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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小不列颠札记(英国环岛告别之旅)/布莱森旅行随笔系列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美)比尔·布莱森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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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这是一本关于英国的旅游随笔,但是它介绍的不仅仅是干瘪的地名和景点,而是饱含着大量个人感受、社会风情、人文历史的内容,真正体现出了旅游的真谛。

全世界最知名、最受欢迎的旅游文学作家、《万物简史》作者比尔·布莱森用犀利、睿智以及细腻的语言带领读者穿越一个个形形色色的英国村镇。

内容推荐

1973年3月,初出茅庐的美国小伙比尔R26;布莱森踏上了不列颠这个梦想中的岛屿,突然间,他发现那里的一切都与他所想象的,与旅行指南上写的完全不一样。原本只想稍作停留的他竟在这块土地上娶妻生子落地生根起来。二十年后,他决心带着妻儿回到自己的故乡美国,在离开英国前,布莱森又重新背起行囊,坚持要作一番旨在告别的环岛之旅。

布莱森从当初隔着海望到它第一眼的地方起步,再次进入这个国家,他用他擅长的犀利、睿智以及细腻地语言带领读者穿越一个个形形色色的英国村镇。在布莱森眼中,不列颠是个神奇的地方,而不列颠人则疯狂到了极致,可爱到了极点。那里有奇怪得让人咋舌甚至呕吐的地名,且到处充斥着闻所未闻的字眼;那里地形多样,历史辉煌永恒,风景却如此袖珍;那里的法官头上顶着“小拖把”,怪里怪气;英国人对自己的美德和快乐指数木知木觉,对享乐的态度更是古怪。旅途中,布莱森还时常回忆起当年造访时的情景,感慨二十年来不列颠的人和物事变化。

这是一次深入英国人灵魂以及其居住腹地的旅行。尽管宇里行间对英国风土人情入木三分的刻画中也带有一些嘲弄,然而贯穿全书的仍是对不列颠依依不舍的眷恋之情。在环岛之旅行将结束之时,布莱森终于明白自己喜欢英国的什么了,其实,就是它的全部,它的一点一滴,不论好坏。

试读章节

但凡在英国久居,便会有几道希奇古怪的信条,让你默默地、渐渐地领会。有一条是讲,想当年,英国的夏天要比现在更长,阳光也更明媚。还有一条,英格兰足球队若是碰上挪威队,大抵翻不了船。第三条,英国是个大地盘。最后这句,一不留神就会成为最棘手的一条。

如果你在酒吧里提起,你打算驾车从——比方说吧,从萨里到康沃尔(这样一段距离,大多数美国人为了买一个墨西哥面豆卷,都会乐意开车前往),那么你身边的人就会鼓起腮帮子,彼此心照不宣地对望一眼,再嘘出一口气来,像是在说“哦,瞧,这可有点离谱了”,然后,他们就会投入一场栩栩如生、拖泥带水的讨论,商量到底哪种方案更好:是沿着A30公路过斯托克桥、再上A303公路到伊尔切斯特呢,还是取道A361公路、途经谢普顿马利到格拉斯通伯里?要不了几分钟,这场对话就会偏离方向,一头扎进一堆细节,把你这个老外晾在一边,你就只有晕头转向、暗自纳闷的份。

“沃明斯特外的那个路边停车带你晓得吧?有个断了手柄的砂石箱子,就是那块地方嘛。”有人会这么说,“你知道的呀,就是刚巧开过通往小布丁的那个岔道口,不过还没到B6029迷你环形路的地方。”

此时此刻,你会发觉,这群人里头,只有你没在拼命点头。

“喏,从那里再开四分之一英里,第一个路口别动,到第二个再左转,两排灌木篱之间有一条车道,那灌木篱多半都是山楂,不过也掺着点榛果。好吧,假如你沿着那条路经过水库开到铁路桥下边,然后往右来个急转弯,就到了‘乡野农夫’——”

