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影像小说,作者饶雪漫被诸多媒体称为“青春文学实力派作家”,《爱在仙境的日子》故事情节曲折动人,描写了一个叫“阿朵”的女孩遇上了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而王子最终却抛弃公主,找到了离异的带着孩子的成功女商人……再次完美展示了饶雪漫构架故事和叙述青春的超人能量,让人欲罢不能。专业的摄影师将小说用图像的形式进行再创作,真实漂亮的模特儿,配以雪漫别具一格的文案,翻阅此书的过程就如同看完一部动人的青春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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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爱在仙境的日子/饶雪漫全集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饶雪漫 |
出版社 | 新世纪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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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青春影像小说,作者饶雪漫被诸多媒体称为“青春文学实力派作家”,《爱在仙境的日子》故事情节曲折动人,描写了一个叫“阿朵”的女孩遇上了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而王子最终却抛弃公主,找到了离异的带着孩子的成功女商人……再次完美展示了饶雪漫构架故事和叙述青春的超人能量,让人欲罢不能。专业的摄影师将小说用图像的形式进行再创作,真实漂亮的模特儿,配以雪漫别具一格的文案,翻阅此书的过程就如同看完一部动人的青春电影。 内容推荐 在这个青春飞扬的爱情时节,阿朵也遇上了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而王子最终却抛弃公主,找到了离异的带着孩子的成功女商人,阿朵车祸然后失声。爱情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在青春美丽面前,它的指针却偏向了成熟与沧桑。 目录 爱在仙境俄日子 喜欢听歌,动人的歌(附录) 试读章节 我叫童嘉璇,也叫玫瑰。 童嘉璇是我的真名,玫瑰是我的网名。 大学毕业后,我一直没找到工作。每日所做的事除了上网就是上网。不过我也不是一分钱也不赚。每周有五个晚上,师大中文系毕业的我要陪安子读书,替她补习语文数学并教她一些简单的英语。 这份工作是我的好朋友叶阿朵替我推荐的,她很牛,谁有钱她就认得谁。 安子家的确很有钱,她是一个正在念小学五年级的女生,我第一次到她家,她就坐在她家的书桌上摇着双腿问我:“童老师,你的裙子可是Gucci的?” 我微笑着说:“怎么会?老师是穷人,穿不起那样的名牌。” “可是你穿出名牌的味道来了呀。”安子老道地拍我马屁说:“象你这样的美女,大汗衫穿在你身上也会好看的哦。” 我只好看着十二岁的安子傻笑, 然后她又问我:“你是不是可以把我的成绩提高很多呢?” “我会尽力。当然也要你配合。” “如果可以超过胡可凡,我当然要配合。” “谁是胡可凡?” “我的同桌,我们班最拽的男生。”安子用词夸张:“我要是学不过他死不瞑目!” “为啥?”我奇怪地问。 安子把头高高地缓慢地抬起来,眼神里充满了不屑和轻蔑,末了,她笑着问我说:“有人这么看过你吗?”不等我回答,她又飞快地说:“如果有人这么看过你,你一定是拼了命也要超过他才行,你说对不对?” “对。”我说。 我想我已经猜到八九,那个叫胡可凡的拽男生肯定这样看过她。 “不过,肯定也不会有人这么看你。”安子叹着气说,“像你这样的美女,人家拍马屁还来不及呢。” 被一个陌生的小丫头短时间内捧两次,弄得一向洒脱的我简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正巧这时,安子的妈妈从厨房里给我煮了咖啡出来,呵斥安子说:“怎么可以坐在桌上跟老师说话?一点礼貌也没有!” 安子朝我吐吐舌头,像离弦的箭一样冲进了自己的小屋。 “我这女儿,”安子妈妈摇头说,“没一天不让我头疼。” “再过两年就好了。”我安慰她。她煮的咖啡相当好喝,我用眼角瞄到她的衣角,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看来安子的名牌意识,多半来自于她的母亲。 “童老师你要多费心了。”她柔声细语地说,“我事情多,没多少时间可以陪她,不过我会给你让你满意的报酬。”P11-13 序言 又要写序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对我是一件超痛苦的事。我曾自我解嘲,说谁谁谁的书比我卖得好,是人家会写“散文”的缘故。不过我是真的散不起来,我脑子里的形容词少得可怜,游离于故事之外,将自己的前生后世吃喝拉撒絮絮叨叨一百遍,实在不是我的作风,也非我所擅长。 我所擅长的事,和《左耳》中的黎吧啦一样,在于遗忘。