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孩学习在野外独自生活的故事。
小主人公山姆在父母的同意下,带着最简单的野外生存工具,离开大都市,回到曾祖父拥有的已经荒废的克斯奇山的农场,尝试独立的野外生活。他住在树洞里,学会分辨可食用的植物,捕捉小动物,观测天气,和小鼹鼠“男爵”成为了伙伴,渐渐地掌握了独立生存的本领,成为了荒山的真正主人。春去秋来,日子一天天愉快的过去,冬天就要来临了,小山姆能扛过野外的寒冬吗?最后的结局将会是什么呢?打开书吧!保证你会得到一个意外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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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山居岁月(国际大奖小说爱藏本) |
分类 | 少儿童书-儿童文学-童话寓言 |
作者 | (美)珍·克雷赫德·乔治 |
出版社 | 新蕾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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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一个男孩学习在野外独自生活的故事。 小主人公山姆在父母的同意下,带着最简单的野外生存工具,离开大都市,回到曾祖父拥有的已经荒废的克斯奇山的农场,尝试独立的野外生活。他住在树洞里,学会分辨可食用的植物,捕捉小动物,观测天气,和小鼹鼠“男爵”成为了伙伴,渐渐地掌握了独立生存的本领,成为了荒山的真正主人。春去秋来,日子一天天愉快的过去,冬天就要来临了,小山姆能扛过野外的寒冬吗?最后的结局将会是什么呢?打开书吧!保证你会得到一个意外的结局。 内容推荐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的我们。 山姆是否能适应野人般的探险生活呢?在这段山居岁月里,他有了哪些危险经历,又积累了哪些野外求生经验呢?最让读者感到意外的,还是本书的精彩结局! 本书荣获1960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目录 第一章 暴风雪 第二章 冒险的开始 第三章 葛博礼农场 第四章 有用的植物 第五章 一棵老树 第六章 采草莓的老妇人 第七章 国王的猎鹰 第八章 第一个发现我的人 第九章 制作调味料 第十章 鹿皮门 第十一章 猎鹰的成长 第十二章 陌生人来访 第十三章 富足却寂寞的秋天 第十四章 万圣节 第十五章 打猎 第十六章 进城 第十七章 过冬 第十八章 圣诞节 第十九章 雪中的春天 第二十章 山中传奇 第二十一章 告别独居生活 第二十二章 城市来了 试读章节 陌生人来访 夏天里最愉快的事,莫过于每天洗泉水澡。泉水冰凉,所以不能泡太久,但会让我一整天都头脑清醒,精神抖擞。 我总是把惊风拴在泉水上方的一棵铁杉上,然后不时地朝它泼泼水。它会露出吃惊的表情,低头舔舔胸前的水,再抖掉身上的水珠。这样我洗澡的时候,它也顺便清理干净它的羽毛。我躲在羊齿蕨和苔藓间,用光滑的榆树皮当肥皂洗澡。搓榆树皮时,会有像肥皂一样的泡沫。 青蛙会跳出水池,让我进去;画眉鸟则飞到池边,瞧瞧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是一群快乐的伙伴……我高声叫着笑着,惊风整理羽毛,画眉晃着可爱的脑袋,有时候男爵也会探头偷看我们。它不喜欢玩水,可是它总是光光亮亮,干干净净的,这倒让我很纳闷。直到有一次我看到它跑去沾池边羊齿蕨上的露珠,再用嘴舔得毛闪闪发亮,我才知道原来它是这样洗澡的。 一天清晨,树叶里有沙沙的声音,惊风立即开始找声音的来源。我已经学会当森林里有任何风吹草动时,就朝惊风看的方向看过去,它总是比我先找到引发状况的动物。惊风看着我们头顶上的一棵铁杉,我终于也看到了,是一只小浣熊。这就是我和惊风第一次遇见葛博礼农场强盗——杰西的经过。它在四目睽睽下爬下树。 它瘦得皮包骨,一头跳进我们的私人浴室。