰箱让自己冷静一下。

妈说的没错,多睡几次事情就会过去,只是我暂时还办不到。

这几天严重缺乏睡眠,加上过度注视计算机屏幕,我的头像是被塞了塑料炸药,痛得要命,想干脆关上计算机去睡,但一想到那些主导歌唱比赛的老前辈老评审是怎么黑我的,我就像是被开启自动模式一样,睁开眼,起身走到计算机前,继续在网络上宣泄我的愤怒——他妈的这个世界上没人抄你们的歌就装得一副不痛不痒的假清高。

到了第五天,下午起床我刷牙的时候,发现牙膏怎么味道怪怪的。

一看,才发现我挤错了东西当牙膏。

但到底我是挤了洗发精还是沐浴乳在牙刷上?

还是……刮胡膏?

我舔了舔,分辨不出来,嘴里充满昼夜煎熬的口臭,味蕾暂时丧失功能。

就在我对着镜子,仔细研究塞爆眼睛的几千条血丝时,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

唱片公司?还是记者?妈?

还是……上个月刚刚分手的小惠?

我猜是小惠打电话过来,表面上安慰我,实际上则是试探性问我复合的可能性。我忐忑不安地含着牙刷走出浴室,希望小惠不要给我来这套……我现在太虚弱了,说不定一个鬼上身就会说好。

拿起手机一看,原来是肥仔龙。

“陈国星,你上头条了耶!”肥仔龙给我用吼的,还用恭喜的语气。

“靠。”我简洁有力地将牙刷吐了出来。

“头条超炫的啦,不过我是要问你,于筱薇的婚礼你去不去啊?”

“……于筱薇要结婚了?”我脑子一下子醒了。

十几年前,于筱薇可是我们这群人的女神。

现在女神要降级成人妻了,想去婚礼揍新郎的老朋友一定很多啊。

“咦?你没收到帖子哦?”肥仔龙有点意外。

“没啊,大概于筱薇寄到我彰化老家了吧,我两个多月没回去了,我妈从来也不管我的信。不管,婚礼是什么时候?”

“就这个礼拜天啊,中午十二点在台中新都饭店。大家都会去!”

“是哦……本来就一定要去的呀。于筱薇耶,一定要动手打新郎的啊。”

“那说定了啊,老同学自己一桌。我会带球棒,刚刚森弘说他要带铲子。你弄得到流星锤吗?”

“那我带火把去好了。”

挂掉手机,回到浴室重新挤了牙膏。

这大概是我这几天讲过的最正常的一通电话了,心情有点好。

包括肥仔龙,我们这几个死党从初中就同班了,到了高中都还念同一所学校,彼此的班级都在同一条走廊上,想不熟都有难度。

我们熟的原因里,有一点特别残忍。就是我们对女孩的品位过度重叠。

想当年我们都在喜欢于筱薇,原本大家为此比了十几次腕力、打了三次架。最后为了义气,好不容易约好了通通都不准追,却还是暗中各自进行千奇百怪的追求行动。

P3-9

序言

青春期还没有过去,只要梦想还在

总是在回头看的时候,我们才发现背后的风景和刚刚走来的时候感觉不同。

曾经,我们都有过许许多多的“曾经”。

曾经,我也想拒绝联考。因为自负地认为自己清楚自己的未来,这些昏晕的制度根本是钳制着梦想的枷锁。

曾经,我也被留校察看。除了过多的旷课之外,当然还有我总是跟学校老师作对的该死态度。

曾经,我心里也有个女神。即使她就在身边跟你说着话,但是她依然是太阳永远都追逐不到的月亮。

曾经,我也用力咒骂这个世界。午夜的豆浆店总是出入着脑满肠肥搂着成熟马子的老男人,趁着一点醉意才有勇气无趣而大声地咒骂公司的上司和同事。

曾经,我也以为音乐就可以改变世界。因为深夜K书时候的披头士和鲍勃·迪伦总是让我感动流泪发奋图强,而他们改变了这世界何止一个时代的年轻人。

曾经,我根本就不觉得我需要回头看这些曾经,这些荒唐无趣、疑惑惨绿的曾经。我只想要无所忌惮地往前冲,我只想要抛头颅洒热血然后拯救全世界。

曾几何时,现在我们却拥有越来越多的“曾几何时”。

曾几何时,我总是得经由别人的提醒,才能知道今天的日期以及接下来的行程到哪里。

曾几何时,我得在深夜一个人开着车回家,非常努力地才能每天都提醒自己,哪一个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

