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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福尔摩斯探案集(名师伴读版)/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英)柯南道尔
出版社 光明日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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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在充满雾气的伦敦有一条贝克街,那里住着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例如大学教授为什么象动物一样爬行,鹅肚子里怎么会藏着宝石……

本书精心编选了10个丝丝入扣的精彩故事,您不妨抓住故事中的丝丝线索,和大侦探一起来一次智力大挑战,成为书中的“侦破高手”从而感受悬念丛生、扣人心悬的凶案案情……

内容推荐

大侦探神尔摩斯栩栩如生地存活了百余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惊险的凶案现场,查找狡猾凶手的蛛丝马迹,逻辑缜密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凶案的真相。

本书精心编选了10个丝丝入扣的精彩故事,您不妨抓住故事中的丝丝线索,和大侦探一起来一次智力大挑战,成为书中的“侦破高手”从而感受悬念丛生、扣人心悬的凶案案情……

目录

血字研究  

巴斯克维尔魔犬

带斑点的带子

水力工程师断指案

征券经纪人的雇员

最后一案  

空屋历险记 

红圈会  

王冠宝石案 

三个同姓人

试读章节

“葛莱森是伦敦警察刑事部内最强干的人物。”我的朋友说,“他和莱斯特雷德可算是矮子堆里的长子。两个人手脚倒也敏捷,精力十分充沛,可都是抱残守缺之辈,彼此勾心斗角。要是这两个宝贝插手这案子,非闹出笑话不可。”

当我问他去不去现场看看,开始时他说还没拿定主意,因为他觉得即使破了案功劳全归葛莱森他们,自己不是官方的人。

“可他不是向你求援吗?”我问。

“不错。他知道我比他高明。当着我的面他会服输。可是只要有第三个人在场,他宁愿割了舌头也不会承认。我要自己一个人来破这案子,到头来即使一无所获,至少也可以笑话他们一顿。你也去吧。”说着他匆匆穿上外衣,带上我一起去了。

这天早晨阴云密布,雾气沉沉。此时我的伙伴却兴致勃勃,谈兴很浓。我却一言不发,在这等阴沉的天气去执行这等悲惨的任务害得我心情十分压抑。

一看劳列斯顿花园三号,就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这里有四幢房子,离街面还有一段距离。两幢有人居住,另两幢空关着。两幢空房子都有二三排窗子,空荡荡的,一番凄凉、颓败的景象。窗玻璃上贴着“招租”的条子。每幢房子前都有一个小花园,草木丛生,把房子和街面隔开来。花园中有条浅黄色的小径,砾石铺就。一夜大雨过后,到处泥泞不堪。花园围着三英尺高的砖墙,墙头装有木栅。一名身材魁詹的警察背靠着院墙。四周几个看热闹的人,伸着脖子往里张望。

夏洛克·福尔摩斯没有立刻往屋里去,而是在人行道上东走走,西望望,低着头看地面,又抬头望天空,后来又转而打量街对面那房子和墙上的木栅,然后才慢吞吞踏上屋前花园的小径,沿着路边草丛走去。一路上他聚精会神地注视着地面,有一两次停下脚步,有一次还露出笑意,兴奋地发出“啊”的一声。泥泞的地面上有许多明显的脚印。

门口过来一个男子,高高的身架,白白的脸,亚麻色的头发,手里拿着笔记本。他见了我们便跑过来,热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以示感谢,并说这里的一切都保持原状。

“不会没有例外吧,”我的朋友指着花园小径说,“哪怕被一群水牛踩过也没有这样乱七八糟。你一准有了定论,才让人乱来的,葛莱森。”

葛莱森辩解说,这里归莱斯特雷德管,他负责屋内。

福尔摩斯瞥了我一眼,讥讽地扬了扬眉毛,说:“有了你和莱斯特雷德两位到场处理过,别的人自然没有什么可查的了。”

福尔摩斯问他是不是坐马车来的,对方说他和莱斯特雷德都没有坐马车。接着大家进了房子。

一条短短的过道直通厨房和下房。过道上没铺地毯,满是灰尘。过道的左右各有一道门,其中一道显然已关了好几个星期,另一道是通餐厅的。奇案就发生在餐厅。餐厅很大,呈方形,里面没有家具摆设,空荡荡的,四周粗俗的墙纸有的地方已出现霉点,随处可见墙粉、墙纸大片大片剥落下来。门对面有个镶着白色仿大理石的壁炉,炉台的一角放着一段红色蜡烛头。餐厅内只有一扇窗,满是灰尘。

