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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大漠祭(精)/陇原当代文学典藏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雪漠
出版社 敦煌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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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雪漠编著的《大漠祭(精)/陇原当代文学典藏》是长篇小说。陇原当代文学典藏·小说卷之一。《大漠祭(精)/陇原当代文学典藏》以西部的凉州为背景,写老顺一家在贫困的生活重压下苦苦挣扎的庸常的生活画面。雄奇的大漠风光,激烈的矛盾冲突,奇特的民俗风情,探险般的瀚海游猎,丰富多彩的人文景观,沉重艰辛的生存现实,原始森林般的生活容量,加上作者刻骨铭心的生活体验、对生命的独特感悟,使作品具有震憾人心的艺术魅力。

内容推荐

雪漠编著的《大漠祭(精)/陇原当代文学典藏》是一部出类拔萃的描写当代农村生活的作品。这样的作品在今天已属罕见,它的出版定会引起广泛的回响。《大漠祭(精)/陇原当代文学典藏》语言鲜活、有质感,既形象又幽默,常有对西部方言改造后的新词妙句。

试读章节

“黄犟子”是个叫人“咬牙”的鹰,性子暴,难务息。但也正说明它是个好鹰。就像千里马多是烈马、忠臣大都刚直一样,越叫人“咬牙”的鹰越可能是好鹰。一旦驯服,抓兔子是一把好手,还不反。不像“青寡妇”这种次货,一落网,就乖,就吃食,就叫人摸。面里驯服得很,可一丢手,它就逃之天天了。抓兔子?哼,闻兔屁去吧。

老顺喜欢刚烈的鹰。

地上横躺着一个拇指粗的羊毛轴。那是昨夜老顺硬塞进“黄犟子”嗉里的。早晨,鹰脖子一抡,毛轴就出来了。老顺拣起,就灯下看,轴儿上已干净了。这就是说“黄犟子”的“痰”拉清了,能往兔子上“放”了。这是第七个毛轴。前六个,夜里喂,早晨吐。羊毛上尽是粘乎乎的黄油。这黄油祖先叫它“痰”,老顺也叫“痰”,灵官却叫“脂肪”。叫啥也罢,一样。反正那黄油是叫鹰性子野的东西。不扯清,手一松,鹰就飞了,“嗖——”,直上天空。等俯冲下来,就不知溜到啥地方了。扯清“痰”,它一飞高,头就晕,就饿得慌。见了兔子,不扑,才怪呢。

老顺决定今天把“黄犟子”往兔子上“放”。这是个火候。放早了,鹰还野,有去无回;放迟了,鹰就“背”了,忘了自己会抓兔子。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援鹰至此,只剩一“放”。老顺有种临战前的兴奋。

推开门,一股清新扑面而来。老顺心里一爽。他最喜欢这味儿。乡下的清晨,空气凉水似的,吸几口,便把脏腑洗透亮了。天还有些黑。几颗星像毛旦的贼眼,一眨一眨地捉弄人。

一声牛吼传来,曳长,沉闷,雄浑。一听,就能听出是魏没手子的“西门大”在叫。那真是头好牛,长,大,一身犍子肉。一跑,肉轱辘辘抖。跳起来,压上去,个头小些的乳牛都支不住。老顺笑了,为自己这时却想到了这个场面。

他很响地清清嗓门,敲敲儿子的门,说:“起呀,爹爹们,尻蛋子把太阳都烤红了。白头子养活黑头子几十年了,该自觉些了。”他听到灵官嘟囔道:“行了,行了。少说两句又胀不死你。”老顺笑了。对付儿子,他知道说话的分寸:轻了,冷水上敲了一棒,你说你的,他睡他的;重了,他们又恼了,免不了顶撞你几句。大清早的,红个脖子黑个脸,一天都不利顺。——“白头子养活黑头子”,不轻不重,正合适。再说,这也是事实呀。这几个爹爹,哪个不是他老两口起早摸黑抓养大又供了书的?猛子念到初三,兰兰初一,灵官高中。就亏了憨头,只念个小学。可这能怪他吗?一大家子六张嘴,只靠老两口四股子筋动弹。眼下,憨头到井上值夜,还没回来呢。

老顺背了草筐,进了牲口圈。一股熟悉的混合着牲口汗味和粪便的气息使他心里的温水荡了。这是他清晨必做的功课,也是他最愿意做的功课。这黑骡是魏没手子的那头青叫驴下的种,长起个头快,一岁,就俨然是个大牲口了。瘸五爷最眼热他的,就是这黑骡,老缠,要让给他。不成哟,别的,都能商量,唯有这牲口,最是老顺贴心贴肉的东西。舍不得哟!……瞧,这坯子,多好。腿长长的,灵丝丝的,像电视上的长腿模特儿,高贵着呢。这小东西恋人,一见老顺,总要用它那柔柔的白唇吻他的手。那滋味,嘿,啥都比不上哟。这不,它又来了。老顺拍拍黑骡的脖子,嗔道:“你个饿死鬼。”黑骡低唤声声,向他撒娇。老顺笑了,热水一样的东西又荡了。

