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奔锦编著的《北京你是我今夜不及的梦》是一部充分展现、深入揭示中国新生代都市青年生活最有价值的一部书稿。一段疯狂而爆裂的爱情事变, 一曲炽热而挫败的北京挽歌,一场混合着酒精、激素、尼古丁与荷尔蒙的青春豪赌。
小说内容对在大环境变动下年轻人的青春状态给以关注和剖析,小说里的人物是在这个在浩荡的现实世界里开小差的年轻人,表现出了年轻一代在貌似轻松的外表下所蕴涵的深刻精神危机,沉重的生活压力让这些年轻人陷入虚无主义的泥潭。小说有对青春的追索,对逝去时光的无奈,也有对北漂爱情的深刻解读。
本书是关于青春、北漂,关于音乐和梦想的励志题材,在最飞速和最迷茫的年代,无数的年轻人在逃离与坚守的抉择中走过自己的成长,生活与爱情,美丽与黑暗,热情与疏离,幻想与眼泪。这本书是对逝去的疯狂,逝去的青春,为理想呐喊的最好纪念。
《北京你是我今夜不及的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北京、关于青春,关于爱情,关于梦想的故事。它发生在大学校园、在地下室、在鼓楼、在酒吧,在这看似繁华城市里的每一个角落。在最飞速和迷茫的年代,无数年轻人在逃离与坚守的抉择中走过自己的成长,生活与爱情,美丽与黑暗,热情与疏离,幻想与眼泪……
北京,这个看似繁华城市里的每一个角落,在这个飞速和迷茫的年代,作者如同无数年轻人一样,一路反叛,跌跌撞撞,愤世嫉俗,在逃离与坚守的抉择中走过自己的成长,生活与爱情,美丽与黑暗,热情与疏离,幻想与眼泪……
作者私奔锦在《北京你是我今夜不及的梦》中感慨,在北京,不知道有多少人的梦想破碎,也不知道有多少人风生水起。我们在逃离与坚守的抉择中犹豫,却不经意间蹉跎了青春。
但他爱北京,爱他的粗鲁,爱他的转身陌路,爱他的心浮气躁,甚至爱他的雾霾。
一座城市不会老,因为每天都有人奔向灿烂的青春。对于北京,我们是过客亦是归人。
4
林晓更第一次去我们排练室,我却不在。我不是有意要放她鸽子,因为那天傍晚学校突然停电了,我躺在黑暗里很快地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我没有去上课,老师把我叫到了办公室写检查,我出来的时候正巧在走廊里遇见了肉松。
肉松拍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昨天林晓更在排练室等你,一直等到天黑你也没来。”
“她去了啊?”
“对啊!人家一直等你呢,后来我让她坐在你的位置上玩鼓,整个下午她一直坐那东敲敲西碰碰地自娱自乐。”
听了肉松的话,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你昨天去哪儿了啊?怎么也不吱一声?”
“我哪儿也没去,我在寝室睡觉来着。”
“彭锦,我看得出来,这姑娘有点喜欢你。”
“你别扯了,人家就是想和我学学打鼓,玩玩而已。”
“你拉倒吧,你以为谁看不出来啊。这姑娘有什么背景吗?看着家里好像还挺有钱的。”
“有钱没钱跟我有毛关系,你要看上了我就让给你吧。”
“真的假的?这可是你说的啊,我可来者不拒啊。”
“行啊,没问题!”
“算了吧,这事我可不干,兄弟的妞我不碰,这可是江湖大忌。哈哈!”
“去你的吧,你肯定是被前女友伤了,心里有阴影了。”
“你拉倒吧,我现在一门心思就想搞乐队,把乐队搞牛逼了,别的都是浮云,哥们儿现在真的是清心寡欲了。”
“你牛逼啊!我不行,我还是凡尘未了啊,阿弥陀佛!”
“彭锦,说真的,我觉得林晓更这姑娘还行,你俩看着挺配的。”
“配吗?哪配啊?”
“说不上来,就是气场挺一致的,骨子里像是一类人。”
“那你觉得我俩有戏吗?”
“这得看你自己了,你说人家头一次来找你你就不在,要不你就别答应人家啊。”
“也是,那我一会儿打个电话给她。”
其实,我是想打电话给林晓更解释一下的,但我竟然把她的电话号码忘了。这事真糟,我发现我的思维越来越迟钝了,就像一只嗑了药的大象。几天下来,林晓更也没有再打电话到我的宿舍,我想她可能不会再去排练室了,或许我们就这么断了联系。
过了大概有十几天,我像往常一样来到排练室。刚到下午,天色格外的灰,成群的乌鸦和乌云一起遮蔽了天空。肉松最近创作欲望很强,有了几个很好的动机。我们在音乐里增加了Shoegaze气质,又糅合了一些Dream Pop节拍和Noise Pop音效,在吉他音色的处理上,肉松加重了失真和回授的层次感。在排练室里,大家玩得很疯,我把“双踩”也练得有模有样了。
排练结束后,大家提议去踢球,可当我把吊镲卸下来准备收工的时候,肉松突然将手里的拨片扔到了我的脸上。他对我诡秘地一笑,使劲地眨着眼睛,示意我朝门外看。
我转过脸,睁大眼睛,迎面而来的是林晓更。她把头发剪短了,还染成了红栗色。她站在一扇打开着的窗户前做了一个深呼吸,扭捏但不夸张,这是孩子气的随性方式,张扬地泄露出了她内在的青春活力。她一边走一边对我说:“彭锦,我还以为你故意不见我呢。后悔答应教我打鼓了?”
