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用系统观从企业网络的视角考察组织间信息系统,认为组织间信息系统是基于资源与能力互补的不同企业,通过计算机和现代通信技术相互连接以实现企业间的信息共享,借助于企业间关系治理结构的协调,相互合作以取得协作优势的企业网络系统。强调组织间信息系统是社会技术系统,企业是组织间信息系统的主体,因此,组织间信息系统的成功与否,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是企业对它的选择、采纳、吸收和融合等管理问题。强调企业应摒弃“大而全”、“小而全”的思维,专注于自己的核心能力,基于资源与能力互补,通过组织间信息系统相互合作以取得协作优势。强调组织间的信息系统不能像组织内的信息系统那样,依赖企业内的命令链来部署和协调,市场治理结构只能提供企业间短期经济激励,组织间信息系统要借助于企业间关系治理结构的协调。
国家一再强调要用信息化改造传统产业,要“重点推进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相关资源,实现企业间业务流程的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要“以企业信息化为基础,以大型重点企业为龙头,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形成完整的电子商务价值链。”然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骨干企业怎样才能“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相关资源,实现企业间业务流程的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大型重点企业又该如何“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形成完整的电子商务价值链”?
国外学者定义跨越企业边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共享的信息系统为组织间信息系统(Interorganizational Information System,IOIS),或简称作组织间系统(Interorganizational System,IOS),国内也常翻译为“跨组织信息系统”。组织间信息系统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它泛指具有以上属性的一类应用系统,eSCM、EDI、B2B电子商务等都应属于这个范畴。
笔者认为,以上问题的解决,有赖于IOS的成功采纳、运行和企业间的合作。为此,首先应当识别影响IOS采纳的因素有哪些?其次,由于IOS的参与企业都是自治的法入主体,IOS自然不能像组织内的信息系统那样,依靠企业内的命令链来部署和协调。因此,应当明晰组织间信息系统是怎样协调运行的,它的治理机制是什么?
IT/IS采纳研究关注的是个人及组织对信息技术接受、吸收过程中的各类相关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末,IT/IS采纳研究日益引起国外学者的关注,而这背后的直接原因是对“IT黑洞”、“IT生产率悖论”等信息系统应用不成功现象的反思。信息技术的成功应用不仅仅在于技术本身的先进与否,更关系到人们对它的选择、使用等行为问题的解决。因此,用户IT/IS采纳已经成为信息系统领域的一个研究热点。国内学者近年来开始关注IT/IS采纳研究,但对组织间信息系统采纳与治理的研究还鲜有所见。
TAM是迄今为止描述个体IT采纳应用最为广泛的模型。TAM模型把个人接受信息技术的影响因素简洁的概括为感知易用性(Perceived Ease of Use)、感知有用性(Perceived Usefulness)、对技术的态度、使用意图和实际使用等,并建立了描述这些因素之间关系的逻辑结构。即感知易用和感知有用会影响个体使用技术的态度和意向,进而影响其行为;另外,感知易用也会影响感知有用。
TOE模型是组织信息系统接受的经典框架。组织层面的信息技术采纳研究,一般是建立在Rogers的创新扩散理论基础上的。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得到的TOE模型认为,组织对一项创新技术的采纳受到技术(Technology)、组织(Organization)和环境(Environment)三方面因素的影响。国外学者也将TOE应用到组织间信息系统的采纳研究。
以上模型仅仅关注于采纳的决策行为,然而,即便组织正确地作出了对IOS的投资决策,并不一定就能保证IOS顺利地成功地运行和应用,而这对企业却是至关重要的。而且,仅仅关注采纳行为,在实践中极易出现只重信息系统投资建设不重运行管理的问题。IOS采纳的主要挑战是建立企业间新的电子伙伴关系,由于IOS采纳研究仍然沿用主要应用于组织内信息系统采纳的TOE模型,对企业间电子伙伴关系关注不够,对基于IOS的企业间的关系治理机制关注不够。
