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给大家的这本《老结婚证书》,汇集了一百多张结婚证书,基本上是三十年以前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明朝、清朝、中华民国时期的,还有一些是伪满洲国时候的……
老结婚证书中的“老”,是相对的。十年以前也可以说它老,二十年前更可以说它老,我们多次研究,觉得从结婚证书的新旧程度、人们记忆的程度看,把三十年以前的婚书定位为“老”,似乎更好一些。百年前的婚书中的主人公早已过世了,五十年前婚书中的当事人已过了古稀之年,三十年前婚书的主人公也变成了老人。人是要变老的,婚书也可以老,但婚书见证的爱情永远不会老。愿每一个家庭都把婚书留存好,留存得变老。
现在地球上的人,可以跟这事无关,跟那事无关,但是,有一个算一个,直接间接,先来后到,都得跟婚姻发生联系。终身未婚者亦不例外,姻大海,浪花飞溅,涛声入耳,躲不开。
结婚证书从诞生到今天,其总量恐怕一千条船也载不动。事实上,它星散于各时代、各角落,沉潜着,冷落着,可惜了。中国的沈阳有一些人,不希望永远是这个样子,他们积数年之劳作,“打捞”出一大批婚书,由明而清,而民初,而当下,历朝历代,各有代表。
第一章 明清时期结婚证书
明代嘉靖年间踩脚印、摁手印的婚书
明代出卖女孩为童养媳的契约书
清代光绪年间的婚约书
清代宣统年间的童养婚帖
清代宣统年间的纳妾婚帖
第二章 中华民国时期结婚证书
难得一见的再醮婚书
年仅10岁新郎官的婚书
印有云南财政厅印章的结婚证书
印有中华民国五色旗的结婚证书
1928年中华基督教结婚证书
1929年伊斯兰教婚书
1931年订立娃娃亲的回教婚书
印有中华民国国旗和中国国民党党旗的结婚证书
大红的初婚女帖
印有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印章的订婚证书
在印花税票上印有结婚地点的1932年结婚证书
印有硕大牡丹图案的1933年结婚证书
四角印有小天使的结婚证书
印有伪满洲国国旗的1936年结婚证书
伪察南自治政府颁发的1938年结婚证书
北京特别市公署社会局印行的1940年结婚证书
1940年伪满洲国结婚证书
手工绘制的结婚证书
手工书写的结婚证书
邱胜岳老人保存60余年的结婚证书
见证旧式结婚过程的订婚证书和结婚证书
印有伪蒙古自治邦旗帜的结婚证书
中国早期女物理博士的结婚证书
衬有“同心永爱”底字的订婚证书
大富人家的绢质证书
在中国国民党党旗和中华民国国旗中间有“婚书”字样的结婚证书
四角印有“缔、结、良、缘”的订婚证书
1947年集团结婚证书
有吉祥花乌图案、手工着色的1947年订婚证书
1947年边区政府颁发的结婚证书
印有两面中华民国国旗的1947年结婚证书
印有小天使的1948年结婚证书
印有毛泽东头像和中华民国国旗的1949年结婚证书
“囍”字在两个小天使中间的1948年结婚证书
带有证书皮的1949年结婚证书
1949年“鸾凤和鸣”结婚证书
第三章 新中国前期(1949-1966年)结婚证书
新中国成立后的早期婚书
贴印花税票的订婚证书
“鳍”字衬底的结婚证明书
带“团结生产”字样的结婚证明书
订婚证书与相差一周的结婚证书
在婚礼现场填名盖章的结婚证书
一份结婚临时证书
难得一见的结婚公证书
象征工农业大发展的结婚证
由麦穗齿轮构成四边框的结婚证
凝聚青梅竹马恋情的结婚证
四角印有镰刀锤头的的结婚证明书
两面鲜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托着大“囍”字的结婚证
一份带有和平鸽的结婚证
一件简单而朴素的结婚证
连体的两件结婚证
印有“婚姻自由”大字的结婚证书
印有两只白鸽衔着橄榄枝的结婚证
第一部《婚姻登记管理办法》领布后的结婚证书
充满丰收喜悦的结婚证
印有“互敬互爱”字样的结婚证
一个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的结婚证书