地板上躺着一具尸体,一双呆滞的眼睛直对着退了色的天花板。这个人约摸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宽宽的肩膀,浓黑卷曲的头发,留着短而硬的胡子。‘他身穿一件厚厚的黑呢礼服和一件背心,浅色的裤子,上衣的硬领和袖口白而洁净。死者身旁地板上有一顶精心刷过的整洁的礼帽。他双手握拳,两臂摊开,双腿交叠。看来临死时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他的脸上留有一种恐惧的神情,据我看来,这是一种我平生从未见过的憎恨。死者那变了形的脸孔显得狰狞恐怖,加上生就一个低低的前额,扁平的鼻子和外突的下巴,怪模怪样,活像只猩猩。  莱斯特雷德长得瘦削,活脱脱一只貂,这时在门口迎接我的朋友。

夏洛克.福尔摩斯走近尸体,仔细地检查了一番。“尸体上肯定没有伤痕吗?”他指着散在四处的一团团、一滴滴的血迹问。

“肯定没有。”两个人齐声道。

“如此说来这自然是另一个人的血迹了。假定这是一起凶杀案,那大概就是凶手的血迹吧。”

他说罢手指灵巧地东摸摸,西按按,解开尸体的衣扣检查r一番,最后嗅了嗅死者的嘴唇,看了看死尸脚上的漆皮靴底。

然后他吩咐可以把尸体埋掉。尸体被人抬起时“当”的一声,一枚戒指滚落在地板上。捡起来一看,大家都认为这是枚女人的结婚戒指。

现场除了这枚戒指,还从死者身上找到一只金表,九七一六三号,伦敦巴罗德公司制造。一条又重又结实的艾伯特金链。一只戒指,上刻共济会会徽。一枚虎头狗脑袋形状的金别针,虎头眼睛上镶有两颗红宝石。俄国皮的名片夹,里面有克利夫兰市伊诺克·杰弗逊·德莱伯的名片,与衬衣上三个缩写字母E.J.D相符。没有钱包,只有零钱,共七英镑十三先令。一本袖珍版的薄伽丘的《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格森的名字。还有两封信,一封的收信人是E.J.德莱伯,另一封是约瑟夫·斯坦格森。收信的地址是河滨路,美国交易所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涉及他们轮船从利物浦开航的日期。显然,这位遇害者正准备同纽约。

问起斯坦格森是何许人,有没有调查过,葛莱森说,已让各报刊登启事,他手下的人已去美同交易所调查,但还没有回来。当天上午也给克利夫兰疗而去过电报,请对方提供一切有用的资料。

接着莱斯特雷德说起他在前室发现一个重要的情况。他领着众人到了前室,在靴底划亮一根火柴,举起照着墙壁。只见一大片墙纸剥落的地方,露出一方块黄色的石灰。就在没有墙纸的地方,有个用血草草写上去的词:

莱斯特雷德为自己的发现自呜得意,他认为这个词是凶手——男的或女的——用自己的血写上的,所以完全可以排除自杀的可能。据他推断。那个凶手原想写上一个女人的名字Rachel(雷切尔),但来不及写完,便被人打搅了。可见这案子肯定是跟一个叫雷切尔的女人有关。

福尔摩斯听罢则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一言不发,在房子里走来走去,偶尔跪下去,有一次还趴在地板上。他专心。致志,旁若无人,自始至终不断自言自语,时而哼哼,时而吹起口哨,时而惊奇地低声叫起来,活像一条训练有素的猎狗,在密林深处一心想把迷失的猎物踪迹嗅出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连续检查了二十分钟,偶尔用卷尺量墙壁,有一次还把地板上一小撮灰色尘土拾起来,放进信封,然后用放大镜检查那个血字,仔细观察每个字母,最后似乎满意了,才把卷尺和放大镜放回口袋。

福尔摩斯准备找发现尸体的那个叫约翰·兰斯的警察谈谈,可是据莱斯特雷德说,那人已下班了,可以到肯尼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四十六号找他。

最后福尔摩斯对两名侦探说:“这是一起谋杀案。凶手是男的。身高六英尺,正当年富力强。他个子高,但腿短了些。穿一双粗皮方头靴,爱抽一种印度雪茄烟。他和被害者同坐一辆马车来到这里。拉车的马只有一匹。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装的。凶手的脸色可能是红红的。右手指甲非常长。”

那么到底是怎么死的呢?