曾几何时,我看着枪林弹雨、惊心动魄的新闻频道,居然也开始怀疑音乐到底是不是真的改变了世界,或者音乐只是节目广告那个六十秒的消耗品。

曾几何时,我以为爱情只能活在深夜偶尔灼伤的回忆里。女神依然在心中那个属于她的角落,但事实上她已经绕过了半个地球换了几个男友,然后现在只能偶尔吃个饭聊个天,就像是所有多年不见的普通朋友。

曾几何时,我以为自己跑得很快,跑在童年的前面,甚至超过了青春期一大截。而现在却不知道往哪里狂奔去,却也忘记了自己从什么地方跑来。

但是我们仍然相信着,一切的一切,绝对都还没有糟糕到三条命都死了然后只能再乖乖地掏出口袋里拿最后五块钱通融的地步。

音乐还没有死去,只要乐器还在。

自己还没有忘记,只要信念还在。

爱情还没有逝去,只要勇气还在。

未来还没有过去,只要今天还在。

青春期还没有过去,只要梦想还在。

而现在的现在,先从九把刀的第一章开始,我们一起大声地狂吼:

“去你妈的头版!”

五月天 玛莎

后记

不是不想长大,是我的青春太棒

高中毕业那年暑假,我十八岁。

那年的夏天很热,热到让人发疯。

我跟着几个持续不断在我生命里作祟的臭朋友,一起到了超级热的澎湖。

永远记得第一天晚上,我们骑着租来的摩托车在海边跑来跑去,想做一点“很青春的事”,却没什么天分,只是迎风瞎晃。

我提议不如迎着海风喝个啤酒吧,这样很有大人的感觉。

一伙人于是兴致高昂地拿着身份证跑去便利商店,各自买酒。

“买什么酒好?”姑讨那小子呆呆地站在很陌生的饮料柜前。

“……嗯嗯。”我装模作样地看着不同品牌的啤酒,做出在考虑的样子。

“柯景腾,你平常都喝哪一种啊?”勃起一副很有研究的表情。

“我啊,喜力啊。”我大言不惭地瞎扯。

“喜力不错啊。”杀人王打开饮料柜,径自拿了一罐。

于是我们几个人都用非常酷的无表情姿态,各自都拿了一罐喜力去付账。

之后大家兴冲冲骑车到码头,找了一个很酷的海堤坐下,打开啤酒大喊干杯。

我咕咚咕咚灌了一大口——哇,啤酒好臭好难喝啊!

原来所谓当大人,就是要假装很好喝的样子去喝这么难喝的东西啊?

“还……还不错。”我微笑。

“今天一定要喝醉!”P19哈哈笑。

“来来来,干了啦!”杀人王大叫。

所有人嚷着要干,却都慢慢地喝,一小口一小口地喝。

过了半小时,谁也没喝完。

倒是剩在罐里的啤酒没有气泡,越来越难喝。

我到底是最诚实的人,拿着还沉甸甸的半满啤酒,突然觉得自己很好笑。

“靠,其实啤酒一点也不好喝!”

我用力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有种终于爆发的解脱。

然后我将啤酒反手一倒,通通倒进海里。

“……也是,好像没有想象中好喝。”勃起淡淡地说,跟着将剩酒倒进海里。

“太苦了。下次换一种牌子的吧。”姑讨也悻悻地反转手中啤酒。

一个接一个,大家都将属于大人的啤酒倒进台湾海峡。

然后买可乐和麦香红茶回旅馆狂欢。

我觉得我们很可爱。

在我们最青春洋溢的时候,最爱追逐属于大人的一切。

后来不知不觉,我们在各自精彩糜烂的大学生活里,养出一身好酒量。

等到我们越来越大,有人结婚了,有人生小孩了,有人还生了两个小孩,有人干上《苹果》头版了,不再年少轻狂的我们却开始逆向狂奔,想要向老天乞讨回一点青春的感觉。

可以逆转吗?