添了草,出门。棚下的骆驼又叫了,满嗓门噎个声音,直梗梗的,远没有骡的低唤温柔。但老顺更喜欢的还是它。这是村里最大最壮的骆驼。那毛片齐刷,澄黄,油晃晃的。峰子高高耸立,像两个山峰。不像白狗家的那个乏骆驼,峰子早成老女人的奶头,软沓沓吊着。毛片更糟,新毛不长,旧毛不褪,丝丝络络,粘满柴草,跟邋遢女人没啥两样。寒碜。哪像这公驼“经”人,能吃,能干,能长膘。套个铧犁,像带个柴皮一样,轰轰隆隆,一忽儿就把一亩地翻个精光。那犁沟,尺子一样直。——当然,老顺喜欢它,还因为它每年剪几十斤驼毛,总能卖个千儿八百。这是家里的一项固定收入呢。

老顺带了皮手套,托了“青寡妇”,出门。天空不很亮,飘一层似云似烟的东西。远的树和近的房屋因之虚了,朦胧得像洇了水的水墨画。

风,清冷。与其说是风,不如说是气。那是从大漠深处鼓荡而来的独有的气。“早穿皮袄午穿纱”的原因就是因了这液体似清冷也似鼓荡的气。这气带……

P2-3

序言

从报上看到,有的读者对难得见到描写当代农村生活的优秀小说表示不满。这当然有一定的道理,少的确是少。然而,优异之作并非完全没有,长篇小说《大漠祭》便是一部出类拔萃的描写当代农村生活的作品。

真正进入了小说的文本,人们便会强烈感到,这是凝结了作者多年心血的一次生命书写。从贯注全书的深刻体验来看,不用作者自述也能看出,它的人物情事多有原型,或竟是作者的亲人和最熟悉的村人,那种从内向外涌动的鲜活与饱满,即使最有才气的“行走文学”者似也很难达到。作者自言:“此书几易其稿,草字百万,拉拉杂杂,写了12年,动笔时我才25岁,完稿时已近四旬,但我终于舒了一口气,觉得总算偿还了一笔宿债,今生,即使不再写啥,也死能瞑目了。”又说:“我的创作意图就是想平平静静告诉人们(包括现在活着的和将来出生的),有一群西部农民曾这样地活着,曾这样很艰辛、很无奈,却很坦然地活着。”读此书,我们眼前确乎活现出沙漠边缘一群农民艰苦、顽强、诚实、豁达而又苍凉地活着的情形,一如“大漠”那样浑厚的、酷厉的意象——“那是一种沉寂,是被人们称为死亡之海的大漠的固有的沉寂,但那是没有声音却能感到涌动的生命力的沉寂”。

我理解,《大漠祭》的题旨主要是写生存。写大西北农村的当代生存,这自有其广涵性,包含着物质的生存、精神的生存、自然的生存、文化的生存。所幸作者没把题旨搞得过纯、过狭。它没有中心大事件,也没有揪人的悬念,却能像胶一样粘住读者,究竟为什么?表面看来,是它那逼真的、灵动的、奇异的生活化描写达到了笔酣墨饱的境界,硬是靠人物和语言抓住了读者,但从深层次看,是它在原生态外貌下对于典型化的追求所致。换句话说,它得力于对中国农民精神品性的深刻发掘。

《大漠祭》承继我国现实主义优良传统,饱蕴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正视现实人生的勇气。它不回避什么,包括不回避农民负担过重和大西北贫困的现状。它的审美根基是写出生存的真实,甚至严峻的真实,这样才能起到激人奋进的作用。它尤重心灵的真实。从内容看,作品写的是腾格里沙漠边缘上一家农民和一个村庄一年间的生活:驯鹰、猎狐、打井、捋黄毛柴、吃山芋、喧谎儿、缴公粮、收地税、计划生育以及吵架、偷情、祭神、发丧等等情事。照作者说的,不过是生之艰辛、爱之甜蜜、病之痛苦、死之无奈而已。然而,对人的灵魂冲突的理解和描写,对农民品性复杂性的揭示,是它最撼动人心的部分。对一部大型叙事文学而言,人物的刻画毕竟是最根本的。比如,老顺这个驯鹰老手,为贫困和为儿子娶亲的重负所累,一次次地走向了大沙漠深处,去掠夺沙窝子,好像沙窝子最不会拒绝。其实,环境恶化了,老顺们恰又是恶化环境的承受者。“上粮”一节写尽了老顺的矛盾。他揭发了别人,因为他有股说不清的气,他以维护公家利益为自己辩护,待到他的好粮被压低为三等,他涨红了脸,“嘴唇、胡子、手指都抖动着,眼里也蓄满了泪。半晌,才叫了一声,心里悔恨交加”。老顺是刚强的,且不乏霸悍之气,但他久经传统文化熏陶,认为二儿子猛子的行为给他致命的打击:“老顺木了脸,梦游似往村里走,衣裤突然显得过分宽大。风一吹,老顺的身子一鼓一荡的,像要被风带了去。”坚韧与无奈达于极致。老顺的大儿子憨头,苦吃勤作,供弟弟上完中学,自己大字不识几个,他弥留之际的最大心愿竟是让弟弟用架子车拉上逛一趟武威的文庙。这情节给人悲凉而悠长的思索。人物中,男性以老顺、孟八爷、灵官写得好;女性中,老顺老伴、双福女人、莹儿、兰兰也都好。作品的生存环境是阔大而单调的,人文维系不乏封闭和愚昧的色彩。然而,它的人物自有其生存哲学,他们有自己在艰难环境中维系精神的强大纽带。切莫认为作者在一味地写苦难,其实,正是老顺及其儿女、村人们的坚韧与豁达、勤劳与奉献,支撑着我们明朗的天空与广袤的大地。