“是用毒药毒死的,”福尔摩斯说着,大步流星往外走,到了门口,他又补充了一句,“Rache是德文,有‘复仇’的意思,所以别浪费时间去找什么雷切尔小姐了。”P10-13

序言

古今中外描写与形形色色犯罪活动作斗争的文学作品中,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探案小说无疑是佼佼者,历经百年时间考验,至今仍为世界各地读者争相传诵,在世界大众文学史上实属罕见。福尔摩斯这个口衔烟斗、神态严肃、行动诡秘、神通广大的英格兰大侦探已成为妇孺皆知的人物,人们几乎忘了他只是个作家笔下的虚构形象,而把他视为实有其人的英雄,崇拜备至。英国有“福尔摩斯协会”,这位大侦探所“居住工作”过的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已成为历史名胜,每年都有福尔摩斯迷前来凭吊。当年柯南道尔中途颇有倦意,决心停止福尔摩斯系列写作,“狠心”让主人公惨死,竟引起读者强烈抗议。众怒难犯,柯南道尔被迫让福尔摩斯死而复生,重展当年雄风,为民除害。凡此种种,不难看出福尔摩斯探案影响之深,魅力之强。

亚瑟·柯南道尔(1859-1930年)是个著作等身的学者和作家。他出生于苏格兰一个公务员家庭,从小受系统的学校教育,在爱丁堡大学攻读医学,并获得博士学位。他一生经历甚广,除了有丰富的行医经验,还研究过史学,捕过鲸,当过战地记者,涉足过政界,得到爵士封号。柯南道尔除了福尔摩斯系列外,还写过人物传记、诗歌、剧本、政论等。但他的名字始终与福尔摩斯连在一起,主要因这一艺术形象的塑造而为人们所称道。

柯南道尔的作品之所以拥有那么广泛的读者群,不仅以怪诞离奇的故事取胜,而且得力于作者苦心塑造出一个焕发出智慧之光,才思敏捷、冷静果断、善恶分明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

福尔摩斯是当年欧洲大陆首屈一指的名侦探,在与犯罪分子的斗争中,不管案情有多复杂,也不管他的处境多险恶,他总能逢凶化吉,所向披靡。他克敌制胜的法宝便是他那非凡的智慧。他说过:“我这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过大量研究。”一语道破了他成功的秘诀。他凭着自己独特的推理手法解难释疑、破案擒敌。他的过人之处在于善于从一些为常人所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到有用的线索,得出正确的结论。他不但谙熟常人常态下的心理活动、行为规律、生活习惯,也摸透了反常人物的病态行为、特殊环境下人物的特殊心理和反常行为方式。

福尔摩斯所掌握的这套推理方法自然不是与生俱来的。他的出类拔萃、料事如神完全得力于他对知识的渴求,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和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他时时刻刻不放过对各类人心态、衣着、行动的细致入微观察,并重视经验的积累。他可以凭着一撮烟灰知道凶手的身份,根据步距推断对方的身高乃至年龄,一瞥之下就能大体说出人家的某段经历……说来神乎其神,一经点破,便觉合情合理。

福尔摩斯并非孤胆英雄。虽说他瞧不起刑事部里的一班警察,但在实际行动中往往依仗警力,更尊重法律程序;他调动街头流浪儿、店铺小厮为自己刺探情报,通风报信。华生更是位须臾不离的助手。他沉默寡言、喜怒无常,似乎是个冷酷之人,其实他是位有血有肉、感情丰富的现实中人。他酷爱音乐,拉得一手好提琴。得意之时他高谈阔论;忘形之余竟跟一本正经的老爵爷大开玩笑……小说中这类描写虽然意在调剂气氛,为紧张的故事平添几分轻松乐趣,也从侧面反映了主人公丰富的内心世界。

阅读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对大多数读者来说,目的自然不是仿效福尔摩斯具体的破案手法,而是从中吸取智慧,开拓眼界,认识人生,学习观察事物和处理难题的思路,以提高自己的艺术欣赏水平和精神境界。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计有七十余篇。本书只收入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十篇。

《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整个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的第一篇,几乎为此后的故事定下了基调,颇具提纲挈领作用;《巴斯克维尔魔大》被认为福尔摩斯探案中的精品,文中所营造的神秘氛围,所布下的种种悬念和人物飘忽不定、矛盾复杂的心态相互辉映,达到了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

收入本书的作品均译自美国“矮脚鸡丛书”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中短篇小说全集》。由于篇幅限制,译文已作部分删节。

姚锦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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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