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二者的相关性为线索,从旁观的角度解读其理论发展轨迹,并结合风险社会现实,在解读的基础上稍作前瞻。作者表明其“谨慎下宽容”的基本态度和反对“人的工具化”的并和论立场。从全书的结构来看,作者既从认识论是次把握犯罪论体系的演变线索,也关注各成立要件理论的成长,以期在宏观上及微观上获得学术立场的统一。
最初的犯罪论体系作为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产物,其后的演变遵循了从存在论走向规范论的路径,体现了人文主义反思在刑法学发展上的必然。至技术风险社会全面到来,所谓基于“安全刑法”、“仇敌刑法”理念下的论体系所谓“功能性”的学术面纱,是论者对人被进一步工具化的危险的漠视。在此种解读下,作者表明其“谨慎下宽容”的基本态度和反对“人的工具化”的并和论立场。从全书的结构来看,作者既从认识论是次把握犯罪论体系的演变线索,也关注各成立要件理论的成长,以期在宏观上及微观上获得学术立场的统一。
导论
上篇 从科学主义到新康德主义再到技术理性:认识论与方法论上的观察与反思
第一章 犯罪论体系之初建:“科学技术世纪”的产物
第一节 “科学技术世纪”的时代背景及哲学上的准备
第二节 学科上的准备:近代医学解剖技术启发的另一种思路
第三节 符合“科学性”要求的古典犯罪论体系:自然(科学)主义及实证主义方法的产物
小结
第二章 犯罪论体系之中期演变:从科学(自然)主义到反科学主义(新康德主义)
第一节 对科学技术的重新认识及风险技术社会的初步形成
第二节 技术“座架”中的哲学走向
第三节 新康德主义的价值学说:犯罪论体系演变的认识论、方法论主导线索
第四节 新古典体系到通说体系:新康德主义的“和平演变”
第五节 检定新古典体系以来的新康德主义(反科学主义)立场与事实-价值二分的方法
小结
第三章 犯罪论体系之晚近动向及其批判:人被工具化的危险
第一节 技术理性及其人文主义批判
第二节 晚近“功能性”规范论体系:以目的理性体系及纯粹规范论体系为示例
第三节 对以刑法目的观为指引的“功能性”规范论体系的分析与批判
第四节 祛除技术理性统辖选择并和论立场
小结
下篇 “容许”技术社会中之“危险”:犯罪成立要件(要素)理论的演变及去向
第四章 行为:从身体行止到“技术规定性”与“社会重要性”
第一节 行为要件略论
第二节 基于传统物理空间的行为理论
第三节 技术社会中行为的“技术规定性”与“社会重要性”:以网络行为为实例
小结
第五章 因果关系:从“条件”到“风险”
第一节 机械因果律下因果关系理论的发展
第二节 由机械因果律到概率性因果关系
第三节 客观归责理论:“风险”要素与技术风险社会的暗合
第四节 技术风险社会中的因果关系理论:概率性“风险”+针对“规范保护目的”的“风险”
小结
第六章 违法性:从形式违法性到行为无价值
第一节 违法性认识:走向实质论的违法性理论
第二节 对行为无价值论的进一步廓清
第三节 行为无价值论:传统社会至风险社会的必然要求
小结
第七章 责任能力:从医学解剖到基因分析
第一节 对人的认识:从“理性人”(自由意志论)、“天生犯罪人”(生物决定论)到“基因缺陷人(基因决定论)
第二节 网络主体及其责任承担
第三节 生物基因技术下的责任能力评价:精神障碍还是基因缺陷
小结
第八章 过失责任:从“预见”到“法的容许”
第一节 近代以来过失犯理论的发展沿革:技术风险社会的“亲生子”
第二节 容许危险理论的理论价值及潜能:风险社会中犯罪成立理论的内在导向
第三节 网络技术下的过失责任
第四节 生物技术运用之容许危险的初步考量
第五节 纳米技术运用的容许危险小议
第九章 罪责:限制风险技术社会中的社会连带主义
第一节 归责原则及罪责理论的演变
第二节 风险社会中规范责任论与社会责任论的结合:“可责性”(罪责)+“可罚性”(负责)
第三节 期待可能性之技术可能性
小结
代结束语:谨慎,但容许风险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