“一家挺不错的小酒馆,”有人会插嘴——通常,不晓得为什么,总会是个穿着宽松羊毛衫的家伙,“他们能给你一品脱上好的‘老头酱’——”

“——沿着煤渣道开,穿过军队靶场,绕过水泥厂后门,一路往下开上B3689号羊粪小道。这样走能省三四分钟,还能避开‘大摇摆’那边的铁路交叉口。”

“当然啦,除非你是打克鲁克恩那边来,”另一位会满腹经纶地补上一句,“喏,假使你是打克鲁克恩那边过来……”

在一座酒吧里,只要跟两三个人说起英国境内随便哪两个地方,他们就能乐滋滋地打发掉大把大把的时间。大家普遍认为,不管你要去哪里,差不多都行得通,只不过,周五下午三点和周一上午十点,你得小心翼翼地避开奥克汉普顿、伦敦北环和塞文桥西向路,再有就是逢上“银行假”你便哪儿都不该去。“我嘛,一到‘银行假’,我就连走到街角那个商店的兴致都没啦。”某个呆在边上的小个子会神气活现地尖叫起来,似乎多年来,就因为老呆在克拉普汉姆的家里,他精明地躲开了“苏格兰角”那个臭名昭著的交通瓶颈。

到头来,等到二级高速公路有多么难缠、哪里是逆向车流集中的路段、哪里能买到上好的熏肉三明治——这些问题统统经过透彻的讨论、透彻到你的耳朵都快听出血来之后,这帮人里总算有一位朝你转过脸,懒洋洋地就着一口啤酒问你打算几时动身。但凡出现这样的局面,你可千万不能实话实说,拙嘴笨舌地讲:“哦,我不知道啊,我估摸着,十点左右吧。”因为这样一来,他们一个个都会跳将起来。

“十点啊?”有一位会一边讲,一边拼命把脑袋往后仰到几乎要从肩膀上掉下来。“上午十点吗?”他会做个鬼脸,“好吧,这完全由你自己看着办,理所当然嘛,不过呢,个人以为,如果是我,打算明天三点以前抵达康沃尔,那么我昨天就出发了。”

“昨天?”另一位会一边讲,一边咯咯地嗤笑这份不合时宜的乐观,“考林,我想你是忘了,这礼拜北威尔特郡和西萨默塞特郡的学校可要放期中假了。斯温顿和沃明斯特之间的那一段活活能要了你的命。不行,你上上个礼拜二就该动身啦。”

“还有哇,本周末‘小水滴’那边会有场‘大西地区蒸汽机车及拖拉机车比赛’,”房间对角会有个家伙补上几句,踱着步子过来跟你们扎堆,因为散布糟糕的路况车讯素来是件赏心乐事。“到时候会有三十七万五千辆车统统挤在厄普顿杜普顿那边的‘小厨子’交叉环形路上。那地方,有一回我们被堵在‘攻方尾后卫’的位置上,花了十一天才杀出停车场。不行,你呆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该动身啦,要不,你最好在自己还是条精子的时候就出发,即便如此,只要开到博德明之外,你就找不到停车位了。”

我年轻那会儿,有一回把这些骇人听闻的警告全都谨记在心。我回到家里,重新设好闹钟,四点钟就把全家人喊醒,他们个个怨声载道、惊慌失措,不到五点就被我赶进车里上了路。到头来,等我们抵达“新码头”,正好赶得及吃早饭,大约又捱了七个钟头,度假园区才允许咱们租了个破破烂烂的小屋。最要命的是,我之所以同意到那里去,是因为我还以为那个镇子叫“努基”,我原本想到那里去收集明信片来着。