它不知道从哪个垃圾堆跑来的,毛发横七竖八,而且可能好些天没吃东西了。不管它过去的名声,现在它看起来糟透了。它可能是个孤儿,也可能因为它有双斗鸡眼,看起来很奇怪,就被妈妈赶出了家门。无论如何,它既然来向我们求救,我就带它回家,给它东西吃。 才一个星期左右,杰西就被我们养胖了,身上像杂草的毛也服帖多了。如果抓抓它的耳朵或摸摸它的背,它就像个忠实的朋友一样;不只这样,后来它还成了得力的助手呢。它整天窝在离我们不远的一棵铁杉上睡觉,但只要我们动身去溪边,它就跳过一棵棵树、一根根枝干跟着我们。到了溪边,它就是最厉害的挖贻贝高手;三个人加起来都挖不过它。不过它一挖到就吃,吃饱了就不挖。所以我把它挖到的贻贝都拿走,直到它挖得够多了,才分一些给它。 贻贝非常鲜美可口,我烹调贻贝的方法是这样的: 在泉水里把贻贝搓洗干净,丢进滚烫的盐水內煮五分钟,再捞出来冷却。把肉取出来,蘸着蒜末和青苹果泥的栗子糊吃。 惊风现在已经是具有职业水准的猎鹰了,负责猎捕小动物。我们不时有炖兔肉、雉肉馅饼;偶尔抓到麻雀就归惊风。旧的猎物一吃完,新货马上到。 夏天里饮料就由我负责张罗,因为它们都不用喝。有一天我在路边发现一些樟树,我把根挖出来,削皮晒干,泡茶喝。樟茶很好喝。薄荷是另一种不错的饮料,我把它和冬莓一起放在屋顶上晾干。我煮菜时也用这些有香味的叶子调味,让一些口感不太好的食物变得可口一点。 我的树屋充满了熏肉和薄荷的香味,可以说是克斯奇山里最香的一棵树。 日子是这样逍遥自在,我吃得饱、穿得暖。有一天,我从山下回家的路上,顺道去旧农场看看苹果树是否可以采收。那些苹果是属于夏季品种,差不多是采撷的时候了。我采了满袋子的苹果,坐在树下吃了起来。我边吃边想怎么样把这些苹果晒干保存到冬天的时候,惊风飞到我肩膀上用力抓了一下,我痛得叫了起来:“轻一点,惊风!” 我抓起它放在一根木桩上,却看到它像一根拉紧的电线那样呈警戒状态。它的头抬得很高,耳朵朝东边,它一定是听到什么了,看来很痛苦的样子。我竖起耳朵聆听,却什么也没听见。如果它会说话就好了。 惊风成了我的耳朵和眼睛。它总是比我先听见动静,只要看见它提高警觉,我就马上仔细耳听八方,眼观四面。这次它看起来很焦虑的样子,在木桩上转来转去,展翅张望有没有可以停驻的树枝,随即又静下来聆听。 后来,我也听到了,是远处警车的警报声。警报声越来越响,我也有些害怕了。不过我想了想,对惊风说:“不对,如果他们是来找我的,应该会悄悄靠近,不会用警报器呀!” 我才说完不久,警报器就停了,而且很明显是停在山脚下。我赶紧站起来想躲进我的树屋,可是才走了几步,就听到警报又响了,呜啦呜啦地呼啸而过。 虽然天色还不太晚,我们仍然决定动身回家。天气热得不得了,我想先去游个泳,再回去把前几天剪好的皮革做成皮靴。 因为心里挂念着警车,所以我蹑手蹑脚地溜回铁杉树林。惊风又一次抓我的肩头,我差点失声大叫。我看着它,它却盯着树屋的方向看;于是我也朝着那个方向看。我停了下来,因为我看见一个人躺在树屋和储藏树的中间。 我和惊风静悄悄地躲在树后,慢慢靠近那个人。他睡着了。我可以再去峡谷搭个帐篷露营,可是与人相遇的渴望,超过了我被人发现的恐惧。 我们站在他前面,他一动也不动;惊风开始不耐烦了,它想回树上去梳理它的羽毛。可是我抓着它的皮绳不放,因为在那个人醒来前,我要好好想一想怎么做才好。惊风拍打翅膀,我把它的翅膀紧紧压住,免得它发出噪音干扰我思考;不过显然一点也没吵到那个人。对于一个都市人来说,一只猎鹰振动翅膀,怎么会是噪音呢?可是现在对我来说,只要惊风翅膀一动,就像枪声一样,可以把我从睡梦中惊醒。看到这个陌生人还在呼呼大睡,我因此明白自己上山已经好长一段日子了。 我仔细打量他,没刮胡子,小平头,破破烂烂的衣服,我把警车和他联想到一起。“歹徒!”我自言自语。“哇!”我得趁他醒来前好好想想要如何处理这件事。 他会不会给我惹麻烦?他是不是心狠手辣的人?我该不该躲到峡谷,等到他离开为止?可是我好想跟人说说话,听听人的声音,告诉他有关男爵和杰西的事。我一点也不想躲起来,何况他可能很饿了。我终于忍不住了,说:“嗨!” 我很高兴看到他翻过身,睁开眼睛看我。他看起来很惊讶,我就安慰他说:“不要紧的,他们已经走了。如果你不跟他们说我在这里,我也不会跟他们说你在这里。”他听了以后,便坐起来,神情轻松许多。 “哦。”他应了一声,靠在树干上,又说:“谢谢!”他用手撑着头,盯着我看。很明显,他在思索这是怎么回事。 “很高兴在这时候看到你。”