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透过契约文书与诉讼档案探讨明清时代中国妇女的地位与权利。这包含了妇女在家庭内部的地位与财产权利(家产管理、家产分析等),以及妇女代表家庭办理对外的事务(家产处分、民事诉讼等),这不仅是有关妇女的民事法史研究,而且也是有关妇女的契约文书与诉讼档案研究。本书的内容涉及家族法与诉讼法,但本书研究的内容以契约文书与民事诉讼档案所提供的信息为基准,而不是全部的有关妇女的家族法与诉讼法。
中国很早就确立了使用契约文书来处理各种财产关系、身分关系的制度,记录各种社会经济行为、法律行为的契约文书与诉讼档案,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出札法的规定与社会实际生活的结合方式与结合程度。本书就是以徽州、文书、淡新档案等明清地方文书档案资料为中心,从法律规定与文书档案两个层面分析申国家庭的法律构造,攘讨妇女的地位与权利,这不仅有助于了解传统中国妇女的地位,而且对于推动中国法制史、社会史研究,都具有很重要螗意义。
凡例
明清皇帝世系及年代表
绪言
第一章 同居共财家庭中妇女的地位与权利——以往研究的回顾与检讨
第一节 家庭的法律构造与妇女的地位
一 以往研究的回顾
二 妇女的地位
三 本文的理论出发点
第二节 明清时代继嗣的强化与妇女寡居现象的增加
一 继嗣的强化
二 明清妇女寡居现象的增加
第二章 继承文书所见妇女的地位与权利
第一节 批契与“批”产为奁
一 现存与女性妆奁有关的徽州“批契”
二 批产为奁的形式
三 批产的处置
四 女性立批契人
第二节 分家书中所见妇女的地位与权利
一 妇女主持(主盟)家产分析
二 分家书中的母舅(妻舅、内弟)与女婿
三 分家书中关于妇女的财产分配
四 分家书中所描述的女性形象
第三节 继嗣文书中的女性
第四节 户绝时妇女的财产权利
小结
第三章 土地买卖文书所见妇女的地位与权利
第一节 妇女买卖土地文书的形制与特点
一 立契人
二 产权来源
三 出卖原因
四 买主、领价与署押
第二节 土地买卖文书中的女性参与者
一 “同母亲商议”与“主盟母亲”
二 女性中见人
三 土地买卖文书中母舅与女婿
第三节 妇女在土地交易过程中的地位与权利
小结
第四章 卖身文书与婚姻(变例婚)文书所见女性的地位与权利
第一节 卖身“婚书”
一 “婚书”与卖身“婚书”
二 卖身文书称为“婚书”的历史考察
第二节 卖身文书中妇女的身分与地位
一 卖身文书
二 典妻
第三节 招赘与招夫文书中的女性
一 室女招赘
二 寡妇招夫
三 寡妇招夫与室女招赘的异同
第四节 庄仆婚姻文书中的女性
一 庄仆招赘
二 仆妇招夫
小结
第五章 民事诉讼过程中妇女的身分与地位
第一节 从法律规定层面看妇人涉讼
一 明清“状式条例”中有关妇女的规定
二 法律层面的考察
三 限制妇女告状的原因
第二节 民事诉讼资料中妇人涉讼的一般考察
一 南宋《名公书判清明集》
二 清代“巴县档案·乾隆卷”
三 清代“淡新档案·民事编”
第三节 妇女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的身分与地位
小结
结束语
附录一 契约文书中已婚妇女称谓的变化
一 宋代以前契约文书中所见妇女的称谓
二 徽州文书所见已婚妇女称谓的变化
三 已婚妇女称谓变化的历史考察
附录二 明代妇女土地买卖文书目录
附录三 清代妇女土地买卖文书目录
参考文献
后记
英文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