不能。

但我们躺在线西海边,一个个用胯下夹住冲天炮往天空发射的画面,让我觉得,偶尔硬是要跟自己证明自己“还可以过得很疯狂”的那种挣扎滋味,真不错。尤其那天晚上勃起他干脆用嘴巴放冲天炮,超猛,完全就是仙人的风范。

我们都彻底败给了勃起,他最幼稚,所以最赢。  二○○八年,我顺利抵达三十岁的垒包。

三十岁了,好像跟青春没什么关系了,然而我却一点也没有三十岁的自觉。

我一直很任性地活着。

每次接到喜帖,看着那些跟我一起疯狂过的好朋友一个个结婚,在人生横冲直撞的轨迹中被迫稳定下来,都觉得那样的人生跟自己无关,我还是很适合现在的状态,不想改变。

想熬夜就熬夜。

想连续狂写几天小说就狂写几天。

想借取材的理由出去放风就出去放风。

想找人打麻将就找人打麻将。

想不刮胡子就不刮胡子。

想不穿内裤就不穿内裤。

想只穿内裤就只穿内裤……

想打就打啊!

常常周末我跟我的死党仆人们一起打麻将,一边聊着好久没去哪里玩、是不是要一起向各自的公司请假去做个短暂旅行时,就会出现以下的对话。

“我想请礼拜五的假,然后连着五、六、日玩三天。”阿和,“五筒。”

“吃。礼拜五人也很多啊,不如请礼拜一,去玩六、日、一三天吧!”老曹,“发。”

“我投六、日、一这三天一票,因为我在图书馆上班,正常来讲礼拜六都不放假啊,要是决定五、六、日的话我就要连请两天了耶。柯景腾,你呢?”该边。

“……我都可以。”我满不在乎地说,“自摸。”

然后大家都会对我投以憎恨的眼神,让我爽得要命。

一度,我忍不住怀疑,是不是我没有结婚,所以不会有“另一个人”来强制改变我随性的生活。在这个想法底下,我是不是该畏惧婚姻?因为结了婚我就无法随心所欲、过我一个人才能过的快乐人生?

但刻意抵制结婚,我肯定会错过很多只有结了婚才能体验到的幸福生活。

怎么办?

总不能说“幸福是创作的坟墓”,我就死不结婚吧?

我这种笨蛋也想得到幸福,不可以吗?

后来我想起一件事,才逐渐释怀。

因为随时随地都想写小说,所以我得背着笔记本电脑到处跑。

过去八年来我一共换了十几个电脑背包,看到更酷更帅的,或垫肩更软更厚的,或靠背的泡绵更结实的,我毫不犹豫就换。

换换换换换换换换,也不管上一个背包到底用了多久,有的我甚至还没发现夹层里的密袋就被我遗弃,放在衣柜的最上层。

那时我常常误以为,自己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还有点羞愧。

直到前一阵子,我不经意发觉到我现在正在用的电脑背包,已经用了快三年,我才震惊自己怎么会守着同一个背包那么久!

明明它的空间不是最大,但刚刚好。

明明它的夹层不是最多,但刚刚好。

明明它的样子不是最帅,但刚刚好。

明明它的外表已经出现破损风霜,但……我喜欢它一路陪我的痕迹。

谢谢它坚强地存在,让我对自己有了全新的想法——其实在遇到这个背包之前,我只是遇不到命中注定的背包罢了,才会没定性地一直换一直换。

也许最后的这个背包对其他人来说充满各式各样的缺点,但它完全属于我。

就够了。

人生啊……

如果遇到了“那个女孩”,到时候我的人生被“强制往前推进”也不错吧。

在那之前,我只要愉快地等待,快乐地放肆就行了吧,哈哈!

书评(媒体评论)

小说里,出现了一句很棒的话,那也是我们人生终将踏入的遥远预言:“有一天,我们都将会被世界完美地驯养!”

——五月天 阿信

青春期还没有过去,只要梦想还在。而现在的现在,先跟九把刀的第一章开始,我们一起大声地狂吼!

——五月天 玛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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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3:5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