审美上素有“使情成体”之说,《大漠祭》以雄浑的自然生态为背景,以人……

后记

对于我的一生来说,2008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年份。因为,随着长篇小说《白虎关》的出版,我写了二十年的“老顺一家”(也有人称为《大漠三部曲》)终于划上了句号。

二十年前的《大漠祭》、《猎原》和《白虎关》还仅仅是一部中篇小说。其意图,就是想写写农民的生活。那时,觉得父母很苦。我小的时候,父母就为一天三两角钱的工分去拚命。他们唯一的盼头是等儿子长大,享些福。后来我长大了,他们却依然苦,更添了愁。按爹妈的说法,“老牛不死,稀屎不断”,“没个卸磨的时候”了。那时,我老埋怨:那些作家们,为啥不写写农民“如何活着”呢?埋怨多了,就想,别人不写,那就我写吧。

对早期的那部小说,我进行了无休止的修改和重写。说不清写了多少遍,梦魇一样,屡废屡写,都失败了。

为了寻找原因,我开始大量读书,探索一些大作家成功的奥秘。最使我惊奇的,是涅克拉索夫:他为何一见到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穷人》和托尔斯泰的《童年》,就断言作者将来必成大作家呢?我想,这决非偶然,其中,定有一种必然的东西。

苦思许久,我终于发现了其中奥秘。一个作家,在执笔之初,甚至执笔之前,就几乎决定了将来。正如一个青苹果,虽小,却具有了成为大苹果的基因;而山药,无论如何施肥浇水,成熟的,终究是山药。作家亦然,其心灵和文学观念,决定了他日后的成就。除非,他进行过脱胎换骨式的灵魂历练。

但正如我在《猎原》后记中所写的那样:“我发现,我没经过一个优秀作家必须经过的灵魂历练和文学修炼,没有洗去灵魂上的污垢,自然也无法体悟生活的本质,更无法感受并描绘强有力的生活。更糟糕的是,我被伪现代派玷污了,染上了浮夸的文风,失去了一个优秀作家应有的质朴。”

我决定重新练笔。

这一过程,我后来称为“大死”。大约有五年时间。这是噩梦般的岁月,苦不堪言。每天凌晨三时,我像被赶往屠宰场的猪一样,龇牙咧嘴,从床上爬起,走向书桌,进行单调、乏味的练笔,实践着自己的“悟”。那时的梦中,也在练笔。心灵是沉重不堪又痛苦不堪。身旁没有可探讨的朋友,眼前没有可请教的导师,陪伴自己的,只有须臾也离不开的莫合烟。心头更是漫长的黑暗,看不到一点儿希望。

更糟糕的是,我穷困潦倒,常常没买菜的钱,一家三口,两顺一逆地排列,才能挤在一张单人床上。唯一的奢侈,便是书了。我说服妻子,从口里挤出钱来,用以购书。我明白,只有书,才能使我超越闭塞的环境,不被同化。

苦极了,常给自己打气:就这样殉文学吧。成功了,当个好作家。失败了,活不下去,大不了回老家种地。本是农民的儿子,再当农民,也不赔本。

练笔的同时,我利用在教委工作的机会,跑遍了整个凉州。几年过去,对这块土地的熟悉程度,几乎等同于自己的家了。那时,心中的《白虎关》们也渐渐长大。

那段岁月不堪回首,我所经历的,确实是一种脱胎换骨式的灵魂历练。我甚至按苦行僧的一些标准来要求自己,如:过午不食。为了怕饭后过饱影响大脑的正常思维,在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吃晚饭。后来,又坚决地戒了与我相依为命的烟。怕的是,作家没当成,先叫烟熏死了。

我将这一阶段称为“大死”。经过了“大死”,才有可能“大活”。没有苦行,便没有彻悟。

终于有一天,我豁然大悟。眼前和心头一片光明。从此,我“放下”了文学,不再被文学所累,不再有“成功”的执著。怪的是,反倒文如泉涌了。

三十岁那年,农历十月二十日,是我的生日。那天,我剃光了头发和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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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7: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