笔者借鉴面向个体和组织内信息系统采纳的TAM和TOE等模型的研究成果,通过理论分析、文献梳理,提出了组织间信息系统采纳和治理模型。识别出了影响组织间信息系统采纳和治理,促进企业间合作的主要因素。根据长期对国内两个成功的组织间信息系统的跟踪调研,围绕研究模型和研究假设,采用国际规范的案例研究方法,设计了案例研究方案,进行了嵌入性的多案例研究。案例事实印证了研究模型和假设,并对模型的某些不足进行了补充和修正。
笔者研究表明,企业为了应对环境的不确定性,产生了相互合作以取得协作优势的动机,而这种协作是通过IOS相连接和协调的,企业对IOS感知的有用性和易用性影响着企业对IOS的采纳,由于组织间信息系统不能像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那样依靠企业内的命令链来部署和协调,因此,相互合作各方的关系治理结构决定着企业的IOs采纳,并协调着IOS的运行,协作优势又反馈于组织成为企业在下一个合作周期对IOS采纳的因素。
1.用系统观从企业网络的视角考察组织间信息系统,认为组织间信息系统是基于资源与能力互补的不同企业,通过计算机和现代通信技术相互连接以实现企业间的信息共享,借助于企业间关系治理结构的协调,相互合作以取得协作优势的企业网络系统。强调组织间信息系统是社会技术系统,企业是组织间信息系统的主体,因此,组织间信息系统的成功与否,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是企业对它的选择、采纳、吸收和融合等管理问题。强调企业应摒弃“大而全”、“小而全”的思维,专注于自己的核心能力,基于资源与能力互补,通过组织间信息系统相互合作以取得协作优势。强调组织问的信息系统不能像组织内的信息系统那样,依赖企业内的命令链来部署和协调,市场治理结构只能提供企业间短期经济激励,组织间信息系统要借助于企业间关系治理结构的协调。
2.与经典的TAM、UTAUT和TOE等模型仅仅关注技术采纳的投资决策行为不同,本书提出的组织间信息系统采纳与治理模型强调采纳的过程观,也就是,既关注组织间信息系统采纳前的决策行为,也重视采纳后系统的治理、运行、管理等持续使用的过程。组织间信息系统采纳的本身就是组织间关系治理结构的构建和接受的过程,就是企业间相互协作的过程,也是组织间信息系统协调运行的过程,组织间信息系统运行的结果又进一步影响着企业对系统的采纳。
3.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从企业对组织间信息系统感知的有用性、易用性、关系治理、协作优势等方面,识别出了利益伙伴的压力、竞争对手的压力、政府的驱动力;企业自身对效率、互惠、响应能力、鲁棒性、多样性等柔性需求;企业的IT基础、IT能力;技术相对优势、兼容性、便利性;成本、企业规模;信任、权力、标准;协作优势、流程优化等因素影响着企业对组织间信息系统的采纳。
4.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表明,信任、权力和标准构成了组织间信息系统的主要治理机制。基于以公开的法律约束、公开的监测机制、公开的鉴定机制、公开的反馈机制以及公开的合作规范为主的制度性信任,辅以社会关系的制约与在长期的关系互动中累积起来的集体身份认同为主要特征的关系性信任,加之抵押、担保、退出机制和其他惩罚性措施一起构成了组织间信息系统治理的信任机制。通过信任机制约束企业的行为,减少交易成本,规避机会主义风险。核心企业与骨干企业共同构成了企业网络中的骨干网,骨干网为网络成员提供了创造价值与分享价值的基础平台,同时,核心企业与骨干企业相互合作,利用其影响力和支配力等权力共同对IOS的运行实施监督和激励。标准是组织间信息系统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是企业间相互作用的一种协调机制,企业之间通过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和流程优化,相互合作从而产生出网络效应。
5.企业的IT资源和IT能力影响着组织间信息系统的采纳。具有充分的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实现了企业内部各业务部门应用系统建设,并有效完成了企业内部应用系统集成的企业更愿意率先采纳组织间信息系统。企业的IT能力,即企业通过运用和配置自身IT资源以整合组织其他资源的能力,决定着企业对组织间信息系统的采纳程度。笔者通过研究认为,一方面,企业对组织间信息系统的采纳过程也是企业持续学习,不断提高知识存量以克服知识壁垒的过程。因此,针对企业IT能力的不均衡,核心企业可以通过对成员企业的培训等方式以提高其IT/IS接受能力,便于其对组织间信息系统的接受;另一方面,针对成员企业在IT基础设施和能力方面的差异,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企业间流程融合可以渐次深入。换言之,企业间的互联互通未必要等到相关企业内部信息化都达到一致的高水平之后才可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