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是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一刻也没有脱离现实生活:他乘坐大家熟悉的马车,出没在11月伦敦的大雾之中;他住在众所周知的旅馆,阅读《每日电讯报》和其他报纸;他与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们来往接触,经历人人熟悉的事件……他是社会现实中的一员,而不是超越现实的英雄。他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实践的结果。他利用一切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活动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令人深信不疑。
《魔鬼之足(全新彩插版)》每一篇故事都有曲折的情节;人物不断行动,情节步步深入,惊险奇妙,扣人心弦——使读者既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情节关联到布局。柯南·道尔根据情节的发展,巧妙地安排结构,前后呼应,丝丝入扣,起伏跌宕,引人入胜。他不断从各方面提出问题,吸引读者去寻求答案,不到终局,不忍释手;而且结局常常突然而富有意趣,非常耐人回味。
柯南·道尔的《魔鬼之足(全新彩插版)》讲述了一个一向平静的村庄内,发生了灭门凶案!究竟是什么样的恶魔。令一家四兄妹或疯或死,并且脸上都流露出恐怖的神情?离奇的怪案使得福尔摩斯不惜抱病上场,拼命侦查……
让我们跟随福尔摩斯的脚步,一同进入惊险的案发现场;透过他智慧的眼睛,仔细观察现场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步步抽丝剥茧,巧妙地揭开事件背后的真相。
魔鬼之足
福尔摩斯性格孤僻内向,特别的不合群。每次他破完案,最高兴的就是把侦破结果交给警察,然后带着嘲讽的微笑听着那些恭维话语。我一般都会把我和福尔摩斯一起经历过的一些奇闻怪事仔细地记录下来,但他不喜欢抛头露面,因而他总会阻止我。所以尽管我有很多奇趣的素材以及曲折的故事情节,我还是很少发表案情实录。
上个星期二,福尔摩斯突然给我发了一封电报——福尔摩斯喜欢干净利索的办事方式,可以发电报就绝不会写信。电文如下:
发表可尼西恐怖案吧,难道你不觉得那是我办的最奇特的案件吗?
我奇怪他怎么会突然想起这件事,并且居然还允许我发表它。虽然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但是在他反悔之前,我要赶快整理好案件详情,发表出去。
故事发生在1897年的春天,不分黑白昼夜工作的福尔摩斯,身体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状况。他经常随心所欲、我行我素,他的身体已经要到崩溃的边缘了。那年3月,哈里街的黑·阿葛医生劝告福尔摩斯说,你必须要好好地修养一段时间,只有这样你的身体状况才能恢复如初。福尔摩斯也渐渐意识到身体的状况会影响到他以后的工作,于是他同意改变环境,换换空气。那年的早春,我和福尔摩斯一起到了马尼西半岛坡尔都海峡的一座小别墅里休养。
这个地方有点奇怪,它与福尔摩斯那冷傲的性格非常的般配。我们住的小别墅被刷得非常白,非常显眼地矗立在有茂密树林的海岬上。在别墅里,我们可以俯视蒙兹湾的半圆形海湾——那可真是个险恶的海湾,它吞噬了无数水手的生命,那黑黑的悬崖和海浪拍打着的暗礁就是一个死亡的陷阱,专门吞噬船只的陷阱。然而当北风吹来的时候,它却又出奇地平静,就像是一块天然的屏障,吸引着被海上大风暴折腾的船只前来避难停泊。但当遇到风暴的船只进入海湾时,它又突然掀起一阵狂暴的西南风,拖起船只的铁锚,紧接着我们就能观看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死搏斗。这真是一个阴森的海湾,那些精明的海员远远地就能闻到危险的气息,因此也都早早地远离这个邪恶的地方。
险恶的可不仅仅只海湾,我们的小别墅靠近陆地的这面同样也阴森异常。那是个沼泽遍布的地方,环境非常冷清昏暗,很少见到阳光,走到近处甚至会觉得寒意入骨。这个地方显然不很适合居住。如果不是因为有一些高耸的教堂钟楼的话,人们很难将这里与“古老的村庄”联系起来。但它确实是个很古老的村庄,因为在沼泽的周围还保存着某个种族的遗址,而这个种族恐怕早已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中了。唯一能够证明他们存在过的痕迹,是那些古怪的石碑和埋着死人骨灰的土丘,以及喻示着史前战斗的奇特土工事。
这是个容易吸引人的地方,而且也是个能激发人们的探索欲望的地方。福尔摩斯就被这个地方的内在魅力、外在神秘以及那些被遗忘民族的邪恶气氛所深深吸引,并且产生了无限联想。没事的时候他就经常在沼泽地这一带长途漫步,陷入沉思。当然,吸引福尔摩斯的可不仅仅只是表面的这些奇异的事物,可尼西古语同时也让他着迷。我依然清晰地记得,他曾经推断过某种语言和加勒底语有着某种联系。而那些做锡器生意的腓尼基商人就是他推断的根据。他还买了很多哲学方面的书籍,打算全力研究这些哲学理论。