195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领取的结婚证
从无奈的童养媳到自主婚姻的结婚证
在解放军大学校收获的结婚证
走向规范化的结婚证
从“意向合同”到“自主自愿”的结婚证
内容为“批准你俩为革命夫妻”的结婚证明书
盖有经办人印章的结婚证
突击结婚领取的结婚证
见证五十多年快乐幸福生活的结婚证
审批印章上带有国徽图案的结婚证
“大跃进”时期的结婚证
花团锦簇的结婚证
有一龙一凤在证书文字上轻盈舞动的结婚证
毛主席像前举行集体婚礼的结婚证
带来美满生活的结婚证
没有享受婚假的结婚证
麦穗与橄榄枝包围“囍”字的结婚证
可以发布票的结婚证
带有水稻、石榴图案的结婚证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的结婚证
兼票券效用的结婚证
可领28尺布票的结婚证
省长做媒领取的结婚证
印有汉文和维吾尔文两种文字的结婚证
四个大“囍”字放在四个大红灯笼上的结婚证
见证友情、爱情的结婚证
“文化大革命”前夕的结婚证
第四章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1976年)结婚证书
“文化大革命”初期带有毛主席语录的结婚证
印有毛主席语录的一对红皮的结婚证
平淡见真情的结婚证
带有“最高指示”的结婚证
有“计划生育”字样的结婚证
比较简洁的结婚证
印有象征红太阳的毛主席圆形头像的结婚证
六面“五星红旗”衬托齿轮、麦穗、红五星的结婚证
有镂空囍字的结婚证
盖“革命委员会办事组”章的结婚证
盖有“木供”二字的结婚证
“文化大革命”末期的结婚证
第五章 “文化大革命"以后(1976年至今)结婚证书
带有“文化大革命”痕迹的结婚证
飞舞“红丝带”的结婚证
印有蒙汉两种文字的“联体”结婚证
明确结婚人出生日期的结婚证
盖有国家、省、市三级印章的结婚证
注有国籍和婚姻登记员姓名的结婚证书
明代出场女孩为童养媳的契约书
[证书内容]
此为出卖女孩为童养媳的卖身契婚书,上面注明大意为冈女孩家贫无食,卖与人家做童养媳,立此婚书以作凭证。又恐女孩年少人心难凭,加印女孩的脚印手印为证。
[状貌特征]
这件证书是明万历十六年(1588年)十二月,出卖女孩为童养媳的卖身契约书,距今已有420年历史,现存于辽宁省档案馆。证书为白黄素纸书写,因年代久远,已残缺不全,上面的脚印已残缺,但手印尚存。
[证书研究]
在中国古代,出身于贫苦家庭的女孩因家族无力抚养,从小被出卖或由家庭包办订婚,在婆家生活,称作童养媳。这件证书从文书表面看,用的是白黄素纸,纸质低劣;从字迹上看书写潦草,纸张大小无定规,从而可看出当事者悲苦无奈、只图草草了事的心迹。这是佃仆向地主出具的卖女文书,为了怕日后反悔、逃跑,故立执照为证,以绝后患。在文书下面,一般写有媒人的签字画押,买卖双方也在名字下十字画押,女孩在其名字旁摁了脚印和手印。待手续齐备后,此文书就具备了法律效力。从这份卖身契婚书中可以看出,佃仆是卖方,地主是买方。佃仆一方收受出卖的代价,并交出自己的孩子给地主作奴仆;地主一方付出代价,并接收佃仆出卖的孩子作为奴仆。通过这一买卖的手续和过程,佃仆的家人转化成了地主的奴仆,这样的婚书都是佃仆子孙转化为地主奴仆的凭证。这样的书约与其说是婚书,倒不如说是卖女文契,而且既然未写具卖女的具体钱数,其数微不足道可知。这种卖身的现象只能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佃仆在走投无路时,迫不得已所采取的下下策。这是一种包办兼有买卖性质的畸形婚姻形态。
[刘齐点评]
后人不知道的是,该童养媳被卖了多少钱。知道的是,当朝皇帝万历给自己建定陵所耗费的银两,相当干全国两年的总收入。皇帝死了谱大,活着穷奢极欲,谱更大。天下谁的媳妇最多?皇帝?万历有嫔妃几十位,宫女无计其数,她们有没有结婚证书?宫女小小年纪就被剥夺自由,送入禁苑,她们是另一类童养媳?