事实上,英国人有一种全然是自家独享的距离感。最显而易见的,就是他们都以为,大不列颠是一座孤岛,兀立于一片空旷的绿色大海中。当然啦,英国人都有某种抽象的概念,晓得附近有一块幅员辽阔的大陆叫欧洲,而且有必要时不时地到那里去转转,要么杀杀德国佬的气焰,要么晒晒太阳度个假,可是,说它在“附近”,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比如,类似于迪斯尼乐园的意义。假如你对于世界地理的概念是让英国的报纸和电视给全盘灌输的,那么你就会断定,美国的位置肯定跟爱尔兰差不多,法德两国大抵位于亚述尔群岛一带,澳大利亚在中东地区占了块炎热的地盘,而所有其他的主权国家,要么神秘莫测(好比布隆迪、萨尔瓦多、蒙古和不丹),要么遥不可及。只需想想,英国腾出了多少英亩的新闻版面,奉送给美国犄角旮旯的人物,什么奥利弗·诺斯啦,洛瑞娜·鲍比特啦,还有O.J.辛普森啦,再把随便哪一年关于斯堪的纳维亚、奥地利、瑞士、希腊、葡萄牙以及西班牙的新闻报道统统加起来,两者一对比,你就会明自我的意思了。真是疯啦。

我记得,当年我刚搬到英格兰南海岸的邦恩茅斯,随手拨弄汽车收音机的旋钮,发现它能收到的法国频率竟是如此之多时,不禁大吃一惊;待我查完地图,发现我此刻离瑟堡要比离伦敦更近时,同样惊诧莫名。第二天,我上班的时候把这事跟同事们一提,他们大半都不肯相信。哪怕我亮出张地图来指给他们看,他们也只是将信将疑地皱起眉头,说什么“哦,是啊,没准儿就严格的物理意义而言,是离那边近一点”,就好像我的说法是在斤斤计较,而但凡你一头扎进英吉利海峡的周边地区,就非得采用一整套全新的距离观不可。即便到现在,当我发觉,只要花上一丁点时间,你连配咖啡的那个小牛奶包的口还来不及撕开,还来不及让牛奶把你和邻座的那一位洒得浑身湿透(那些个小玩意儿居然能装下这么多牛奶,真够吓人的,不是吗?),你就已经到了巴黎或者布鲁塞尔,身边人个个都像伊夫·蒙当和让娜·莫罗,我就会惊得目瞪口呆。

P1-6

序言

1

本文介绍的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是当今英语世界非常多产且又“最能逗乐”的游记作家之一,锋头之健不亚于当年的“披头士”乐队(据从互联网上查得之Powells.com对布莱森的访问记。访员Dave Weich称,在书店曾见排名前二十五位的畅销书,其中布氏一人的作品即占五种。“锋头健过‘披头士”’则是访谈录的文题)。“俏胡子”这个称呼借自台湾皇冠丛书的系列书目:“俏胡子,逛世界”——虽说从作者照片看,毛茸茸的红胡子配上黑眉乌嘴,用一个“俏”字形容,不免有些过誉了。

我的亲家住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汉诺威小城,小城除了一所名气不小的达特默思大学以外乏善可陈。恰好,布莱森于1996年携妻孥返回美国定居时也选中了这座安静的小城。今夏我赴美国省亲,原想由鄙戚介绍,与布莱森会上一面,一睹“俏”容,再求个合影或签名什么的,谁知道闲不住的“俏胡子”又出门高蹈云游去也!

最初引起我注意到比尔·布莱森的是他的两本英语和美语的通俗史话,书题分别是《母语》(The Mother Tongue,1990年)和《美国制造》(Made in America,1994年)。两本书虽说也附有详尽的注释和索引,像是学术著作,却绝无经院派高头讲章吓人的架势,而是轶事趣闻迭出,基本上属于清通晓畅又洞见深中的社会语言学一类读物,读着读着保你非笑出声来不可。我一向主张学外文得激发兴趣,一味苦苦“咬子弹”(bite the bullet)不行,所以曾从两书中选出若干章节作为教材,使用效果良好。当然,过多的插科打诨有时不免影响叙事的准确性。例如,布莱森在《美国制造》中断言,作为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曾劝人吞饮香水以免屁臭。后有专家查实,说是关于香水和放屁的关系,富兰克林一生中只提到过一次,那是在致布鲁塞尔科学院的一封信里,富氏以打趣的口吻向科学家们挑战,看看谁有本领让肠道排气时飘出香水味来。