我迟疑了片刻不好意思地说:“不是不是,我最近事儿挺多的,没怎么过来。”
“那你也不打电话和我说一声,害我那天白跑了一趟。”
“真不好意思,我把你电话号码给忘了,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
“几个阿拉伯数字都记不住,一看就是没把我的事当回事。”
“真不是,我是真忘了,肉松可以给我作证。”
“行了行了,你俩是一伙的,少蒙我了。”她对我的回答显得不以为然。
“其实我们乐队的人对你感觉都挺好的,真的!”
“是吗?为什么?”
“你有男人缘啊,你们学校喜欢你的男生肯定挺多的吧?”
“不多啊,我又不是人民币,怎么能让人人都喜欢我啊。”
她的话把我逗笑了,我点了点头:“你最近忙什么呢?”
“我去炸美国五角大楼了,你呢?”林晓更说得气势汹汹的。
“我去揭发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弊端去了。”我接着她的话调侃道。
“怎么样,有什么收获吗?”她装出一副很严肃的表情。
“没有,就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向一个荒谬的世界下跪没有任何意义。”林晓更呵呵地笑了,她转换了语气问道:“彭老师,那你现在不忙了吧,可以教我打鼓了吗?”
“可以可以,今天咱们就上第一堂课。”
“彭老师,我事先声明啊,我这个人一向比较坦白,有话直说,喜欢耍点小聪明,但也爱揭穿别人的缺点。有时候可能说话比较直,凡事不爱走脑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以后若有什么得罪您的地方,还请您多多包涵呀。”
“林晓更同学,你太客气了,你这一说我好有压力啊。”
“你可别有压力,你应该多鼓励我,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完整地做好一件事情了。”
“那我祝福你这次不会半途而废。哈哈!”
我双手抱拳,对着她做了一个扭曲的鬼脸。
从那天开始,林晓更每周末都到排练室找我,风雨不误。我正式教她打鼓,她学得很快,节奏感也不错,还时常讲些好玩的笑话给我听。很多夜晚,我们俩就在大街上边走边聊,浑然忘却了时间,每次等我们走回学校的时候通常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
林晓更是个聪明的姑娘,虽然她有时候有点蛮横甚至不讲理,可她的魅力就在这,她对我微笑的样子可以覆盖她一切缺陷。渐渐地我发现,林晓更还是一个有着偏执性格的怪癖爱好者。
比如:她不爱穿裙子,习惯用嘴把自己的指甲咬得短短的;她喜欢结识新朋友;跟熟悉的人说话时很容易忘记时间;她喜欢一个人去KTV,每次只唱王菲的《闷》。她最爱的演员是Ewan McGregor和Vincent Gallo,她喜欢这两个人只是因为他们有着颓废的长腿。她读过东野圭吾的全部推理小说,却只中意那些关于宿命的桥段。她说她有两个人生愿望,去一次冰岛的雷克雅未克,出版一本属于自己的插画书。
P13-17
每当变幻时
写作对我来说是一场催眠,它充满着我的种种狂想和怪癖,我希望它能消除我个人的自我和现实之间的紧张关系,好让我在时间的流逝中保持年轻的品质,这个过程其实很有诗意,充满了挑战和冒险。我一直觉得,深入内心的创作其实是孤独的,但有时候这种孤独却给了我一种痛快的感觉,它有毁灭的热情,也有浪漫的恐惧,那是没人去过的地方,是心里的神秘城堡,那里住着我的小精灵,它每天都闪着光,我以此来验证自己对过去的记忆是否忠诚。
三十岁之前,我一路反叛,跌跌撞撞,愤世嫉俗,人生无大起大落,却总有一些进步和退步搅在其中,喜乐参半也褒贬交加。我爱过恨过笑过,迷惘过挣扎过也空欢喜过,这些看似闲散而又漫无目的的情节,虽不安宁,却如刺青般刻在了我的心底。
时间是如此的仓促,好似一道破碎的闪电,那些流逝的光阴都去了哪儿,它们是不是已经变成了另一个未来。
嘿!亲爱的小伙子,生活将改变每一个人,而我们终归会越变越像我们自己。
继续开心地嗔,天真地十艮,就让青春比猛火更嚣张。
私奔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