关于我,其实有一个天大的小秘密,那就是一我的记性一直很坏。 我会忘掉很多的事情,从前的,现在的,甚至刚刚发生的。每一次出门,我都会忘掉带东西,比如手机充电器、数码相机、存储卡,或者是我的手套以及一双发誓不可以忘记带的鞋子。我忘掉很多的人,他们或许前两天还在跟我发短消息,但是当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会一脸茫然且万分抱歉地问道:“请问您……”我总是想不起他或她的名字,或者记不起他或她的模样,要不就干脆忘掉我们为什么会认识,有过什么样的交集。 没有人的时候,我会悄悄地想:“这会不会是一个很大的毛病,需要医治?” 但是我一直没有空去医治,我的记性开始越来越坏,坏到我自己看我自己刚刚写完的小说的时候会问自己:“这些字,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的呢?” 真的有些糟糕,你说是不是? 不过还好,我是个天生乐观的人。我总是乐呵呵地好脾气地去买第N个充电器,N张存储卡,新的手套和无数双穿了一次就再也穿不上的鞋。我总是一次次试图去记住那些和我擦肩而过的人,在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他们的名字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 所以,千万不要问我为什么写了这么多字,这些字到底从何而来,因为结果可想而知,问了也是白问的呀。 所以,关于我自己的很多事情,其实,我都是听来的。 我早已经想不起五岁那一年,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我坐在院子里的树阴下练习写我的名字,我安安静静地很乖很乖地写着那些复杂的笔划,我的爸爸从树后面走出来,给我变桔子吃,他那时候年轻英俊,很多人说他长得像“高仓健”。而我是他最宠爱的女儿,除了变桔子,他还给我买过一件绿色的灯芯绒大衣,据说那件大衣花掉了他半个月的工资。我真想知道,我穿着它笑眯眯地靠在墙边站着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我也已经想不起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曾经在妈妈的指导下写过一篇叫《跳绳比赛》的作文,我在那篇作文的最后引用了一句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篇作文得了某次作文比赛的一等奖,被贴在学校的布告栏里。我很想知道那时候的我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作家”这个词,是不是从那时候就开始做我的“作家梦”。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他们只记得我是个馋嘴的小姑娘,曾经偷过妈妈的五块钱去买泡泡糖吃,夜里九点在食堂排队等着妈妈学校分馒头。 我当然也想不起念初一的那一年,我从镇上来到市里的中学读书,我们的班主任姓刘,她总是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朗读我的作文,每堂作文课是我最风光的时候。因为作文写得好,我还参加了学校的演讲比赛,我在那些比赛中总是能拿到一等奖,他们说我的声音很甜美,故事编得很感人。不过我还是那个馋嘴的小姑娘,盼望口袋里有钱,可以在放学后或游泳完吃一碗酸辣凉粉,放很多的辣椒,辣到嘴唇红肿倒吸凉气才算过瘾。 我想不起我是从哪一天起忽然喜欢起写诗,长长短短的句子,我写满了很多很多的本子。想不起那些诗里的任何一句,想不起我是如何抱着它们忐忑不安地成长或者暗自悲伤。想不起我又是从哪一天开始写小说,我写很多很多的故事,用笔写,很厚的一本又一本的稿子,它们流传到各个学校,再传回我手里的时候,后面跟了好多好多的留言,用各式各样的笔写下。我想不起他们是怎么夸我或是怎么骂我,想不起我走在校园里的时候,会有人忽然停下脚步来,指着我说:“看,那个就是妄想当琼瑶的饶雪漫呢。” 我想不起我第一次发表文章,是哭了还是笑了。 想不起我第一次收到读者的来信,是天晴还是下雨。 想不起我第一次暗恋的男生,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想不起我疯狂写字的那些岁月,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片什么形状的云。 想不起第一本书出版,到底是在哪一年。 想不起我拿过哪些奖,吃过什么苦,做过哪些梦…… 你瞧,我真的是忘记了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很多的人。我在这样大的一个毛病里迷失方向却乐此不疲。当然,我也是有我的小小狡猾的,我愿意相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我可以从头开始,永远是那个穿着绿色灯芯绒大衣的幸福而懵懂的长不大的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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