据记载,在这两部书之前,布莱森还编过一本叫作《烦难字解》(A Dictionary of Troublesome Words,年代不详)的词典。此书我未见过,无由置评,但据识者称,作者善解难词,足见精于藻鉴,可说是为日后从事新闻工作和游记写作做好了充分的文字准备。

接着要谈到的自然就是布莱森的游记作品了。比尔·布莱森于1951年出生在美国艾奥瓦州,二十一岁那年跳上冰岛航空公司的飞机抵达卢森堡,复从挪威的汉默菲斯特出发,背负行囊,步行至伊斯坦布尔,历时四月有余。1973年,布莱森首次踏上英国土地,两年后娶妻成家,生儿育女,并于1977年在伦敦定居,开始为《泰晤士报》和《独立报》工作。布莱森初写旅行札记,原不无补贴家用的实利考虑,不曾想作品发表之后,好评如潮,出版商的稿约踵趾相接,这样,布莱森便渐渐成了自由撰稿的专业作家,又举家离开闹市,迁往约克郡乡间。1995年,布莱森和他的英国妻子辛西娅决定让他们的四个子女换一种文化环境,兼之盖洛普民意测验恰在此时发表调查结果,声称有三百七十万之多的美国人都认定自己曾遭外星人劫持,面对如此混沌民智,布莱森说“祖国需要我”,于是在对英国作了一次告别旅行后,他便带着家人迁回美国。到得此时,写游记已不再是一味的实利考虑,而是身心双双向往的至上自怡,按他自己的说法,“旅途发出海妖之歌般的蛊惑”,诱他一次又一次上路,这才有了1998年阿巴拉契亚山间小道的跋涉,返回英国历时五十四天的远足,以及1999年的澳洲之旅。

2

尽管布莱森不把自己看作旅行家和游记作家(“真正的旅行家都要冒险,睡硬地,我却总是住旅馆”),他的如下一些作品通常都出现在书店的游记柜上:《失落的大陆》(The Lost Continent,1990年)、《无处归属》(Neither Here Nor There,1993年)、《小岛札记》(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1996年)、《大国札记》(Notes from a Big Country,1998年)、《林中远足》(A Walk in the Woods,1998年)和《烈日暴晒的地方》(In a Sunburned Country,2000年)。按布莱森本人的说法,上述第一部作品《失落的大陆》虽以“美国小城之旅”(Travels in Small Town America)为副题,重点在“失落”一词,本质是怀旧和追逐,怀童年巡游之旧,寻觅理想中的美国小城,但在涉足三十八个州以后,理想终归乌有。《无处归属》,依我个人之见,是迄今为止布莱森最精彩的作品,写作的缘起似乎仍在忆旧,即重现二十年前从挪威到伊斯坦布尔的欧洲之旅:傲慢的巴黎人;横冲直撞的意大利司机;以铲除英国特色树篱为荣的推土机;挪威催人昏睡的电视;瑞士城乡遍地高耸的高压电线塔……《小岛札记》是对英国告别旅行的产物泻得很有感情,布莱森自称这次旅行“就像跑完全程的运动员为向观众致敬而加跑的一圈”;“虽有百分之八十五或百分之六十五的英国人想不出英国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自豪,我仍愿为英国鼓吹。”《大国札记》是在英国报纸上连载时以及最后结集出版时所采用的书题,同书稍后在美国出版时改题为《故国陌路》(I'm a Stranger Here Myself)。布莱森在本书中详尽描述了迁回美国的头十八个月中,他和自己的英籍家人所经受的文化震撼,诸如“百分之九十三的离家外出之行,不管距离远近,也不论目的何在,美国人都要开车!”《林中远足》为布莱森赢得的文名可能胜于他的任何其他作品,因为这一回旅人要动真格了,须知阿巴拉契亚山间小路全长二千二百英里,乃是世上有人工标志的最长山路,走完全程约需五个月!百分之九十的人半途而废;百分之二十的人走完一周便败下阵来,布莱森和旅伴走了整整一个夏天,走完八百七十英里的距离(相当于从纽约走到芝加哥),总算了却一桩心愿。关于这个心愿,作家本人是这样说的:

头脑里有个微弱的声音在说:“听上去真带劲!咱们干吧!”我又想出好几个理由。多年懒散之后,长途步行可使我保持健康;这还是个发人思考的好方法,使我得以重新领略故国的广袤和美丽……当那些身穿迷彩裤、头戴猎人帽的男子汉们在四A小餐馆围坐在一起,谈论野外完成的非凡业绩时,我将不再自惭形秽。我要带上一点傲气,眯起双眼,眺望远方的地平线,并拖长着声调,像个男子汉般地哼哼说:“是啊,我在林子里拉过屎呢。”

《烈日暴晒的地方》的写作时机与2000年悉尼奥运会有关,因为出版商催得紧,据说不少有趣的素材都被割爱不用了。尽管如此,读者仍可看到历史上因为偷了十二根黄瓜而被放逐到澳洲蛮荒来的英国罪犯的故事;比之库克船长晚到几小时的法国船队;蹈海的总理以及澳人为纪念他而修建的游泳池!等等等等。

不管是在蕞尔小岛,或是莽莽林原,或是熙攘闹市,布莱森总能在寻常的景物或人事中发现不寻常而值得一写(有时是大书特书)的东西,并挖掘笑料,生发出独特的观感。面对差强人意的现实,他能领略有缺陷的美。他宁可用冷嘲的口吻对读者详述所见所闻;除了极个别的动情的例外,决不赞同在旅行纪实文字中作浪漫主义的美化,兼发矜夸高论。应当说,这既是布莱森写作的特色,在不同程度上,也是现当代旅行纪实文学的共性。“文革”期间某位意大利导演在中国这片异域以上述手法拍了一部纪实电影,结果被江青大批特批,其实如果了解上述手法普遍性的话,那批判多半是对着影子打拳了(shadow boxing)。

3

要说布莱森有什么突出于共性之外的特点,表现在作品的内容方面,首先是他强烈的环保意识,无怪乎有评家把他的作品统称为eco-literature(生态文学)。布莱森不但在阿巴拉契亚山道上对美国国家园林服务局听任林木大片被伐提出严厉抨击,又对美国的汽车拜物教作了辛辣讽刺,更在回到英国约克郡作短访期间发表公开演说,坚决反对丑陋的高压电线塔污染约克郡谷地之美。

在写作风格方面,布莱森的特点表现在英式和美式幽默时常集于一身。不少评家,包括布莱森本人,屡次提到英国文化对布氏影响之深,说他学会了“板着面孑L说笑话,冷嘲和说话留有余地”。作为在英国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美国人,这种特点首先被人注意到也在情理之中。据有的访员介绍,布莱森说话轻声轻气,不疾不徐,态度温文尔雅,颇有英儒之风。但笔者从他的作品中看出,此人的美国本性根深蒂固,仍会不时流露。布莱森把英国式的冷嘲称为“睿智幽默”(cerebral humor),其特点是曲折的讥诮,促狭的戏谑,引得你会心微笑。的确,如读者细品以下几段引文,可以看出布氏老于此道;但是与此同时,那种直接、明快、夸张、不怕粗俗的美国式搞笑幽默是常与英式“睿智幽默”比肩并现的:

意大利人开车因为太忙而从不顾及车前路况。他们忙着摁喇叭,忙着做各种夸张的手势,忙着阻挡别人超车,忙着做爱,忙着回头教训后座的孩子,还忙着大啖比板球球拍还大的夹肉面包。而且常常是同时做着这几桩事情。结果,待他们首次注意到你时,你已倒在他们车后的路上,出现在汽车的后视镜里。

