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几年中,发生了不少关于引渡的重大事件:我国于2000年12月28日颁布了《引渡法》,建立了先进的对引渡案件的司法审查和行政审查制度;2000年《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公约》和2003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都以超长的、具有创新性的条款调整引渡合作问题;中国与西班牙于2005年11月缔结了双边引渡条约并且首次引进“死刑不引渡条款”;等等……所有这一切都促使逃犯引渡和遣返问题上升为国内法学界以至公共舆论特别关注的焦点议题之一。
《引渡问题研究》是作者撰写的第四本关于引渡的专著。这本新专著正是力图向读者展示国际引渡合作的新发展,表达作者对我国引渡制度以及相关实践的一些理论思考和实务评说,介绍一些外国在引渡方面新近的、典型的立法动态和司法案例。
前言
第一章 国际引渡合作规则的新发展
第一节 放弃或者变通引渡问题上的“条约前置主义”
一、明确允许在无双边条约关系情况下开展引渡合作
二、允许将多边公约或者个案协议作为引渡合作的依据
三、允许极个别情况下的例外
第二节 以相互承认逮捕令为基础的逃犯移交制度日臻成熟
一、欧盟的“欧洲逮捕令”制度
二、英联邦国家间的签注逮捕令制度
三、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之间的特殊安排
四、意大利与西班牙之间的特殊安排
第三节 政治犯罪例外原则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受限制
一、对恐怖主义犯罪的非政治化
二、对腐败犯罪的非政治化
三、对国际犯罪的普遍非政治化趋向
第四节 人权保护条款地位上升且越来越具体
一、传统的“防止迫害”条款
二、保障基本诉讼权利的条款
三、确保被引渡人与权利保护机关间的联系
四、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别保护
五、对监狱条件的重视
六、将引渡审查程序与庇护程序联系起来
七、防止酷刑条款
第五节 死刑不引渡已变为刚性原则
一、死刑不引渡条款已成为引渡条约的一般性规定
二、死刑不引渡条款受到特别强调
三、死刑不引渡原则在引渡实践中作用凸显
四、关于不适用死刑的承诺不容丝毫含糊
第六节 关于国民引渡的限制不断放宽
一、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引渡本国国民
二、鼓励实行“先引渡后移管”和“或者引渡或者执行请求国判决”
三、设法防止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的滥用
四、向国际刑事法庭引渡本国国民已成为一种义务
第七节 在举证要求方面盛行“亲亲疏疏”标准
第八节 鼓励运用简易引渡程序
第九节 关于被请求引渡对象的新“三分法”值得注意
第二章 中国引渡制度的创建及其特色
第一节 以双边条约引进基本规则循序渐进
第二节 建立科学的双重审查制一步到位
一、司法审查唱主角,行政审查两头把关
二、司法审查职能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三、双重审查一票否决
第三节 体现原则性、灵活性和开放性刚柔相济
一、在不损害主权前提下接受合作条件
二、实行开放的互惠原则
三、广泛接受便利的“零证据”标准
四、明智地限制“政治犯罪例外”原则的适用范围
第四节 注重对被请求引渡人的人权保护全面具体
一、关于防止迫害或歧视条款
二、关于防止酷刑条款
三、关于人道主义考虑
四、关于缺席审判问题
五、关于法定最低保障期
六、关于被请求引渡人的辩护权和申诉权
七、关于引渡监视居住
第三章 我国主动引渡中的经验、困难、问题和对策
第四章 若干国家处理引渡请求的程序与规则
第五章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移交逃犯合作的若干问题探讨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