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银河法律系列》之《原法(第3卷)》,书中具体收录了《清代地方司法的行政背景》、《清末修订法律馆修律活动的技术性考察及其得失》、《论客观法与主观权利的划分对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影响》、《不能犯危险性判断问题论争——兼论刑法研究方法之选择》等文章。
主题研讨:新史学与法律史学研究
清代地方司法的行政背景
宋代以后的民间秩序与民事审判——兼论引入社会史研究方法的重要性
清末修订法律馆修律活动的技术性考察及其得失
20世纪初西方“新史学”理论的引进及其影响
论兰克史学的形象与中国法律史研究的维度
法学研究
拉德布鲁赫的法哲学及其四次对话
论客观法与主观权利的划分对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影响
论洛克的君主观——兼论17世纪晚期的英国政治文化
不能犯危险性判断问题论争——兼论刑法研究方法之选择
封利强孙康卢凯职务犯罪证据中认知方式的困境与解决
法大讲堂
江平朱少平李曙光聚焦《破产法》的修改
书评·札记
傲慢与偏见——民主视野中的美国宪法
闲话法律制度的具体象征性
农民工权益保护的路径选择——基于政府角色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