我给尿憋急了,又想赶到酒吧去,可是这位足有一百十二岁的旅馆杂役是个尽职分子,非把客房里的东西一一向你介绍,还要你跟着看他演示莲蓬水龙和电视的操作法。“多谢了,没有你我肯定连壁橱也找不到,”我说着塞了一千里拉的小费在他袋里,多少用上一点暴力把他推出门去。我不喜欢粗暴待人,但这会儿我觉着憋得好像胡佛大坝快要决堤了。

(上述两段摘译自《无处归属》)

我大汗淋淋上了船,心中有些发悚。我不好水,连在脚踏船上都会闹头晕。而今置身在这叫作“摇啊摇”(定是“往前摇,翻个身”的缩写)的渡船上,把性命托付给了这么一家轮船公司,情况自然更糟了。这家公司的纪录远非完美,时常忘记关上船头的门,航行途中这样做相当于跨进浴缸时忘记脱鞋。

(译自《小岛札记》)

她不停地唠叨,唯有在疏通一下耳咽管时才稍歇一下。所谓疏通,就是频频捏住自己的鼻子,然后喷发出一串带爆破声的鼻息,叫人惊跳,而且足以吓得狗儿跳下沙发,逃到邻室的桌子底下去。

(译自《林中远足》)

本人睡觉既非肃默无声,模样更不雅观。多数人打瞌睡时的样子似乎表示他们需要一条毯子,而我的样子似乎更需要医生的关照。我睡觉时像是注射过了一种强效的实验用肌松弛剂:两腿大张,像在诱惑别人来做什么坏事情。我的头不时前倾,就像不住点头的玩具鸭,把满嘴约四分之一黏乎乎的流涎倾泻在膝上,然后一个后仰,开始重新充注口水,并发出一种马桶水箱灌水渐满的声音。

(译自《烈日暴晒的地方》)采访布莱森的人时常问起他受其他游记文学作家影响的程度,布莱森多作规避,说什么“游记文学就像是游人从某一景点往家里发回的明信片内容的总和,自然是因人而异的”。但同时他又承认,自己非常喜爱保罗·希罗克斯(Paul Theroux)的写景文字。希氏参加过“和平队”,阅历远比布莱森丰富,对亚非两大洲的了解,远非布莱森可及万一,除游记类文字,还写小说。唯有在“迷恋新鲜空气”(希罗克斯作品书题Fresh Air Fiend之拟译)方面,两人才颇相似。布莱森在2000年10月编了一部《最佳美国游记作品》的集子,或许读者从中可以看到他欣赏的是威尔·弗戈森(Will Ferguson)还是戴维·西达律斯(David Sedaris)?

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我国出版界近年来很善于捕捉域外书讯,然后随俗急进。赶译快出儿童读物哈利·波特系列就是一例。在游记文字方面,笔者看到彼得·梅尔的《重返普罗旺斯》等早已译出,唯有比尔·布莱森犹是一片空白。出版界哪位有识之士愿来填补这一空白呢?

本文最后借用“传媒上的书”(Books in the Media)一位评家的话作结:Come back soon,Bill!我借用这话有三层意思:一、快把布莱森的作品介绍给中国读者;二、愿布莱森早日到亚非拉来旅行(伊斯坦布尔可不是亚洲!);三、愿下次再访汉诺威时不再缘悭一面!

陆谷孙

2000年11月

后记

本书第一章至第十五章由黄昱宁翻译,第十六章至第三十章由夏菁翻译。感谢两位译者的共同努力。

三十幅实地拍摄的照片是本书不可或缺的部分,它们与比尔·布莱森的文字形成趣味盎然的对照。感谢拍摄者江铸久、达彦、黄昱宁、曹亦文、王木木、汪磊。同时也感谢所有为寻找这些照片提供热情帮助的人。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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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3: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