他笑着说。他笑起来很好看,一点也不像坏人。他的眼睛蓝蓝的,虽然有些疲倦,可是一点也不吓人。 我趁他可能会站起来走掉前,赶紧把要说的话跟他说。 “我对你一无所知,而且我也不想知道。你呢,对我也一无所知,你也不会想多知道。不过如果你愿意,你可以留下来,没有人会找到你。你想不想来点晚餐?”天色虽然还早,但是他看起来很饿的样子。 “你有东西可以吃吗?” “当然。你要鹿肉还是兔肉?” “嗯……鹿肉好了。”他回答的时候,眉毛弯成了一个问号。于是我就去准备吃的。 他站起来,转过来转过去,东张西望。当我用打火石生火的时候,他惊讶地吹了声口哨。我现在一下子就可以把火生起来,对我来说这只是件驾轻就熟的日常工作,但对一个陌生人来说,却是相当有趣的事。 “爹斯丹孟第亚!”他说。我断定那一定是很低级的俗话。这时候一直安安静静坐在木头上的惊风,开始梳理羽毛。那个歹徒吓得跳了起来,后来看到惊风脚上绑着皮绳,才松了口气说:“这个凶狠的家伙是谁呀?” “别怕,这是惊风。它是只聪明又温驯的鸟,如果你不是指名要吃鹿肉,它会很高兴替你抓只兔子当晚餐。” “我不是在做梦吧?”那个人说,“我睡在一堆看来像童子军搭的营火边,醒来时却回到了十八世纪。” 我爬进贮藏食物的树里去拿熏鹿肉和一些香蒲。等我出来的时候,他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那是我的贮藏室。”我跟他解释。P67-75 序言 一辈子的书 亲近文学 一个希望优秀的人,是应该亲近文学的。亲近文学的方式当然就是阅读。阅读那些经典和杰作,在故事和语言间得到和世俗不一样的气息,优雅的心情和感觉在这同时也就滋生出来;还有很多的智慧和见解,是你在受教育的课堂上和别的书里难以如此生动和有趣地看见的。慢慢地,慢慢地,这阅读就使你有了格调,有了不平庸的眼睛。其实谁不知道,十有八九你是不可能成为一个文学家的,而是当了电脑工程师、建筑设计师……可是亲近文学怎么就是为了要成为文学家,成为一个写小说的人呢?文学是抚摸所有人的灵魂的,如果真有一种叫作“灵魂”的东西的话。文学是这样的一盏灯,只要你亲近过它,那么不管你是在怎样的境遇里,每天从事怎样的职业和怎样地操持,是设计房子还是打制家具,它都会无声无息地照亮你,使你可能为一个城市、一个家庭的房间又添置了经典,添置了可以供世代的人去欣赏和享受的荚,而不是才过了几年,人们已经在说,哎哟,好难看哟! 谁会不想要这样的一盏灯呢? 阅读优秀 文学是很丰富的,各种各样。但是它又的确分成优秀和平庸。我们哪怕可以活上三百岁,有很充裕的时间,还是有理由只阅读优秀的,而拒绝平庸的。所以一代一代年长的人总是劝说年轻的人:“阅读经典!”这是他们的前人告诉他们的,他们也有了深切的体会,所以再来告诉他们的后代。 这是人类的生命关怀。 美国诗人惠特曼有一首诗:《有一个孩子向前走去》。诗里说: 有一个孩子每天向前走去, 他看见最初的东西,他就变成那东西, 那东西就变成了他的一部分…… 如果是早开的紫丁香,那么它会变成这个孩子的一部分;如果是杂乱的野草,那么它也会变成这个孩子的一部分。 我们都想看见一个孩子一步步地走进经典里去,走进优秀。 优秀和经典的书,不是只有那些很久年代以前的才是,只是安徒生,只是托尔斯泰,只是鲁迅;当代也有不少。只不过是我们不知道,所以没有告诉你;你的父母不知道,所以没有告诉你;你的老师可能也不知道,所以没有告诉你。我们都已经看见了这种“不知道”所造成的阅读的稀少了。我们很焦急,所以我们总是非常热心地对你们说,它们在哪里,是什么书名,在哪儿可以买到。我就好想为你们开一张大书单,可以供你们去寻找、得到。像英国作家斯蒂文生写的那个李利一样,每天快要天黑的时候,他就拿着提灯和梯子走过来,在每一家的门口,把街灯点亮。我们也想当一个点灯的人,让你们在光亮中可以看见,看见那一本本被奇特地写出来的书,夜晚梦见里面的故事,白天的时候也必然想起和流连。一个孩子一天天地向前走去,长大了,很有知识,很有技能,还善良和有诗意,语言斯文…… 同样是长大,那会多么不一样! 自己的书 优秀的文学书,也有不同。有很多是写给成年人的,也有专门写给孩子和青少年的。专门为孩子和青少年写文学书,不是从古就有的,而是历史不长。可是已经写出来的足以称得上琳琅和灿烂了。它可以算作是这二三百年来我们的文学里最值得炫耀的事情之一,几乎任何一本统计世纪文学成就的大书里都不会忘记写上这一笔,而且写上一个个具体的灿烂书名。