这份契约签署当年的一月,一代名将戚继光去世。前一年的十一月,史上著名的贤臣海瑞去世。可是,就算二位活着,想必也顾不上、改不了童养媳这种制度,兴许还习以为常,熟视无睹呢。一代又一代童养媳还将源源不断地在畸形结婚证书上按手印。
清代光绪年间的婚约书
[证书内容]
婚书内文为:敬接瑶函喜缔世好,小女未聆……令郎雅擅清才,贤胆腹伏承媒议,预约良缘,敬具鸾笺,谨遵鸿命。大意是要送女儿去成亲,能嫁给对方的儿子很荣幸,因为缺少像样的礼物而惭愧。但是整个婚书上连结婚双方的名字都没有,只有双方家长的交流,充分体现了那个时期婚姻由家长包办,全凭媒妁之言的状况。
[状貌特征]
这是沈阳收藏家詹洪阁先生收藏的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之婚约书,距今已有100年的历史。该证书左右长44厘米、上下高35厘米,红纸墨书,上有“大清印花税票”,象征着政府的认可。有描金双喜字和鸣凤的图案,透露出用语言与文字无法言传的喜庆祝福气氛。工整严谨的书法,显示了当事双方的文化程度,表现出对婚姻大事一丝不苟的庄重态度。
[证书研究]
贯穿中国传统时代婚姻的主线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一原则的核心是父母对子女婚嫁具有主婚权,而且主婚权受到礼俗、法律的鼎力维护。这件婚书就是婚姻包办的产物,婚书中仅具婿父和媒人两个人的名字,而不具新郎名字,允书中更无新娘名字。从中可以看出,婚姻缔结是双方家长为儿女选妻或择婿,因而婚书不是对儿女愿望的表达。
[刘齐点评]
我多么想知道,“小女”的名字叫什么?
我多么想知道,“小女”的内心想什么?
我多么想知道,“小女”出嫁后的命运是什么?
历史回答说,这是一桩千古迷案。
历史补充说,这是一桩千古小迷案。
历史不耐烦地说,小迷案太多,多如草芥,就不值得一说。你看哪有为草芥立案的?
清代宣统年间的童养婚帖
[证书内容]
《清律》禁止指腹为婚和割衫襟(即在幼儿时割双方衣襟以订婚约)为亲,对童养媳婚姻却无专门律条。有关衙门曾做出解释说:查妻之于夫,受聘后名分以定。民间于未成婚之先,将女送至夫家,名日养童,自系女家衣食缺乏,不能养赡,不得已为此权宜之计,所以法令不禁,悉从民便。官方采取的是放任态度,所以民间在领养童养媳时传递的庚书和订立的婚约,亦应具有法律效应。民间选择此种婚姻的主要原因是家贫,或家庭突然出现变故,如父母亡故无人抚养等。此外,在婚姻论财的大潮下,生有男孩的家庭,担心孩子长大后凑不齐足够的聘金为其娶妻;女家则往往本来养育艰难,出于对女孩的轻视,认为与其长大后赔钱出嫁,不如及早送人领养以减轻负担。这也是童养媳增加的重要原因。
[状貌特征]
这件清宣统元年(1909年)之童养婚帖,距今已有百年的历史,现为沈阳收藏家詹洪阁先生收藏。该证书左右长65厘米、上下高24厘米,上有描金鸳鸯、百合等图案,选用材质较好的硬纸印制,并写有买卖双方姓名、媒合人等,格式统一,表明当年童养媳风气甚为盛行。
[证书研究]
童养媳习俗常发生在女方家穷困养不起孩子或无力出嫁,或者家庭变故如父母亡故无人抚养,将幼女卖给有钱人家做童养媳,等到她成年时为其完婚。童养媳婚宋代就开始出现,元、明、清时,童养媳从帝王家普及于社会:北方有“豚养”(像小猪一样贱养)、“小接”(幼小即被男家接过去)、“孩养媳”等别称,南方有“养媳妇”、“等郎妻”、“小媳妇”等诸多名称。这件婚书虽小,蕴藏的各种社会关系却十分复杂丰富,从中可以看出民间婚娴的诸多形态,都是以“利”为基础结合而成的,利益的驱动构成民间婚娴的主流,这在无论合法还是非法的婚姻契约中都有明显的表现,说到底,婚约已成为利益分配的凭据,在这里,礼已经完全退居其次。
[刘齐点评]
中国人做事爱以百年为限,以为长久,以为不变。堂堂大清,煌煌宣统,何其坚固威严!其实再过两年,就有了民国,再过十年,就有了“五四”运动。
P4-8
现在地球上的人,可以跟这事无关,跟那事无关,但是,有一个算一个,直接间接,先来后到,都得跟婚姻发生联系。终身未婚者亦不例外,四周皆为婚姻大海,浪花飞溅,涛声人耳,躲不开。
婚姻是人生大事,口说无凭,得有证明,结婚证书就是证明。
结婚证书不但证明婚姻,也折射历史,注解社会,透露民情,有丰富的文化内涵。这张纸不简单。