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发生了一件使我感到非常遗憾的事,可福尔摩斯却感到无比高兴。就在我们住的地方附近,发生了一起很奇怪的案件,它远比让我们离开伦敦的原因更加紧迫、更加神秘莫测、更加引人人胜,这就是前面所说的“可尼西恐怖案”。这件案子的发生,将我们安逸的生活完全打乱了,我们卷入了这一系列事件之中,为此我们也不得不告别简朴、平静而益于健康的生活。这个案子的影响是非常之大的,它不仅震惊了科瓦尔地区,而且还在整个英格兰西部引起了轰动。当时报道这个案件的新闻媒体非常之多,我的读者们对这个案子也或多或少地知道一些,不过由于当时伦敦新闻界对这件事情的报道很不全面,所以读者们对这个案子的了解也就很有限。仔细想想,这个案件已然过去13年了,还清楚记得这个案子的人恐怕也很少了。为遵从福尔摩斯的意见,同时也为了我个人的一些小心思,现在就由我来将这起引起轰动的案件详细地展现在各位面前吧。
在前面我已经说过,科瓦尔一带有很多古老的教堂钟楼。离我们最近的是雀丹尼可·沃拉斯村庄,那个村庄住着几百个村民,他们都住在这些长满青苔的古教堂四周。教区有一个牧师,那是一个神态慈祥、身材发胖的中年人,叫作朗黑。和福尔摩斯一样,朗黑也很喜欢研究当地民俗。共同的热爱能够让原本陌生的两个人迅速地熟络起来,福尔摩斯因此与牧师相识。有一次牧师邀请我们去他的住宅喝茶时,我们又认识了牧师的房客,摩提墨·特瑞庚尼思先生,他身形消瘦,皮肤黝黑,戴着一副眼镜,总是习惯躬身子,给人一种畸形佝偻的感觉。而且摩提墨·特瑞庚尼思先生没有结婚,一直都是独居的。他在牧师宽敞而陈旧的房子里租了几间作为居所,这样对于贫困的牧师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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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道尔(1859~1930)出生于英国爱丁堡,9岁时就被送入耶稣预备学校学习,1875年离开学校时他已经对天主教产生厌恶情绪,而成为一名不可知论者。1876年至1881年间,他在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毕业后作为一名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国后在普利茅斯开业行医,可是并不太顺利。在此期间,他开始写作。在搬到南海城后,他才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在写作上。道尔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发表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的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该部小说的主角就是之后名声大噪的歇洛克·福尔摩斯。1885年,他与路易斯·霍金斯结婚,但是霍金斯在1906年因结核病过世。1907年,他与珍·勒奇小姐结婚。1890年,他到维也纳学习眼科,一年之后回到伦敦成为一名眼科医生,这个职业使得他有更多时间写作。1891年11月,他在一封给母亲的信中写道:“我考虑杀掉福尔摩斯……把他干掉,一了百了。他占据了我太多的时间。”1893年12月在,《最后一案》中,他让福尔摩斯和他的死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葬身莱辛巴赫瀑布。但是小说的结局令读者们非常不满,这使得文中最终又让福尔摩斯重新“复活”,在1903年他发表《空屋》,福尔摩斯死里逃生
柯南·道尔一生一共写了56篇短篇侦探小说、4部中篇侦探小说,全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一百多年过去了,福尔摩斯的形象在人们心中依然栩栩如生.《福尔摩斯探案集》在许多国家不断再版。其中有些故事再版50多次;福尔摩斯的人物形象至今还受到许多人的崇拜,有些狂热的读者甚至要寻找贝克街的旧迹。这一切说明。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具有巨大的艺术感染力量。
福尔摩斯是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一刻也没有脱离现实生活:他乘坐大家熟悉的马车,出没在11月伦敦的大雾之中;他住在众所周知的旅馆,阅读《每日电讯报》和其他报纸;他与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们来往接触,经历人人熟悉的事件……他是社会现实中的一员,而不是超越现实的英雄。他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实践的结果。他利用一切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活动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令人深信不疑。
不过,《福尔摩斯探案集》最大的艺术成就还是它的情节和结构。每一篇故事都有曲折的情节;人物不断行动,情节步步深入,惊险奇妙,扣人心弦——使读者既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情节关联到布局。柯南·道尔根据情节的发展,巧妙地安排结构,前后呼应,丝丝入扣,起伏跌宕,引人入胜。他不断从各方面提出问题,吸引读者去寻求答案,不到终局,不忍释手;而且结局常常突然而富有意趣,非常耐人回味。柯南道尔在情节结构方面的绝妙技巧。对后来侦探小说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