它们是我们自己的书。合乎年纪,合乎趣味,快活地笑或是严肃地思考,都是立在敬重我们生命的角度,不假冒天真,也不故意深刻。 它们是长大的人一生忘记不了的书,长大以后,他们才知道,原来这样的书,这些书里的故事和美妙,在长大之后读的文学书里再难遇见,可是因为他们读过了,所以没有遗憾。他们会这样劝说:“读一读吧,要不会遗憾的。” 我们不要像安徒生写的那棵小枞树,老急着长大,老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不理睬照射它的那么温暖的太阳光和充分的新鲜空气,连飞翔过去的小鸟,和早晨与晚间飘过去的红云也一点儿都不感兴趣,老想着我长大了,我长大了。 “请你跟我们一道享受你的生活吧!”太阳光说。 “请你在自由中享受你新鲜的青春吧!”空气说。 “请你尽情地阅读属于你的年龄的文学书吧!”梅子涵说。 现在的这些“国际大奖小说”就是这样的书。 它们真是非常好,读完了,放进你自己的书架,你永远也不会抽离的。 很多年后,你当父亲、母亲了,你会对儿子、女儿说:“读一读它们,我的孩子!” 你还会当爷爷、奶奶、外公和外婆,你会对孙辈们说:“读一读它们吧,我都珍藏了一辈子了!” 一辈子的书。 后记 来自自然深处的感动 这是一本写于四十多年以前的书,在经历了漫漫岁月的销蚀后依然光彩夺目;这也是一个通过文字得以保存的童年梦想,在穿越了几代人的生命成长后依然激情满怀。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申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野外的我们。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咸渔钩在溪水中钓鳟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贻贝和山慈姑果腹……当这些人类用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时间忘却的生存技巧在一个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群索居的日子里神奇地再现时,我们才惊觉自己已经和孕育生命的自然离得多么遥远! 群居在舒适、安逸的城市中,我们既丧失了一种来自本能的生存意志,也错过了无数来自生命深处的感动。 “当我醒来时,看到惊风毛茸茸的脸上有两只灰色的眼睛,身上的羽毛像印第安人的羽箭一样到处乱翘,蓝色大嘴向下弯,表情看起来总是笑眯眯的……我把它捧起来,贴近下巴,用鼻子去搓揉它温暖的毛,闻起来很香。我好喜欢它。从这一刻起,我就爱上了这只鸟。看它滑稽、笨拙的动作,感受生命的存在,真是令人愉快。”正是这只叫惊风的幼小猎鹰和浣熊杰西、“气压计”五十雀、黄鼠狼男爵等众多的动物一起陪伴山姆度过了那些远离人群的山居岁月;也正是这些丰富而灵动的生命形式使山姆以一个孩子的直觉体悟了造物的神秘和伟大。 夏去秋来,冬去春来。在四季的更迭和万物的变迁中,山姆学会了谛听和凝视自然。夜鹰的扑翅、猫头鹰飞越大地时的啸声、徘徊的鹿群、被冰雪冻裂的枫树……这些都不仅仅是动听的声响和美丽的景色,它们更是克斯奇山这一片荒野起伏有致的呼吸与节奏。当山姆躺在他那温暖的树洞小屋中静静感受暴风雪肆虐世界的狂野时,他已完全成为这来自天上的交响乐中一个和谐的音符。 山姆在少年时代能够有选择离群索居生活方式的自由和勇气是幸运的;有机会和《山居岁月》相遇的人们也是幸运的,它让我们面对自己真正的內心。从今天起。我将把《山居岁月》放进书架,和《瓦尔登湖》并排站立在一起。 书评(媒体评论) 这是一个男孩学习在野外独自生活的故事,细节十分周详丰富,并有许多在野外生活时发生的趣事。那些渴望出外冒险的青少年一定会喜欢这样的故事。 ——亚马逊书店 非常令人惊讶。这本书吸引我一读再读。它老少咸宜。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华盛顿邮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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