结婚证书从诞生到今天,其总量恐怕一千条船也载不动。事实上,它星散于各时代、各角落,沉潜着,冷落着,可惜了。
中国的沈阳有一些人,不希望永远是这个样子,他们积数年之劳作,“打捞”出一大批婚书,由明而清,而民初,而当下,历朝历代,各有代表。受“打捞”地点限制,浮出水面的婚书,其产地多在辽沈一域。还有一部分,出自京冀浙沪蒙等地。这已经很值得欣喜了,散珠碎玉聚拢起来,足够发出璀璨的光。
这些结婚证书,以及相关文字,让人目不暇接,感慨良多。
中国人的婚姻航程,漫长,艰辛,扯个婚证不容易,总得有人批准。过去是家长批准,父母包办。父母是你最亲的人,可往往又让你最不痛快,窝心。窝到自己做了家长,薪火传承,再接再厉,让下一代继续窝心。
后来,无计其数的人,主要是公家人、单位人,结婚登记,需由组织批准,上级把关。那个关,很多,很严,比如阶级出身,政治立场,现实表现,领导好恶,哪一关都不好过。过不了关,感情再深也无奈,如胶似漆也得烧了你的胶,泼了你的漆。
现在,是政府审查,国家批准,公章灼灼,国徽耀眼。这个审批级别最高,然而宽松了,只是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关键还得自己做主。老一辈可能艳羡不已,管这个叫社会进步。新一辈可能习以为常:这有什么?天经地义,本该如此。
结婚的人,没有不愿幸福的。制作婚证的人乐于帮忙,就在上面画了象征美好生活的图案。早年问,图案比较“虚”,比较“写意”,喜欢弄个花草、鸳鸯,跟小家庭幸福配套。
1949年以后,婚书装饰变了,经常采用又“大”又“实”的意象,厂房、烟囱、电站、泻洪闸、庄稼地、康拜因,不一而足。民房、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是当时百姓向往的东西,但是没人往婚书上画。那时强调奉献,先大家,后小家,、先治坡,后治窝,天下人幸福了,个人才幸福。
狂热岁月,婚书义改装饰,满纸语录,既“红”且“忠”,“忠”的并非对方,而是婚恋之外的第三方。幸福没有消失,异样存在:紧跟就是幸福,敬祝就是幸福。
新世纪降临,生活形态多样了,婚证上的图案花色反倒少了。幸福不幸福,自己负责,无须靠图案提醒,无须怪罪爹妈,埋怨领导,方方面面省心,何乐而不为?
本书特设一栏,邀婚主自述或亲友叙说,这是让薄薄的婚证凸起来、活起来的重要举措。其文字共性是朴实无华,情感充沛,读了让人感动。另一个共性:回顾和叙述的路数非常接近,大都是风雨苍黄,苦尽甜来。即便过去有苦,那里边,也透着几分甜。不论老式婚姻,新式恋爱,最后几乎都说自家美满。此种情形,似可从人类理想、国民性格和心理结构中,发现依据。想起童话故事的结语:“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又想起普希金的名句:“一切终将过去,而那过去了的,会成为美好的怀恋。”
有一个现象颇有意趣:在众多婚证和文字中,无人提到性。古代不提,近代不提,现代也不提。性的满意度是婚姻和谐与否的重要标准,社会对性的态度已经大为改观,性用品商店遍布城乡,大大方方亮出招牌。可是,本书仍然不予涉及。为什么?心中哪个阀门,没有开启? 也没见到离婚证书,遗憾。当然本书名叫《老结婚证书》,似乎不关离婚什么事。细一想,本书不但收有结婚证,还收有订婚证、公证书、再醮书、纳妾帖、卖身契等等,这些收得,离婚证为何收不得?这些跟结婚有关,离婚证何尝无关?没有结,哪有离?离婚是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是婚娴自主的特殊体现,其证书理应占有一席之地。是不是不好收集,不便写自述文字?离婚是人生大痛苦、大尴尬,谁也不愿亮伤疤?那也不难,寻几份空白证书,或者隐去当事人资讯的文本,附在书中,加以说明,总比没有要好。
面对历代婚证,本书采取各自表述、多角度展示的方法,不强求观点一致、情趣一致。尊出版社之命,我写了一些点评文字,忝列书中,偏见和谬误在所难免,恳请指正。同时,向各位资料提供者、整理者、研究者、书的编辑者以及所有相关人士,鞠躬致敬。没有各位辛勤而智慧的劳动,本书断无问世可能,我的点评更无从说起。
婚姻大海,烟波浩淼,亲爱的下海者,亲爱的未下海者,祝你们快乐。
200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